Ⅰ 崗前培訓協議
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的內部培訓不可以收取培訓費用,也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培訓費用的,具體到網路相關網頁了解下,有關專本科問題歡迎向158教育在線知道提問。
Ⅱ 勞動培訓協議書
1、你們培訓的內容是什麼?就你這個協議來看,培訓內容空乏,沒有具體可指向內容?如果版是上崗前的基本權培訓,則無需支付違約金。你這個培訓時間也太長了,是脫產培訓嗎?
2、培訓表示空白的是什麼意思?單位每次安排你培訓都有時間地點、課程、培訓老師是誰吧,每次培訓都應該有簽到嗎?
3、你簽的勞動合同具體崗位是什麼?操作工范圍太廣了,有些存技術的也是操作工,需要學好幾年的?
4、解決辦法:實在說不清理還亂,對於基層操作工來說,直接離職就行了,你也別問公司要賠償了,同時你也無須賠償公司的所謂培訓費用,能拿到你離職的工資就行。如果你單位離職的工資都不給你,你可以到勞動部門舉報和投訴,效果還是有的,最不濟,也可以讓你公司頭疼一陣子。
Ⅲ 法律問題:入職前培訓協議是否有效
這個叫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內,可以與該勞容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前述協議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具體細節你可以網路服務期
Ⅳ 員工崗前培訓協議書算勞動合同嗎
一、培訓協議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合法有效!
二、試用期限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的,勞動者可以主張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書面合同之時止(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三、你和老闆約定的工資屬於口頭約定,你想主張權利可能缺乏證據支持。
四、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法第四條),在30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你現在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款規定,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款、第四十七條規定主張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你因此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支付培訓協議約定的違約金(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四、主張權利需要證據,首先是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參考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收集http://wenku..com/view/4311739ff121dd36a32d8253.html,其它證據自己斟酌辦理。
Ⅳ 員工崗前培訓協議書算勞動合同嗎
培訓協議書只是一個參加培訓的協議不是勞動合同。
Ⅵ 公司崗前培訓簽協議是否有效
一、培訓協議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合法有效!
二、試用期限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的,勞動者可以主張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書面合同之時止(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三、你和老闆約定的工資屬於口頭約定,你想主張權利可能缺乏證據支持。
四、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法第四條),在30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你現在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款規定,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款、第四十七條規定主張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你因此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支付培訓協議約定的違約金(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四、主張權利需要證據,首先是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參考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收集http://wenku..com/view/4311739ff121dd36a32d8253.html,其它證據自己斟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