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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業務培訓資料

發布時間:2021-01-05 21:32:05

Ⅰ 如何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

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新形勢下做好財政管理工作、確保鄉鎮財政資金高效運行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三農」政策、規避財政資金風險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徑。作為最基層的鄉鎮財政所,要結合實際,找准力點,細化辦法,強化措施,逐步建立「職責明確、保障有效、管理規范、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財政監管機制,不斷在規范化、日常化、實效化、最優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完善制度 細化辦法 力求監管行為規范化
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落實好黨的各項惠農政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範財政資金風險的必由之路。必須從完善制度、細化辦法入手,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程序規范。一是建立專管員制度。結合資金監管工作實際,設立農業、商貿、教科文、社保和農村財務等五個專管員崗位,並相應制定專管員崗位職責。二是修訂和完善相關制度。按照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要求,不斷更新和完善財政資金安全管理、重大資金審批、資金使用公示、項目驗收結算、資金監管績效考評等制度。三是細化資金監管程序和辦法。圍繞財政部《指導意見》制定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把所有惠農資金細分農業、商貿、教科文、社保和農村財務等五類資金,並細化監管程序和辦法,作為實施監管的依據和措施,保證監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強化措施 把握關鍵 力求監管工作日常化
做好資金監管工作是一項常年系統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做好的,要不斷在實際工作中尋求力點,把資金監管的關鍵措施融匯到財政業務工作中,推動資金監管日常化。
1、建立資金監管台賬。按照資金監管的要求,對所有財政性資金進行清理,分類整理,分別建立資金監管台帳,對每項資金的「收、撥、用」實行嚴格的動態管理。同時,對跨區域的項目資金,由項目主管單位告知市農村財政管理局及相關財政所,按照有關要求,協調做好資金監管工作。
2、建立信息通達機制。保證上下通達,市直部門在下達資金和指標文件時,明確鄉鎮財政所及相關單位的監管職責,並抄送農村財政管理局。市農村財政局確定專人,負責財政和市直各部門之間資金信息的溝通和傳遞工作,將各類政策、資金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告知財政所。保證鎮內橫向通達,以財政所專管員、鄉鎮農業、民政、教育、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組建財政資金監管QQ群,傳遞資金監管往來信息,並及時向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反饋監管意見。
3、創新公開公示形式。公開公示是資金監管工作的關鍵環節,要不斷從形式和內容上進行創新,增強財政資金透明度。一是明確公示主體。把監管資金按不同的主體進行分類,鎮集中公示的有: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退耕還林補貼資金、移民後扶資金、項目招投標情況;村級公示的有:五保金、糧食直補、綜合直補、良種補貼、村級財務收支;相關單位公示的有:中小學校舍危房改造、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等;二是細化公示內容,主要包括各項資金的補助政策、補貼對象、補貼標准、補貼金額、資金撥付的文件、資金監督電話、資金查詢的方式等,每下發一筆資金公開一次,公開時間至少不少於7天;三是規范公示形式,以「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為平台實行網上公開,以會議宣講、發放《公開信》、張貼宣傳標語為形式實行階段性公開,以鎮、村公開欄為固定場所常年公開,切實提高鄉鎮財政資金透明度和知曉率。
4、強化監督檢查。為了把各項資金的監管落到實處,適時開展抽檢督辦。基礎數據核實查、使用情況問效查、項目進度跟蹤查、款項撥付上門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辦整改。
(三)結合實際 突出重點 力求資金監管實效化
1、強化補助資金監管。一是嚴把基礎數據調查核實關,由專管員分兩季對糧食作物種植面積進行調查核實,經農戶簽字後上報歸檔,同時將村組幹部和種糧大戶作為重點,進行抽查核實,確保補貼面積的真實性。二是填發《農村政策監督卡》,認真填寫農戶補貼的面積、標准和金額,作為農戶查看補貼資金依據。三是實行「一卡通」發放補貼資金,嚴格按照各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減少資金發放的中轉環節,以「一卡通」形式直達農戶個人賬戶。
2、強化項目資金監管。項目資金監管是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重點,也是監管工作的熱點、難點之一。緊扣財政部《指導意見》主旨,按照簽訂合同、審立項目、跟蹤檢查、考核驗收、憑據撥款的原則,按程序申報、按進度撥款。嚴格實行報賬制,規范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程序;嚴格實行項目法人、招投標、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四制」責任制,調動鄉村實施項目的積極性;嚴格實行績效評價制,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保證資金使用安全;嚴格實行跟蹤審計制,提高資金的監控能力;嚴格實行項目公示制,對項目的立項批文、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的決算情況在村務公開欄和所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確保項目資金使用在農村公益事業的建設上、體現在為新農村建設服務上、落實在項目資金財政監管的過程中。
3、規范鎮、村資金行為。一是規範本級預算資金管理。按照「鄉財縣管」的要求,實行精細化管理,預算統編、帳戶統設、資金統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市鄉聯網,規范流程,嚴格作業。切實細化預算編制,強化預算執行。二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按照村級財務「雙代理」的要求,村級所有收入統一使用財政局監制的收據收款,由財政所統一開具收據,將款項全部存入財政「農村代理資金專戶」,實行用款按程序申請。嚴格實行民主理財「六字合章」,審核村級各項開支條據。推行農村財務電算化,規范村級「三資」監管代理,建立村級債務動態監控制度,逐年化解村級債務。
(四)建設隊伍 提升素質 力求監管能力最優化
加強隊伍建設是強化財政資金監管的強有力保證。要在業務素質、窗口形象、網路平台、信息調研等四個方面下功夫,全面優化鄉鎮財政新形象。
一是提升業務素質。積極選派幹部參加上級財政部門組織的業務知識培訓,特別是對鄉鎮資金監管人員(專管員)要進行較細致、較實用的業務培訓,重點培訓政策執行力、培訓資金監管的業務技能、培訓實際操作程序。全面提高財政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窗口形象。為適應新形勢下的資金監管要求,以建設窗口形象為載體,改善了辦公環境、服務大廳環境、活動場所環境。設立惠農資金補貼窗口、家電摩托車汽車下鄉補貼窗口、「三資」監管代理窗口、農村財務「雙代管」窗口及群眾來訪窗口。並在各窗口進行評選「服務之星」活動,有效提升各窗口的服務質量。
三是提升網路平台。充分利用電子網路平台和辦公設備,建立和完善財政與編制信息網,啟用和更新用友財政管理軟體、農村「三資」管理太陽軟體及惠農資金補貼系統。為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通達、情況反饋提供快捷、便利的電子網路辦公平台。
四是加強信息交流。對上做好匯報,堅持進展情況一月一匯報、典型經驗專項匯報、專題調研總結匯報。橫向做好交流,堅持「走出去,引進來」的做法,多與兄弟單位聯系,多向先進單位學習。學習先進經驗,引進先進做法,深化監管措施,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向更高的要求、更新的走向、更有力的突破上深入發展。

Ⅱ 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主要內容

(一)對鄉村基本支出經費的監管
1、加強鄉鎮財政預算管理。財政所要將稅收、非稅收入、上年結余資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綜合預算;要加強收入征管工作,對鄉鎮負責徵收的財政收入,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要全面清理預算外收入,嚴格基金收入管理,堅決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設「小金庫」;要逐步完善鄉鎮本級支出預算編制,實行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建立項目庫管理制度;要強化預算執行管理,堅持支出執行按預算,追加支出按程序。
2、深化「鄉財縣管鄉用」改革。進一步按照「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縣鄉聯網」的改革要求,完善有關制度措施,全面監督鄉鎮財政收支管理。根據「預算控制指標,指標控制計劃,計劃控制支出」的原則,全程監督鄉鎮財政資金申報、審批、核撥、使用等情況。鄉鎮財政要加強財務支出核算,統一支出項目、標准和范圍,規范財務收支行為;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要求,建立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民主理財機制。
3、加強鄉鎮債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債務控制和化債激勵約束機制,建立鄉鎮債務動態監控制度,全面掌握鄉鎮債務變化情況,堅決制止發生新的鄉鎮債務,努力化解歷史債務。要將債務化解納入鄉鎮財稅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和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加強鄉鎮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完善資產購買、處置、登記和台賬制度,做到資產實物管理和價值管理相統一,防止資產流失。
4、加強村級財政補助資金管理,積極推行「村賬鄉代理」。按照村級資金「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財務審批權、民主監督權」不變的原則,財政所要會同農經站積極推進集中代理村級財務會計核算工作,規范村級票據管理,實現村級賬務的專賬、專人、專戶核算。建立健全村民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制度,全面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維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
(二)對項目建設資金的監管
1、項目資金是指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自然生態環境、教育、醫療、文化條件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財政補助資金。
2、對項目建設資金監管的主要做法:
(1)對上級和鄉鎮本級安排並由鄉鎮財政直接管理使用的項目建設資金。
一是嚴把項目申報關。相關業務股室要把項目申報的相關政策文件提供給財政所,財政所對項目申報的真實性、可行性進行實地查看,簽署書面意見或建議,並向縣鄉鎮財政管理局和相關業務股室報告。
二是嚴把項目公示關。財政所要將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及數量、實施范圍、責任人和受益人等情況在「政務公開欄」或「財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三是嚴把項目查驗關。項目開工建設期間,財政所要定期或不定期實地了解工程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檢查是否按照批復的地點和建設內容使用項目資金,資金撥付手續是否健全,票據是否正規,資金使用是否與工程量相一致等,並向縣鄉鎮財政管理局和相關業務股室報告。項目竣工後,財政所要參與工程竣工決算驗收。
四是嚴把資金撥付關。對通過鄉鎮財政撥付資金的項目,驗收合格的應按有關要求及時撥付;驗收不合格或群眾有意見的,鄉鎮財政應主動查明原因向相關業務股室報告,按規定處理。對不通過鄉鎮財政撥付,實行縣級報賬制的項目,財政所要提出資金撥付意見,縣直相關部門要參考鄉鎮財政提出的意見進行資金撥付或報賬。
五是嚴把資料歸集關。項目竣工驗收後,鄉鎮財政要做好項目資料及財務會計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提出項目運轉和維護管理建議。如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在項目申報立項、公示、建設、驗收、資金撥付等各個環節,財政所要按照縣綜改辦要求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全程參與監管。
(2)對暫未納入鄉鎮財政監管的上級下達的項目建設資金。屬縣財政部門直接下達或縣財政與主管部門共同下達的,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要將項目文件、資金額度分解告知縣鄉財局和財政所,並提出具體的資金監管要求。財政所要及時收集縣財政局各業務股室下發的項目資金文件,建立項目檔案,避免項目重復申報、重復獎補。同時,根據縣財政局的委託,做好項目和資金的監管工作,並把監管情況及時向縣財政局和縣直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報告。屬上級主管部門直接下達到鄉鎮的項目建設資金,縣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要協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及時向縣鄉財局和財政所提供項目文件和資金信息。財政所要抓好信息溝通反饋工作,協同參與項目招投標、合同簽訂、項目實施、竣工驗收等方面的工作。
(3)夯實項目資金管理基礎。財政所要按照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積極調查研究,徵求村民委員會和社會公眾的意見,結合實際情況,按各類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分別建立本鄉鎮的農村水利、鄉村道路、學校醫院、集鎮村莊、環境保護等項目庫,統籌規劃,分步實施。
(三)對財政補助性資金的監管
1、財政補助性資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積、糧食產量、牲畜頭(只)數、購買行為等作為分配依據,直接或間接補助到農民的財政資金。包括鼓勵農民發展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和支持農村教育、文化、衛生事業運轉方面的財政補助資金。
2、對財政補助性資金監管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財政補助性資金政策的宣傳工作,及時公開公示補助政策和補助對象。財政所要聯系、配合和督促有關站所、單位,及時公開各種補助政策,將村委會上報的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准、補貼金額、監督電話等信息在「村務公開欄」或「財務公開欄」進行公開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確保農民群眾的知情權。
二是加強補助基礎信息的核實工作。財政所要將有關站所、單位、村委會確認上報的補貼對象、補貼金額等基礎數據信息進行核查、比對。如對比較容易發生變化的五保戶供養人數、低保救助人數、優撫對象人數、退耕還林補助面積等,進行抽查核實,有關站所、單位、村委會應主動配合。現場核查必須形成核查記錄,核查人員簽字,並由財政所長簽署意見後,及時上報縣鄉鎮財政管理局、相關業務股室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核查記錄要留存歸檔。
三對暫未納入「一卡通」發放的補助性資金,由相關業務股室與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銜接,凡能直接發給農戶的財政補助性資金,原則上都要通過鄉鎮財稅信息網財政補貼系統以「一卡通」方式發放。財政所根據上級要求,配合有關站所對補助性資金發放的真實性、合規性、准確性進行抽查核實,並把抽查核實情況向縣鄉鎮財政管理局、相關業務股室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Ⅲ 財政部關於印發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上級文件

財預[2010]33號
各省抄、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推進和公共財政職能的不斷加強,國家的財政用於鄉鎮的資金大幅度增加。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工作,關繫到黨的民生政策的貫徹落實,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統籌城鄉發展,意義重大。《關於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鄉鎮財政資金監管職責和具體要求,是健全鄉鎮財政職能,發揮鄉鎮財政監管優勢,加強財政管理基礎工作和基層財政建設的指導性文件。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切實抓好落實。
附件:關於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
財政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Ⅳ 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介紹

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指財政部門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及規定,依法依規依程序履行財政監督職能,對各級政府安排和分配用於鄉鎮以下的各種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Ⅳ 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保障機制

一、建立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通達制度。
(1)鄉鎮財政資金信息通達,是指鄉鎮財政資金信息在鄉鎮財政所與上級財政部門之間的雙向傳遞。
(2)鄉鎮財政資金信息,包括各級各部門安排用於鄉鎮及以下的各類財政資金的政策文件、管理辦法、資金指標文件等。鄉鎮財政所按要求向上級財政部門反饋各項資金監管工作情況、問題、結果及建議。
(3)主要做法:實行縣級財政部門負責制度,財政局各業務股室和鄉鎮財政所配備專人任信息聯絡員,負責歸集整理鄉鎮財政資金相關信息及傳遞工作。縣財政部門和同級其他部門用於鄉鎮及以下的財政資金信息,由信息聯絡員5個工作日內將文件復印件及電子文檔傳遞給鄉財局,然後由鄉財局將信息整理分類,3個工作日內傳遞給財政所。財政所根根以上信息對各類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及時將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項目實施效果等信息上報相關業務股室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
二、建立信息公開公示制度。
(1)鄉鎮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公示,是指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和規定,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用於鄉鎮及以下的各類財政資金,包括鄉村基本支出經費、鄉村項目建設資金、財政補助性資金等有關情況進行公開公示。
(2)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公示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做到「公布地點公眾化、公布形式專欄化、公布內容通俗化」。鄉鎮財政資金公開公示的責任主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方法確定。鄉鎮財政所對鄉鎮基層站所、單位、村委會的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公示工作進行配合和督促。
(3)、建立監管工作巡查監督機制。財政所要認真梳理各類鄉鎮財政資金,明確監管的重點環節,提高監管效率。要對鄉鎮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
(4)、執行監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禁以任何理由剋扣或挪用農民補助資金,嚴禁暗箱操作,嚴禁隨意申報和重復申報項目,嚴禁虛假立項騙取套取項目資金,嚴禁截留、挪用、擠占、貪污、私分項目資金,嚴禁瞞報、少報、漏報資金監管發現的問題,否則,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的責任,被截留、挪用、擠占、套取、貪污、私分的財政資金要如數追回,並移送縣紀檢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檢查機關實行問責;對出現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依紀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Ⅵ 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配套措施

1、加強資金監管工作領導。縣局成立了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財政局長劉建明任組長,何想民、劉明、李洪國任副組長,李傑愚、羅凱、羅政潔、唐向龍、石益明為成員。鄉財局具體負責組織和指導財政所開展財政資金監管工作。財政監督檢查部門積極參與,配合開展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
2、建立鄉鎮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堅持事權與財力相匹配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對鄉鎮財政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力度,切實提高鄉鎮財政保障能力,確保鄉鎮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實施社會管理和落實民生政策的基本支出需要,並適當考慮發展性支出。
3、建立鄉鎮財政資金管理績效評價機制。縣財政局要建立健全鄉鎮財政資金管理的績效評價體系,結合鄉鎮財政收支總量與重點、資金性質、結構與效益,量化考評指標,每半年出具績效評價報告。重點分析收入、支出、債務增減及資金使用績效等,定期下達績效考評意見書,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
4、建立監管工作巡查監督和激勵約束機制。縣鄉財局要認真梳理各類鄉鎮財政資金,明確監管重點,切實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日常督促、檢查和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局和鄉鎮財政所要就鄉鎮財政資金有關情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縣財政局要建立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將資金監管工作納入鄉村財政財務科學化精細化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措施得力、監管工作成效明顯、信息反饋及時的財政所,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開展不利的,要進行責任追究,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5、建立監管成果利用制度。縣財政局根據鄉鎮財政反饋的實際情況,調整完善有關資金監管辦法,逐步實現資金分配與績效考評掛鉤,對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成效明顯,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鄉鎮,在有關資金分配上將給予重點傾斜。
6、建立鄉鎮財政直接聯系點制度。縣財政局將於每年確定兩個鄉鎮財政所做為直接聯系點,以點帶面,全面推進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提升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水平。
7、加強鄉鎮財政監管能力建設。健全鄉鎮財政職能,完善機構人員管理,選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幹部充實到鄉鎮財政隊伍中來。加強鄉鎮財政人員培訓工作。不斷提高鄉鎮財政幹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要加大財政所的維修改造力度,逐步改善財政所的辦公和生活條件。加強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完善相關應用軟體,實現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信息化、網路化管理。

Ⅶ 縣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匯報材料怎麼寫

寧城縣衛生工作匯報

尊敬的各位領導:
近些年來,寧城縣積極落實各項衛生工作任務,在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上進行了探索創新,有力促進了我縣衛生事業的穩步發展,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主要表現在:2009年度全縣各醫療單位門診、急診達到131萬人次,住院患者達到6.1萬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別增長了6%和29%;全系統業務總收入突破2億元,比去年同比增長35%,總資產達到4.3億元,同比增長38%,經濟效益與固定資產均達到歷史最好水平。
一、寧城縣衛生基本情況
寧城縣位於赤峰市南部,處於內蒙、遼寧、河北三省區交界處,總人口61萬,其中農村人口52.9萬,屬於國家級貧困縣。全縣設置醫療衛生機構38所,其中縣屬單位8所(縣醫院、中蒙醫院、保健所、結防所、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新農合辦、赤峰市精神病醫院)、2個社區服務站、1個防保站、27所鄉鎮衛生院,其中10所中心衛生院。
截止2010年3月末,全縣衛生系統職工總數2816人,其中衛生單位正式職工1351人,招聘937人,臨時工528人;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2260人,每千口人均3人;設有病床1833張,每千口人均2張;全縣有村衛生室478個,覆蓋率為100%。全縣衛生單位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達到了630台(件),其中縣直440台(件),鄉鎮190台(件)。
二、加強衛生系統基礎設施建設
為了加強衛生事業發展的宏觀管理,合理配置縣級衛生機構衛生資源,提高衛生服務能力,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要,「十五」時期,我縣對14所衛生院業務用房得以新建,建設面積達到9500多平方米。「十一五」期間,對基礎設施、醫療設備、人力資源等多個方面進行重點建設。其中2006年縣醫院建設20368平方米的住院綜合樓;中蒙醫院建設5000平方米的精神科住院樓,6000平方米的內科樓、4500平方米的廣場已成為衛生系統標志性建築。2009年縣醫院綜合用樓建設項目總投資7000萬元,建築面積37000平方米,項建成後可新增病床300張。縣醫院、中蒙醫院先後引進核磁、CT、DR、CR、彩超等大型醫療設備;衛生院配備了彩超、B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半自動生化分析儀、心電圖機、尿液分析儀、醫保涮卡機等先進醫療設備。通過幾年來的建設,我縣衛生系統擁有萬元以上大型設備630台(件),醫療條件明顯改善。
三、實施三級網路建設
建立健全三級衛生服務網路,形成以縣級醫療機構為技術指導中心、基層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網底的基本網路體系。以寧城縣醫院為龍頭,發揮龍頭作用,2009年12月21日,寧城縣醫院晉升為全區唯一一家旗縣級全國三級綜合醫院,三級醫院的晉升,全面提升了我縣的醫療檔次,將進一步推動我縣衛生事業的快速發展。建立10所中心衛生院輻射17所鄉鎮衛生院的十個技術協作區。村衛生室是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的網底,與實施初級衛生保健的關系最為密切,多年來,我縣村衛生室堅持「一證五統一」的原則,全面加強衛生室的建設與管理,採取多種措施對全縣478個村衛生室進行整頓、建設和規范,目前有95%村衛生室達到了「五室」建設標准,有85%的衛生室成為甲級衛生室。
四、加強急診急救網路建設
2004年,建立以14家基層衛生院為依託的急診急救網路醫院,以寧城縣120急救中心為中心,以14家基層衛生院為載體,利用全縣醫療資源,統一調度全縣急救力量,完成院前急救,院內治療,重症監護,人員培訓四項任務,形成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功能完善,運轉協調的急診急救聯運網路。目前14所網路醫院救護車配備了急救設備、安裝了統一指揮的GPS衛星定位系統,使中心指揮調度、出車速度、搶救成功率有了明顯提高,縮短了全縣急救半徑,爭取了搶救時間,減少了醫療糾紛,保障了患者安全。網路醫院建立以來,全縣每年出動救護車達3700餘次,其中調動基層網路醫院出車220次,使一大批患者和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穩步推進
新農合工作在我縣實施近三年以來,通過多措並舉,已初步形成了農民得實惠,政府得民心、衛生得發展的良好效果。2010年,參合農民由2007年的40.3萬增長到了44.98萬,參合率達到了常住人口的94%。
村級新農合門診網路系統建設先行一步,在沒有任何配套資金性況下,多方籌措建設資金近180萬元,在2009年12月-2010年1月對全縣332個村衛生室統一購置了電腦,安裝網路,開通村衛生室了門診統籌信息管理系統,在不到2個月的時間內就實現了「縣、鄉、村」三級新農合信息的互連互通和資源共享,確保了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網路直通車補償,為門診統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醫改工作
1、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根據自治區《關於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按照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和服務要求,為50%城鎮居民、農村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今年3月份,衛生局召了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會議,成立了領導組織,下設6個工作小組,分別是醫療、防保、健康教育、財政審計、信息督查、綜合協調組。現在工作正在積極運作中,預計年末全縣將實現健康檔案電子管理。
2、理順人員,合定編制。2009年下半年,人事局、編辦、衛生局對全縣衛生系統人員情況進行了摸底,根據全縣衛生系統人員現況,為了加強規范管理,縣編辦制定了《關於對全縣衛生系統脫崗及借調人員的處理意見》,對脫崗、借調人員進行全面理順,根據有關要求定崗、定編為醫改工作做好基礎性准備工作。

Ⅷ 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自查報告

關於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報告

為進一步貫徹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更好地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落實好中央各項民生政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現就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目標
(一)將所有財政資金納入監管范圍。鄉鎮財政要將各級政府安排和分配用於鄉鎮以下的各種財政資金,以及部分鄉鎮組織的集體經濟收入等,全部納入鄉鎮財政監管范圍。包括:對人員和家庭的補助性資金,支農惠農的項目建設資金;鄉鎮財政本級安排資金,上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下達到鄉鎮的資金。
(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做好預算執行工作,加快預算支出進度,促進資金及時足額撥付。提高資金項目的安全性,防止數據不實、虛假立項、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等行為。推進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工作,不斷提高農民受益程度。
二、強化對補助性資金的監管
(三)明確補助性資金監管工作的重點。財政補助性資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積、糧食產量、牲畜頭(只)數、購買行為等為分配依據,直接或間接補助到農民的財政資金。包括鼓勵農民發展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和支持農村教育、文化、衛生事業運轉方面的財政補助資金。及時公開、公示補助政策和補助對象。鄉鎮財政要聯系或配合有關站所、單位,及時公開各種補助政策,要把有關《公開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時發放到農戶,確保農民群眾的知情權。要聯系或配合有關站所、單位,將村委會上報的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准、補貼金額、聯系電話等信息通過「村務公開欄」或「財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加強社會監督。認真核實補助信息。鄉鎮財政對公示中有舉報、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時到當地核實真偽。對比較容易發生變化的在校學生人數、寄宿生生活補助人數、農村貧困家庭大學生補助人數、五保戶供養人數、優撫對象人數、低保救助人數、農業保險補貼面積等,在向縣級財政或主管部門匯總上報補貼名冊前,鄉鎮財政要有重點地派人到現場進行清點抽查,並將抽查結果及時向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報告。切實將補助資金落實到戶。要按照各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採取國庫集中支付與「一折通」(或「一卡通」)相結合等有效的資金發放制度,保證補助資金及時、安全、便捷地落實到戶,避免多卡發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農民補貼資金。扎實做好補助信息的基礎管理工作。鄉鎮財政要與有關站所一起,認真做好本鄉鎮范圍內補助資金相關基礎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類、報告和建檔等台賬工作,適時對有關信息進行補充和更新,確保基礎信息完整、真實、准確。
(四)協調做好上級安排補助性資金的監管。對於由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發放的補助性資金,上級財政部門應協調同級主管部門,及時向鄉鎮財政提供相關補助政策文件,並提出監管要求。鄉鎮財政根據上級財政的委託,做好監管工作。
(五)抽查審核單位經費預算。對於教育、衛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標准安排公用經費等支出的單位,鄉鎮財政要積極配合縣級財政落實有關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對補助對象實有人數等情況的抽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並報告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
三、嚴格項目資金監管
(六)把握項目資金監管的關鍵環節。項目資金是指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自然生態環境、教育、醫療、文化條件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財政補助資金。嚴把項目申報關。鄉鎮財政要對項目申報的真實性、可行性進行實地察看,並向縣級財政提出意見建議。做好項目公示。鄉鎮財政要對項目的實施范圍、責任人和受益人等情況進行公示,鼓勵農民參與,加強群眾監督。跟蹤項目實施。實地檢查項目的開工建設和進展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向縣級財政報告,按照縣級財政委託,做好項目支出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及時評估驗收。做好項目評估驗收和檔案管理工作,提出項目運轉和維護管理建議等。
(七)細化納入鄉鎮財政預算管理的項目資金監管。細化預算編制。鄉鎮財政要按照部門預算編制要求,進一步細化項目預算編報,嚴格審核有關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納入年度預算。加強預算執行管理。項目預算執行過程中,要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並對項目實施進度進行跟蹤管理。項目完成後要組織評審驗收和績效考核。完善「鄉財縣管」制度。縣級財政部門要負責對鄉鎮納入預算管理的項目進行審核把關,組織好資金撥付和跟蹤監控工作。
(八)協作監管項目建設資金。對於上級財政與主管部門共同支持或上級主管部門直接下達到本鄉鎮的資金,鄉鎮財政要建立與各專業站所、村委會的日常信息聯絡制度,及時掌握上級主管部門下達到各站所、村、組、農場、企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等的項目資金信息,建立項目檔案,及時納入監管范圍。要主動收集縣級財政各業務股室下發的項目資金文件,了解下達到本鄉鎮范圍內的項目資金,及時實施監管。要實地察看或抽查項目開工建設情況,檢查資金使用情況,評估項目運行效果,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九)夯實項目建設資金的基礎管理工作。鄉鎮財政要按照本鄉鎮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搞好本鄉鎮范圍內的農林水利、鄉村道路、學校醫院、集鎮村莊、環境保護等項目庫建設。對項目申報和項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議,避免隨意申報和重復申報項目。對建設項目要進行公示,避免虛假立項、套取項目資金現象。對已完工項目要進行檔案管理,跟蹤項目效益。
四、規范鄉鎮本級、村級資金和財務的監管
(十)加強鄉鎮財政預算管理。要將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上年結余資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綜合預算。要積極清理預算外收入,嚴格基金收入管理。要加強收入征管工作,對鄉鎮負責徵收的財政收入,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設「小金庫」。要逐步完善鄉鎮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建立項目庫管理制度。要及時報送預算,按規定程序報送人大批復,並強化預算執行管理。要進一步推進「鄉財縣管」改革,完善有關制度措施,嚴格鄉鎮財政支出和會計核算管理,加強縣級財政對鄉鎮的監督檢查。
(十一)健全鄉村財務管理。要逐步建立鄉村債務動態監控制度,及時、全面地掌握鄉村債務變化情況,建立健全債務控制和化債工作規章制度。鄉鎮財政既要尊重村級組織資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權,也要加強對村級組織財務的管理,積極探索村賬鄉代管等管理方式。要對上級部門補助村級組織的專項工作經費進行專賬核算。要加強對鄉村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鄉村資產購建、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資產實物管理和價值管理相統一。
五、指導和督促鄉鎮財政開展資金監管
(十二)加強工作指導。各級財政要加強組織領導,指導督促鄉鎮財政有效開展監管工作。明確鄉鎮財政監管工作的職責,加強工作指導。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全面掌握其他部門下達到鄉鎮的各類資金的政策信息。要推進專項資金整合工作,研究對性質相同的資金進行適當歸並和統籌使用,更好地調動和發揮基層政府和部門的積極性、主動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十三)建立信息通報和反饋機制。上級財政在有關資金和項目管理的文件中要明確規定鄉鎮財政的監管責任。要明確信息通報制度,將下達的資金管理辦法和撥款文件等逐級抄送傳達到鄉鎮財政,使其掌握開展監管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對於鄉鎮財政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情況,要建立反饋渠道,逐級上報至負責資金和項目分配、管理的財政部門,以利於完善有關政策,規范財政管理。
(十四)規范補助資金分配和管理。上級財政要規范有關補助資金分配辦法,加強資金管理和對鄉鎮財政的政策指導。要根據基層財政反饋的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逐步實現資金分配與績效考評掛鉤。財政監督檢查部門要積極參與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及時了解情況,反映問題,提出政策建議,配合開展好相關工作。
(十五)建立健全監管工作監督管理機制。建立鄉鎮財政直接聯系點制度,及時分析、研究監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建立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日常考核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開展得好、監管工作成效明顯、信息反饋及時的鄉鎮財政部門,予以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要強化責任追究,並責令整改。
(十六)加強鄉鎮財政監管能力建設。健全鄉鎮財政職能,完善機構人員管理,選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幹部充實到鄉鎮財政隊伍中來。加強鄉鎮財政人員培訓工作,制定培訓規劃,建立健全分級培訓機制。保障鄉鎮財政實施監管工作的必要經費,改善工作條件。
(十七)發揮縣級財政的作用。縣級財政是強化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關鍵,是上級部門與鄉鎮財政間監管信息反饋交流的樞紐,擔負著承上啟下和橫向協調的重要任務。縣級財政要明確鄉鎮財政的具體監管范圍,要量化、細化監管任務和責任。要把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下發的項目資金文件、制度辦法、監管重點和具體要求等及時下發、抄送鄉鎮財政,以便其開展監管工作。
(十八)細化實施辦法。省級財政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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