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稅務風險管理師官網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通知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要達到28%,高技能人才總量達到3900萬人,並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專門針對各企事業單位財務高管群體,講解:稅務風險控制與管理的實質內涵、稅務風險控制方法與技巧,開展稅收政策解讀、納稅方案規劃、稅務風險體系建設與控制指導、稅務訴求分析、納稅問題解答,幫助企業防範稅務違法行為,提高稅法遵從度,加強事前稅務管理,引導企業合理控制稅務風險,建立安全有效的稅務風險控制與管理體系。達到有效預防和管理企業稅務風險,以確保企業能夠安全穩固的發展。
2010年5月,在中央召開的全國人才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明確要求,要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在我國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國家實行勞動者在就業前或者上崗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的制度」。國務院《關於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國發〔2010〕36號,2010年10月27日)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職業培訓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適應擴大就業規模、提高就業質量和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創新機制、加大投入,大規模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切實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以上政策充分體現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特別是我國技能人才的發展和規劃工作,作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戰略重點,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針政策,促使我國職業培訓和鑒定事業全面推進,效果顯著。
為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授權元昊東方(北京)管理咨詢中心為《稅務風險管理師》唯一承辦機構,全面負責招生培訓等相關工作,統一辦理報考手續。經培訓考試合格者,將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的《高級稅務風險管理師》職業培訓證書,作為財稅管理行業優秀技能人才的證明,並載入個人檔案,全國通用,終身有效。
『貳』 對稅收風險管理的幾點認識
稅收風險管理是一種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是在全面分析納稅人稅法遵從狀況的基礎上,針對納稅人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稅收風險,合理配置稅收管理資源,通過風險提醒、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風險應對手段,防控稅收風險,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提升稅務機關管理水平的稅收管理活動。
在稅收領域引入風險管理,是適應稅源深刻變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稅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順應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潮流的必然選擇。稅務總局2012年7月啟動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構建以明晰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為前提,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重點稅源管理為著力點,以信息化為支撐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2012年11月,省政府轉發江西省地稅局《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江西地稅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正式啟動。經過兩年的試點運行,全省地稅系統稅收風險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稅部門、有的地稅幹部對風險管理的理解還不夠深入,在風險管理的認識上還存在偏差,制約了風險管理的有效推進。
一、風險管理認識上存在的主要誤區
從目前情況看,各地在風險管理的認識上存在一些誤區,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有的認為風險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門的權利,觸動了一些部門和個人的利益,存在抵觸情緒;有的認為風險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問題,對風險監控部門推送的風險任務不及時應對甚至置之不理或應付了事;有的認為風險管理是風險監控部門一個部門的事,在工作上不願積極配合;有的認為在納稅人報送的涉稅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第三方涉稅信息未能充分獲取的情況下,還不適宜開展風險管理;有的認為營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現在推行風險管理為時過早。
二、如何正確認識稅收風險管理
稅收風險管理是對傳統征管體制的一場「顛覆性的革命」,風險管理的推行,必然導致新理念和舊思維的碰撞,必然會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認識上的不統一。如何走出誤區,正確理解和認識稅收風險:
1.正確把握稅收風險管理的定位。
2.正確理解稅收風險管理對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義。
3.只有部門協同配合才能有效推進風險管理。
4.「營改增」不影響風險管理的開展。
5.開展風險管理可以多渠道採集利用信息。
『叄』 稅收風險的實行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意義
(一) 稅收風險管理有利於提高稅收管理的公平性 納稅人通常希望稅收管理更加公平、透明、高效。所謂公平不是平均,除稅收制度上的公平對待外,納稅人要求的公平還包括當不同納稅人對稅法採取不同態度時,稅務機關應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如對依法納稅的人和漠視稅法的人進行甄別,並區別對待;對不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採取強硬措施。納稅人除了要求稅收政策上的透明外,還認為他們有權從稅務機關得到高效、高質的服務和建議,他們希望有一個暢通的渠道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以及在發生錯誤時能得到提醒和及時糾正。面對納稅人不斷提出的新要求,稅務機關單靠以前的管理方式顯然不能解決問題,必須在管理中引入新的適應納稅人更多、更高要求的管理方法。稅收風險管理通過風險識別、估測、評價,可以及時發現納稅人的納稅錯誤,使其得到糾正;也可及時發現納稅人的惡性問題,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予以打擊,提高管理的公平性。
(二) 實施稅收風險管理可以使稅收管理更有效率 稅收管理中存在著由於納稅人不能或不願依法准確納稅而致使稅款流失的風險。稅收風險管理是稅務機關通過科學規范的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等手段,對納稅人不依法准確納稅造成稅款流失的風險進行確認,對確認的風險實施有效控制,並採取措施處理風險所致的後果。稅收風險管理對當前風險的確認,有利於對不同風險程度的企業實施不同的管理措施,加強管理的針對性,提高工作效率;對潛在風險的確認,可以建立稅收風險預警系統,加強稅源監控、防止稅款流失,同時稅收風險預警系統對企業也有警戒提示作用,促進企業遵守稅法。
(三) 稅收風險管理有利於保證稅收的安全、穩定,降低稅收征管成本 對政府來說,它要求財政收入安全、穩定增長,並要求以最小的稅收成本實現稅收收入。而稅收風險管理能夠事先預測並控制由於納稅人不依法納稅而給財政收入帶來的不穩定、不安全,保證稅收收入的安全、穩定增長,降低稅收徵收成本。
『肆』 如何理解稅收風險與稅收風險管理的概念
稅收風險是指國家在組織稅收收入的過程中,限於征稅 手段及稅收制度專本身的不足,再加上各屬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造 成的稅收損失。這種狀況下,稅收風險管理就顯得十分必要, 稅收風險管理實際上是指稅務機關合理運用各種管理理念和方 法,通過對稅收風險進行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過程監督 以及績效評估等,不斷提高納稅遵從度的必要方法。構成稅收 風險的主要方麵包括三個:一是政策風險,即由於復雜經濟活 動和規范的稅收政策之間存在矛盾,從而導致稅收政策存在某 些漏洞;二是執法風險,即由於稅收執法人員執法能力不足、 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或執法人員內外勾結等,造成執法 混亂,帶來執法層面的風險;三是納稅遵從風險,即納稅人由 於工作失誤或對稅收認識不足,或通過不正當手段惡意不遵從 稅收政策帶來的風險。
稅收風險管理,是稅務機關運用風險管理理論和方法,在全面分析納稅人稅法遵從狀況的基礎上,針對納稅人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稅收風險,合理配置稅收管理資源,通過風險提醒、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風險應對手段,防控稅收風險,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提升稅務機關管理水平的稅收管理活動。
『伍』 如何解決稅收風險管理的難點問題
(一)統一思想,強化稅收風險管理工作意識。針對風險管理工作的戰略規劃和部署開展專題講座,加強基層稅務幹部稅源專業化管理和稅收風險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傳和學習,統一認識,轉變征管理念,要將稅收風險應對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持續性的工作來抓,要對此項工作充滿信心及肯定,應對人員應理性、客觀的面對風險任務。實施稅源專業化管理,必須以風險管理為導向,而風險應對工作則是保障風險管理工作高效順暢運行的中心環節,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必須整合現有人力資源,實行專業化管理,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提高工作成效。
(二)加強應對能力素質教育。要將提高應對人員綜合素質能力作為提升應對質效的核心環節來抓,沒有過硬的業務素質,做好風險應對工作就是一句空話。做好此項工作,一是要加強稅收風險應對方法及技巧的業務技能培訓,要讓風險應對人員掌握納稅提醒、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的流程、方法。二是要更新、提高計算機操作、稅收法律法規、涉稅財務知識等內容,跟上納稅人發展的腳步,增強稅務幹部的業務權威性,確保風險應對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針對稅收風險管理的總構架開展全流程業務綜合培訓,讓應對人員清楚數據來源、分析過程及疑點成因,使應對人員更好的掌握應對案件的來龍去脈。四是培養一批綜合業務能力較強是稅務幹部作為基層應對案件的初審人員,把好審核的第一道關口,從審核提醒作為提升應對質量的突破口。
(三)進一步完善稅收風險應對機制。一是建立統一的稅收風險應對標准及操作指南,確保風險應對工作標准化,增強基層風險應對工作的規范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為不同風險等級的應對案件施行差異化分級、分類管理的應對措施及策略提供有效指引。二是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內控機制,規范風險應對流程,加強風險應對事中管理,事後復審,以及對應對結果的監督評價,完善體系建設。
(四)重視數據搜集、管理工作,發揮風險管理平台分析識別能力。一是嚴把自身征管數據質量關,確保納稅人基礎數據的全面性、准確性和有效性,加強數據錄入崗位的質量考核。二是加強風險管理平台的模型建設工作,分析、研究現有數據之間的邏輯勾稽關系,提高數據利用率,提升稅收風險識別精準度,為應對工作做好指向作用。同時對已發布的模型進行指向准確率測算,不僅對有疑點的數值進行等級排序,對模型的適用性及重要性也進行排序。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保障綜合治稅工作有序進行,加強溝通工作,多渠道、多角度開展數據分析,多層次進行稅源監控,有效推進第三方涉稅數據的分析運用,切實提高風險應對質效。四是因地制宜做好預警值採集工作,針對不同地域、不同行業,做出符合實際的預警值。
(五)加強推送部門的稅源掌控能力。定期讓稅源管理部門上報風險計劃及稅源管理情況,由推送部門對風險稅源進行統一管理及風險等級排序,並由推送部門下達應對任務。這樣不僅能提升應對案件的高度及執行力,同時削弱了基層稅務機關對風險稅源的自我掌控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涉稅風險。
(六)實行多元化、遞進式風險應對方式,完善應對手段及技術。一是針對疑點問題多少不同,戶數大小不同,疑點排除的難易程度不同等情況,做好事前應對計劃,找出切實可行的應對方式,提高應對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做好涉疑納稅人的全面自查自糾工作,在排疑之前向納稅人發放《納稅提醒函》,對納稅人進行稅法宣傳、輔導、提示提醒,提供給納稅人自我修正的機會。三是做好疑點問題延伸檢查和應對案件拓展工作,對除疑點外的其他涉稅情況進行延伸檢查,落實「重點應對,全面排查」的工作要求;並對在應對過程中發現的其他納稅人涉稅違法行為進行拓展檢查,保障整體涉稅環節合法、規范。四是對風險等級不同的疑點戶採取不同頻率和不同深度的應對方式,做好全流程、遞進式應對工作,納稅提醒、約談、核查和稅務稽查應對措施遞進選擇。五是增加風險應對結果建議,對企業存在的風險點,或容易發生涉稅違法問題的風險點進行應對結果建議。提升納稅人稅收風險危機意識、防範意識,將稅收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在風險應對工作的同時做好納稅服務工作,提升納稅人滿意度,使稅收風險應對過程成為稅收宣傳、納稅輔導和接收稅法咨詢的過程,引導納稅人在今後的工作中自我糾正錯誤,提高稅法遵從度。
(七)加強風險應對成果統計和分析工作。一是加強風險應對工作貢獻率和命中率的統計工作。無論是哪一級的推送任務,以及何種方式產生的應對任務,均屬於稅源專業化管理內容中的風險應對成效,都應該反映到風險應對成果統計之中,如只針對風險平台內的推送任務作為應對成效統計,包含面過於狹窄,難以全面體現風險應對成效。二是做好應對結果分析工作,找出有問題案件的典型性、普遍性規律,集中力量圍繞風險較大的問題開展專題稅收風險分析,提出征管建議,預防再次發生此類情況。
『陸』 淺談如何做好稅收風險管理工作
「營改增」政策實施以來,各級地稅部門在稅源管理上積極探索新的管理手段,在具體工作中我們深深體會到稅收風險管理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稅源管理手段。
提高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認識。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對調整征管模式、轉變征管方式、優化征管力量起著至關重要的導向作用。省局確定了稅收風險管理「由點到線,逐點規范,由線到面,全面覆蓋,由面到體,整體優化」的工作思路,以數據質量、業務規范、納稅遵從、堵塞增收為重點,通過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認識到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已是一項常態化的工作,更是新時期稅收征管工作的突破點和抓手。
稅收征管應在規范和精細上下功夫。稅收風險管理工作要求我們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的稅收管理中規范稅收執法、嚴肅執法程序。我們應該認真學習掌握新修訂的《全國稅收征管規范(1.2版)》,並加以運用到日常的工作實際當中,以規范我們的稅收征管行為。在日常稅收征管中將工作做細、做實,管理留有軌跡、徵收留有痕跡,稅收管理只有規范、精細,才會將風險降到最低。
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協作,實現稅收管理風險最低化。進一步完善與國稅部門的協作機制,通過互設窗口、互派人員,委託代征等方式,統籌辦稅資源,加強執法協作,確保地方稅收與增值稅同征同管,堵漏防流。加快國、地稅信息交換平台建設,整合征管數據,實現管理協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有效解決信息不暢、融合不緊、抓手缺失等問題。積極主動地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稅源建設、收入規模、預測分析、征管成效及困難和問題,加強與國稅、銀行、財政、國土、城建、公安等職能部門的交流溝通,爭取部門支持。
稅收風險管理與績效管理掛鉤。稅務系統績效管理以轉變職能、改進作風為出發點,以過程管理、強化執行為著力點,以持續改進、提高效能為落腳點,根據稅收改革的發展變化,不斷完善各種績效考核指標,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作為營改增後征管模式的導向應補充到績效考核指標中,以強化對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考核和督查,促進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
『柒』 稅務風險管理的企業稅務管理機構職責
制訂和完善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稅規章制度;
參與企業戰略版規劃和重大權經營決策的稅務影響分析,提供稅務風險管理建議;
組織實施企業稅務風險的識別、評估,監測日常稅務風險並採取應對措施;
指導和監督有關職能部門、各業務單位以及全資、控股企業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工作;
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和溝通機制;
組織稅務培訓,並向本企業其他部門提供稅務咨詢;
承擔或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賬簿憑證和其他涉稅資料的准備和保管工作;
其他稅務風險管理職責。
『捌』 如何做好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
私營企業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四種組織形式。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由於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在征稅時對公司和股東實行雙重征稅,即對公司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股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分得的稅後利潤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私營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
私營企業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四種組織形式。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由於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在征稅時對公司和股東實行雙重征稅,即對公司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股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分得的稅後利潤徵收個人所得稅。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在征稅時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利用組織形式進行納稅籌劃是每個「准納稅人」在注冊登記前必須考慮的,這就要求投資人在確定組織形式前充分調研,搜集經營地的行業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綜合分析所得稅稅負,依靠納稅籌劃贏在起跑線上。私營企業不同組織形式的所得稅稅負比較如表(見附表)。
假定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Y元,可以計算不同組織形式的選擇區間:30%Y-9750=20%Y,求得Y=97500元,稅負無差別點的應納稅所得額為97500元,當全年應納稅所得額97500元時,選擇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或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稅負較輕,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還可以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上述臨界點的計算並未考慮私營公司的股東獲得工資薪金、股息紅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及股東的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可以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因此在實際測算時,投資者應預估公司的盈利水平、利潤分配情況,綜合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負及企業的經營風險、經營規模、管理模式、投資額等因素,選擇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企業組織形式,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
二、查賬征稅與核定徵收方式的籌劃
所得稅的徵收有兩種方法:查賬徵收與核定徵收。對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採用查賬徵收的方式;對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採用定額徵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及其他核定徵收方式。以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徵收方式而言,對不同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僅規定了比例范圍,同一行業最低比例與最高比例差異較大,有利於稅務機關操作,但缺乏具體的認定標准,隨意性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業的企業稅負不均,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稅負。如果企業經營多業的,稅法規定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可能導致適用較低應稅所得率的業務按照較高的應稅所得率征稅。此外,實行核定徵收的企業,不能享受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賬徵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稅收優惠待遇,涉稅風險較小,便於投資者和稅務機關全面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不少私營企業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只能採用核定徵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營企業為逃避稅收,縮小規模,異地經營,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經營的個體戶狀態,放棄查賬徵收的方式。私營企業規模小,無法形成產業優勢,會計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業經營管理的水平,綜合權衡,私營企業選擇查賬徵收方式,不僅降低涉稅風險,而且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這需要企業依照國家規定設置賬簿,核算收入、成本、費用,並按期辦理納稅申報。
三、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
業務招待費是私營企業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營業主將個人及家庭餐飲、食品、娛樂支出的發票拿到企業報銷,這種人為增加企業費用的做法並不可取。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採用「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設定業務招待費最高扣除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防止企業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
由於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無論是否合理,都不允許全額扣除,首先,企業應控制並壓縮業務招待費支出金額,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與其他費用,不要把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費、董事費等其他開支混入業務招待費,企業參加產品交易會、展覽會發生的餐飲費、住宿費,應作為業務宣傳費列支。其次,企業可以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增加費用的稅前扣除金額。例如,將某些餐飲招待費改為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在禮品上印上企業的名稱或標志,附帶企業的宣傳資料,或者邀請客戶參加企業舉辦的產品推介會,要求參會人員簽到,並為參會人員提供餐飲和住宿,由此產生的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四、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進行籌劃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私營業主熱心公益事業。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利潤總額只能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才能計算出來,而捐贈是在年度期間發生的,如果企業捐贈前不進行納稅分析,可能使企業因捐贈背負額外的稅負,而將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起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也可獲得節稅收益。
如某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1年5月打算以公司的名義通過中華慈善總會向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捐贈400萬元,公司2010年利潤總額2800萬元,該董事長獲得紅利280萬元,預計2011年利潤總額3000萬元,該董事長可獲得紅利300萬元,按照規定,公司捐贈的扣除限額為360萬元(3000×12%),剩餘40萬元捐贈支出很可能不允許稅前扣除,額外增加企業所得稅10萬元。如果該董事長以公司名義捐贈360萬元,以個人名義從紅利所得中捐贈40萬元,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由於企業所得稅法設定了公益性捐贈的扣除比例,不少私營企業以公司名義捐贈得少,而以投資者個人名義捐贈得多,這是一種理性的做法。從股東利益出發,企業限定捐贈金額是必要的,作為補充舉措,大股東以個人名義追加捐贈,這樣既表達了愛心,又減輕了稅負,是理性的商業與帶有感情色彩捐贈的最好結合。
五、注意劃分企業經營支出和投資者個人支出
目前不少私營企業會計核算不規范,要求財務人員報銷其個人或家庭消費性支出,將企業資金用於個人或家庭購買汽車、住房也不進行納稅申報,或者以借為名公款私用偷稅漏稅,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實,會給企業和投資者造成嚴重的損失。
如某五金加工有限責任公司的老闆,2010年12月以消費性支出名義從公司支出買房款100萬元,2011年5月25日稅務機關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了這個問題,稅務人員認為該筆支出與公司開展業務無關,應視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20萬元,同時調增企業所得稅25萬元,由於該老闆少繳了稅款,稅務機關責成其補繳相應的稅款、滯納金並對其處以10萬元的罰款。老闆對此很不理解。
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並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除上述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