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局分管安全領導在校車司機大會上的講話
校車司機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乘坐學生班車學生的交通安全,解決家長的後顧回之憂,我園與校車司機簽答定校車司機安全責任書如下:1.校車司機要嚴格遵守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嚴格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線、交通標志,中速行駛,安全禮讓,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坐幼兒。3.校車司機要經常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的制動、轉向、剎車、雨刷、安全帶、燈光等設備安全狀況良好,杜絕帶病車上路。4.按規定參加車輛的檢驗,杜絕開報廢車上路。 5.杜絕酒後開車、闖紅燈、涉牌、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最近三年內不發生致人死亡負同等責任以上或者致人重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在最近三年內任一計分周期,交通違法記分不能超過12分。 本交通安全責任書有效期至學校不再聘用該校車司機止。 幼兒園主管領導簽字: 校車司機簽字:幼兒園蓋章: 2010年6月10日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