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危廢規范化管理有哪些注意要點
常見固廢、危廢非法處置行為
1
收集和貯存不規范
常見的違法行為有:
(1)車間臨時收集危險廢物的設施未張貼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2)車間臨時收集的固廢移送至固廢廢物倉庫時未建立移交入庫合賬或合賬記錄不完善。
(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露天堆放。
(4)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設施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包裝容器上未張貼標簽。
(5)將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混合儲存,未做到分類儲存。
(6)危險廢物儲存超過一年未申報。
(7)貯存危險廢物的場所未設置導流槽和收集井。
(8)儲存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場所存在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流失情況。
(9)有惡臭產生的固廢堆放場所未設置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
2
處置、利用不規范
常見的違法行為有:
(1)將危險廢物混入一般工業固廢或生活垃圾中進行處置。
(2)將一般工業固廢賣給外省單位進行處置,未申報。
(3)未申報,未獲得審批,將危險廢物轉移至外省單位進行處理和利用。
(4)將危險廢物交給無危險廢物持證單位進行處置。
(5)未向區環保局申報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6)轉移危險廢物未按規定填寫聯單,或聯單未保存5年。
示 例
貯存場所地面須硬化處理,並塗至少2mm密度高的環氧樹脂,以防止滲漏和腐蝕。存放液體性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須設計收集溝及收集井,以收集滲濾液,防止外溢流失現象。
化學性質不相容的危廢一律分隔堆放,其間隔應為完整的不滲透牆體,並在各區域醒目位置設該類危廢的標志牌。
貯存場所不得連接市政雨水管或污水管,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內清理出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險廢物處理,沖洗廢水必須納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經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放。
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超過一年,超過一年報環保部門審批。危險廢物貯存台賬並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情況。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注意要點
污染防治責任需要注意的要點
1、建立危廢管理制度。建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內部管理制度和應對危險廢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廢管理圖表。有危廢管理領導小組及分工。
3、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企業主要領導、主管領導、主管部門、主管人員、各生產單位主管人員及各生產班組(員工)在危廢管理工作方面的崗位職責和責任。
4、建立安全操作規程。企業產生危險廢物工藝環節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及要求。
Ⅱ 通過危廢環境管理學習你對企業危廢管理有什麼好的建議
企業「危廢」管理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及其合規建議
1、「危廢」管理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
綜合前述「危廢」監管的相關規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十起環境公益訴訟典型案例》[6]在內的相關司法判例及筆者的實務經驗,企業因「危廢」管理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幾乎涵蓋了法律責任的所有類別,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這些法律責任的承擔在某種程度上不僅可能對企業的經營管理造成影響,有些甚至將直接決定企業的生死。同時,導致相關法律責任的事由和表現形式也不盡相同,具體歸納如下:
民事責任:主要為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多見於相關產廢單位出於「逐利」的心理,私自傾倒、排放危廢或者將危廢交給不具有危廢經營許可證的相關主體進行處置的過程中。
(1)責任承擔方式:賠償損失,具體可包括環境修復費、生態環境功能服務損失費、鑒定費、評估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2)典型案例:如江蘇省泰州市環保聯合會訴泰興錦匯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被告錦匯公司等六家企業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廢鹽酸、廢硫酸總計2.5萬余噸,以每噸20至100元不等的價格,交給無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相關公司偷排進泰興市如泰運河、泰州市高港區古馬干河中,導致水體嚴重污染。泰州市環保聯合會訴請法院判令六家被告企業賠償環境修復費1.6億余元、鑒定評估費用10萬元。[7]
行政責任:主要為企業因「危廢」管理不當所受到的行政處罰。
(1)責任承擔方式:根據違法行為的不同可受到警告、命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暫扣或吊銷危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處罰。
(2)典型案例類型總結:根據威科·法律信息資料庫提供的數據,截至2020年1月16日,因「危廢」管理不當而受到的行政處罰數量接近9000起,由2015年前最高的年402件激增至2018年的2416件,2019年也有1478件處罰案例。由此不難看出,自2016年新的《固廢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企業因「危廢」管理所受到的行政處罰呈現幾何級增長。另外,根據相關統計,因「危廢」所發生的處罰案件中,處罰對象的約80%為各類企業,其餘為個人或者個體工商戶。而從發生地域來看,廣東、江蘇、浙江、山東、四川等產廢大省的處罰案件數量幾乎佔到總數的近七成。綜合相關處罰案例,我們發現,企業進行「危廢」管理過程中,極易因如下問題受到行政處罰:
●違反申報登記制度,產廢單位或處置單位未及時完成申報或未申報重大變更;
●存儲不規范,危廢與其他固廢混裝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及相關標准規定的情形;
●未設置危廢標識或者設置的標識不規范;
●危廢相關台帳管理不規范;
●危廢轉移程序不規范,未及時完成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的相關信息申報等;
●隨意丟棄、堆放、拋灑、排放、填埋危廢;
●未依法訂立相關管理制度,如應急預案、環境保護制度等;
●未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收集、貯存、處置危廢。
刑事責任:主要因涉事主體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或違法委託無經營資質的企業處置危廢而構成污染環境罪或其共犯而受到刑事處罰。
(1)責任承擔方式:
(2)典型案例:貴州省華興瓷業有限公司、胡國強污染環境案[8]、海寧恆創再生物資有限公司、孫鐵海、張燕葉等污染環境案[9]。
2、對企業危廢管理的合規性建議
企業應依法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甄別,准確識別並判定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廢,必要時可邀請技術專家或者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危廢的認定;
依法加強危廢管理制度的合規性建設,嚴格按照法定標准和相關制度進行危廢的管理;
對危廢管理過程中極易發生行政或刑事處罰的制度內容應通過邀請第三方進行培訓、企業內部定期預警、演練等方式予以強化;
建立危廢合規化管理所需的法律文本體系,通過對危廢管理各個環節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文本的專業化設置,最大程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並規避可能發生的潛在法律風險;
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法律專家對企業危廢管理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問題出具合規性意見或代表企業進行維權,降低企業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風險。
Ⅲ 危險廢物員工培訓計劃
危險廢物員工培訓計劃
公司在日常生產檢修中會產生危險廢物——廢礦物油、廢舊樹脂。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污染事故,消除突發污染事故對員工和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定出危險廢物季度培訓計劃。
培訓課程表 序號 培訓日期 培訓課題 培訓對象 地點
1 、2013年8月
危險廢物的管理和貯存 計劃部庫管、設備部化學專業 視頻會議 室
2 、2013年11月 危險廢物的轉移和事故應急處理 計劃部庫管、設備部化學專業 視頻會議 室
培訓課程的詳細內容: 一、危險廢物的管理和貯存 危險廢物的管理:
3、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納入我單位危險廢物管理。
4、我單位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負責單位內部的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5、對本單位產生的危險廢物及時建立動態管理台帳,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環保部門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 二、危險廢物的轉移和事故應急處理 危險廢物的轉移:
6、必須將危險廢物交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安全處置並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7、禁止私自買賣危險廢物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的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危險廢物污染事故,在按照單位「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的同時,立即向我單位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報告當地消防、環保、安監等部門。
Ⅳ 危廢儲藏有什麼要求
一、場地要求
貯存場所地面須作硬化處理,場所應有雨棚、圍堰或圍牆,設置廢水導專排管道或渠道,將沖屬洗廢水納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不同種類的危險廢物要分類存放,中間有明顯間隔(如過道、圍欄等),貯存場所應設置警示標志,危廢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粘貼危廢識別標志,配備稱重設備;危廢的貯存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延長貯存期限的,需報經環保部門批准。
二、場所警示標志
三、包裝物標簽
(粘貼於危險廢物儲存容器上的危險廢物標簽)
(系掛於袋裝危險廢物包裝物上的危險廢物標簽)
Ⅳ 如何做好本單位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
八項制度之一: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
對於產廢單位以及從事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需要做到以下四點:
1、建立危廢管理制度。建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內容管理制度和應對危險廢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廢管理圖表。有危廢管理領導小組及分工。
3、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企業主要領導、主管領導、主管部門、主管人員、各生產單位主管人員及生產班組(員工)在危廢管理工作方面的崗位職責和責任。
4、建立安全操作規程。企業產生危險廢物工藝環節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及要求。
八項制度之二:標識制度
1、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2、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八項制度之三:管理計劃制度
1、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2、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
3、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八項制度之四:申報登記制度
1、如實地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1)如實申報(專門申報或納入排污、環統一並申報)
(2)內容齊全(全面、准確申報危廢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情況)
(3)能提供材料,證明所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產生和處理情況的日常記錄)
2、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八項制度之五:源頭分類制度
1、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
2、落實源頭分類制度應當做到:
(1)危險廢物與一般廢物分開;
(2)工業廢物與辦公、生活廢物分開;
(3)固態、液態、泥態、置於容器中的氣態廢物分開;
(4)可利用的與不可利用的廢物分開;
(5)有熱值的與沒有熱值的廢物分開;
(6)性質不相容的廢物分開;
(7)利用和處置方法不同的分開;
(8)大的類別要分清,每一種類也要區分。
八項制度之六:轉移聯單制度
1、在轉移危險廢物錢,向環保部門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並得到批准
2、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如實填寫轉移聯單中產生單位欄目,並加蓋公章
3、運輸資質符合要求:運輸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及押運員(產生、轉移單位有責任審查運輸單位資質)
4、轉移聯單保存齊全
八項制度之七:經營許可證制度
1、轉移的危險廢物,全部提供或委託給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活動
2、有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簽訂的委託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合同
八項制度之八:應急預案備案制度
1、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
2、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按照預案要求每年組織應急演練
(5)危廢管理貯存等培訓資料擴展閱讀
處理
對於某種廢物選擇哪種最佳的、實用的方法與諸多因素有關,如廢物的組成、性質、狀態、氣候條件、安全標准、處理成本、操作及維修等條件。雖然有許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於處理危險廢物,但常用的處理方法仍歸納為物理處理、化學處理、生物處理、熱處理和固化處理。
1、物理處理:物理處理是通過濃縮或相變化改變固體廢物的結構使之成為便於運輸、貯存、利用或處置的形態,包括壓實、破碎、分選、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學處理:化學處理是採用化學方法破壞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從而達到無害化,或將其轉變成為適於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其目的在於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從而減少它的危害性。這是危險廢物最終處置前常用的預處理措施,其處理設備為常規的化工設備。
3、生物處理: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達到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生物處理方法包括好氧處理、厭氧處理和兼性厭氧處理。與化學處理方法相比,生物處理在經濟上一般比較便宜應用普遍但處理過程所需時間長,處理效率不夠穩定。
4、熱處理:熱處理是通過高溫破壞和改變固體廢物組成和結構,同時達到減容、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熱解、濕式氧化以及焙燒、燒結等。熱值較高或毒性較大的廢物採用焚燒處理工藝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回收焚燒余熱用於綜合利用和物化處理以及職工洗浴、生活等,減少處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費。
5、固化處理:固化處理是採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對環境的危害,是一種較安全地運輸和處置廢物的處理過程,主要用於有害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固化體的容積遠比原廢物的容積大。
6、各種處理方法都有其優缺點和對不同廢物的適用性,由於各危險廢物所含組分、性質不同很難有統一模式。針對各廢物的特性可選用適用性強的處理方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危險廢物
Ⅵ 危險廢物管理的培訓應該怎麼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技術回標准和我廣東省環境保答護廳《關於開展全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業做好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並上報環保局進行評估。企業內有設環保技術部門的,且有能力做好相關規范化管理工作的可以在企業內部進行;或找相關環保公司指導協助完成。
廣州悅能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可以為企業量身定做服務項目,協助、指導企業完成企業相關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協助企業做好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保障環境安全。
以下是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工作指引:
一、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二、危險廢物管理台帳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一)危險廢物管理台帳。
(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三、危險廢物貯存和標識
四、危險廢物標識標志
五、自建處置設施備案
六、危險廢物轉移管理
七、內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危險廢物管理組織架構。
(二)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三)危險廢物公開制度。
(四)培訓制度。
(五)檔案管理制度。
八、應急預案
Ⅶ 危險廢物貯存、運輸有哪些措施
1、運輸時應當採取密閉、遮蓋、捆紮、噴淋等措施防止揚散。
2、對運輸危險廢物的設施和設備應當加強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
3、人能混合運輸性質不相容而又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4、轉移危險廢物時,必須按照規定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並向危險廢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5、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6、運輸危險廢物的設施和設備在轉作他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的處理,方可使用。
7、運輸危險廢物的人員,應當接受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運輸危險廢物的工作。
8、運輸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在發生意外事故時採取的應急措施和防範措施。
9、運輸時,發生突發性事故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給附近的單位和居民,並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