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德治國的時代意義
在德治的光輝下,法治的陰影會消除,市場的局限會得到彌補,整個社會將和諧發展內。
法律的實施容依然需要道德的土壤,當整個社會迷信市場作用的時候,互助精神在法院的司法判決中無法體現。處於弱者的消費者面對一個又一個貌似公正卻完全不同的判決無所適從。我們不缺少市場的理念,也不缺乏對法律的關照,我們缺少道德的支撐。
在這樣的背景下,重提道德的力量,並且將以德治國作為治國的方略就很有必要了。因為這是對市場經濟運行機制進行校正,也是為法治的實施提供有益的基礎。在德治的光輝下,法治的陰影會消除,市場的局限會得到彌補,整個社會將和諧發展。
(1)消費者權益培訓講話擴展閱讀
2000年6月,江澤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法律與道德作為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都是維護社會秩序、規范人們思想和行為的重要手段,它們互相聯系、互相補充。法治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手段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
德治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認識和道德覺悟。道德規范和法律規范應該互相結合,統一發揮作用。"2001年1月,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他明確提出了"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的治國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