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的職責
1、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2、擬定企業職工獎懲的基本准則。
3、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移交的職責
對本市公民出境就業進行管理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統籌管理的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
2、加強統籌全市城鄉就業政策的職責,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統籌全市城鄉社會保障政策的職責,建立健全社會
保險管理和服務體系,提高經辦能力。
3、加強統籌全市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整合的職責,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
效配置,統籌開發各類人力資源。
4、加強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和政策的職責,組織推進省級統籌,深化基本養老保險制
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險制度。
5、加強促進就業的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和職業(技工)教育培訓制度,促進全市社會就業更
加充分。
6、加強統籌規劃全市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職責,做好相關醫療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實施工作。
7、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農民工工作協調的職責,切實維護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全
市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8、加強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統籌管理的職責,促進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能力建設,提高行政效能。
9、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㈡ 中國黨政幹部教育培訓中心是什麼單位
中國黨政幹部教育培訓中心
目錄
中心宗旨
中心會員
培訓對象
日常工作
中心宗旨
中國黨政幹部教育培訓中心的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聯合各方面力量,堅持以服務為宗旨,加強行業自律,促進祖國黨政教育培訓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支柱產業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中心會員
中國黨政幹部教育培訓中心設有個人會員(包括會員、資深會員、名譽會員、學生會員、外籍會員)和團體會員。目前,學會擁有個人會員近萬人,團體會員單位上千個。學會委託各直屬分會和地方學會發展會員,並實行屬地管理。
培訓對象
全國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群行政管理人員
日常工作
1.積極開展學術活動,組織學術研討會、報告會等,進行學術交流。 2.宣傳安全保衛理論、安全生產、消防防火、法規和政府有關方針政策。 3.組織專業學習、培訓、考察和輔導講座等,為提高黨政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提供服務。 4.調查研究,為政府部門科學民主決策提供服務。為會員進行社會調查提供服務。 5.通過系統導入現代公共管理知識與觀念,幫助領導幹部梳理知識結構,進而切實提高領導幹部的公共管理水平和領導發展能力,實現創建學習型公共組織,全面提升領導幹部綜合素質,培養具有創新意識和變革能力的高素質領導人才,為當地公共事業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㈢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2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處理、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信息綜合、電子政務運行、政務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機關公共事務;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綜合分析和反映信訪動態,開展信訪工作調查研究,督辦重要來信、來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項;協調維穩、應急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內外宣傳歸口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組織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相關規范性文件並承擔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和工作調查研究;協調專家咨詢和法律咨詢;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監督檢查依法行政情況;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政策宣傳培訓工作;按照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三)規劃財務基金監督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再就業等專項資金預決算草案;負責中央和省轉移支付社會保險、就業等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擬訂和匯審工作,以及市本級專項就業資金使用計劃審核工作;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計劃申報和資金支付的審核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就業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企業年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企業年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依法監督全市就業資金管理和使用;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控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四)就業促進與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擬定全市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政策、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公共就業服務管理體系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擬定全市及市本級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全市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審核落實;擬訂國(境)外人員在宜就業管理政策,承辦外國人來宜就業行政許可;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並指導實施;擬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承擔市人民政府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國(境)外、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承辦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職業中介機構、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行政許可;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市級行政機關、市屬企事業單位和中央、省屬駐宜單位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協調部分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服務項目和計劃。
(五)勞動關系科
擬訂全市勞動關系政策,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終至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文書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裁員報告和企業改組的職工安置方案審核;承辦文藝體育單位特招和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制度行政許可以及集體合同審查登記工作;負責政策性安置進入企業人員工作;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按分工審核市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負責人工資收入;負責勞動標准和勞動定額管理工作;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局維穩、應急工作。
(六)軍轉安置辦公室(掛「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中心」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和中央、省在宜單位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調家屬安置工作;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中央、省關於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相關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解困維穩和政策宣傳、思想教育工作;研究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政策,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和就業培訓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職業能力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完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擬訂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承辦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行政許可;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鑒定)評審工作政策並指導實施。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參與制定全市人才資源開發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和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省政府專項津貼專家的選拔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產業基地、博士後科研流動崗位初審、申報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專家產業基地考核、認定、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科研資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辦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指導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才作用。
(九)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科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方案和職稱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並指導實施全市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各系列(專業)中級及醫療副高、中學高級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中、初級及醫療副高、中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承擔其他系列高級職稱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各類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證書的核發及審驗工作;承擔全市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管理工作;承擔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落實機關工勤人員有關人事管理政策;承辦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表彰獎勵有關事宜;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組織實施市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落實有關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參與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人員綜合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工資福利科
根據國家和省的工資、福利政策、法規、制度和標准,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獎金、津補貼工作;核定機關及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的定級待遇、調動和受處分人員的工資待遇;按規定許可權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手續及待遇核定、審定幹部參加工作時間與工齡計算和離退休人員待遇工作;辦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享受特殊待遇的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實施全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死亡之後有關撫恤待遇審核工作。
(十二)養老保險科
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辦法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及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和完善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辦理市直統籌企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退休條件核實;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並辦理市直統籌單位相關人員的核實手續。
(十三)醫療與生育保險科
統籌規劃全市城鄉一體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辦法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醫療、生育保險政策和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市直管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資格審查與年審;擬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市管封閉運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承擔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工傷保險科
擬訂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辦法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組織、企業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工傷性質認定工作,負責工傷、非工傷與職業病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鑒定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教育培訓與對外交流科
研究制定全市國家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公務員能力建設與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國家公務員各類培訓方案,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培訓工作;承辦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市直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證書的年度審驗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基地的資格評估認定工作;擬訂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機構、培訓教材(內容)和師資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六)農村社會保險科
擬訂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辦法和標准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全市農村社會保險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編制農村社會保險發展規劃,會同有關方面指導檢查全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擬訂土地徵用中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和辦法。
(十七)調解仲裁管理科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推進仲裁工作和隊伍規范化建設,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預防機制,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用)鑒證服務;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市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八)勞動保障監察科(掛農民工工作科牌子)
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和隊伍規范化建設;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組織實施全市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實施中央、省屬在宜及市屬單位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指導全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事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組織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督促檢查相關單位責任履行和任務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協調農民工進城落戶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十九)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務員錄用、登記、考核、任免、獎懲、職位管理、交流、培訓、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面試考官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承辦面試考官資格認定管理工作;依法辦理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承辦全市行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新進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國家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和審批工作;負責行政機關、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內設機構非領導職務職數的設置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審核報批工作;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全市綜合性表彰獎勵工作,審核上報省級表彰獎勵和以市政府名義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市級勞動模範);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授予、表彰事宜;管理市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二十)人事科(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承辦本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爭先創優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產業工會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㈣ 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哪家好
國正聯大公共管理研究院可以選擇,專業從事幹部培訓
㈤ 六大國家級幹部培訓基地是哪六個
中共中央黨校抄 是輪訓培訓黨襲的高中級領導幹部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幹部的最高學府,是學習、研究、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陣地和黨性鍛煉的熔爐。
國家行政學院 1994年正式成立,是負責培養高中級公務員、高層次的管理人員和政策研究人才,提供政府管理政策咨詢、開展公共管理等領域理論研究的正部級機構,為國務院的直屬事業單位。
三大幹部學院 中國浦東幹部學院、中國延安幹部學院、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於2005年3月正式招生。井岡山、延安兩所學院主要依託其革命歷史資源,進行黨風黨性教育、基本國情教育、保持黨的先進性教育。而中浦學院,主要進行改革開放意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現代化建設知識和能力教育以及開展國際培訓交流合作。
中國大連高級經理學院 2006年1月揭牌。學院的建設主要致力於促進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學院主要培訓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金融機構現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後備領導人員和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基地的領導成員及骨幹教師,同時要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成為國際交流與合作的窗口與平台。
㈥ 宜昌市公安局的職能簡介
一、部門主要職能
宜昌市公安局為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領導和管理全市公安工作。主要職能包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指揮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三)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暫住人口、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四)依法管理國籍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消防管理及監督,協助各級政府落實消防法規的各項措施。
(六)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社會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管理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禁毒緝毒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和刑事技術等建設,負責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及社會公共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並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准、制度及其落實。
(十三)領導全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四)制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及公安宣傳的方針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管理機構、人員編制等工作以及管理和協管幹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組織、指導並實施警務督察工作;查處或督辦重大違紀案件。
㈦ 急求!!!幹部教育培訓內容指導實踐的典型案例!!!
幹部教育培訓是黨和政府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增強服務意識,提升工作水平,強化發展觀念的重要途徑。新時期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動培訓理念、內容、模式和機制的創新,不斷提高幹部的能力素質,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一、完善教育培訓載體,豐富培訓形式
幹部教育培訓必須以「黨的事業需要什麼」為指引,宏觀制定培訓方向;以「幹部成長缺少什麼」為依據,充分徵求學員意見以制定班次內容。完善既有的培訓載體,通過豐富培訓形式、更新培訓內容、優化教師隊伍和完善現代化教育設施來活化傳統培訓項目。一是以黨校教育為主體,著力提升幹部綜合素質。利用黨校舉辦的各類主體培訓班,重點建設政治鑒別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學習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創新能力、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心理調適能力等九大通用能力和業務能力培訓課程,形成較為完善的培訓內容框架。二是與著名高校攜手,推薦幹部參加高層次培訓。籍清華大學與我市簽署全面合作協議,打造幹部培訓平台的良機,藉助一流高校資源,推薦幹部參加城市規劃管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公共管理等多個領域的專題研修班,進一步開拓幹部視野,提升幹部的管理水平。三是組織聽取專家學者講座,增強幹部科學發展理念。通過遠程網路教育平台和電視電話會議,分門別類組織幹部收聽收看專家學者關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綱要》、應對金融風暴專題以及招商引資、循環經濟、綠色旅遊、特色農業、城鎮規劃建設、生態環保等多個層面的講座,使幹部所對負責的工作領域有更深層次的了解。四是以掛職鍛煉為契機,提高幹部實踐能力。通過選派幹部到長三角、渤海灣等發達地區掛職學習和安排機關部門幹部與基層幹部進行雙向掛職交流,達到豐富幹部閱歷、積累各層次工作經驗、提升調處突出問題能力和增強工作針對性、預見性和科學性的效果。
二、創新互動教學方式,增強培訓效果
為調動幹部學習的積極性,活躍幹部的思維,培訓方式方法要不斷推陳出新,增強效果。一是把科學的考試模式轉變成為長效的培訓機制。近年公務員幹部隊伍中開展了各種新型公開選拔的競崗考試,其中包括基礎知識測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案例分析、模擬演講、視聽傳達、現場問答、心理素質測試、培訓結業測試等測試內容。這些考試科學性強,貼近現實,對考生綜合素質能力要求高,反映幹部素質能力水平的真實程度大大提升。應考期往往是幹部提升能力最快、素質鍛煉最密集的一個時期,但是由於帶有較強的目的性,時間短暫,最終素質提高效果可能不突出。培訓部門可以把這種考試模式轉變為長期的培訓機制,把素質考試項目轉型為培訓的科目,避免以往培訓「為學而學」,脫離實際的困境,同時可以增強參訓學員的興趣,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借鑒公選考試,可組織幹部就相關領域,到地方進行實地考察調研,召開以小組為單位的無領導討論會議,各自就考察了解的情況進行分解剖析,參訓學員分別提出自己意見,最後形成調研報告,並在報告會上發言匯報。通過培訓,實實在在地提高幹部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二是在培訓當中舉行辯論比賽等形式的競賽活動。辯論比賽實際上是圍繞辯論的問題而展開的一種知識的競賽,考驗參與者的分析問題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反應、臨場心理和團隊協作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在幹部培訓中可就社會熱點問題或具較強爭議性的難點問題舉行小組辯論比賽,檢驗幹部的綜合素質,鍛煉幹部綜合能力,同時便於黨委和組織部門從中發現和挑選人才。另一方面,辯論比賽既可以使幹部從以往枯燥的純理論學習中解放出來,創新學習方式,豐富課餘生活,鞏固培訓期間所學知識,增強幹部間的凝聚力。三是實行教學相長、學學相長互動式課堂。從課堂系統講授式教學為主轉向包括體驗式教學、案例教學、研究式教學等多種形式的互動型教學能增強幹部的參與度和自主性。體驗式教學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現場變成課堂,把素材變成教材,把實踐者變成教師,重視學員的臨場感,能更為高效地啟發思維、傳授經驗。互動研討式教學主要是通過課堂討論、案例研討、學員論壇、小組討論等形式使學員成為學習的主導者,活躍學員的思維。針對當前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共同找原因、談思路、尋對策,互相借鑒,互相學習,在教學相長、學學相長中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保證培訓質量
一是建立培訓激勵制度。建立內部激勵和外部激勵相結合,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補充的制度,提高幹部在培訓中的競爭意識。開展優秀學員評選,對培訓成績突出的幹部進行表揚鼓勵。把幹部學習培訓情況作為幹部考察的重點內容和單位年度工作業績考核以及個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與評優評先、獎懲使用相掛鉤。二是完善培訓登記制度。建立培訓學時累積制度,使幹部教育培訓常態化,規定每名科級幹部每年必須完成30個學時的各類理論輪訓和主體班調訓任務。完善培訓信息檔案制度。組織部門和黨校聯合建立幹部學習培訓檔案庫,負責培訓信息管理,將幹部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出勤情況、學習成績、考評鑒定等情況進行登記,並歸入個人培訓檔案。三是實行培訓評估制度。培訓班結束後,採取電話訪、郵訪和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跟蹤了解學員對培訓策劃、內容、方式、師資、效果等方面的意見,著重了解學員對培訓工作的認可程度和滿意度,對培訓內容接受和掌握程度,綜合評估每期培訓班的質量。同時廣泛徵求教員和學員的建議,逐步改進,使培訓工作不斷向科學化、效益化方向發展。
㈧ 中國幹部培訓課程有哪些
實踐拓展.現代工程.衛生管理.地方發展.人文科學.危機管理.教育管理.
領導科學.公共服務.人文素養.經濟金融.法律.農業管理.公共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