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考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職業道德良好,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0周歲(法定代表人除外)。
(二)建築施工企版業的在職人員權。
(三)學歷及要求: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為大專以上學歷,需大專以上學歷,除企業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級建造師證書與企業聘書;
2、項目負責人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具有一級建造師或二級建造注冊證書;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
(四)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合格;
(五)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任職。
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對工作年限沒有要求。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類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到注冊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一)三類人員姓名變更的;
(二)三類人員所在單位名稱變更的;
(三)三類人員變更工作單位的。
另外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A本)應為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法定代表人除外);項目負責人(B本)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具有一級建造師或二級建造注冊證書。
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是C證嗎
安全生產管理合格證就是一個上崗證,證明持有人受過正規的安全知識培訓,對安全有資格進行管理。目前各行各業都有相應的資格證書,安全合格證只是對地方所認可,它不像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由國家頒發,到哪裡各企業都認可。
㈢ 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有效期
證書有效期都是3年,有效期滿需辦理延期手續。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證書失效。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A證,安全管理人員是C證,一個企業要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要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才行。所有的生產經營單位都需要取得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負責人都要經過安全培訓。
企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法人),經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後,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審查批准,頒發的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即: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資格證。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培訓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受理流程: 省安監局負責中央駐魯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煙花爆竹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市級安監部門負責市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本行政區域內省安監局考核以外的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縣(市、區)級安監部門負責市屬以下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㈣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與安全培訓合格證的區別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與安全培訓合格證的區別在於培訓的對象不同,安全生產專管理人員安屬全資格證培訓的對象是企業法定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而安全培訓合格證則有可能是企業的員工或者施工班組的工人。
安全生產管理就是針對人們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
㈤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內
(一)國家安全生產容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㈥ 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的意義與目的
一、安全培訓的意義在於:
1、通過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2、通過安全培訓提高工人的技術知識水平;
3、通過安全培訓提高幹部的安全管理業務水平;
4、促進技術知識的更新。
二、安全培訓的目的:
1、就是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安全素質;
2、提高廣大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
3、增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感;
4、提高廣大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
5、增強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
6、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技術知識水平,
7、熟練掌握操作技術要求和預防、
8、處理事故的能力。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等11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13年8月1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8月29日
關於〈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修改內容:
刪去《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證書 區別
1、持證人職位不同。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合格證書的持證人為企業法人或負責企業安全事務的副總,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的持證人為企業安全項目的負責人或專職的安全管理員。
2、證件類型不同。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合格證書為A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
3、考試內容不同。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考核內容主要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要點中的17項、生產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11項,合計培訓課時為52課時。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內容主要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要點18項、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能力考核13項等,合計培訓課時為72課時。
(7)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培訓擴展閱讀:
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合格證課時培訓內容:法律法規15課時、安全管理13課時、安全技術8課時、勞動保護與事故急救8課時、綠色施工與環境保護8課時,課時合計52課時;
項目負責人安全培訓合格證課時培訓內容:法律法規15課時、安全管理15課時、安全技術10課時、勞動保護與事故急救8課時、綠色施工與環境保護8課時,課時合計56課時;
專職安全員安全培訓合格證課時培訓內容:法律法規16課時、安全管理16課時、安全技術24課時、勞動保護與事故急救8課時、綠色施工與環境保護8課時,課時合計72課時。
㈧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
1、一般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2、高危行業(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8)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培訓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等,下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
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
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原批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統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㈨ 什麼是三類人員安全培訓證
安全三類人員持有的《安全員資格證》。
安全員資格證是建築、劇毒危化企業進行生產必須具備的一個證件,是從業資格的象徵。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特殊生產行業,需要《安全生產許可證》,而且是和資質聯系在一塊的,辦理資質許可證需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領取,是有機統一的整體。
安全三類人員,是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的三類人員,有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以及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類人員包括: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
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
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9)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培訓擴展閱讀
安全員崗位職責:
1、熟悉生產環境和施工工藝,防火防盜防傷害防中毒等、設備維修保養管理等。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安全生產、安全防護、機械安全保證體系。
2、排查動態隱患,有義務提醒糾正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和不安全動態。
3、肩負看管和宣傳培訓兩個職能,宣傳和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和規定,協助領導做好安全生產排查工作。
4、做好安全生產中的相關排查記錄、交接收集、整理和保管。
5、按職權范圍和公示文件提醒或辭退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指揮不合格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