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海外支付教育培訓費是否交稅
教育經費類的應該不交稅
② 去國外打工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在國外工作需要具備很多條件:
第一、文憑條件。文憑很重要,國外用人單位回標准相對較高,因此高文憑答高學歷人才更容易被認可,被任用。本科畢業,擁有學士學位,選擇工作時時應盡量符合個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及興趣愛好。
第二、經濟條件,現在的國外工作者,多數都已經在經濟能力方面具備了不錯的條件,鮮有因為實際上無法支付生活費用而被拒簽的。
第三、自身素質,足夠的生活能力和成熟的心智,是國外工作能否長期穩定的必要因素。
第四、語言能力,講好一口流利的英語,有足夠的外語基礎,才能更好的與人溝通交流,從而便於工作生活的進行。
(2)境外企業技術培訓費擴展閱讀:
海外勞務需求
海外勞務市場需要的勞務主要有:
(1)勞動密集型:也就是以體力勞動為主的一般性勞動,如建築工人、石油工人、礦山工人、農業工人、園林工人、清潔工人等以消耗體力為主的勞務;
(2)技術密集型:也就是以技術技藝為主的勞動,如規劃設計人員、設備安裝人員、高級廚師、工程技術人員、園藝工藝人員等以自身技術為主的勞務;
(3)知識密集型:也就是以專業知識為主的勞動、如專家教授、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研究人員等以消耗腦力為主的勞務。
③ 關於技術所有權轉讓收入免企業所得稅的問題
給你一個文件看看!!對照文件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規定,現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以下條件:(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二)技術轉讓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二、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應按以下方法計算: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稅費技術轉讓收入是指當事人履行技術轉讓合同後獲得的價款,不包括銷售或轉讓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收入。不屬於與技術轉讓項目密不可分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收入,不得計入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是指轉讓的無形資產的凈值,即該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在資產使用期間按照規定計算的攤銷扣除額後的余額。相關稅費是指技術轉讓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有關稅費,包括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合同簽訂費用、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及其他支出。三、享受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應單獨計算技術轉讓所得,並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優惠。四、企業發生技術轉讓,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一)企業發生境內技術轉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時應報送以下資料:1.技術轉讓合同(副本);2.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3.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4.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二)企業向境外轉讓技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時應報送以下資料:1.技術出口合同(副本);2.省級以上商務部門出具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3.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4.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5.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④ 研發費用的范圍包括哪些
研發費用也就是研究開發成本支出。我國會計和稅法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包括內容的規定不完全一致。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三條規定,「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從實質上講,我國財政部門在會計准則中已經明確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下列各項時,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1.從技術上來講,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3.無形資產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時,應當證明其有用性。4.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5.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對於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支出的,應當將其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可見,我國會計准則委員會對研發費用的構成雖然沒有指明具體包括哪些,但指明了研發費用歸集的期間。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則規定,研究和開發活動的成本包括以下幾項:「1.薪金、工資以及其他人事費用。2.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勞務。3.設備與設施的折舊。4.製造費用的合理分配。5.其他成本」等等。
⑤ 勞動合同法及海外研修合同勞動合同期間,轉到正式員工後,公司派遣我到日本研修10天!2月份去的研修合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專,可以屬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你公司索要的賠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但是,你簽訂了研修合同,違約的話要賠償違約金。另外你說的,每個月加班超過40個小時以上,是自己來加班的,還是公司安排加班。如果是公司安排你們加班,沒有特別的理由的話,每周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的話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對你個人造成損失的,申請相應的賠償。
⑥ 我想去國外打工需要辦什麼手續嗎
一、出國打工的程序包括:選擇正規的外派勞務公司——獲得出國勞工信息——報名——面試——體檢——培訓——考試——簽訂合同——繳費——辦理出國手續——赴國外工作。
出國務工需要辦理國內手續和國外手續,國內手續主要包括:護照、簽出境證明、培訓證等,去部分國家和地區還要打預防針,以免患上傳染病。部分國家須在批准入境前辦理個人資料公證。這些手續一般由經營公司統一辦理。
而國外手續包括:入境許可、工作準證等,由外國僱主負責。至於費用方面,需要自己負擔的費用有:體檢費、適應性培訓費、護照簽證費、服務費(勞務經營公司將提供組織和服務管理所發生的費用,不超過你在國外工作期間合同工資的12.5%)等。
在自己國家有很多人並不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出國賺錢有的時候確實能賺得到錢,但是出國打工還需要很多條件,涉及的內容也比較多。工友們在出國打工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並且做好出國打工的准備。
⑦ 關於公司派遣到海外學習後的辭職問題、約定的服務期限以及賠款等問題。
LZ所問的問題很多取決於你和公司簽訂的服務協議的具體條款......
我個人建議:內
仔細,詳容細閱讀一遍服務協議。
關於離職賠償的問題:有沒有註明是主動離職的情況,如沒有可以要求公司追加。
關於培訓費用、住宿費:有沒有註明是「賠償相應的培訓、住宿費用」,有沒有註明包括交通費用、補貼等。如果註明是「相應」費用,只要公司能出具相應的證明(機票、發票、收據等),你就應該賠償。
培訓回來之後一般會有個報銷的流程,此時你報銷的金額可以理解為約定的服務期內主動離職時,你所需賠償的金額。
公司安排你海外培訓自然需要得到你的同意,服務期限的約定你也可以跟公司談。
最後,公司願意送你去海外培訓,應該還是很看重你,加油!
⑧ 我司付培訓費,培訓商是境外企業,發票人民幣,也接收人民幣匯款,請問稅局和外管局這里要走什麼流程嗎
付境外企業人民幣,程序照舊,只是貨幣種類差異,仍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到銀行付匯部門,但是對對方銀行帳戶有一定要求。
⑨ 2015年3月支付境外培訓費征增值稅嗎
2015年3月支付境外培訓費徵收營業稅,2016年5月1日以後徵收增值稅。
⑩ 有誰知道境外工作有什麼要求和該注意的事嗎
如果您想出國勞務(派到日本、韓國的勞務人員稱研修生),請認真閱讀這本小冊子,它可以幫助您了解國家關於出國勞務的規定、程序和注意事項。解決在出國過程中或者在國外勞務期間遇到的各種困難、防止上當受騙,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體現中國勞務人員良好素質和形象。
問:怎樣獲得出國勞務信息?
答:一般懂況下,您可以從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媒體獲得各種招收出國勞務人員的信息,也習以從經營公司獲得信息。
問:如何選擇外派公司?
答:您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員的公司是否具有商務部(原對外貿易經濟台作部)批準的外派勞務經營資格,凡經商務部批準的公司統稱經營公司。為避免上當受騙,您可以通過以下幾個途徑了解:
(一)向當地政府商務廳(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局)的外經處了解(電話號碼可以從當地114查得);
(二)向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外派勞務人員投訴機構了解(電話:010-84242447,84242557);
(三)在商務部網站查詢www.mofcom.gov.cn
另外,有些單位。部門或企業是受經營公司的委託招收出國勞務人員,您應了解清楚委託他們的經營公司的情況。
問:報名前應該了解哪些情況?
答:報名前,您要重點了解以下情況:
一、去的國家和地區、經營公司和外國僱主的名稱;
二、做什麼工作、工作期限、有沒有試用期。每日或每周工作天數、每天工作時間;
三、報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資、超時和節假日加班費、工資和加班費發放方法。一般情況下,外國僱主會直接將工資支付給您,或者通過經營公司轉交給您,或者存入您的銀行戶頭。
同時,您可以要求經營公司出示《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復印件。與僱主簽訂的合同。如由受經營公司委託的代理單位招人,您可要求其提供經營公司的委託書和外經貿部頒發的《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復印件以及出示經營公司與僱主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問:出國前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答:出國前,您自己需要負擔並不再退還的費用有:
一、體檢費:體檢可以由您自己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也可統一由經營公司組織進行。費用按醫院實際收取支付,並留下收據;
二、培訓費: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幣之間(包括教材費和《外派勞務培訓合格證》費),培訓費由您直接支付給培訓中心,也可以交給經營公司。培訓由經營公司組織在經國家批準的。有培訓資格的外派完務培訓中心進行。培訓期至少48個課時。
三、護照、簽證費:按規定交付;
四、機場建設資:按國家規定支付;
五、打預防針:按防疫部門實際收取支付;
六、您與派遣公司所簽合同的公證費,接收據金額支付。
問:為什麼要參加培訓?
答:培訓將幫助您進一步了解有關國家的情況,了解您出國工作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幫助您更快適應國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這是您的權利。沒有《外派旁務人員培訓合格證》,您不能被派往國外務工。
問:在與經營公司和僱主簽訂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答:您和經營公司簽訂的合同叫做《外派勞務合同》,您和外國雇王簽訂的合同叫做《僱傭合同》,這兩份合同的內容一定要和經營公司與外國僱主簽訂的《對外勞務合作合同》的內客基本一致。要特別注意,不要同沒有提供經營公司的委託書復印件、經營公司與外國僱主簽訂的合同復印件的代理單位簽訂《外派勞務合同》。
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注意合同中必須有下列內容:工作地點、職業工種、勞動條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交通、生活條件、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合同變更及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女工和特殊工種勞動保護條件、糾紛和爭議處理、工傷亡事故處理等。
出國後,外國僱主除支付您工資(工資不得低於我國外派勞務協調機調即中國對外工程承包商會規定的最低標准)和加班費外,一般情況下,還負擔以下費用:伙食、住宿、煤氣和水電費、上下班交通費、所得稅。醫療保險(有的國家如日本,牙病不在醫療保隨之內)和人身傷亡保險、出國和回國的機票、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僱主向當地政府交納的保證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您必須保存好所簽訂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現糾紛,它將是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
問:為什麼交納履約保證金和服務費?
答:在您和經營公司簽訂《外派勞務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協議中,根據國家規定,還有要交納履約保證金和服務費的一些條款。
履約保證金是您一定要按《外派勞務合同》和《僱傭台同》的規定在國外工作的押金。履約保證金田您直接交給派您出國的經營公司,經營公司將給您一張收據。在您履行完勞務合同回國後,經營公司憑您提交的收據將履約保證金的本息(按您在外勞務期間活期存款利息計)如數返還給您。如您沒按合同履行完義務,您無權要來退還保證金。
服務費是經營公司和您所在單位為您出國勞務提供組織和管理服務所發生的費用。
問:履約保證金和服務費的交納標準是多少?
答:根據國家規定,履約保證金不能超過您在國外工作期間內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資(不包括加班費,下同)的20%。
如果您寫國內工作單位保持勞動合同關系,服務費不能超過您在國外工作期間內得到的所有勞動工資的25%;
如果您無工作單位或在派出期間與原單位脫離勞動合同關系,服務費不能超過您在國外工作期間內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資的12.5%。具體交費多少,您要根據合同認真計算。
請注意,交納各種費用一定要索取收據,並保存好,作為今後索要退費的依據。
問:是否還要支付中介介紹費?
答:如發生中介費,應該由經營公司支付。
問:出國手續都包括哪些?如何辦理?
答:出國手續包括國內手續和國外手續。國內手續主要包括護照、簽證、出境證明、培訓證等,去有的國家和地區還要打預防針,以免得傳染病。有的國家須在批准入境前先辦理個人資料公證。這些手續一般由經營公司統一辦理。
辦理這些手續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照片等等。
國外手續包括入境許可、工作準證等,由外國僱主負責。
辦好上述手續,您就可以出國工作了。因經營公司或外方僱主原因不能派您出去,經營公司要退還您的履約保證金和服務費。如屬您個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國手續費不予退還。
問:在國外工作應注意那些問題?
答:在國外工作期間,您必須嚴格執行合同,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人民的生活習慣。不要在為僱主工作的同時再為其他僱主打工,不要去賭博場所或者色情場所,更不要擅自脫離工作崗位。脫離原工作崗位到別的地方工作,在國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違法的。
履約期滿後您必須回國。如果您在國外工作期間僱主企業倒閉或者破產,合同中止執行,;您必須回國。回國後您可以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和按比例退還管理費,您的其他損失根據合同追討。
問:在外工作遇到困難怎麼辦?
答:您在國外工作時,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如僱主沒有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設施、拖欠工資、加班費,甚至受欺負打罵等;還可能發生傷亡、自然災害或者戰爭等緊急事件。發生上述情況時,您可以通過如下辦法保護自己的權益。
一、您與僱主的矛盾,可以根據和僱主簽訂的《僱傭台同》與僱主進行交涉,也可以向當地的有關部門反映;或向經營公司及經營公司在當地的代表反映,由他們根據和僱主簽訂的《對外勞務合作合同》與僱主進行交涉,或參與共同協商解決問題。
二、如果您與經營公司之間產生問題和糾紛,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外派勞務合同》協商解決,或按照國內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三、通過自己或經營公司均無法解慶的重大問題,您可以向我駐在國大使(領)館或者代表機構反映問題,尋求幫助或者進行咨詢。
四、在發生自然災害。戰爭等緊急事件時,經營公司和使館會主動給您提供幫助,盡最大努力保證您的生命安全。
編者:需提醒出國勞務朋友的特別注意事項
一、國外並不是到處是黃金,注意不要上當受騙。有的地方工作十分艱苦,存在一定風險。
二、遇到問題.不要採取過激行為,更不能有違法舉動。
三、在國外工作期間,您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不允許參加任何當地政治組織和邪教組織。
四、如果您需要將工資存入銀行或匯回國內,一定要通過正規銀行。不要為了賺錢輕易相信那些利息比較高的私人銀行,避免受騙。
五、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出國務工期間,國家會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但是如果您通過不正規途徑出國務工,或者在國外違法犯罪.您的權益就難以得到保護。
六、您的護照、工作準證等重要證件,您可以委託派您出國的經營公司的現場代表或僱主統一管理,也可以自己保管。如由您自己負責,一定要妥善保管。
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