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陝西師范大學怎麼樣
陝西師范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六所重點師范大學之一,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大學。在陝西是第一批次招生,可以說陝西師范大學是一本大學。
學校設有研究生院和21個學院、1個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及民族教育學院(預科教育),有63個本科專業,18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2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4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97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
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教育博士),2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含工程碩士9個領域)。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4篇博士論文入選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7篇博士論文入選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論文;有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2個,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2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4個,國家級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3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1個,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個,陝西省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14個,陝西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5個,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陝西省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2個,各類研究中心(所)60個。學校設有遠程教育學院、教師幹部教育學院等辦學機構,此外,還設有教育部西北高師師資培訓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幹部培訓中心、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陝西省基礎教育資源研發中心、陝西省教師教育指導中心和陝西省幹部教育培訓基地,以及中國唐史學會、中國古都學會等幾十個學術團體和學術機構。
『貳』 陝西省農業幹部學校怎麼樣
簡介:陝西省來農業幹部學校設源立於1979年12月,撤銷於2017年3月。直屬省農業廳,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000人建校規模,縣(處)級建制。主要從事全省農業幹部培訓、農業技術服務、農業中等人才教育、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及農村勞動力培訓與轉移。
注冊資本:1122.2萬人民幣
『叄』 准備報考2010年陝西省委黨校在職幹部研究生
黨校以前是只有學歷沒有學位,即享受同等碩士學歷,沒有碩士學位;而沒有碩士學位是無法報考博士的。
另外具體該碩士如何承認問題,目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是承認黨校的碩士學歷的,畢竟在位的大多是黨校出身;而許多企業是不承認該學歷的。樓主是你國有企業員工,可以到單位人事處和財務處咨詢下啊,看是否漲工資不就知道了。
黨校的學歷,目前情況來看都是去混個本本的,含金量不足。
下面附新華社受權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你可以看下,不過跟以前不同了,現在是「取得黨校學歷。」,而以前的《暫行條例》第18條規定,「授予黨校學歷,可享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
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中國共產黨黨校教育體系,推進黨校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黨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國共產黨黨校是在黨委直接領導下培養黨員領導幹部和理論幹部的學校,是黨委的重要部門,是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幹部的主渠道,是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各級黨委要把黨校辦成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幹部,培養黨的理論隊伍,學習、研究和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的重要陣地,使之成為幹部加強黨性鍛煉的熔爐。
第三條 黨校工作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堅持從嚴治校、從嚴施教、從嚴管理,切實加強校風和學風建設。
第四條 黨校教育的總體要求是,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按照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艱苦奮斗、執政為民的要求,尊重和研究幹部成長規律和黨校教育規律,針對幹部成長的特點和需求,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主課,培養忠誠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德才兼備的黨員領導幹部和理論幹部。
第五條 黨校的基本任務是:
(一)培訓輪訓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培養理論幹部;
(二)承辦黨委和政府舉辦的專題研討班;
(三)圍繞國際國內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科學研究,承擔黨委和政府下達的調研任務,推進理論創新;
(四)針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開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的理論宣傳,開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
(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開展學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幹部繼續教育和培訓;
(六)開展同國內國(境)外教育、研究等機構和組織的合作與交流。
第六條 圍繞黨校教育的目標要求,提高學員以下5個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一)掌握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樹立大局意識,注重調查研究,善於分析解決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增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意識,嚴於律己,言行一致,艱苦奮斗,清正廉潔;
(五)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勝任本職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識和領導能力。
第二章 黨校的設置和領導體制
第七條 中國共產黨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分別設立中央黨校,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市(地)委黨校。
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中央金融機構黨委、中央企業黨組(黨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可設立黨校。
中央黨校和地方黨校,可設立分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縣(市)委黨校。不設立縣(市)委黨校的,可設立市(地)委黨校分校。
第八條 黨委對黨校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傳達中央和上級黨委的重要決定,把黨校工作納入黨委整體工作部署和黨的建設總體安排,定期研究解決黨校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問題,並進行督促檢查;
(二)制定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黨校培訓輪訓的政策,把幹部的培訓和使用結合起來;
(三)配備、考核黨校領導班子;
(四)建立健全黨政負責同志到黨校講課、作報告和同學員座談的制度;
(五)發揮黨校在黨委和政府決策中的思想庫作用;
(六)協調有關部門支持黨校工作,為黨校提供必備的辦學條件;
(七)定期召開黨校工作會議,交流經驗,部署工作。
第九條 黨校實行校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校委會」)領導體制。校委會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委員由同級黨委任命。校委會工作由校長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主持。
第十條 黨校校長一般由同級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可按同級黨委部門正職領導幹部選配並作為同級黨委成員提名人選。
第十一條 上級黨委黨校負責對下級黨委黨校進行業務指導,包括:
(一)對下級黨委黨校執行中央有關黨校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對下級黨委黨校的教學、科研、師資培訓、信息化建設等進行調研,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三)制定科學的辦學質量評估體系和辦法,與有關部門共同對下級黨委黨校工作進行評估;
(四)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對下級黨委黨校的教材編寫、科研課題立項、學科建設、學位評定等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
(五)定期召開下級黨委黨校校長會議,溝通信息,總結經驗,研究工作。
第三章 班次和學歷
第十二條 黨校的班次主要包括進修班、培訓班、專題研討班和師資培訓班等。各種班次的學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 各級黨校根據幹部輪訓規劃舉辦進修班,完成各級在職黨員領導幹部的輪訓任務。
中央黨校主要輪訓省部級黨員領導幹部、正廳局級黨員領導幹部和縣(市)委書記。
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主要輪訓副廳局級黨員領導幹部、正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和鄉(鎮)黨委書記。
市(地)委黨校主要輪訓副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和正鄉科級黨員領導幹部。
縣(市)委黨校主要輪訓副鄉科級黨員領導幹部和基層黨員幹部。
第十四條 市(地)委以上黨校開設中青年黨員領導幹部培訓班,對後備幹部進行任職培訓。
中央黨校主要培訓廳局級中青年黨員領導幹部中的省部級後備幹部。
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主要培訓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中的廳局級後備幹部。
市(地)委黨校主要培訓鄉科級黨員領導幹部中的縣處級後備幹部。
第十五條 市(地)以上黨委根據中心工作的需要,在黨校舉辦各類專題研討班,研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及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六條 中央黨校和少數民族較多地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可開設相應的民族幹部班次。
第十七條 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可舉辦主要以黨校教師為對象的師資培訓班。
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可與有關部門合作舉辦以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為對象的研修班。
第十八條 黨校要加強對學員培訓輪訓情況的考核,把學員的學習、黨性修養、遵守校規校紀情況作為考核內容。考核情況將作為幹部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學員在校期間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十九條 黨校學歷是幹部在校學績的標志。黨校學員按照教學計劃要求完成學習任務、經考核合格的,取得黨校學歷。
因故未按規定參加黨校培訓輪訓或者未達到培訓輪訓要求的,應當及時補訓。補訓合格的,取得黨校學歷。
第二十條 中央黨校和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依法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納入國家學位管理體系。
『肆』 陝西省幹部教育培訓期間能合影照相嗎
想照自己組織
『伍』 陝西青年管理幹部學院的學校歷程
1951年1月日團陝西省工委召開常委會,決定創辦陝西省團校。
1952年8月14日經團中央和西北團工委批准,團陝西省工委書記李連璧同志兼任陝西省團校首任校長。
1952年3月,陝西省財政廳下撥建校專款24億(舊幣),建築面積3285平方米。同年8月西安市建設局批准,在西安市南郊小寨東路徵用土地40畝為陝西省團校建設校址(現為陝西省歷史博物館)。
1952年11月27日破土動工,1953年5月27日竣工。
1954年10月28日,經團中央批准,陝西省團校與中央團校西北分校合並,稱中央團校西北分校二部,孔芳修同志任二部主任。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原校區,遷入中央團校西北分校院內(現西安市第二保育院、農機局、含光大廈)。
1955年6月1日中央團校西北分校撤銷,中央團校西北分校二分部恢復原來「陝西省團校」名稱,孔芳修同志恢復陝西省團校校長職務。同年9月初搬進新校址,即現在的北校區。
1981年9月開始招收一年制長訓班,在應屆高中畢業生中錄取學生,學習期間實行行政幹部26級工資,畢業後直接定級行政幹部25級。開始涉及學歷教育。
1983年9月開始正式招收兩年制大專學生。
1984年中共陝西省委陝字(1984)19號文件規定,陝西省團校為大學專科體制,學制兩年,畢業學生按大學專科學歷對待。
1985年4月30日陝西省委組織部發陝組通字(1985)34號文件,規定陝西省團校為副局級單位,實行校處兩級管理。
1988年2月1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發陝政函(1988)18號文,改「陝西省團校」校名為「陝西青年幹部學院」,並同時給國家教委發文備案。
1988年4月經教育部專家考察組審查,省教育廳批准,學校改制為成人高等學院體制,「陝西青年幹部學院」改名為「陝西青年管理幹部學院」。
2004年4月學院開辟南校區,同年9月04級學生入住南校區。
2005年3月15日,陝西青年管理幹部學院順利通過陝西省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轉制為普通高校,「陝西青年管理幹部學院」改名為「陝西青年職業學院」。
2005年7月4日,陝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陝西青年職業學院成立。
2005年9月30日,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楊永茂在團省委書記衛華的陪同下,來學院視察工作。周強書記對學院的高職轉制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2006年3月2日,國家教育部行文通知,陝西青年職業學院備案成立。
2006年5月20日,陝西青年職業學院正式掛牌成立。
2007年8月30日,經學院,陝西人民政府,省教育廳,會議商議已經向教育部備案籌建陝西青年政治學院(籌)
『陸』 陝西行政學院的簡介
陝西省行政學院是培訓公務員和國企領導幹部,培養公共管理人員和政策研究人員,開展社會科學研究,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咨詢服務的機構,是省政府直屬正廳級單位。省政府秘書長兼任學院院長。 學院歷史悠久,其前身為1949年9月成立的西北黨校二部。1998年省政府決定在原省行政學院(省財貿管理幹部學院)、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基礎上重新組建,兩校歷史均已六十多年,上世紀80、90年代,曾經是我省規模最大的幹部院校,累計培養本、專科畢業生2萬餘人。 省行政學院建院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圍繞全省大局,認真把握功能定位,較好地發揮了幹部教育培訓的主渠道和主陣地作用,形成了相對穩定的主體培訓班次,主要有:省級機關廳局長專題研究班;全省新任縣(市、區)長專題研究班;全省縣級人大主任、縣長、省級機關處長、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幹部輪訓班等。同時,積極拓展培訓渠道,根據省委、省政府各部門、大中型骨幹企業的需求,開設專題培訓研討班,滿足了多樣化的培訓需求。目前每年培訓規模在3000人次以上,近年來已培訓公務員、國企領導幹部和各級各類人員2萬餘人次。學院培訓方法新穎、獨特、靈活,特別是對承擔的歐盟TOT項目進行了深度開發,成為陝西幹部培訓工作的一個亮點,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行政學院的充分肯定。學院堅持教學、科研、咨詢三位一體的辦學方針,積極推進科研、咨詢工作與教學培訓工作的緊密結合和全面協調發展。近年來,圍繞省委、省政府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完成了省「十二五」規劃重點課題,省級有關部門、地市政府委託的一批研究項目。圓滿完成了國家行政學院重點課題「延安時期行政學院史實研究」。舉辦了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學習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省縣(市、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等一系列理論研討會。一批國家及省級研究課題獲我省第八、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二等獎,並在《求是》雜志發表。學院《學報》2010年被評為「陝西省重點社科學報」、「全國高校優秀社科期刊」,較好地發揮了行政學院作為黨和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 學院堅持開放辦學,2010年被國家行政學院列為全國首批新設的教學科研基地之一,並與西北五省區行政學院及省級有關部門、地市政府建立了長期戰略合作關系,實現資源共享,互利雙贏,承接合作委託培訓班和重要科研咨詢項目。與香港公開大學聯合舉辦研究生教育,在冊學生200餘人。學院廣泛開展合作交流,先後接待了歐盟、越南、波蘭、法國、新加坡、吉布地共和國、阿富汗等政府代表團及專家、學者,國家行政學院、中國浦東幹部學院、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培訓中心、人事部高級公務員培訓中心和上海、雲南、新疆、甘肅等省市行政學院的領導或學者訪問交流。學院重視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綜合辦學能力和水平。現有教職工430人,其中專職教師170人、教授16人、副教授職稱以上90餘人,並有享受國務院和省政府特殊待遇的專家。離退休職工350人,其中離休幹部37人。現有高職教育在校學生3600餘人。學院建有設備先進、覆蓋全面的校園網路和各種現代化培訓教學設施,院圖書館藏書25萬余冊,新建成的陝西公務員大廈可以滿足300人的同期培訓需求,從硬體設施上為學院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供了堅實基礎。同時按照建設有特色、高水平行政學院的要求,編制學院「十二五」發展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抓好人才隊伍建設和建章立制,結合實際推行科學的年度目標考核辦法,不斷提高學院綜合管理水平。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重視和關心下,經過不懈努力,學院面貌發生了顯著變化,廣大教職工的精神面貌為之一新,學院整體事業邁上了新台階。當前,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學習貫徹《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加強和改進全省行政學院工作的意見》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改革創新、銳意進取、扎實工作,努力創建有特色、高水平的省級行政學院,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柒』 誰知道陝西省工業管理幹部學院在哪
陝西省 西安市 雁塔區 翠華南路101號。以前在那,現在不知道還存在不?但
陝西省工業管理幹部學院勞司還存在。
『捌』 西安翠華南路的陝西工業管理幹部學院現在更名成啥院校
位於西安市翠華南路的陝西省工業管理幹部學院,前身為1959年全國總工會幹部學校西安分校(部分)改建為陝西省工業交通幹部學校(另一部改建為陝西工運學院),1983年陝西省工業交通幹部學校升格為陝西省工業管理幹部學院,1992年更名為陝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是當時我省最大的兩所成人院校之一(另一所為:陝西省財貿管理幹部學院)。
1998年,陝西省人民政府決定,在原陝西省行政學院、陝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陝西省財貿管理幹部學院基礎上重新組建陝西省行政學院 陝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事業單位。校址從翠華南路101號遷至友誼西路175號省財貿管理幹校校區。翠華南路校區按省政府意見轉交西安財經學院使用。
2000年,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教育廳指導,陝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開始啟動由成人高校向普通高校轉制過渡。2004年,經教育部審核批准,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陝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由成人教育院校轉制為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更名為陝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屬於普通高校高職(專科)序列院校,與陝西省行政學院為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同年九月,學校開始進行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招生。
2018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陝西省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18〕114號)文件。文件規定:組建新的中共陝西省委黨校(陝西行政學院),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作為省委直屬事業單位。將陝西行政學院承擔的職業教育職責剝離,不再保留陝西行政學院加掛的陝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牌子。
根據陝西教育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12月,陝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正處於剝離階段,暫由中共陝西省委黨校(陝西行者學院)代管。
歷史沿革:
1959年全國總工會幹部學校西安分校(部分)改建為陝西省工業交通幹部學校
註明:全國總工會幹部學校西安分校參見陝西:「陝西工運學院歷史沿革」
1983年陝西省工業交通幹部學校升格為陝西省工業管理幹部學院
1992年陝西省工業管理幹部學院更名為陝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
1998年陝西省財貿管理幹部學院、陝西省行政學院並入(合署)陝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
1949年西北黨校二部成立。
1951年西北軍政委員會貿易幹部學校創建
1954年西北軍政委員會貿易幹部學校更名為陝西省財貿幹部學校
1960年陝西省財糧金融幹部學校(部分)、陝西省供銷幹部學校、陝西省商業幹部學校並入陝西省財貿幹部學校
陝西省財糧金融幹部學校參見陝西:「陝西財經學院(……)歷史沿革」
1983年陝西省財貿幹部學校升格陝西省財貿管理幹部學院
1960年陝西省財貿幹部學校(部分)參與合並組建陝西財貿學院,其後參見陝西:「陝西財經學院(……)歷史沿革」
1989年陝西省行政學院創建(合署)
2004年陝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升格為陝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013年陝西省財貿管理幹部學院停止辦學
2018年11月新組建的中共陝西省委黨校(陝西行政學院),陝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進入剝離階段。
『玖』 陝西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正處級幹部人事
那已經不錯了,估計你想問這級別的事情,這級別歸省組織部管,事務管理局在地方叫後勤處,但到了地方按副局級,如果組織部有關系,最多一年會安正局,但可能也是巡視員級別,因為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