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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衛生應急管理日常培訓

發布時間:2020-12-21 11:52:41

㈠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特點是:( )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特點是:以人為本,群防群治,控制范圍,及時反饋,處理得當;

㈡ 中國怎樣建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系統的思維導圖

這樣圈圈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系統的思維導圖呢?咱們應該以人為本的把各個方面都考慮得好了,只有光公共衛生的這個應急預案,醫生的調配物資的管理僅擁有

㈢ 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哪一年頒布

《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是2007年頒布的。

㈣ 誰有衛生應急儲備制度和衛生應急儲備管理制度

鍋爐房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鍋爐正常運轉和安全,依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特製定本制度。
一、鍋爐系統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相應證件上崗。
二、鍋爐值班操作人員在崗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巡迴檢查、水質管理、設備保養、安全檢測、清潔衛生、交接班等制度,確保供熱系統的技術安全和運行狀態良好。
三、鍋爐房及其輔助設備間、燃氣調壓站及氣表房等場所,嚴禁閑雜人員入內,嚴禁煙火。
四、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校驗、檢修或更換安全閥、壓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壓元件,確保其發揮正常的技術功能。
五、每班對水位表進行一次沖洗,每周進行一次手動開啟安全閥,每月做一次安全閥自噴實驗,並詳細做好技術狀態記錄,備查。
六、經常巡查各水、電、汽管線路,堅決杜絕「跑冒滴漏」、「白水表」、「滿水」等現象發生。
七、堅持每日水質化驗制度,定期進行排污,保證給水和爐水的質量。經常保持充足的軟化水儲備。
八、值班人員嚴禁班前、班中飲酒,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鍋爐房內會客、打盹、睡覺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非司爐人員一律不準進入鍋爐間。
十、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許在鍋爐房內洗曬衣物。
十一、鍋爐房如需電、氣焊維修時,必須報請管理部門批准,並切斷氣源、確認室內無可燃氣體、且做好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嚴禁在鍋爐房內私自隨意動用有火作業。
十二、任何情況下,嚴禁在燃氣管道上動用電氣焊、帶火作業及焚燒廢棄物等。重車必須碾壓燃氣管道時,須報燃氣管理部門批准備案,並做好防護。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2.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3.接班前按規定巡邏。檢查好各項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鼓風機、引風機給水系統、潤滑系統、冷卻水、進煤出渣等裝置的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按時核對日報紀錄,清點用具。
4.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鑽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5.對爐體及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做到文明生產。
6.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7.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行為,應立即制止。

巡迴檢查制度
1、為了保證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正常運行以帶班長為主按下列順序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巡迴檢查。
2、檢查上煤機、出渣機、二次風機、鼓風機、引風機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溫升是否超限(滑動軸承溫升≯35℃最高≯60℃,滾動軸承溫升≯40℃最高≯70℃)。
3、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4、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拱、爐牆是否有異常現象。
5、檢查水箱水位、給水泵軸承和電動機的溫度、各閥門開關位置和給水壓力等是否正常。
6、檢查除塵器是否漏風,水膜除塵器水量大小。
7、檢查爐渣清除情況。
8、檢查安全附件和一次儀表、二次儀表是否正常,個指示、信號有無異常變化。
9、檢查爐排變速箱、前後軸、風機、水泵等潤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迴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結果記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紀錄內。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是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修理。
2.結合巡迴檢查發現的問題在不停爐能維修是維修。
3.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
3.1 一隻水位表玻璃管(板)損壞,漏水、漏氣,用另外一隻水位表觀察水位,及時檢修損壞的水位表;
3.2 壓力表損壞,表盤不清應及時更換;
3.3 跑、冒、滴、漏的閥門能修理的及時檢修或更換;
3.4 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檢查維修上煤機、出渣機、爐排、風機、給水管道閥門、給水泵等;
3.6 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和保護裝置;
3.7 清除設備及附屬設備上的灰塵。
4.對安全附件試驗檢驗的要求:
4.1 安全閥手動放汽或放水試驗每周至少一次;自動放汽或放水試驗每三個月至少一次;
4.2 壓力表正常運行時每周沖洗一次;存水彎管,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並在刻度盤上指示工作壓力紅線,檢驗後鉛封;
4.3 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聯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超壓聯索裝置,每月至少作一次報警聯鎖試驗。
5.設備維修保養和安全附件試驗校驗情況,要詳細作好紀錄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抽查。

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准備工作,並要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地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鍋爐燃燒、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
4.2 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4.3 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無異常;
4.4 鍋爐運行紀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4.5 鍋爐房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五不交是:
4.6 不交工日喝酒和有病的司爐工人;
4.7 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出現異常時不交;
4.8 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4.9 接班人員不到時,不交給無證司爐;
4.10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5.交接班時,右雙方共同按巡迴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將要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紀錄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級有關鍋爐運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紀錄中簽字後又發現了設備缺陷,應由接班者負責。
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對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葯品進行全面檢查,具備下列條件方能接班:
1.1 水處理設備正常、軟水主要指標合格;
1.2 鍋爐鹼度、PH值、氯根等項指標合格;
1.3 化驗儀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葯品齊全完好;
1.4 工作場所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
1.5 水處理設備運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正確、准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2.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情況,以及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出現的問題。
3.沒有辦理交班手續,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查閱交班記錄,聽取交接情況介紹。
5.交接人員共同檢查軟水處理設備、化驗儀器、葯品等是否齊全正常,並對軟水、鍋水主要指標進行化驗,合格後方能簽字交接班。
6.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向有關領導報告,但不能離開工作崗位。
7.交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項目,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或操作告一段落後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同處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項目。

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1.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水質不合格,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2.嚴格執行GB1576-85標准,加強水質監督。
3.鍋爐水處理一般採用鍋外化學水處理,對於立式、卧式、內燃和小型熱水鍋爐可採用鍋內加葯水處理。
4.採用鍋內加葯水處理的鍋爐,每班必須對給水硬度、鍋水鹼度、PH值三項指標至少化驗一次(給水化驗水箱內的加葯水)。
5.採用鍋外化學水處理的鍋爐,對給水應每2小時測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鍋水應每2-4小時測定一次鹼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專職或兼職水質化驗員,要經勞動部門考核合格後,才能進行水處理工作。
7.對於離子交換器的操作,要針對設備特點制定操作規程,並認真執行。
8.水處理人員要熟悉掌握設備、儀器、葯劑的性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驗用的葯劑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葯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10.鍋爐停用檢修時,首先要有水處理人員檢查結垢腐蝕情況,對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蝕的面積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詳細記錄。
11.化驗室和水處理間應保持清潔衛生,有防火措施。
12.水處理設備的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填寫完整正確。

鍋爐安全保衛制度
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有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准,不準入內。
2.當班人員要緊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迴檢查制度。
3.非當班人員,未經帶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或槎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6.鍋爐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7.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准確、迅速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鍋爐房清潔衛生制度
1.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煤、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2.鍋爐房地平,牆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3.手燒爐投過煤要隨手打掃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潔。
4.煤場、渣場要分開設置,煤堆、渣堆定期灑水,堆放整齊。
5.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干凈。
6. 每周對鍋爐房及所管區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境清潔優美。
7.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為加強對鍋爐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學校實際,特製定本校鍋爐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范圍
預案適用於本校生產生活用鍋爐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機構
成立鍋爐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學校一把手為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
三、安全措施
1、采購使用具備鍋爐製造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鍋爐,請具備安裝資質的安裝公司安裝鍋爐,確保鍋爐安裝質量。
2、保持鍋爐穩負運行,防止負荷嚴重波動導致超壓。
3、按檢定周期檢驗壓力表,如運行中發現壓力表不準確或不正常,必須及時送檢。
4、每年檢驗一次安全閥,防止安全閥失靈而造成的超壓,定期人工排氣,做自動排氣試驗,發現問題及時修復。
5、經常沖洗水位表,嚴密監視水位。
6、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具備一定的運行知識和操作技能,熟悉設備的性能、原理,並能夠正確進行日常維護和操作。
7、鍋爐房應配備足夠的消防物品,並定期檢查、維護、更新。
四、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時,就根據「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開展救援工作。
1、首先拔打「119」請求增援,第一時間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並立即切斷電源和供水管閥。
2、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有人員傷亡時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准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4、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5、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㈤ 企業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制度

源地保護力度,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等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探索發行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定向債券。加快西江流域重點江河和大中型水庫庫區水污染綜合治理,加強省界水質監測和入河排污口監管,建立健全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的跨省協作機制。在製糖等重點企業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實現達標排放。加強清潔生產技術服務能力和網路建設。治理農村面源污染,開展重點區域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鼓勵發展清潔養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控制船舶等流動源污染,加快海岸、港口和船舶、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加強港口區、海上油田環境風險監測和控制能力建設。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區域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機制。完善邊境地區和近海海域環境監測預警體系,提高環境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三十一)積極推進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大力推廣節地、節能、節水、節材,促進資源高效綜合利用。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製作用,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優先用於重點發展地區和重大基礎設施、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科技創新、民生等領域。加強圍海造地的管理和調控,探索海域使用與土地管理相銜接的新機制,合理有序開發利用灘塗資源。實施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綠色照明、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節能降耗重點工程。加強水資源綜合管理,健全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積極發展資源再生利用、節能服務和環保產業,建設梧州、玉林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示範園區。開展百色生態鋁工業基地循環經濟試點,鼓勵河池有色金屬工業和來賓、貴港、崇左糖業發展循環經濟。支持三水鋁土礦綜合開發。加強礦山尾礦規模化綜合利用。

九、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三十二)優先發展教育事業。鞏固提高義務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積極發展高等教育,逐步縮小與全國教育平均水平的差距。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周轉房建設。建設一批鄉鎮示範幼兒園。加強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擴大對特殊困難地區的招生規模。提高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在高等院校設置、招生和生源計劃、重點學科建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繼續通過「省部共建」、對口支援等多種形式幫助地方高校提升辦學水平。大力發展民族教育事業,加強民族團結教育。落實扶持政策,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加強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面向東南亞擴大來華留學生規模。

(三十三)加快發展城鄉醫療衛生事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推進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加強基層衛生人員培訓,重點培養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鄉村醫生。實施城市社區居民健康保障工程,扶持欠發達地區建立健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加強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實驗室和應急醫療救治能力建設。加強艾滋病防治,加大結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疾病防控力度。加強賀州、來賓、崇左、貴港、防城港等新設地級市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桂林、北海等旅遊城市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建設。加強食品葯品監管能力建設,完善檢驗監測體系,建設食品葯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基本葯物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推進南寧中國-東盟食品葯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建立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機制。促進中醫葯和民族醫葯事業發展,實施壯瑤醫葯振興計劃,建立質量標准體系。推動廣西葯用植物園升級改造,建設中國-東盟傳統醫葯科技文化合作交流中心。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低生育水平。繼續實施農村獨生子女戶和雙女戶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加快基層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婚前和孕前優生健康指導,開展地中海貧血篩查,降低出生缺陷和先天性殘疾發病率。實施母嬰安康工程,實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

(三十四)大力發展文化體育事業。加快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加強鄉鎮和社區文化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運行保障機制。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資源,加強民族歷史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加大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風景名勝區和民族特色村鎮保護利用的扶持力度。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建設中國-東盟文化產品物流園區、中國-東盟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基地。支持廣西出版物市場和互聯網監管平台、掃黃打非設施、出版物發行網路體系建設。支持廣西少數民族文字挖掘、整理、出版,加快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數字資源整合和排版製版技術開發。加快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加大西新工程實施力度。加強壯語廣播影視節目譯制製作,擴大播出覆蓋面。實施農村電影數字化放映工程。加快邊境地區全民健身和紅水河流域民族體育設施建設,加強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保護和傳承,積極發展體育產業。

(三十五)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強面向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及信息網路建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積極培育新型農民,提高農村勞動力技能,加強與廣東等沿海發達省市及東盟國家的勞務合作,擴大勞務輸出規模。開拓勞動力就業市場,採取小額貸款、技能培訓、工商扶持等措施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在信貸、工商登記等方面加大對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支持力度。擴大社會保障城鄉覆蓋面,重點解決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農民工、被征地農民、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參保問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加強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完善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障政策。統籌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障問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應保盡保。加強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兒童福利、殘疾人、養老、優撫安置服務設施建設。加大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力度。修繕邊境烈士陵園。健全各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推進南寧救災物資儲備庫、災害監測預警網路、衛星減災區域分中心和減災工程設施建設,支持國際人道主義緊急救援廣西園區建設。加強公安、司法系統執法能力建設,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十、深化改革開放合作,增強發展活力動力

(三十六)創新體制機制。堅持把深化改革作為促進發展的根本動力,消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創造活力。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組織結構,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加大國有企業改革力度,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採取多種有效方式,推進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和外資的融合,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中央企業參與地方企業聯合重組,培育具有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推動電力等壟斷行業改革,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落實放寬市場准入的各項政策,支持非公有制企業進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金融服務和社會事業等領域。規范發展民間金融機構,依法拓展直接融資方式。加快投資體制改革,落實企業投資決策自主權。規范發展土地市場,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建立工業用地集約利用機制。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和進一步發展產權交易、技術轉讓市場。

(三十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擴大對外貿易規模,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實施「走出去」戰略。優化進出口結構,重點支持優勢產品擴大出口,重點開拓東盟市場,積極拓展歐美、日韓、中東和俄羅斯市場,加大國內短缺能源、原材料進口。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吸引外商投資特色優勢產業,擴大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生態環保、扶貧開發等領域利用外資規模。推動企業在國外建立資源開發和農產品加工基地,開展境外資源合作開發、工程承包、勞務合作、合作辦廠。加大對開放型經濟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建設柳州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桂林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推進南寧和欽州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快推進欽州保稅港區、憑祥綜合保稅區和南寧保稅物流中心建設。擴大防城港、欽州、北海港口岸和邊地貿口岸對外開放范圍,將欽州保稅港區列為整車進口口岸。推進中越邊境跨境運輸和口岸通關便利化。在有條件的口岸探索建立跨境經濟合作區和進口資源加工區。開展與東盟、港澳地區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擴大邊貿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規模,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享受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國家對口岸建設資金的補助力度。

(三十八)深化區域合作。全方位、多領域拓展區域合作空間。充分利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平台,推進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深化與港澳台合作,加強與國內其他區域合作。繼續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及商務與投資峰會、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論壇。設立中國-東盟合作辦事機構,發展面向東盟的商務總部經濟。在南寧建設中國-東盟現代農業科技合作園區。深度參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推動有關合作項目納入合作框架。進一步加大對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的支持力度,推動合作平台和機制建設,構建南寧-新加坡經濟走廊。推進中越「昆明-老街-河內-海防-廣寧」、「南寧-諒山-河內-海防-廣寧」經濟走廊和環北部灣經濟圈(「兩廊一圈」)合作,實施交通、能源、旅遊、農業等領域的一批重點合作項目。加快建設海峽兩岸(廣西玉林)農業合作試驗區。積極參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加強與長三角、環渤海等區域合作。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三十九)做好指導協調和實施工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制定實施措施,加強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提出本部門支持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完善相關規劃。要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廣西的投入力度,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政策。要加強對意見實施的指導,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幫助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四十)做好跟蹤檢查工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協調,督促檢查重大項目、重大政策落實工作,跟蹤分析本意見實施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促進廣西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事關民族團結、邊疆穩定和區域協調發展大局。要堅定信心,抓住機遇,銳意進取,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推動廣西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新跨越。

國務院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㈥ 衛生應急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指衛生應急的哪幾個階段

應急管理包括抄預防、預備、響應和恢復四個基本階段。

衛生應急工作主要內容包括監測預警、現場調查與處理、實驗室檢測、現場評估、督導檢查、應急技術和物資儲備、善後處理、應急培訓與演練、信息發布與通報、普及衛生應急知識,以及組織、參與國內外醫療衛生救援等。



(6)落實衛生應急管理日常培訓擴展閱讀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關口前移;

(2)信息先行、快速反應;

(3)社會參與、協同合作;

(4)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5)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應急預案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組成和相關部門的職責;

2、突發事件的監測與預警;

3、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4、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技術和監測機構及其任務;

5、突發事件的分級和應急處理工作方案;

6、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葯品和醫療器械以及其他物質和技術的儲備與調度。

㈦ 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的建設,自始至終都要貫徹什麼思想

以人為本

㈧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

1、一般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2、高危行業(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8)落實衛生應急管理日常培訓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等,下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

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

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原批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統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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