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們做教育培訓的 我們沒有庫存商品 結轉成本 的話 科目是什麼 借主營業務成本貸什麼 謝謝
借 主營業務成本
貸 銀行存款
或者應付職工薪酬
2. 我們是咨詢服務公司,是搞教育培訓的,為項目培訓購置的送學員的教課書本如何核算是否計入主營業務成本
可計入成本
3. 請問我們公司是搞教育培訓的,那麼有沒有主營業務成本呢
你這個按著民間非營利企業的會計制度你可以看一下.
如果你不能是生產經營的.你們是應該不會有成本的.
所有的其他支出都是費用化.
你可以收一下
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
4. 這是教育培訓機構,主營業務收入怎麼做,公司成立好多年了,一直都是記個流水賬,現在老闆要求重新建賬
收到培訓費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 3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200
交稅時:借:營業稅金及附專加 177.6 貸:應交屬稅費-應交營業稅 177.6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177.6 貸:現金 177.6 (如果以現金形式交稅)
5. 教育培訓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一般有哪些
教育抄培訓有限公司經營范圍:
1、語襲言培訓;
2、勞務派遣服務;
3、人事代理;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4、職業中介服務;
5、人才推薦及招聘;
6、人才資源開發與管理咨詢;
7、人才培訓、職業信息服務、職業技能培訓(不包括需要取得許可審批方可經營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8、企業管理咨詢服務;
9、企業形象策劃服務;
10、教育咨詢服務;
11、文化藝術咨詢服務;
12、網路技術的研究、開發;
13、計算機技術開發、技術服務。
可見,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經營范圍里可以包括教育培訓的。
各類各層級的咨詢活動久已有之,但鮮見系統討論或作為一門科學進行系統研究。而當前各類教育組織所面對的管理、經營環境越來越復雜,對於教育從業者特別是校長等教育行政管理者的專業化要求越來越高,專業、科學的系統咨詢需求越來越強。
而由於教育組織特有的組織特質導致無法完全借鑒企業咨詢的方法解決問題,因此針對教育咨詢系統論甚而教育咨詢學的研究變成可能。
6. 請問培訓學校的主營業務成本是什麼
培訓學校的主營業務成本是教員工資、教學用具、水電費等。
每月發的老師的基本工資和課時費,都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即「主營業務成本」。
計提:
借:主營業務成本——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7. 請問,私人辦的培訓教育機構的主營業務成本有哪些
培訓學校的主營業務成本是教員工資、教學用具、水電費等。
每月發的老師的基本工內資和課容時費,都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即「主營業務成本」。
計提:
借:主營業務成本——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8. 教育、培訓機構有乃些成本,怎樣結轉和怎樣做分錄零申報可以申報幾個月
新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中說:收入:主營業務收入開支:1:管理費用版:主要是管理部門的開支2:主營業務成本權:主要是(1)原材料(如書)的的領用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原材料(2)業務用的一些開支借:主營業務成本貸:現金最後,月底要把"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都結轉到本年利潤只要你實事求是,零申報可以不限時間,如一年中我只搞了一個月的培訓,我當然只有這個月有收入需交稅,其他11個月我沒收入,憑什麼交營業稅?還不懂的話,QQ加好友吧
9. 教育培訓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一般有哪些
教育培訓公司經營范圍參考:
教育管理、咨詢、培訓、服務,從事計算機網路科技(不得從事科技中介)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會務服務,文教用品,辦公用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 課外教育培訓行業(以下簡稱「教培」)扮演的角色——作為學校教育的一個強有力的補充,依附於學校教育。新東方因留學潮做英語培訓,至今發展成為國內第一大教培機構;學而思因為奧數潮做奧數,至今也發展成為僅次於新東方的教培機構。
這兩家已經成為線下教培機構的標桿品牌,是靠著作為傳統教育的一個有力補充發展起來的,可在目前的教育領域並沒有話語權,也沒有產品上的新突破。依靠已有的資源和建立的品牌擴張,課程的質量難以保證,並且始終作為學校教育的補充。
2、 教培的核心——老師、課程、以個性化教學。教育培訓形式有大班、小班、一對一、網路等不同的形式,從發展狀況來看(PS:艾瑞數據報告顯示一對一增長份額最高),走向個性化教學顯然成為大趨勢。在眾多的教培機構中,學而思開大班的思路也是個性化的,對學員進行分層教學,開設不同層次的班型,贏得家長們的青睞和追捧。
拓展資料:
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反映企業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業務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體現企業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核心內容。
簡單來說,經營范圍是指企業可以從事的生產經營與服務項目,是進行公司注冊申請時的必填項。
《民法通則》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這就從法律上規定了企業法人經營活動的范圍。經營范圍一經核准登記,企業就具有了在這個范圍內的權利能力,企業同時承擔不得超越范圍經營的義務,一旦超越,不僅不受法律保護,而且要受到處罰。核定的企業經營范圍是區分企業合法經營與非法經營的法律界限。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企業的經營范圍有以下要求:
1.企業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申請登記注冊。
2.企業的經營范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說,企業的經營范圍以登記注冊機關核準的為准。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企業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在進行登記之前,必須依法經過批准。
我國《公司法》第12條明確規定: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指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領域,具體表現為公司具有什麼樣的生產項目、經營種類、服務事項等。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經營范圍,以便開展經營活動。同時,確定公司的經營范圍,還涉及以下因素:
一、方便投資者了解公司資金的投入方向,也就是資金投入的項目以及該項目已經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為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確定大體的范圍,有利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專業化發展;
三、有利於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認清公司發展的前景以及努力的方向;
四、有利於建立和維護一定的管理秩序、經營秩序,防止市場競爭的無序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