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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放旅遊企業培訓補助經費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12-19 15:55:26

① 哪些費用能入員工福利費,(員工旅遊、過節費能入嗎)越具體越好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可在企業所得稅前限額扣除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主要有三類:

1、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企業組織員工外出旅遊,應區分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支出。

企業組織員工旅遊如符合關於工資薪金規定,且符合合理性原則的,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扣除,如安排優秀員工旅遊。

對全體職工普惠制的旅遊支出,則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如果是屬於工會組織活動的旅遊支出,應作為工會經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② 培訓競賽中發放的獎金可否在職工教育經費列支

如果屬於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的話,是可以的。
財建〔2006〕317號《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五)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七)經單位批准參加繼續教育以及政府有關部門集中舉辦的專業技術、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所需經費,可從職工所在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
(八)為保障企業職工的學習權利和提高他們的基本技能,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60%以上應用於企業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將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重點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別是高技能人才的培養以及在崗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繼續學習。
(九)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十)對於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境外培訓和考察,其一次性單項支出較高的費用應從其他管理費用中支出,避免擠占日常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開支。
請參考

③ 關於旅遊景點旺季臨時僱工補助發放的請示

XXX:
目前已經進入復旅遊旺季,制為了滿足旅遊旺季的景點服務需求,我們按照有關規定臨時僱傭了100人,按照每人每天補貼100元且6個月計,總共需要補貼款180萬元人民幣,請核實批准。
2015年X月X日

④ 關於松江區企業申請職工職業培訓經費補貼怎麼操作

主要分為五種培訓類型,2010年以前是四種類型,2010年7月,省人社廳、財政廳發出建立職業培訓資金直補企業機制通知後,就又增加了。我在這里分別向大家做個介紹。
個人自主培訓: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經批準的定點培訓機構培訓,可憑培訓補貼申請材料,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補貼。培訓補貼標准按職業技能鑒定A、B、C三類標准確認,A類標准500元,B類標准400元,C類標准300元。實際培訓金額低於上述標準的,按實際培訓金額作為培訓補貼標准。對在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培訓補貼標准給予100%補貼,沒有實現就業的,按培訓補貼標准給予60%補貼。這個類型的培訓,由於多種原因,開展得比較少。主要是因為培訓補貼金額不高,參訓的個人要自已負責向我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用人單位組織培訓:對用人單位吸納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組織到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的,對用人單位給予一定的職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標准最高不超過培訓費用的50%,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每人250元。
政府部門組織培訓: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織或聯合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對有轉移就業願望的農業富餘勞動力進行各種形式職業技能培訓的(如實行培訓券的形式),培訓項目經同級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核,直接將資金撥給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勞動預備制培訓:本市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未能繼續升學,參加技工學校組織的勞動預備制培訓,免學費、代辦費和住宿費。由技工學校憑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申請材料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經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核後,按每人每次180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對培訓時間未滿一個學期即就業的,按實際就讀時間,按比例給予補助。這項工作目前已由教育部門負責。
培訓資金直補用人單位政策:培訓資金直補用人單位機制的核心是探索培訓補貼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掛鉤,以此鼓勵企業對各類員工開展初級技能、專項技能及在崗技能提升等各項培訓。企業通過制定培訓計劃,依法提取職工培訓經費,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規定工種或職業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職工當年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企業可獲得財政經費補貼。補貼標准為:初級工每人400元補貼;中級工每人700元補貼;高級工每人1000元補貼;技師每人1600元補貼。

⑤ 擬一份關於公司旅遊通知

公司旅遊活動的通知
全體員工:
感謝各位同仁的努力工作,2016年公司經營狀況實現了歷史性突破,為獎勵各位員工同時豐富員工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緩解員工工作壓力及加強公司團隊凝聚力,2016年12月18日,公司經研究決定2017年1月20日前後組織全體員工赴海南公費五日游。另外,旅遊期間,將佔用一天時間召開「繼續拓展業務領域、實現公司跨越式發展」的內部研討會。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2017年1月10日前後(具體時間視機票購買情況確定再另行通知)
二、活動地點:海南
三、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40人
四、旅遊費用:本次旅遊作為公司福利,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活動要求:
1、集合時間:具體時間視機票購買情況確定再另行通知
2、集合地點:公司大樓門口
六、注意事項:
1、為了有一個美好快樂的旅遊行程,各部門旅遊人員出發前安排好自己所負責的各項工作;
2、為預防萬一,大家需帶好個人身份證或相關的有效證件;此次為短途旅行,建議輕裝上陣,遮陽傘、遮陽帽、防曬霜、泳衣等「裝備」應提前備好;
3、為保證旅遊活動的安全、順利進行,全體參加旅遊人員必須准守記錄,服從公司相關規定,不得脫離團隊單獨行動;
4、在遊玩過程中注意個人財務及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快樂出遊;
5、暈車員工請自帶暈車葯;
6、因天氣變化無常,請大家自備雨具及衣物。
最後,預祝所有小夥伴出遊順利,玩的開心!
北京東方文化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⑥ 公司員工旅遊費怎樣入賬

從業務性質看,這是職工福利,應該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核算,最終計入相關的生產成本、管理或「銷售費內用」科目。旅遊發票進福利費,不要超過工資全額的14%就可以了。車費進差旅費因該可以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容

同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6)關於發放旅遊企業培訓補助經費的通知擴展閱讀:

企業職工福利費包含的具體事項:

1、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2、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

3、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4、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執行。

5、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⑦ 國家發放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資金什麼時候發

國家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已於2014年10月24日聯合下發《關於下達2014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資金的通知》(財社【2014】177號文件),中央財政投入15億元專項資金,用於支持2014年招收的5萬名住院醫師。 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據初步統計,該專項資金按照3萬元/人/年的標准,根據國家下達的培訓任務,已經全部下撥到各省級財政。再由省級財政根據各培訓基地2014年實際招收的情況,按人頭撥付給培訓基地。因各省招收工作完成的時間不同,個別省份尚未完成招收工作,撥付到培訓基地的經費發放給住院醫師的時間也有先後。按照國家的要求,省級財政還需進行配套投入,部分已完成招收工作的省份還要協調本省級財政投入的金額,所以住院醫師本人真正拿到補助的時間會滯後於國家文件下發的時間。

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本次中央財政投入的專項資金發放對象,不包括在讀的研究生。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身份的培訓對象執行國家研究生教育有關規定,培訓基地可根據培訓考核情況向其發放適當生活補貼。

⑧ 關於印發《上海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的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本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機制,提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素質,促進就業,根據《上海市促進就業若干規定》、《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者參加社會化職業技能培訓(以下稱培訓),或者直接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以下稱鑒定),由本市失業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包括培訓費補貼和鑒定費補貼)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市職業技能補貼培訓堅持以產業發展方向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為導向,以促進就業和鼓勵高技能人才培養為目的,以社會各類優質教育培訓資源為載體,實行勞動者自主擇校、自費培訓、經費直接補貼到個人的方式,鼓勵勞動者積極參加培訓,提升技能素質和就業能力。
第四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相關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共同確定補貼培訓目錄和補貼標准;指導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實施補貼培訓的管理;開展對全市補貼培訓實施機構的抽查和對各區縣補貼培訓工作的評估。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國家及本市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負責本轄區內補貼培訓實施機構的簽約、管理和指導服務工作;實施對培訓過程的質量監管和補貼經費的核撥;開展對本轄區內補貼培訓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
第二章補貼范圍、對象和標准
第五條納入補貼培訓范圍的項目應當是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有利於促進就業和高技能人才培養,並且列入國家職業資格序列或專項職業能力的技能類項目,以及根據用人單位崗位需求開展的技能類定向培訓項目。
補貼培訓項目以目錄的形式確定,並定期向社會公布。補貼培訓目錄及相應的補貼標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在廣泛徵求各區縣、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
第六條本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以下對象可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
(二)在職從業人員(含本市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下同);
(三)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的畢業學年學生。
(四)其他經批準的人員。
第七條補貼對象在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參迦納入補貼培訓目錄的培訓項目,鑒定合格的(含一年內補考合格,下同),按以下比例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第六條第(一)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的培訓項目,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享受100%培訓費補貼;
(二)第六條第(二)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上或相當於中級的專項職業能力的培訓項目,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享受50%培訓費補貼;
(三)第六條第(三)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或相當於中級的專項職業能力項目鑒定且合格的,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給予鑒定費補貼;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高級以上培訓項目,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享受50%培訓費補貼。
(四)第六條第(四)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的培訓項目,可按相關規定享受培訓費補貼。
第八條補貼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的培訓項目,鑒定不合格的,不予補貼;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高級以上培訓項目,鑒定不合格的,按照鑒定合格應補貼培訓費的50%予以補貼。
第九條培訓費補貼實行優質優價。補貼對象參加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估認定為辦學質量和誠信等級A級培訓機構或示範性培訓項目的補貼培訓,在享受培訓費補貼時,補貼標准上浮10%。
第十條補貼對象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培訓費補貼,且補貼項目不得為其已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培訓項目。在校學生的鑒定費補貼在其在校期間只可享受一次。
有以下情形的,補貼對象可在一年內享受兩次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第六條第(一)類對象享受過一次培訓費補貼後,年內因就業需要可以再享受一次定向培訓費補貼;
(二)補貼對象在享受創業能力項目培訓費補貼的同時,年內根據開業需要可以再享受一次相關技能類培訓項目的培訓費補貼;
(三)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享受過一次鑒定費補貼的,還可享受一次培訓費補貼。
第三章補貼培訓實施機構
第十一條本市對承擔補貼培訓實行申報簽約制度。由培訓機構提出申報,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具備相應條件,並與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訂《承擔補貼培訓協議》的培訓機構方可承擔補貼培訓。
第十二條申報承擔補貼培訓的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定辦學資質,補貼培訓項目應為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范圍內的培訓項目;
(二)具有與補貼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實訓設施、設備,具有穩定、合格的師資隊伍;
(三)具有較豐富的辦學經驗,培訓質量較好。培訓機構申請承擔的補貼培訓項目應已實施過一個完整的培訓周期,且鑒定合格率一般不低於上年度該項目全市平均鑒定合格率(列入當年度補貼培訓目錄的新職業培訓項目除外);
(四)培訓機構上年度法人年檢和網路化檢查合格,且無違規辦學的不良記錄,其法定代表人無不良誠信記錄。
對於符合區域產業發展及行業、企業急需的補貼培訓項目,但本區縣暫無具備上述條件的培訓機構承擔補貼培訓的,可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確定培訓機構試點承擔一次性補貼培訓。
第十三條承擔補貼培訓的申報簽約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符合第十二條規定條件的培訓機構,可以向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承擔補貼培訓;
(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七個工作日;
(三)對經公示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與其簽訂《承擔補貼培訓協議》,內容包括補貼培訓項目、協議期限、培訓規模、協議的變更與終止情形、違約責任等。協議期限原則上為一年,一般在每年培訓機構法人年檢和網路化檢查之後簽訂。
第十四條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估認定為辦學質量和誠信等級C級的培訓機構,原則上不得承擔補貼培訓。確需其承擔補貼培訓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說明原因,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審查。
第四章補貼培訓和鑒定的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補貼對象需要參加補貼培訓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或相關身份證明,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接受培訓指導,申領「職業培訓信息卡」(以下稱培訓信息卡),提供本人相關銀行賬號,並自主選擇補貼培訓項目和相應的補貼培訓實施機構。
第十六條補貼對象應在選擇補貼培訓項目之日起三個月內,持本人培訓信息卡和身份證(或社保卡)到自主選擇的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報名注冊。培訓機構應當與學員簽訂《補貼培訓協議》,明確培訓項目、授課安排、培訓收退費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七條培訓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經物價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後實施。
培訓機構應根據收費標准和《補貼培訓協議》約定的收費方式向學員收取培訓費。對第六條第(一)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培訓項目的,其自行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50%;其中,就業困難人員自行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25%。
培訓機構收取培訓費後,應向學員開具由財稅部門監制的發票或收據(不包括限用於內部結算、捐贈或代辦費收入的收據)。
第十八條培訓機構應根據補貼培訓項目相應的職業標准和教學計劃、大綱制定授課計劃,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同時,培訓機構應在「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內做好信息錄入工作,在培訓班開班前錄入開班信息並上傳授課計劃,在開班兩周內錄入學員注冊信息,並及時做好信息變更維護工作。
第十九條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應根據本市技能鑒定的有關規定,為學員申報參加相應的技能鑒定,並根據相應的鑒定申報條件做好學員報考資格的審核工作。
對申報鑒定的人員,由本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統一組織實施鑒定。鑒定合格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第五章補貼經費的核撥
第二十條在補貼對象完成培訓和鑒定後,根據鑒定結果和相應補貼標准,按下列方式予以培訓費補貼:
(一)第六條第(一)類對象(除就業困難人員外)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的培訓項目且鑒定合格的,對學員本人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直接補貼50%培訓費,培訓機構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50%培訓費補貼。
(二)第六條第(一)類對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的培訓項目,鑒定合格的,對學員本人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直接補貼25%培訓費,培訓機構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75%培訓費補貼;鑒定不合格的,培訓機構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25%培訓費補貼。
(三)除以上兩種情形外,對參加補貼培訓的對象,補貼經費按規定的補貼標准和補貼比例直接補貼給學員本人。
培訓機構申請補貼經費的期限為自學員獲證之日起或學員承諾放棄鑒定補考之日起六個月內。
第二十一條第六條第(三)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項目或相當於中級的專項職業能力項目鑒定且合格的,可在相應證書頒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或畢業學年,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證書和有關憑證,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按規定申請鑒定費補貼。
第二十二條根據補貼對象鑒定的結果,本市職業培訓管理信息系統自動生成補貼經費發放名冊。經區縣就業促進中心確認後,由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學員獲證或承諾放棄鑒定補考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相應補貼經費核撥至本人的銀行賬戶;自培訓機構申請補貼經費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相應補貼經費核撥至培訓機構的銀行賬戶。
第六章定向培訓的特別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市鼓勵對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開展定向培訓,提高其就業能力,幫助其實現就業。本辦法所稱的定向培訓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委託培訓機構對其擬招聘錄用的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在上崗前實施的技能培訓。
第二十四條開展定向培訓的,應由培訓機構、用人單位和區縣公共職業介紹所三方共同簽訂《定向培訓協議書》,並由培訓機構會同用人單位結合相關國家職業標准和用人單位實際需求共同制定培訓方案
第二十五條定向培訓項目為列入補貼培訓目錄范圍內的職業(工種)的,培訓機構應按照本市頒布的培訓計劃大綱和相應的補貼標准執行。
定向培訓項目為未列入補貼培訓目錄范圍內的職業(工種),且培訓課時在100課時以上的,培訓機構應將相關培訓方案和補貼標准報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初審,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執行。
定向培訓項目為未列入補貼培訓目錄范圍內的職業(工種),且培訓課時不足100課時的,由培訓機構將相關培訓方案和補貼標准報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執行。
第二十六條納入職業資格序列的定向培訓項目,培訓後由本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在滬行業特有工種鑒定機構組織實施鑒定,對鑒定合格者,頒發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未納入職業資格序列的定向培訓項目,培訓後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對考核合格者,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第二十七條定向培訓補貼與培訓後就業率相掛鉤。定向培訓項目整班就業率達到80%以上的,培訓機構按整班學員人數和相應的補貼標准申請培訓費補貼;整班就業率達不到80%的,培訓機構只可對被錄用的學員按相應的補貼標准申請培訓費補貼。
第二十八條定向培訓補貼經費實行核撥到培訓機構的補貼方式。由培訓機構自證書頒發之日起六個月內,以班級為單位統一申請培訓費補貼。經所在區縣就業促進中心審核後,按相應的補貼條件、補貼標准和補貼比例,由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培訓機構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相應的補貼經費核撥至培訓機構的銀行賬戶。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根據本區縣實際做好補貼培訓發展規劃,嚴格落實補貼培訓實施機構的簽約條件及程序,對本轄區內簽約的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做好日常管理和指導服務,並對其開展的補貼培訓進行質量監管,引導其依法、誠信、規范辦學。
第三十條本市實行補貼培訓督導評估制度。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委託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對本轄區內的補貼培訓情況開展督導評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市開展補貼培訓的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補貼培訓督導評估抽查工作。
第三十一條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國家和本市培訓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規范補貼資金的審核撥付,加強財務管理和資金監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補貼資金使用情況抽查和專項審計制度,定期通報補貼資金使用情況檢查審計結果。
第三十二條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向社會公布培訓補貼資金使用管理的舉報電話和投訴信箱,對單位或個人的投訴舉報及反映的問題及時開展調查核實,對情況屬實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存在違反《承擔補貼培訓協議》約定行為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按協議約定進行處理;存在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的,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理,並終止《承擔補貼培訓協議》。
補貼對象經查實違反本市培訓補貼有關規定的,補貼經費不予核銷,並記入其個人誠信記錄。
第三十四條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本市建立健全補貼培訓信息公開制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通過政府網站等媒體,及時公布補貼培訓政策及相關操作辦法,且定期公布補貼培訓目錄及補貼標准。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通過政府網站等媒體,及時公布當年度已簽約的補貼培訓實施機構的基本信息、督導評估結果,以及對補貼培訓實施機構違規違約行為處理的情況。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補貼對象通過崗位成才或自學成才的方式,直接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高級以上項目鑒定且合格的,可在相應證書頒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證書和有關憑證,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相應補貼。
第三十六條第六條第(一)類對象自行付費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的培訓項目,鑒定合格,並自發證之日起一年內被用人單位錄用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直接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按本辦法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培訓費補貼。
第三十七條經批準的職業培訓特別計劃培訓項目、企業內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高師帶徒培養項目、校企合作培養項目、技能競賽賽前培訓項目、補貼經費從中央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的外來從業人員培訓項目,以及經批準的面向特殊對象的培訓項目,按本市現有相關規定執行。但上述培訓費補貼不得與本辦法規定的社會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在同一年度內同時享受。
第三十八條外省市戶籍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處於繳費狀態的從業人員,參加本辦法規定的社會化培訓,或者參加經批準的職業培訓特別計劃培訓項目、企業內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高師帶徒培養項目、技能競賽賽前培訓項目的,參照本市在職從業人員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相關規定執行。
外省市生源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參加本辦法規定的社會化培訓、鑒定或校企合作培養項目的,外省市生源高等院校學生參加技能競賽賽前培訓項目的,參照本市生源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相關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參照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期限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數、本級別。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2010年5月1日起實施。
《關於在本市職業培訓中開展政府經費補貼的通知》(滬勞保就發[2000]35號)、《關於印發〈關於本市組織實施郊區青年技能培訓的試行意見〉的通知》(滬勞保技發[2004]6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政府培訓費用補貼的補充實施意見》(滬勞保技[2004]7號)、《關於實施政府經費補貼培訓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滬勞保技[2004]34號)、《關於在本市建立職業培訓補貼個人賬戶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勞保技發[2006]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補貼培訓工作的意見》(滬勞保技發[2007]19號)同時廢止。

⑨ 企業支出的職工旅遊費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嗎

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條關於工資薪專金所得的界定,是指屬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9)關於發放旅遊企業培訓補助經費的通知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 :

對自然人(包括居民與非居民)就其個人所得徵收的一種稅。中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凡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應交納個人所得稅,這是居住地稅收管轄權的運用;

不在中國境內居住或者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只就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征稅,這是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的運用。

中國個人所得稅採取分類所得稅制,其征稅項目有: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其他所得。

(9)關於發放旅遊企業培訓補助經費的通知擴展閱讀來源:網路-所得稅

⑩ 求擬一份關於公司旅遊的通知

公司旅遊通知1。
一個令人興奮的通知
各位員工:
大家好!感謝這些日子以來對公司的鼎力支持,由上級領導一致通過,決定某某時候去哪旅遊,費用全免哦!
老闆為這樣的活動而高興,認為這是提高員工工作效率的好的方法。
希望大家積極參加了。

公司旅遊通知2。
各位的同事:
五一節將至,為增進同事之間的友情,給大家創造一個開心放鬆的假期,公司決定組織一次赴***的***幾日之旅。此次旅行費用由公司承擔。有感興趣的同事,請至行政處*秘書處咨詢報名。名額有限,欲報從速。
行政處
2010年

公司旅遊通知3。
各位同事:

為感謝各位同仁的努力工作,公司將定於X月X日集體出遊,地點定在XX,現將旅遊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行時間及線路
xxxxx

二,注意事項:
1.請全體員工按時集合,並在活動過程中服從導游安排,不得脫離團隊單獨行動。
2.暈車員工請自帶暈車葯及方便袋,注意防曬。
3.請厲害有遊玩過程中注意個人財物及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快樂出遊。
4.因天氣變化無常,請大家自備雨具及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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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關於發放旅遊企業培訓補助經費的通知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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