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統籌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為了釐清各級執法許可權、推動執法重心下移、整合執法隊伍等舉措,徹底破解「權責交叉、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等難題,貫徹政府出台《關於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
改革後,部門負責政策標准制定、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市縣實行屬地管理,強化行政執法職能。《意見》要求,能夠直接承擔執法職責或執法職能弱化、具體執法任務較少的部門,不再保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執法隊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立的執法隊伍予以撤銷;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整合為一支隊伍。
在綜合行政執法方面,《意見》提出,實行部門領域內綜合執法。要結合實際對職能相近、執法內容相近、執法方式相同的部門進行職能和機構整合,繼續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對執法職責分散、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海洋漁業等部門要加大改革力度,實行一支隊伍執法。此外,《意見》還提出探索縣級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建立健全基層執法體系。
在執法隊伍建設方面,《意見》提出,根據執法層級和部門執法職責調整情況,精簡歸並部門原有執法隊伍,按照「人隨職能走」的原則,相應劃轉執法人員編制。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為此《意見》提出,建立由政府領導擔任召集人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改革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研究解決改革遇到的重要問題。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制。
《意見》要求,設區的市要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明確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從實際出發,選擇1-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針對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模式,分階段、有步驟、因地制宜抓好試點,確保改革穩步推進、取得實效。
⑵ 談一談機構改革後如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機構改革之後,要良好的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就要整肅隊伍,認真地學習相關的行政執法法律法規。並且在工作中嚴格的按照法律法規來辦事。不斷的提高執法用法的水平。
⑶ 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會轉公務員嗎
這個沒法猜測,是否會轉成公務員,得看上面是否有相應的政策。
⑷ 請問行政執法單位改革後,臨時工怎麼辦不在編人員在么辦有什麼好處嗎
無論哪個單位不在編的和臨時工遇見改革首當其沖是被裁對象!哪裡會有什麼好處啊!醒醒吧不要騙自己了
⑸ 在您著來,綜合行政執法局如何順利承接機構改革之後劃轉的五百多項職能職責
如果形成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話,就說明有很多隻行政執法隊伍,這些職責分配到下面行政執法隊伍就可以了。
⑹ 求大神回答我國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歷史是什麼
官方描述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的意思是進一步創新執法方式,完善執法版程序,助推政府提高依法行權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時,在理順部門職能、整合工作力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有效推進政府監管和服務方式的轉型升級,為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奠定基礎、積累經驗。
綜合這個詞彙的基本原意來源於紡織技術:「綜」是織機上使經線上下提放以接受緯線的機構。一綜可提數千根經絲,故含有「總聚」、「集合」之意。「綜合」就是將幾千根不同的經線通過「綜絲」把它們合並起來便於操作。因此,「綜合」便引申為將不同部分、不同事物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