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稅局風險提示,屬兩頭在外企業管理難度大,要求企業寫說明書,請問該怎麼寫
你自己根據下面的資料,改成自己如何做,降低風險的措施。
「兩頭在外」商貿企業的稅收征管對策
為了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加強「兩頭在外」商貿企業增值稅的征管,切實防範納稅人利用商貿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活動的發生,根據商貿企業「兩頭在外」的特點,國稅部門應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做到「三必有」、「三必看」、「三必查」。
(一)在「兩頭在外」商貿企業進行稅務登記和一般納稅人認定時,除了稅法規定的稅務資料外,還必須做到「三有」:一要提供「兩頭在外」購銷業務情 況書面說明。說明內容需包括「兩頭在外」購銷業務經營方式的需要和理由;二要提供企業當地銀行帳戶、購銷對象基本情況及貨款結算方式,貨物運輸方式及費用 結算方式;三要提供異地倉儲場所(設施)情況及費用結算方式,異地營銷管理人員情況及報酬支付方式等真實的文書資料。主管國稅機關在確認其真實性後予以備 案。
(二)在「兩頭在外」商貿企業發生經營業務期間,主管國稅機關人員要按月深入企業管理輔導,做到「六必看」:一看簽訂合同、協議,書面約定貨款結 算方式、運輸費用及其他雜費結算方式、貨物運輸方式及起運地和運達地等條款,並且其取得有效的運輸費用及其他雜費憑據,相關費用憑據必須與其經營業務其他 相關合同協議、貨物購銷發票等資料是否相互印證。
二看納稅人在本地范圍外應有固定的倉儲場所或設施,持有產權證明或有效的租賃合同、協議。如確屬經營需要沒有固定的倉儲場所或設施,凡貨物存在中 轉倉儲情形的,該納稅人則應提供主要的貨物集散地或儲存地證明和相關倉儲費用結算憑據,相關憑據必須與其經營業務其他合同協議貨物、購銷發票等資料相互印 證。
三看納稅人是否在本地范圍外設有固定的倉儲場所或設施、主要的貨物集散地或儲存地的,應同時設置倉儲管理崗位,並配備管理人員,負責貨物收發存業 務,據實記錄發生的收發業務,逐筆登記貨物收、發、存管理台帳,按月結存並製作收發存報表。同時,倉儲管理機構應符合納稅人實行統一核算的企業所屬機構管 理要求,不得發生任何向購貨方開具發票或收取貨款的經營行為。
四看納稅人購進貨物後直接運往其購貨單位的,未發生倉儲中轉情形的(以下簡稱直銷),必須提供相關運輸協議、費用結算憑據等證明資料,相關資料必須與其經營業務其他合同協議、貨物購銷發票等資料相互印證。
五看納稅人財務部門和倉儲管理機構(採取直銷方式的,則為其購銷單位)的關於貨物的收發存情況相關憑據,填制貨物收發存核對紀錄。對存貨的賬面數 量與實物庫存量不符的,對發票已到貨物在途的、貨物已入庫發票未到的、貨物已發出按結算方式銷售未實現等情況的,及時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和稅收制度規定處 理,以確認貨物實際收發存數據的准確性,同時應保留處理調整紀錄備查。
六看納稅人購銷貨物發生「兩頭在外」購銷業務的,專用發票開具應與實際交易相符,應確保「票、貨、款」一致,購銷貨物的交易對象、發票上註明的購 銷貨單位以及受付款單位應一致,其他相關費用憑據註明的收付款單位與實際收付款書面約定單位相一致,購銷貨物收付款應嚴格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處理。
(三)在「兩頭在外」商貿企業出現國稅部門設定的納稅評估指標出現異常情況時,主管理國稅機關應高度重視,必須迅速進行「三查」:一是定期下戶調 查,核對憑證、帳簿、台帳、報表,著重核實企業的購銷資金往來情況、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發票開具使用情況、貨物收發存記錄和貨物收發存核對紀錄、貨物運輸 倉儲費用結算情況等。 二是通過帳證審查,發現納稅人未按照上述要求進行業務處理和記錄的,如購銷業務存在票、貨、款不一致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用數 量和開具的金額存在異常情況、納稅申報數據存在異常、稅負率明顯偏低、未簽訂合同協議的、不能提供費用支付憑據或證明的、不填制貨物收發存核對記錄等情況 的,應逐份開展函調協查工作,並進行重點評估,必要時可進行實地外調核查。三是通過協查、核查、評估等工作,未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情形的,但財務不健 全、管理不規范的納稅人,可按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對發現涉嫌虛開、虛抵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的納稅人,應及時移送稽查部門查處
❷ 國稅年報申報風險管理不通,求解答
你這個屬於友善提醒,不屬於風險,只要填的數據不超過8%就可以正常申報
❸ 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的關系
國家財政部和國稅局既不是隸屬關系,也不是上下級關系,是兩個完全獨立的部門專。不過,屬兩者都歸屬於國務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財務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其前身為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財政部有關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將財政部的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的職責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1998年3月29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同年6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稅務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正式設置國家稅務總局(正部級)。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❹ 國稅局風險管理團隊都需要哪些素質
職業素養是人類在社會活動中需要遵守的行為規范。個體行為的總合構成了自版身的職業素養,職業素養權是內涵,個體行為是外在表象。職業素養是個很大的概念,專業是第一位的,但是除了專業,敬業和道德是必備的,體現到職場上的就是職業素養;體現在生活中的就是個人素質或者道德修養。
風險管理是指如何在項目或者企業一個肯定有風險的環境里把風險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減至最低的管理過程。
風險管理含義的具體內容包括:
1.風險管理的對象是風險。
2.風險管理的主體可以是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個人、家庭、組織(包括營利性組織和非營利性組織)。
3.風險管理的過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選擇風險管理技術和評估風險管理效果等。
4.風險管理的基本目標是以最小的成本收獲最大的安全保障。
5.風險管理成為一個獨立的管理系統,並成為了一門新興學科。
❺ 國稅局稅收管理存在哪些稅收風險
當前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企業稅務風險理念不夠牢固。企業高層對稅務風險的態度、風險偏好潛移默化地影響企業稅收策略的制定、稅收風險的重視程度和應對態度。有的大企業對稅收風險管理理念不夠重視,只注重企業的產供銷、財務分析核算、利潤指標實現,忽視了稅收風險對企業可能產生的重大影響,沒有把稅收風險管理納入到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容易造成企業實際經營與稅務核算、稅務風險管理兩張皮的問題。
企業稅務內控機制不夠健全。企業的稅務內部控制機制是監控稅收風險的「防火牆」,雖然國家稅務總局早在2009年就下發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但根據調查發現,大企業稅務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並不樂觀。有的企業從根本上未建立稅務風險內部控制制度;有的企業稅務內部控制制度不規范,稅務管理機構設置不科學;大多數企業沒有定期開展稅務風險分析與評估,只是根據稅務機關的風險提示被動應對;有的企業即便是定期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評估,控制措施的設定、監督和改進舉措也欠規范。
企業稅收籌劃過於復雜隱蔽。大企業基於股東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稅收籌劃力度較大。有的企業僱用知名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刻意包裝、製造出極其復雜的稅收籌劃,通過集團控制、關聯交易、合並分立等,人為增加組織架構的復雜性、價值鏈的冗長性和業務流程的繁瑣性,有的甚至製造與實際執行的功能、承擔的風險和擁有的資產不一致的中間體,其中籌劃目的和具體細節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向稅務機關披露,造成企業規模、利潤水平和佔用的社會公共資源與繳納的稅款極不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