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當好殘聯理事長
先會做人,才會做事。
首先把自己的職責搞清楚,多學習政策,與上級領回導處理好關系,安排下級事務答時以同級的身份去溝通,獨自去感受下級的工作處境,體驗下級的工作困難,把困難的解決辦法提前為下級想好解決的辦法,積極為下級和殘疾人爭取適宜的工作、生活環境及待遇。做到了就能做好殘聯的理事長。
Ⅱ 殘聯理事長是什麼
中國殘疾人抄聯合會(簡稱中國殘聯),成立於1988年3月15日,總部設在北京。
中國殘聯是經國家法律確認、國務院批準的各類殘疾人的全國性統一組織,代表殘疾人的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推動和發展殘疾人事業,為殘疾人服務。
殘聯理事長是行政官員,縣殘聯理事長為正科級,殘疾人聯合會組織機構設有三個系統:決策、權力系統,執行系統和監督、咨詢系統。殘疾人職代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由主席團行使代表大會職權。主席團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殘聯執行理事會是貫徹、執行主席團決議的機關,是殘聯主席團的常設執行機構,理事長負責理事會及殘聯日常工作,負責理事會黨委工作。
Ⅲ .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是怎樣構成的職責是什麼求答案
執行理事會為中國殘聯的常設執行機構,是中國殘聯日常工作領導機構。根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的規定,特製定本工作規則:
一、職權
貫徹落實中國殘聯全國代表大會和主席團會議確定的工作方針和任務;貫徹上級機關的指示和決定。
2.決定中國殘聯日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決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長期工作規劃;審定各部(廳)的業務計劃和重要事項。
4.審定向國務院和有關部門的重要請示、報告和下達的重要文件。
5.聽取各部(廳)和直屬單位的工作匯報。
6.審批聯合會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編制;根據理事長提名,審議職權范圍內的幹部任免事項。由理事長任免幹部。
7.提議召開中國殘聯主席團會議,並做好准備工作。
8.向中國殘聯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主席團及評議會的監督。
二、會議
1.執行理事會會議(簡稱會務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並主持,也可由理事長委託的副理事長主持。
2.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出席會議,辦公廳主任列席會議,其他列席人員由召集人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3.會議討論內容由召集人確定,由辦公廳匯總安排,會議要討論的內容和文件由辦公廳或有關部門准備,事先經主管領導審定。
4.會務會議決定問題時,應當經過充分的討論,理事長有決定權。但一般應在多數人意見一致的情況下,做出決定。
5.會務會議一般每月舉行兩次。
6.每次會議均作記錄並編印會務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辦公廳負責決定事項的催辦工作。會務會議紀要一般應發主席團主席、副主席;執行理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評議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機關各部(廳)、直屬單位。
7.會議的秘書工作由辦公廳辦理。
三、文件審批
凡屬向上級的請示、報告和涉及全局工作的方針、政策、計劃、任務、總結等內容的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文件,由理事長簽發;理事長不在時,由常務副理事長簽發。一般性及專項性內容的文件,由主管副理事長簽發;主管副理事長不在時,由受委託的其他副理事長簽發。
2.與其他單位聯合發文,按上述原則會簽。
3.各業務部(廳)以聯合會名義發函,由辦公廳主任簽發。
四、領導制度
執行理事會實行理事長負責制,理事長領導並主持全面工作,決定重大問題。
2.副理事長分工負責機關有關部(廳)和直屬單位。
3.理事長指定常務副理事長,協助主持常務工作,處理綜合性事宜。
4.理事負責專項工作。
5.理事長可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副理事長、理事負責處理重要的專項事務。
五、民主生活
1.執行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檢查工作,總結經驗,交流思想,統一認識。
2.執行理事會成員如有違犯紀律的事實,執行理事會應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解決。
Ⅳ 殘聯理事長和主席團主席的區別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是1988年成立的,是經國務院批准和國家法律確認的各類殘疾回人的統一組織,是將殘疾答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殘疾人事業團體,是在改革形勢下,根據平價需求和國情,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建立的新型事業團體。
殘疾人聯合會組織機構設有三個系統:決策、權力系統,執行系統和監督、咨詢系統。殘疾人職代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由主席團行使代表大會職權。主席團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你說的「主席團主席」是主席團委員超過半數選舉產生的。而殘聯執行理事會是貫徹、執行主席團決議的機關,是殘聯主席團的常設執行機構,類似人民政府了,向主席團報告工作,你說的「殘聯理事長」就是執行理事會的理事長,也類似「鄉長」了,但任期不超過兩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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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中國殘聯副理事長分管事項
1、執行理事會常務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負責理事會及殘聯日常工作,負責理事會黨委工作。
2、其他副理事長具體負責:
中國殘聯機關內設11個部門:
(一)辦公廳(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會級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信息、統計、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和機關行政事務等工作。承擔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研究室
調查研究殘疾人問題及與殘疾人利益密切相關的經濟、政治、社會問題,研究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理論、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起草黨組和理事會重要文件;承擔中國殘聯評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維權部
協助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有關維護殘疾人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草案,配合有關方面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協助處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殘疾人的議案、提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法律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普法宣傳工作,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負責殘疾人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無障礙設施建設的推進工作。
(四)組織聯絡部
負責殘疾人組織自身建設;協助地方黨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領導班子;組織制定並實施殘疾人工作者培訓計劃;調查殘疾人狀況,管理和發放殘疾人證;聯絡、教育、培養、表彰殘疾人;指導基層和社區殘疾人工作,組織志願者助殘活動;指導基層殘聯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承擔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的日常工作。
(五)康復部
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計劃;指導和協調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殘疾人用品開發、供應、服務;推廣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復領域的應用;開展殘疾預防輔導工作;指導殘疾人康復協會工作,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康復人才培訓。
(六)教育就業部
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劃;促進殘疾人教育,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負責盲文、手語的研究與推廣。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劃,指導殘疾人組織興辦殘疾人福利企業,組織實施殘疾人按比例就業;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路的建設與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專項扶貧;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
(七)宣傳文化部
組織制定並實施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和文體工作計劃,宣傳國家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方針、政策;負責為殘疾人提供特需讀物和精神文化產品,推動殘疾人信息交流無障礙的協調工作;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活動;管理和發展殘疾人體育;指導中國殘聯主辦、主管的報刊、出版、文化、體育機構的業務工作。
(八)體育部
研究擬定殘疾人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並開展殘疾人群眾性體育活動,協助配合有關部和單位承辦重大國際殘疾人體育賽事;指導中國殘聯主辦、主管的體育機構的業務工作。
(九)國際聯絡部
組織協調殘疾人事業的國際交流;開發和管理國際合作項目;開展對外宣傳;辦理日常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殘疾人工作的合作與交流。指導地方殘聯外事工作。
(十)計劃財務部
編制資金計劃,管理事業經費、基建投資、物資配置和機關行政經費;負責殘疾人事業的科技工作;開發、管理殘疾人福利基金;承擔殘聯系統內部審計,指導地方殘聯經費預算、基本建設和基金工作。
(十一)人事部
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編制、人事和勞動工資;負責對中國殘聯直接管理的全國性殘疾人社會團體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工作;開展職工培訓。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的辦事機構設在人事部。
Ⅵ 殘聯理事長與分管領導的約談內容
殘疾人聯合會是一個具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組織,它的資金來向,主要是由政府版和社會捐助,內部之間的權管理約談,內容應該涵蓋:愛心捐助的來源及去向,求助對象的情況,資金運作情況等。非法辦理各種免稅證明及侵吞公有資金都屬犯罪!
Ⅶ 市殘聯理事長職稱
專務相當於經理理事相當於部門經理本部長相當於本部門的負責人
Ⅷ 殘聯理事長怎麼任免
黨委提名,殘聯代表大會或理事會任免。
Ⅸ 殘聯理事長是殘疾人嗎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中沒有規定殘聯理事長是否為殘疾人回,我國上屆殘聯理事長王答新憲肢體殘疾,現任殘聯理事長魯勇身體無無殘疾。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第十六條 執行理事會
執行理事會是中國殘聯全國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的常設執行機構,由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幹人、理事若幹人組成。
理事會成員中應有各類殘疾人或殘疾人親屬代表。
理事長由中國殘聯主席團推舉,政府任命,任期不超過兩屆。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主席團通過,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長提名,主席團通過。執行理事會實行理事長負責制。
執行理事會下設辦事機構,承辦中國殘聯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