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劇毒化學品適用於危險化學管理條例嗎
適用襲。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公布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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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毒化學品肯定屬於危險化學品。
⑵ 請問換公司之後<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上崗證>還可以使用嗎合法嗎
只要是在有效期內都是可以使用的
⑶ 劇毒化學品的管理制度
我有一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你可以稍微改改就成了,
我編的,見笑了
第一條 易制毒化學葯品庫是學校安全防範的重點部位,庫內嚴禁吸煙、明火等,嚴禁帶火種進入葯品庫。
第二條 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庫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
第三條 要嚴格葯品出入庫手續,出入庫葯品保管員要認真檢查,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領用和存放葯品經單位負責人批准,當事人和保管員同時簽字,方可發葯和存放。
第四條 對臨時存放的葯品,保管員應該核實數量和規格,按規定辦理入出庫手續,並建立帳卡。
第五條 葯品庫存入的葯品,應按性質不同分別擺放,庫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儲。
第六條 保管員對存放的各類葯品要經常檢查、核實和清點,保存好葯品並做好庫房的通風工作。
第七條 易制毒化學葯品的采購和提運要嚴格遵守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管理規定。易制毒化學葯品庫鑰匙由兩位庫房管理員專人管理,劇毒品存放在庫內的保險櫃里,做到雙人雙鎖,存放和領用易制毒化學葯品時兩人必須同時在場,同時開或關,同時做詳細記錄。用剩葯品及時退庫,不能隔日退還。
第八條 葯品庫保管員實行坐班制,不得擅離職守,下班前應檢查門、窗、水、電和通風等關鍵部位,確保安全,方可離開。
第九條 保管員要認真學習業務,掌握各種葯品的屬性、存放及搬運方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要切實做好葯品的防盜、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發生事故,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上報學院安全保衛部門。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者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⑷ 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避免混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3.1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4.8.1 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d. 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8.2 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4.8.3 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8.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8.5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4.8.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為防止發料差錯,對劇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
4.8.10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部門主管批准,倉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出庫。
4.8.12 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台帳記錄,每月必須進行盤帳,做到帳、卡、物相付。
5.裝卸運輸
5.1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人員,應持有安全合格證,按運輸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5.3化學危險品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裝過劇毒物品的車輛,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5.4相互碰撞、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而在同一車上混裝運輸。
5.5化學危險品裝運時不得人貨混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5.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防止外來明火,盡可能選擇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行車中要保持車速、車距,嚴禁超速、超車和強行會車。
5.7裝運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輛排氣筒上必須裝有阻火器,並配備滅火器材。車
頭應懸掛「危險品」標記,罐車要掛靜電接地導鏈。
5.8裝運爆炸、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8.1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和腳踏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氯化鉀、
氯化鈉等氧化劑和鐵桶包裝的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時,不得用鐵板車及汽車掛車。
5.8.2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5.8.3高溫季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要有防曬設施。
5.8.4裝運電石等忌水物品時,應要有防雨設施。
5.9公司銷售部對來公司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准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准用證」、並檢查運載工具外觀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發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後方可發貨。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毀。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凡公司報廢的金屬容器、設備、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
6.4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污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另外,站長團上有產品團購,便宜有保證
⑸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適用於劇毒化學品嗎
是的。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裡面不是清清楚楚寫著么。
⑹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二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版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權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⑺ 《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上崗證》丟了怎麼辦
這個證有點麻煩,要到省廳去補辦的!
⑻ 化學工業毒物登記管理辦法廢止了嗎
環保法律法規和標准清單: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04.3.14)整體適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12.26)整體適用。
3.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2002.12.28)整體適用。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1995.10.30)第1-5、7、8、9、12-16、19、21、22、23、25、27、29-35、41、42、44-46 、52、53、55、56、60-62、64、69、74、75條適用我公司。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2003.3.1)第1、2、3、18、19、26、28-36、38、40、41條適用我公司。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1988.6.1)第1、4、5、8、10-17、20、27-30、32、33、35、38-48條適用我公司。
7.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1998.1.1)第1-7、13、15、16、18、21-25、28-30、40、42-46適用我公司。
8.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002.10.1)第1-4、8、11、28、31、34、35、41、48、51、53、60、61、68、70條適用我公司。
9.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第1-4、8、18、27、33、36-39條適用我公司。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1997.3.1)第1-3、7、9、13-17、 22-26、61、63條適用我公司。
11. 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 (1996.12.14)整體適用。
12. 山東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 (2003.1.1)整體適用。
13.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 (2001.6.1)整體適用。
14. 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2000.12.1)整體適用。
15. 山東省節約能源條例 (1997.9.1)整體適用。
16. 山東省環境污染行政責任追究辦法 (2002.5.1)整體適用。
17. 山東省環境污染糾紛處理辦法 (1994.7.1)整體適用。
18. 山東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 (1995.6.14)第1、2、11-14、21-26、31-37、4、42條適用我公司。
19. 山東省徵收排污費實施辦法 (1986.3.27)整體適用。
20. 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 (2003.7.1)整體適用。
21.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998.11.29)整體適用。
22.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管理規定 (1994.12.31)整體適用。
23. 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 (88)國環水字第187號 整體適用。
24.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 (1992.7.7)整體適用。
25. 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 (1996.8.3)整體適用。
26. 東營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整體適用。
以下為適用的標准
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3271-2001)
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 12348-2008)
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准 (GB 18599-2001)
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准 (GB18599-2001)
3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准 (GB 16889-1997)
33. 城市區域雜訊標准 (GB 3096-93)
34.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GB 16297-1996)
35.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554-93)
36.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 3095-1996)
安全、衛生適用法律法規目錄清單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3.14)整體適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10.1)整體適用。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5.5.1)整體適用。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1)整體適用。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9.1)整體適用。
6、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01.10.27)整體適用。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2001.10.27)第21條至26條適用。
8、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1995.1.1)整體適用。
9、 工廠安全衛生規程(1956.5.25)整體適用。
10、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1963.3.30)整體適用。
11、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1995.12.2)整體適用。
12、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1995.4.7)整體適用。
13、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1995.10.1)整體適用。
14、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及「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1995.5.1)整體適用。
15、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2002.9.1)第2、3、6、9至14、21至28、34、35條適用。
16、工傷保險條例(2003.4.27)整體適用。
17、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994.5.1)第3、4、5、7、8、9、11至23條內容適用。
18、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12.20)第12至27條內容適用。
19、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1.26)第3、4、7至25、27至32、35至45、48、50、51、53、55至70條適用。
20、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2002.11.15)第2、3、13至25條規定適用。
2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02.10.8)第24條規定適用我公司。
2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1991.3.1)第5、6、8至21條適用。
23、山東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辦法(1994.3.28)整體適用。
24、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1988.7.21)整體適用。
25、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1990.1.18)整體適用。
26、禁止使用童工規定(1991.4.5)整體適用。
27、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1992.4.3)第3、5、8至13、21至27條、48、50規定適用。
28、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 (1993.11.3)第6至21條規定。
29、漏電保護器安全監察規定 (1990.6.1)第10至41條規定。
30、鍋爐使用登記辦法 (1987.1.1)第2、3、5至7條規定。
31、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1991.3.21)第9至20、24、27至31條規定適用。
32、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1993.12)第2至18條規定適用。
33、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1996.7.1)第2至6、8、9、19至20、35至37條規定適用。
3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1999.10.1)整體適用。
35、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2000.10.1)第2至4、15至25、37至46、61至63條規定適用。
36、氣瓶安全監察規程(2000.12.31)第2、3、4、7至17、21條規定適用。
37、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2001.11.15)整體適用。
38、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2至6、113至170條規定適用。
39、濰坊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事故處理預案 整體適用
40、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規定(2002.3.1)
整體適用
4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3.6.1)第23至34、39至46、64至79、87條規定適用
42、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3.22)第5至58條規定適用。
43、火災統計管理規定(1997.1.1)整體適用。
44、火災事故調查規定(1999.3.15)整體適用。
45、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01.10.19)第3至7、13至28、29至46條規定適用。
46、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1991.12.20)整體適用。
47、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1987.11.5)整體適用。
48、職業病報告辦法(1989.1.1)整體適用。
49、粉塵危害分級監察規定(1992.1.1)整體適用。
50、有毒作業危害分級監察規定(1994.1.26)整體適用。
51、山東省勞動安全衛生管理規定(1996.4.1)第9至23、25至31條適用。
52、工業企業職工聽力保護規范(1999.12.24)整體適用。
53、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2002.5.12)其中第3至8、11至46、58至69條規定適用。
54、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2002.5.1)規定整體適用。
55、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2002.5.1)規定整體適用。
56、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2002.5.1)第10、11、15至19條規定適用。
57、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1997.1.1)規定中第15至18、22條規定適用。
58、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試行)(2000)整體適用。
59、山東省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辦法(1991.12)整體適用。
60、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1981)第4至21條適用。
61、職業衛生設施公約(1985)第5至15條適用。
62、作業場所使用化學品公約(1990)第6至18條適用。
63、廠長、經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資格認證規定(1990.10.5)整體適用。
64、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1995.11.8)整體適用。
65、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1992.1.13)
整體適用.
66、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1997.1.1)整體適用。
67、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1998.2.5)整體適用。
68、工業企業班組安全建設意見綱要(1998.1.18)整體適用。
69、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1.13)整體適用。
70、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2004.1.9) 整體適用。
71、《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5.1) 整體適用。
72、《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2005.9.1實施) 整體適用
73、《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辦法》(2005.1.1實施),整體適用。
7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2005.7.1實施), 整體適用。
以下法律、法規公司用作參考
75、《勞動保障監察條例》(2004.12.1)
76、《消防監督檢查規定》(2004.9.1)
77、《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2005.2.1)
78、《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05.8.1)
79、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1988.10.1)
80、鍋爐運行狀態檢驗規則(1992.10.1)
81、《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82.8.7)
82、職業病目錄(2002.4.22)
83、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2002.3.12)
84、國務院關於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1989.3.29)
85、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2001.4.1)
86、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1992.1.1)
87、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1996.8.26)
88、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1998.3.9)
89、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1998.3.1)
90、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1987.1.1)
9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建築業安全衛生公約的決定(2001.10.27)
9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2002.5.1)
93、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1997.3.1)
94、國有工業企業物資采購管理暫行規定(1999.5.1)
95、國家職業衛生標准(2002.4.9)
96、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1985.12.1)
97、國家職業衛生標准管理辦法(2002.3.15)
98、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2002.5.1)
99、山東省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1991.12)
100、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2001.12.31)
101、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工作條例(2001.12.31)
102、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作條例(2001.12.31)
103、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2004.10.1)
以下為適用的標准
104、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HG23011~23018—1999)
105、常有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1992)
106、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00)
107、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2000)
108、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GB16483—2000)
109、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范(GB15258—1999)
1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GBZ1—2002)
111、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GB5817—1986)
11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
113、有毒作業分級(GB12331—1990)
114、安全色卡(GB6527.1—1986)
115、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1986)
116、作業場所局部振動衛生標准(GB10434—1989)
117、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GB5044—1985)
118、安全帶(GB6095—1985)
119、防護屏安全要求(GB8197—1987)
120、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8958—1988)
121、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GB4962—1985)
122、安全帽(GB2811—1989)
123、安全網(GB5725—1985)
124、工業企業採光衛生標准(GB50033—1991)
125、工業企業照明衛生標准(GB50034—1992)
126、防靜電工作服(GB12014—1989)
127、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范(GB12602—1990)
128、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801—1991)
129、高溫作業分級(GB4200—1984)
130、高處作業分級(GB3608—1983)
131、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1992)
132、消防安全標志(GB13495—1992)
133、電工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標准(LD28—1992)
134、安全電壓(GB3805—1983)
13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1988)
136、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1989)
137、焊工手套(LD34.3—1992)
138、焊接護目鏡和面罩(GB3609.1—1983)
139、護耳器—耳塞(GB5893.1—1986)
140、防塵口罩(LD29—1992)
141、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1990)
142、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1999)
143、安全色(GB2893—2001)
144、安全標志(GB2894—1996)
145、作業場所工頻電場衛生標准(GB16203—1996)
14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
147、電絕緣鞋使用技術條件(GB12011—2000)
148、乾粉滅火劑通用技術條件(GB13532—1992)
149、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技術規程(GB3787—1993)
150、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桿安全技術條件(GB4053.3—1993)
151、起重機械危險部位與標志(GB15052—1994)
15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2002)
153、過濾式防毒面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90—1995)
154、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
⑼ 辦理危險化學品運輸時,需出具哪些證件
您好:公路運輸企業的資格審查:主要是依據交通部關於發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運發[1993]1382號)文件的要求:
(1)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
(2)具有十輛以上專用車輛的經營規模,五年以上從事運輸經營的管理經驗,配有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
(3)具有較為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車輛設備保養維修和安全質量教育等規章制度;
(4)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人員,應具有經當地地(市)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關考核並頒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容器、裝卸機械及工具,應符合交通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jt
3130)規定的條件,並具有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驗,頒發的符合一級車輛標準的合格證。
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人員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其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並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2005年第9號令),憑證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是納入《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危險化學品。
需要到公安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購買許可證、道路運輸許證;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運輸車輛取得營運證以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取得上崗資格的證明文件
希望對您有幫助
滿意請採納o(∩_∩)o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