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車管所辦理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方面有好的工作方法或規章制度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機動車駕駛人的培訓質量,切實維護機動車駕駛人的合法權益,規范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維護良好的考試環境和考試秩序,嚴肅考紀考風,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學管理水平,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11號)以及相關的《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廣西壯族自治區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管理規定》和交通部門相關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轄區從事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 駕駛員培訓學校監督管理
第四條 申報考試的駕駛員培訓學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2004》要求。
(二)符合交通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06年第2號)訓練場要求。
(三)經交通部門審核有進行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資格的。
(四)經公安交警部門復核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11部令)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管理規定》要求,並設有專門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場所和設備。
(五)駕駛員培訓學校應當嚴格執行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培訓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設有專門的招生場所,收費標准要公布,駕駛員培訓學校在收取培訓費用時必須開具合法票據。
第五條 在參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期間,駕駛員培訓學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和考試場的各項規定:
(一)每個科目考試期間,報考超過5人以上的培訓學校均要指派2─3名帶隊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在考試期間對參加考試人員、車輛的安全出行和學員在候考期間的秩序維護,並隨時配合考試員、考場管理人員在考試期間做好相應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二)各培訓學校帶隊考試的工作人員要遵守考試管理紀律和考場管理規定,尊重考試員和參加考試的學員,在考試前要提醒參加考試人員做好必要的准備工作(如攜帶身份證、考試發票、准考證明等),教育參加考試人員要遵守考試紀律、遵守考試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物、注意衛生、杜絕各種營私舞弊行為。
(三)在考試期間,教練員不得進入各科目考試的待考區和考試區。
第六條 駕駛員培訓學校應當聘用持有交通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證》的人員從事駕駛員培訓教學工作。
(一)教員應當按照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證》核定的准教項目從事駕駛員培訓教學工作。
(二)做到「文明培訓、規范考試」,嚴禁收取「加油費、加班費、過關費」等損害學員和培訓學校、考試員聲譽的行為。對發現收取上述不法費用的教練員,公安交警部門將採取相關措施對其及所屬駕校進行整頓,並通報給交通、工商、物價等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理。
第七條 用於培訓的汽車必須取得交警部門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教練車號牌。禁止使用報廢車輛、套牌車、帶病車作為教練車,作為考試用車時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管理規定》安裝供考官使用的內外後視鏡和為相關監控設備提供電源的插座。
第三章 機動車考試員監督管理
第八條 參加機動車考試的民警須持有自治區公安廳交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考試員資格證,考試員嚴格遵守公安部《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考試工作職責,嚴格執行考試程序和考試標准,客觀評定考試成績。對違反《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紀律》的要追究考試員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九條 考試員應按預約時間、地點准時到達考場,不準遲到或無故拖延時間,在考試過程中應著制式警服,佩戴考試員上崗證,做到警容嚴整,舉止文明。遇到親戚、朋友等參加考試的,應主動申請迴避。嚴格查處違規考試行為,杜絕「只簽名,不考試」或者縮短考試時間等問題。
第十條 在考試過程中嚴格按要求使用各類音視頻監控設備,在考試過程中發現有關閉或人為屏遮監控設備,視為違反考試工作紀律,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四章 考試場地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駕駛人考試場地建設須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11號)及《廣西考試場地建設規定》要求,並經過自治區公安廳交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准進行考試。
第十二條 駕駛人考試場按照自治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干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開、公正、公平組織考試。
第十三條 駕駛人考場所有人、管理人應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考試計劃調整經營時間。進行考試時,不得在考試場地內安排適應性訓練。
第十四條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駕駛人考場所不得擅自安排考場關門休息或暫停經營。
第十五條 駕駛人考場所有人、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擾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開、公正、公平組織考試。 違反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視情予以責令限期整改:
(一)因管理不力,造成考場內秩序混亂的;
(二)考場內設施不完善,可能產生考試舞弊的;
(三)非考試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入考場,考場管理者不進行有效制止,影響考試的;
(四)駕駛人考場所有人、管理人及工作人員、學員賄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考試人員,可能影響考試公正、公平進行的。
第十六條 考試場工作人員由考試員和聘用社會人員組成。聘用人員須經公安交警部門審查考核。
第十七條 考試場工作人員要須佩戴工作證(卡)上崗和著統一制服。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公安交警部門可聘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互聯網網友及社會其他人士擔任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監督員,不定期邀請以上人員對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 公安交警部門要定期對申請人考試情況進行分析,將每月駕校考試合格率排名情況通過媒體、互聯網和在車管所、培訓場、考試場粘貼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對存在嚴重培訓質量問題的駕校提出整頓意見,建議駕校主管部門對其進行整頓並處理相關責任人,駕校整頓期間,停止受理該駕校的考試申請。
第二十條 公安交警部門切實加強對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的監督,在組織考試時統一給申請人發放《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告知書》,公布舉報投訴電話,科目三考試合格後發放廉政監督意見書,要求學員對考試過程進行現場監督,對學員投訴經查實屬於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一律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同時推出「考試學員回訪制度」,對完成科目三考試後取得駕駛證的學員進行回訪,強化對考試工作和考試員的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駕駛人培訓質量。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其他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理。
⑵ 酒駕後暫扣駕照後去哪裡學習,是去車管所還是哪裡
據《道來路交通安全法》源規定,應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
⑶ 交通違法滿分教育學習班在哪裡
交通違法滿分教育學習班在當地車管所。
滿分登記受理:駕駛人可到市區內就近任一轄區大隊辦理滿分學習業務。受理崗民警對駕駛人駕駛證、身份證明以及交通違法記分等情況進行核實,確認駕駛人身份和駕駛證狀態。因被扣留、暫扣等原因無法出具駕駛證的,窗口民警會通過公安網核實駕駛人信息。核實信息後,對尚未扣留駕駛證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並出具《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
(3)車管業務培訓擴展閱讀
1、學員憑身份證或駕駛證在車管服務大廳導辦咨詢台查詢交通違法詳情,確認處理完畢所有違法行為;如存在違法行為未處理,需到違法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2、學員憑身份證和《暫扣憑證》到業務窗口受理「滿分學習」業務,交納相關費用。
3、學員到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報名參加學習,教育中心統一編班培訓,學員需按照約定的時間參加培訓,開學時學員憑身份證報到。
4、學員考試合格後,持《科目一考試成績單》、《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到車管所服務大廳業務窗口領取《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證書》。暫扣駕駛證的憑《合格證》到扣證單位領取駕駛證。另:2013年後違法記分滿12分及以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需降級的,消分後拿駕駛證到惠民縣交警大隊車管所換證。
⑷ 駕照理論培訓是不是去車管所培訓
不是,就在報名的駕校。實際上在自己家上網或手機上看題 背就行
⑸ 駕駛證扣了12分,學習七天每天要學習多久
每天學習不低於三個小時,學習時間是統一的,由車管所組織的學習班,讓你幾點專到就得幾點到。
主要學屬習交通法規及安全常識等,車管所還會組織「回爐」司機觀看交通安全警示片。此外,培訓期間有些車管所還會經常組織「回爐」司機前往馬路「站崗」,協助民警執勤,讓他們親身感受交通民警的執法活動,並要求每天寫心得體會。
(5)車管業務培訓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⑹ 駕駛證扣完12分了去車管所學習要帶什麼和辦什麼不
辦理滿分學習考試的,要先提供違法地交通管理部門(開罰單的交警隊)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個別地方有便民政策的可直接到駕照核發地滿分培訓中心開具憑證),之後到交通違法地或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手續(應在15日內持罰款單到指定銀行繳清罰款)。
滿分學習考試辦理程序:
1、攜帶《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在15日內到車輛管理所的受理窗口辦理登記手續,領取滿分學習通知書;
2、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
3、攜帶身份證明和《「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
4、參加交通違法記滿12 分考試不合格的,重新預約,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一個記分周期內2次以上記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預約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6、經相關考試合格後,領取《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有暫扣處罰的需等暫扣期結束)到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現階段部分車管所處理清分時對異地違法滿分扣證的,考試合格後還需要駕駛人持駕駛證到核發地車管所進行核實才能消除記錄,避免駕駛人直接補辦駕駛證);
7、准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辦理降級換證。
⑺ 私人駕校怎麼才能讓車管所承認 打算辦個 私人培訓駕校 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辦駕校的,你主要有以下事情要辦:
1.足夠的資金,三類駕校投資在120萬-150萬之間,二類駕校投資在200萬-240萬之間,之所以投資不同,主要是訓練場地的建設和來源,租地和買地不同,各地的租金和地價不同等等。
2.搞清楚主管和審批單位,駕校的主管和審批部門是道路運輸管理所,參考資格的審批部門是省交警總隊駕管所。所以第一步先取得運管所的道路運輸許可證及工商所的營業執照、稅務部門的稅務登記證書等,第二步,等上面的手續辦齊後再申請交警部門的參考許可證!
3.駕校的資格認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三位一體,即辦公、教學、訓練三個地方必須在一起。第二、符合規定的訓練基地。第三、符合教練規范的教練車,並數量達到要求(三類駕校一種車型10台,二類駕校車型兩種,車輛總數20台,其中一種車型至少在5台以上......)。第三,教練員人數為車輛數*1.1,每10台車至少配備一名理論教練員,所有教練員必須持有教練證。
這里我只能這樣簡單的回答你,我辦駕校的時候,硬體建設及設備添置花了6個月,各部門的審批花了3個月,這在當地還算快的!其它有什麼不懂再聯系吧,如果有需要,我可以把我當年的審批資料傳真給你,前提是我還能找到!
⑻ 車管所檢測中心培訓面試一般會問什麼問題
其實,不管是什麼來樣的面源試形,問的問題都差不多,萬變不離其宗,都有規律可尋。其實對所有的面試官而言,只有一個目的:在最短的時間里了解到你最多的信息。想高效率的准備面試,先從這七個大方面著手吧!
一、基本情況
1、請用最簡潔的語言描述您從前的工作經歷和工作成果。
二、專業背景
您認為此工作崗位應當具備哪些素質?
三、工作模式
您平時習慣於單獨工作還是團隊工作?
四、價值取向
您對原來的單位和上司的看法如何?
五、資質特性
您如何描述自己的個性?
六、薪資待遇
是否方便告訴我您目前的待遇是多少?
七、背景調查
您是否介意我們通過您原來的單位迚行一些調查?
95%的面試基本上都離不開這些問題,當然還有可能問一些專業問題,我想如果你做過的話應該都不是什麼難事,一般面試官都不會過多的問專業方面的問題的。
⑼ 在車管所備案了,沒有任何科目一的培訓,說車管所要扣錢,請問會扣多少
車管所一般會在建立檔案時,一次性收取全部科目的考務費,也就是所有科目的初考內費用。這個費用是容當地政府收取的非稅收性收費,各地不盡相同。一般三四線城市也就是500-600元那樣吧。科目一的考務費一般幾十元,不超過百元。
⑽ 考駕照也要到車管所預約集中培訓3天嗎
不是。都是扣分扣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