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南省教師教育培訓管理系統如何操作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承辦院校(機構)要嚴格按照申報方案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確保培訓質量。要有效利用河南省教師教育培訓管理系統做好學員管理和項目評估等工作。省教育廳將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實行同類、同項目末位淘汰制。
2.省教育廳在各市、縣上報需求的基礎上,按照省本級統籌項目和「三方協同」項目實施要求,對河南省農村中小學教師培訓項目參訓學員名額做了分配請相關單位嚴格按照分配名額和學員遴選條件,於2014年8月5日前通過河南省教師教育培訓管理系統完成學員遴選工作,並形成匯總表(見附件18),報相關項目辦和承擔培訓任務的相關院校。同時,將有關紙質材料加蓋公章後上報我廳師范教育處。
3.
各承辦院校(機構)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照教育部批準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同時要將開班時間於8月5日前報至項目辦和我廳師范處,並在開班時間前10天將「國培計劃(2014)」學員《報到通知書》電子版,以培訓院校為單位壓縮打包後發送至相關項目辦公室郵箱,由辦公室統一發送至各市、縣。開班一周內要把參訓教師的報到情況按培訓類別,分別反饋給各相關項目辦。對按時完成集中學習和教育實踐環節各項培訓要求的教師,經考核合格後,頒發《「國培計劃(2014)
」——河南省農村中小學骨幹教師研修項目結業證書》,證書的印製和發放,仍按照2010年下發的《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製「國培計劃(2010)——河南省農村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培訓證書的通知》(教師〔2010〕875號)有關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