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登記證明或求職登記證明等證件的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相關就業證明、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資金直接發給申請者本人。
經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培訓後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符合國發[2005]36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向培訓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每位符合國發[2005]36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一般職業(工種)的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為1000元,中級(四級)的補貼標准為1500元,高級(三級)的補貼標准為2000元。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補貼標准應為2000元。
補貼條件:
一、學員未享受過政府補貼培訓。
1、參加本省有關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組織的職業培訓或自學獲得本省頒發的資格證書;
2、證書核發日起一年內可申請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二、學員已享受政府補貼培訓。
1、持有更高等級的證書(可跨工種);
2、一年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三、本省戶籍貧困家庭學員參加職業培訓;
實現技能晉升並獲得資格證書的,給予生活費補貼。
B.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2)關於技術業務培訓班的申請擴展閱讀: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C. 怎麼申請培訓機構的資格拜託各位大神
1、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職業培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3、應配備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4、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專業(按教學班)至少配備2名以上專業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其中理論教師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條件,生產實習指導教師應具備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場所和實驗設施設備。有辦公用房;理論課教學場所應達到200平米以上,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台和黑板設施齊全;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其中,租賃的場地和設備要有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租賃期不少於三年。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實習工位能基本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招收住宿學生,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6、應具有與專業設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准。自編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審批機關審核備案。7、應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項制度。8、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申請成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供單位擔保或者是一定數額的固定資產或資金擔保,以備用於因培訓機構責任造成培訓對象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的賠償及支付罰款、罰金。擔保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D. 技師申請書怎麼寫
技師是國家二級技術工抄人,省級勞動局才有能力頒發。高級技師是國家一級技術工人,等於本行業的工程師,只有國家勞動部才有資格頒布。技師根據每一個省的安排統一考試,每年兩次。高級技師是國家統一考試,每兩年才能輪到你,也可能一輩子也輪不到你。自己理解吧………幾天就送你國家二級助理工程師的證件辦理機構,你自己理解國家會不會承認你,企業會不會給你年薪二十五萬左右???
E. 1)《職業技能(創業)培訓開班申請審核表》
為切實做好我區就業培訓工作,增強職業培訓針對性,提高培訓質量,進一步充分發揮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穩定就業和高質量就業作用,根據《武漢市職業培訓管理暫行辦法》(武人社規[2011]3號)、《關於轉發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武人社發[2012]47號)及相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培訓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3、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4、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5、女性年滿40周歲或男性年滿50周歲的失業人員;
6、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
7、失地農民;
8、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9、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10、畢業1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11、殘疾人;
12、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
13、歷屆中專畢業生;
14、未就業退伍軍人;
15、企業在崗職工。
二、培訓類別及內容:
1、培訓類別。培訓分為四個類別:職業技能培訓、崗前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四大類。
2、培訓內容。職業技能培訓、崗前技能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的主要內容為:食品檢驗、普通車工、數控車工、維修電工、機修鉗工、汽車維修、叉車、挖掘機、裝載機、計算機應用技術、園林技術、插花師、動物疫病防治、動物檢疫檢驗員、獸醫化驗員、烘焙工、肉製品加工、市場營銷。
3、定點培訓機構。轄區定點培訓機構為區職校、千里馬職校、武漢市農校與武漢繼續教育學校。定點培訓機構負責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崗前技能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創業培訓、創業引導性培訓。
三、培訓方式:
職業技能培訓一般以技能操作或實踐訓練為主,採取獨立辦班、校企聯合等多種形式進行,支持和鼓勵定點培訓機構大力開展定向式、訂單式培訓。
崗前技能培訓主要是對用人單位當年招用符合補貼對象人員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組織到定點培訓機構按用人單位崗位需求開展的一種上崗前的技能培訓。
創業培訓採取SIYB模式(創辦、改善和擴大企業)或其它模式。創業培訓按共性輔導、個性輔導、後續輔導三個階段,採取政策宣講、項目推介、市場調研、案例分析、專家指導等形式進行。對參加創辦企業培訓的初次創業人員,重點進行創業意識、政策法規、工商稅務、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企業管理等實用知識的培訓和輔助一定時間的實踐指導。對參加改善、擴大企業培訓的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創業人員,重點進行政策法規、經營管理能力提升、市場調研、創業案例分析、專家咨詢指導等課程的培訓,培訓方式採取以實踐指導與案例解說相結合。
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主要是根據就業需要和職業技能標准要求進行的應知應會培訓。
四、培訓時間及補貼標准:
培訓實行開班確認制度。定點培訓機構在開班前5日內通過https://59.175.236.98向市或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送(《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台賬》之表1、表2、表3)以及授課教師資格證或聘用證書等。市或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培訓機構開班申請後,於3個工作日內審核確認並告知培訓機構,同時報送本級人社部門。培訓分期分批,利用業余及開辦夜校,以工代訓,師徒相授等方式進行。
職業培訓補貼標准按培訓對象參加培訓的專業(工種)及其培訓時間確定。具體見《湖北省就業培訓補貼參照表》(附件3),未列入專業可參照相近專業標准執行。創業培訓補貼標准按《武漢市創業培訓補貼標准表》(附件4)執行。對四類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後,培訓合格並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申請企業新錄用四類人員培訓補貼,按補貼標准50%補貼。對培訓時間未達到《湖北省就業培訓補貼參照表》培訓時間下限70%的,不予補貼;培訓時間達到培訓時間下限70%,不足培訓時限下限的,按下限補貼標準的50%予以補貼;對超過培訓時間下限未達到上一檔培訓時間的,按已達培訓時間補貼標准給予補貼。
五、申請企業新錄用四類人員(為培訓對象1、2、3、4)培訓補貼所需資料
1、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2、《武漢市企業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2);
3、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教學計劃表(附件5之表2);
4、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學員花名冊(附件5之表3);
5、《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附件6);
6、《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開班申請確認表》(附件5之表1);
7、《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附件5之表4);
8、《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9、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10、《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1);
11、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免冠登記相片3張;
12、《培訓補貼代為申領協議書》(附件7)。
13、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14、就業或創業證明材料;
15、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六、申請就業困難人員(為培訓對象5、6、7、8、9、10、11、12)培訓補貼所需資料
1、《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附件6);
2、《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1);
3、《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台賬》(附件5),包括《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開班申請確認表》、《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教學計劃表》、《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學員花名冊》、《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
4、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免冠登記相片3張;
5、《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6、勞動合同復印件;
7、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8、就業困難人員名單及證明材料;
9、《武漢市培訓補貼代為申領協議書》(附件7)。
七、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所需資料
1、《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附件6);
2、《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1);
3、《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台賬》(附件5),包括《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開班申請確認表》、《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教學計劃表》、《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學員花名冊》、《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
4、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6、勞動合同復印件;
7、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8、就業困難人員名單及證明材料;
9、《武漢市培訓補貼代為申領協議書》(附件7)。
10、申請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免冠登記相片3張;
11、《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12、初(高)中畢業證復印件;
八、申請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四類人員所需資料
1、《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1);
2、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免冠登記相片3張;
3、《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4、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5、就業或創業證明材料;
6、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各類培訓補貼按季度(下季度第一個月15號以前)向市或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http://www.dxhfteb.gov.cn/wcm/res/dxhmhw/C12014122111250301223.shtml
F. 如何開辦技術開發培訓班
個人建議!
1: 大量的金錢支持或是其它贊助.
2: 一個辦學的地方.
3:個個辦學證內書齊全.
4:各方面資深容教師N個.
5:大量的媒體宣傳
你的這個辦學,說實話就是一個夜校之類的! 只要你免費讓學者試聽幾節課,相信能有很多的人去學,現在上班的和沒有工作的,都會學的!
如果你在上海,把地方告訴我,我會去學的,呵呵,祝你好運!
G. 建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所需的手續
建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的具體手續如下:
1、申辦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勞動保障局窗口領取或從即墨勞動保障網選擇下載審批表及申請報告、章程(文本)、規范辦學承諾書(樣本)、培訓協議(樣本);
2、申辦人向政務大廳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開辦書面申請書;
(2)《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一式三份);
(3)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組織: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社會組織提供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擬任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以及擬聘的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復印件,擬任校長、董事(理事)會成員及管理人員從事職業教育工作的證明文件;
(5)教學及實習場地證明(屬自有場地的應出具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租賃場地的應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契約或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經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辦學資產及准備作為注冊資金的自有資金驗資證明;
(7)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法人單位的書面擔保證明及擔保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復本原件與復印件、擔保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9)擬辦培訓機構的章程、發展規劃、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10)擬開辦專業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擬使用的教材;(11)擬開辦專業的設施、設備明細表
具備條件
要有一定的辦學硬體和軟體:辦學場地(教室、辦公室、住宿、食堂等)、教學設施(儀器、儀表、實操工具、實操設備等)師資力量。軟體如:辦學章程、辦學規劃、教學大綱、規章制度等。有了這些就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辦學許可了。
勞動門接到報告後,會到你處審核,如果滿意很快就會批准。批文下達後,得到民政部門辦個登記,一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是微利不上繳稅收的。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石嘴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規范民辦職業培訓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懷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