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要學習廣告法
有利於規范市場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內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容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B. 洗腦式培訓對企業有作用嗎
洗腦式的培訓,也屬於通過外力改變別人認知、進而改變行為的培訓,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我認為可以算是心態類的培訓。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培訓的糧草就是心態培訓。想讓培訓有好的效果,首先需要做員工的思想工作,進行心態培訓,員工有意願做出改變,有意願參加培訓,認為培訓對他是有用的,後續的培訓才能起到效果。但是普通的心態培訓和洗腦式培訓還是有區別的。普通的心態培訓是希望受訓者發自內心的認可培訓內容,洗腦式培訓是我不管你認可不認可,你必須認可,我必須把我的觀點強加給你。
那麼洗腦式的培訓到底可不可取,這么取?我覺得,首先看組織。我在企業文化的文章中寫過,組織分很多種,企業是組織的一種。培訓在各種組織里都有。那麼洗腦式培訓非常適合於什麼組織呢?黨組織、團組織、軍隊組織、宗教組織。不適合於什麼組織呢?NGO、企業。
WHY
為什麼洗腦式的培訓適合黨、團組織。這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知道,比如以前有個口號:XX黨就是好。到底好不好?為啥好?真好假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就是好,我就告訴你好。畢竟沒有XX黨,就沒有新中國嘛。當然,我在這里要強調,我認為也是好。^^
為什麼洗腦式的培訓適合軍隊組織?軍人的天職在於服從。比如《把信送給加西亞》這個故事,說的是美國陸軍,西點軍校畢業的上尉安德魯.羅文的故事。《左傳》中記載的孫武訓練吳王舞女的故事,表達的核心意思也是軍人要無條件服從,不要問為什麼。所以軍人出身的老闆啊。呵呵。近年來,已經有文章在批駁《把信送給加西亞》中的觀點,認為不適合企業,反人性,其核心觀點就是,羅文上尉因為具備了優秀的能力,才能順利的完成任務。換做其他人是做不到他的執行力的。所以不能復制,這只是一個特例。
為什麼洗腦式的培訓適合宗教?這還用說嘛,當然,實際上宗教用的主要不是洗腦式培訓,我不是反宗教人士,也沒有這個意思,我這里聲明一下,但是XIE教絕對是用的洗腦式培訓。
WHY
很多的事情都有一體兩面,洗腦式培訓,因為它的弊端,建議在企業培訓中作為一種輔助手段。但是有些行業和企業卻一直在主要使用洗腦式培訓。我們來研究下為什麼不適合在企業使用,但是有些企業卻一直在用,而且用的不錯。其實是因為目的不同所以手段不同罷了。
我們現在看一段對話,這是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正巧看到群里有四個朋友(有HR也有銷售)在討論洗腦式公司。我摘抄一下原話。
甲:「我們老闆說他能開賓士當老闆就是因為他決定的事誰也改不了」「你是沒有見,前呼後擁的,早上起來列隊做操,五十多歲的人了還裝萌萌噠。」
乙:「這不很正常么,我們以前天天的,早上起來,主管例會,司歌司訓,再來段手語舞」
丙:「我們這里天天背使命、價值觀和願景,還有唱企業歌,跳舞」
乙:「我覺得營銷團隊適當搞些是好的。」
丙:「天天搞這些有意義嗎」
乙:「團隊嘛,有一致的行動會有一致的思想,也會提升歸屬感,一開始覺得有趣,後來覺得無聊,再後來覺得厭煩,最後漠然,接受懂得真正的意義和價值。」
甲:「收入跟不上,環境福利沒有,甚至是勞動合同都沒有,談什麼歸屬感?」
丁:「贊同乙。」
我們看到不同的人的觀點是不一樣的。其實也不沖突。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洗腦式培訓在企業使用的弊端。
1.洗腦式培訓對員工來說是一種短期投資行為,並非長期投資行為。
比如丙的公司,天天背使命、價值觀和願景,還有唱企業歌,跳舞,對丙的企業來說,是件好事,就像乙說的,一致的行為,一致的思想。這是企業文化的兩大文化,行為文化和精神文化。有統一的文化是好事。但是——離開這家企業。到下一家的時候,這家企業的東西還有用嗎?沒用。不但沒用,因為求職者被打上了烙印,所以去下一家公司的的時候,可能會很不適應工作。拿企業文化來講,我們讓員工認可,是心甘情願的認可,並不是硬壓,灌輸,成年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所以大多數人會下意識的反感。但是時間長了,終歸會被同化的,比如乙,就是一個幹了多年的資深銷售。洗腦式培訓對於銷售人員,還是比較好的一個工具。
2.通過上一個栗子也可以看出,洗腦式培訓對公司也是有益的,對員工來說,在這家企業也是有益的,不過,短期可能利大於弊,長期一定是弊大於利。
洗腦式的培訓的出發點通常是出於培訓者的私慾。比如某些喜歡培訓《弟子規》的企業。《弟子規》是好東西,但是被用些人用歪了,老闆會強調讓員工遵守《弟子規》,他自己需要的時候遵守,不需要的時候就不遵守,這哪是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
3.洗腦式培訓最大的弊端是,固化受訓者的心智模式。
企業培訓應該是為了給受訓者提供幫助,提升受訓者的技能,改善績效,提升受訓者思維的深度和廣度,對受訓者提升自身能力,產生長期的影響,達到企業與受訓者雙贏的目的。而洗腦式培訓,殘害和固化受訓者的思維模式,這和企業培訓的宗旨是背道而馳的。
什麼是心智模式。心智模式是根深蒂固於心中,影響我們如何了解這個世界,如何採取行動的假設、成見。簡單理解,就是我們對周圍世界的一種認知,也是一種思維定式,會影響我們所有的行動。我們看問題的角度越多,心智模式就越成熟,看問題的角度越窄,心智模式就越不成熟。
以下摘抄自網路
心智模式有以下七個特點
1)每個人都具有心智模式
2)心智模式決定了我們觀察事物的視角和做出的相關結論
3)心智模式是指導我們思考和行為的方式
4)心智模式讓我們將自己的推論視為事實
5)心智模式往往是不完整的
6)心智模式影響著我們行為的結果,並不斷強化
7)心智模式往往會比起有用性更加長壽
我用我的理解解釋一下。
每個人因為價值觀、世界觀、環境、性格、教育等的不同,思考問題的出發點、過程和導致結論是不一樣的,我們會相信自己的結論是正確的,所以人和人才會需要溝通——然而溝通的前提是我們相信自己是對的,一直被否定或者否定自己的人是無法活下去的,抑鬱病人就是不斷的否定自己。每個人都不是上帝,因為信息不對稱,能力不足等原因,導致我們不可能完整的看待所有事情和完美的處理所有事情,所以人一定會犯錯。我們總是會相信自己的判斷並不斷的加以改善,我們稱之為——經驗,但是經驗也是會過時的,只是我們意識到的時候,已經晚了。
舉幾個極端的例子,比如迫害性神經病人,他總認為有人要殺他——就這一種思維模式了。比如有些殺人犯,他認為殺人是唯一解決問題的方式。
再舉個例子,情商里自我意識清晰、同理心高的人,心智模式就比較不容易圍繞著自己展開,容易是平和型的人。自我意識不清晰、同理心低的人,就容易養成唯我獨尊的習慣,聽不進別人的意見。
我們給一個員工培訓,是因為他現有的知識、技能、認知而養成的習慣導致他的工作產出就這么多,所以我們要給他培訓,提升他的產出,從能力上來講,這一個不可逆的狀態,比如開車,我學會了就是學會了再過10年也是會,無非需要時間熟悉一下,人的身體是有記憶能力的(這個案例來自於《情商》第3冊)。心態培訓是為了讓員工有意願保持長期這樣的狀態產出。員工掌握的方法越多,思考問題的能力越強,舉一反三的能力就越強。所以,我們給員工的培訓一定是提升員工的能力,心智模式。
最好的培訓是,我們讓受訓者自己能夠認知事物。洗腦式培訓是告訴受訓者,我是對的,你是錯的,而且你得聽我的,這是你唯一的路。洗腦式培訓固化員工的能力和心智模式,囚禁員工的思想,比如成功學。鼓吹的是1.因為別人在這個領域成功了,所以我們也會成功——至於你是否適合這個領域,誰管你。2.因為別人是這么做的,所以你也要用這個方法做——至於這個方法是不是適合你,哪那麼多廢話,你不準質疑我3.因為別人堅持這么做成功了,所以你死也要堅持下去,不能動搖。這是成功學的核心理念,也是非常扯淡的理念。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走過的路是完全一樣的,學我者生,似我者死。推薦大家去看看古典老師寫的《拆掉思維里的牆》
現實生活中,洗腦式的培訓也隨處可見。比如:
廣告——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衛生巾。從廣告法和反壟斷法來說,是不違法的,但是效果來說,如果都買你的,同行還干不幹了?然後憑什麼收禮就收你們家的?沒有為什麼。就是告訴你就這樣做就對了。這種不負責任的廣告對於中國廣大的,本來就不具備批判性思維的人群來說,幾乎摧毀了他們形成批判性思維的可能。給你答案就好了,你管為什麼?
人類天生的好奇心,兒童的好奇心,去問為什麼的意願和能力,是形成批判性思維最基礎的條件。前幾年聽聞小學考試,有一道題是造詞填空,記不清了,總之有無數個詞可以造,但是標准答案只有那一個,不然就扣分,老師就這么解釋的。簡直是痛心疾首,這樣教育出來的孩子,是很難形成批判性思維的。是機械沒有創新能力的。為什麼素質教育失敗了。一幫只會機械式教育的老師,怎麼可能教育出來具備批判性思維的學生呢?
去年,曾經幫助做NGO的朋友設計志願者培訓,我們經過探討,得出一個結論,如果想要加強中國NGO組織的發展,加強公益活動的效果,首先要對志願者進行系統的培訓。志願者的目的不僅去直接改變困難人群的短期生活水平,還要想辦法讓這些人具備長期改善生活的能力和意願。這一點,我們的志願者基本沒有受過專業的培訓和訓練,綜合水平跟發達國家的差距有些大。教育亦是如此。不先培訓好校長、老師,是沒法指望他們去潛移默化好學生的。
4.洗腦式培訓通常是利益驅動,閹割了社會價值,我們常見於逐利型企業(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
比如非法傳銷,灌輸的你來干就一定能快速賺錢,賺大錢,你干別的行業是不可能成功的,你只能幹這個。至於產品賣出去對消費者和下家有沒有用處和幫助,就不管了。我只考慮成就我自己。實際上是社會的蛀蟲。比如某保險公司的青島分公司,(我並不是說保險行業不好,別誤會),企業文化就是我把保單拿回來就是英雄。至於是怎麼跟客戶溝通的,有沒有欺騙客戶,這個沒有人關心。導致欺騙客戶的事情時有發生,口碑比較差。
5.從情商的角度看洗腦式培訓
洗腦式培訓是通過現場高強度調動受訓者情緒來實現目的的,因為情緒可以影響人的認知和行動,通過反復強化來固化習慣。
培訓課上,老師把員工的情緒調動起來了,在高亢的狀態下,員工像抽了大煙,吸了鴉片,認為自己是無所不能的,原來做不到的事情,現在都是小意思了。但是這種狀態是情緒調動的,心智模式上來講是一種個人認定的認知而非事實。人的情緒是一種能量,根據每個人的身體、性格不同每天是有限的,就像蓄電池一樣。今天用完了就是用完了,得充電。所以回去以後,沒有這種情緒了,人的惰性就上來了,並且因為情緒能量都用完了,有氣無力的,原來要做的事情,現在沒勁了,不做了。或者當時被情緒蒙蔽的東西,當時靠感性判斷的東西——比如感恩老闆比親爹都親,企業比家還家,回來以後沒有情緒能量影響了,反而更理性了,尼瑪回想一下實際上老闆比煤炭還黑,公司堪比監獄,上課忽悠我呢,老子不幹了。。然後員工的離職意願更高了。員工的情緒能量還是用在正八經兒的工作比較好。這樣高強度的消耗情緒能量對員工的心理健康來說也不是一件好事。
綜上所述,洗腦式培訓不適合在企業這種組織開展。要想影響員工的思想和行為,用正常的培訓手段也可以,用企業文化中也可以,不用非得用洗腦式的。就像題主說,老闆就喜歡這種培訓,是的,對你們老闆來說,這種培訓對他有價值啊。但是對員工有價值嗎?有,但是短期的。我們也可以做一些長期的培訓嘛。我建議題主可以採用你自己說的系統化的培訓,但是——你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之前說過,人力資源工作是可以產生價值的,培訓工作也可以。
1.你得知道培訓能給企業,老闆帶來什麼價值,如何產生價值。
2.你得設計培訓課程、體系,真正給企業帶來價值。
3.你不必說服你老闆洗腦式培訓不好,你只要把其他的培訓做好,找好突破口,做好幾個案例,慢慢的把你希望的培訓放進去。好的培訓老闆不嫌多。
4.如果老闆不給你機會也沒關系,你可以通過某個部門作為突破口。把部門經理的思想工作做好。做好這個部門的培訓工作,拿出樣板來給老闆看。
C. 2015年9月《新廣告法》的實施,給廣告行業帶來哪些好處及弊端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廣告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首先,在經濟形勢整體下行壓力之下,保健食品、葯品、醫療、醫療器械、教育培訓、招商投資、房地產和農作物種子等成為媒體廣告托市的主力軍,此類廣告大量出現在電視地面頻道和二三線衛視以及報紙和互聯網。隨著新《廣告法》的出台,讓原來這些領域廣告經營的模糊地帶失去「保護傘」,導致媒體廣告創收直接「失血」,廣告營收會受到極大沖擊。
其次,利用名人效應進行過度宣傳和刻意引導是廣告商和媒體過去「打擦邊球」的慣用之術,而新《廣告法》明文規定,這些均屬於虛假廣告,是嚴厲打擊的對象,而市面上現在涉及明星代言的廣告占據傳統媒體廣告的50%。
同時,新《廣告法》對曾經的「漏網之魚」也收緊了監管,由於舊法頒布時,互聯網廣告尚未興起,這也導致互聯網成為各類廣告的「世外天堂」。新法將會出台針對互聯網廣告的管理辦法,無疑對新媒體創收的「任性」增長打出了一記重拳。
總體來說,新《廣告法》的出台對於整個行業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其涉及的商品很多是省級地面頻道、城市台和縣級台的重點客戶群,由此導致的廣告流失,將使這些頻道失去業務支撐而更加雪上加霜;違法廣告的撤單對以互聯網為核心的新媒體也會產生結構性影響。
D. 聯系實際學習廣告法的重要意義 在線急求 高分 1000字
廣告——是新聞媒體奈以生存的途徑,也是媒介幫助事業企業體現價值的最重要的窗口。
而廣告猶如一張嘴,說的好可以能讓人有上天堂的感覺,不好就能把人們趕進地獄。其實廣告的意義僅不是如此的簡單,對人們、國家、和社會的影響力是全面的,全方位的。如何利用好廣告的這張招牌,如何把廣告的經濟價值和有益於人類的文化和健康的長遠價值有效的結合是每個學者該去思考和加以完善的。
顯而易見前者的經濟價值是短利,可又是非常現實的成為媒體奈以生存手段和飯碗,而後者才是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宏觀前景與途徑。當生存和發展產生了矛盾的時候,也就自然產生出了些許的不良因素,而這些因素必然導致社會癌變的必然原因。
舉個很切實的例子——我的一位非常好的朋友,在8年前不幸感染上了皰疹,可能是他對自己感情的不忠,可能是他對感情的不了解,可能是因為他孤單,這樣的病是被社會所歧視的,可他和我說過一句話:「不是我天生就愛嫖,我也是個人,動物也有性的需要」。而因為這一種病,他花光了自己僅存的幾萬元錢,他失去了工作,他不能說,失去了父母對他的信任,失去了朋友的理解。可能他失去了本該屬於他而卻離開他的太多的東西,他試圖自殺了3回沒有成功,到再也沒勇氣去殘忍的傷害自己,而這一切對於他還不是最痛苦的事情。他決心去把病治好,和父母說了一切,他拿著父母力所能極的1萬多元錢安報紙上的廣告去治病,病沒治好還被醫生訛詐了3000多元錢。他想好好的活著,想為自己去爭取到公證,可社會對這種病的歧視,道德對這種病的譴責讓他感到無力掙扎。一個人失望和心死了不是最可憐的,最可憐的是他傷害了他最深愛的人。是他在4年前認識的女朋友,他把病帶給了那個單純的女孩是他一生的債卷,是他一輩子的罪責,而在他那段最黑暗的日子裡如果不遇到那個女孩,他可能活不到現在,他也是人,也是需要情感,害怕孤單的一個平凡的人。而因為曾經的一次錯誤讓一個人承受的是大多數人所更本就不能承受的苦難,如果一失足非要變成千古恨,那麼苦難的原因往往不是他自己,而更多的原於這個社會。這個例子側面的從廣告的身上反映出社會道德散失的一些更本的原因。
發展和諧繁榮的社會怎樣更好的從人性出發,從更本的觀念去改變,是一個非常迫切棘手去完成的一系列的體系完善事業。
廣告法規的完善只是其中的滄海一例,我們都在思考,都在努力,其實我們都在或多或少的去愛了。
一個欺詐性的廣告就傷害了一顆善良的心靈,多一份欺詐的廣告人們就少一分信任,對社會失去一分信心。
今天我們對廣告法進行了學習,廣告--是新聞媒體賴以生存的途徑,也是媒介幫助事業企業體現價值的最重要的窗口。而廣告猶如一張嘴,說的好可以能讓人有上天堂的感覺,不好就能把人們趕進地獄。其實廣告的意義僅不是如此的簡單,對人們、國家、和社會的影響力是全面的,全方位的。如何利用好廣告的這張招牌,如何把廣告的經濟價值和有益於人類的文化和健康的長遠價值有效的結合是每個學者該去思考和加以完善的。顯而易見前者的經濟價值是短利,可又是非常現實的成為媒體賴以生存手段和飯碗,而後者才是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宏觀前景與途徑。當生存和發展產生了矛盾的時候,也就自然產生出了些許的不良因素,而這些因素必然導致社會癌變的必然原因。而因為曾經的一次錯誤讓一個人承受的是大多數人所更本就不能承受的苦難,如果一失足非要變成千古恨,那麼苦難的原因往往不是他自己,而更多的原於這個社會。這個例子側面的從廣告的身上反映出社會道德散失的一些更本的原因。
發展和諧繁榮的社會怎樣更好的從人性出發,從更本的觀念去改變,是一個非常迫切棘手去完成的一系列的體系完善事業。
廣告法規的完善只是其中的滄海一栗,我們都在思考,都在努力,其實我們都在或多或少的去愛了。 一個欺詐性的廣告就傷害了一顆善良的心靈,多一份欺詐的廣告人們就少一分信任,對社會失去一分信心。
E. 廣告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廣告內容准則
第八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准確、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中應當明示的內容,應當顯著、清晰表示。
第九條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條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准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第十二條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
第十三條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四條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廣播電台、電視台發布廣告,應當遵守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時長、方式的規定,並應當對廣告時長作出明顯提示。
第十五條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等特殊葯品,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以及戒毒治療的葯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作廣告。
前款規定以外的處方葯,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葯學專業刊物上作廣告。
第十六條醫療、葯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
(三)與其他葯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
(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葯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並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葯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葯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葯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葯品說明書或者在葯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推薦給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械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明文件中有禁忌內容、注意事項的,廣告中應當顯著標明「禁忌內容或者注意事項詳見說明書」。
第十七條除醫療、葯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葯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第十八條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與葯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
(五)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
第十九條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第二十條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製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
第二十一條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三)說明有效率;
(四)違反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煙草製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布的遷址、更名、招聘等啟事中,不得含有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第二十三條酒類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
(二)出現飲酒的動作;
(三)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
(四)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
第二十四條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
(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五條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第二十七條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廣告關於品種名稱、生產性能、生長量或者產量、品質、抗性、特殊使用價值、經濟價值、適宜種植或者養殖的范圍和條件等方面的表述應當真實、清楚、明白,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作科學上無法驗證的斷言;
(二)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三)對經濟效益進行分析、預測或者作保證性承諾;
(四)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5)企業廣告法培訓目的擴展閱讀:
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1994年10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4日下午,廣告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表決稿新增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未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的,將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廣告法明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違者將被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2015年4月24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廣告法。新法明確,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公共場所等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製品名稱、商標等內容。
F. 廣告法說的具體是什麼
明令禁止
①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
②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煙草廣告
③保健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④彈窗網頁廣告須能一鍵關
舊廣告法只有7種商品和服務的廣告准則,新廣告法增加到17種。與消費、生活、健康密切相關的問題都增加了進來,和消費者聯系更加緊密。
地產廣告不可任性承諾
新修訂《廣告法》房地產廣告宣傳規定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這條新規對於很多房地產策劃或文案人員來說,是一個鐐銬,今後在創作樓盤廣告時,不能為了宣傳而做出很多承諾,只能帶著鐐銬巧跳舞。
按照規定,估計今後「買房送名校資格」、「規劃中的地鐵某號線就在家門口」、「距中央廣場商圈XX分鍾」等用未來規劃來宣傳或承諾的信息可能會被禁止;「買房穩賺」、「買房百分之幾的收益率」、「x年回本」等關於升值或投資回報率等的宣傳字眼也可能被叫停。文案們做好另闢蹊徑的心理准備。
品牌代言人嚴苛要求
(*本部分內容來源ifree博客)
新廣告法中,總共75個法條中共出現代言人12次,現有的廣告代言玩法可能有許多不再適用。
「為自己帶鹽」的企業主是否算代言人
從聚美優品的「我是陳歐,我為自己代言」中CEO陳歐閃亮登場後,企業主為自己的產品代言就成為了潮流。格力董明珠、萬科王石、SOHO中國潘石屹紛紛出現在自家廣告片中,那麼問題來了,給自有品牌做廣告算不算代言人?
解析算。新廣告法第2條第5款註明,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做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廣告主是投放廣告的企業,陳歐作為自然人擔任廣告代言人順理成章,如果他願意,完全可以讓公司付給自己代言費。
葯品、保健品還能找明星代言嗎?
感冒葯、止瀉葯這類常用葯品廣告找明星代言一直是常規營銷手法,保健品也同樣熱衷於此。但確實有些問題產品的曝光讓消費者很受傷,代言明星也蒙上污點。取消明星代言葯品、保健品的呼聲已喊了多年,這次是否落實?
解析明令禁止。新廣告法第16條寫明,醫療、葯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社科院在分析中表明這些代言人不能以醫葯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患者或其他廣告代言人的形象進行葯品推廣,不用說,明星大腕也不行。同樣在第18條規定中保健品同樣不能找代言人,就算是廣告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也是被禁止的。
沒用過商品,就別想當代言人哦
近兩年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的廣告不少見,像韓國歌星RAIN為某女性化妝品代言群眾們也是能接受的,但有幾位小鮮肉為女性生理期用品代言就有點雷人了。相信他們一定沒有用過,又怎麼能准確表達該商品的功能呢?這種比較另類的代言是否還能行?
G. 廣告法教育,培訓廣告 受益者什麼意思
招商投資、房地產、農作物種子等成為媒體...新廣告法對煙草廣告做了更加嚴格的規定,禁止在一切...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
H. 新廣告法下,教育培訓行業可以代言嗎
可以代言,但是不能違反廣告法的規定,即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
(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I. 2016年頒布的新廣告法裡面對教育行業有哪些明文規定
第二十四條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專位學歷或屬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
(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J. 廣告法的實際意義
廣告——是新聞媒體奈以生存的途徑,也是媒介幫助事業企業體現價值的最重要的窗口。
而廣告猶如一張嘴,說的好可以能讓人有上天堂的感覺,不好就能把人們趕進地獄。其實廣告的意義僅不是如此的簡單,對人們、國家、和社會的影響力是全面的,全方位的。如何利用好廣告的這張招牌,如何把廣告的經濟價值和有益於人類的文化和健康的長遠價值有效的結合是每個學者該去思考和加以完善的。
顯而易見前者的經濟價值是短利,可又是非常現實的成為媒體奈以生存手段和飯碗,而後者才是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宏觀前景與途徑。當生存和發展產生了矛盾的時候,也就自然產生出了些許的不良因素,而這些因素必然導致社會癌變的必然原因。
舉個很切實的例子——我的一位非常好的朋友,在8年前不幸感染上了皰疹,可能是他對自己感情的不忠,可能是他對感情的不了解,可能是因為他孤單,這樣的病是被社會所歧視的,可他和我說過一句話:「不是我天生就愛嫖,我也是個人,動物也有性的需要」。而因為這一種病,他花光了自己僅存的幾萬元錢,他失去了工作,他不能說,失去了父母對他的信任,失去了朋友的理解。可能他失去了本該屬於他而卻離開他的太多的東西,他試圖自殺了3回沒有成功,到再也沒勇氣去殘忍的傷害自己,而這一切對於他還不是最痛苦的事情。他決心去把病治好,和父母說了一切,他拿著父母力所能極的1萬多元錢安報紙上的廣告去治病,病沒治好還被醫生訛詐了3000多元錢。他想好好的活著,想為自己去爭取到公證,可社會對這種病的歧視,道德對這種病的譴責讓他感到無力掙扎。一個人失望和心死了不是最可憐的,最可憐的是他傷害了他最深愛的人。是他在4年前認識的女朋友,他把病帶給了那個單純的女孩是他一生的債卷,是他一輩子的罪責,而在他那段最黑暗的日子裡如果不遇到那個女孩,他可能活不到現在,他也是人,也是需要情感,害怕孤單的一個平凡的人。而因為曾經的一次錯誤讓一個人承受的是大多數人所更本就不能承受的苦難,如果一失足非要變成千古恨,那麼苦難的原因往往不是他自己,而更多的原於這個社會。這個例子側面的從廣告的身上反映出社會道德散失的一些更本的原因。
發展和諧繁榮的社會怎樣更好的從人性出發,從更本的觀念去改變,是一個非常迫切棘手去完成的一系列的體系完善事業。
廣告法規的完善只是其中的滄海一例,我們都在思考,都在努力,其實我們都在或多或少的去愛了。
一個欺詐性的廣告就傷害了一顆善良的心靈,多一份欺詐的廣告人們就少一分信任,對社會失去一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