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初入公司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初入公司收取培訓費不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內:企業容應當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准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
企業未按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實施職業教育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業應當承擔的職業教育經費,用於本地區的職業教育。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1)培訓企業單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職業培訓的規定:
第六十六條國家通過各種途徑,採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職業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第六十九條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准,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㈡ 涉及公司培訓工作的法律法規都有那些
我想你提問的落腳點在於:公司出資培訓員工相關的法律問題以及法律規定吧?
1、核心法條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 明確因為培訓所簽訂的類似於《培訓協議書》之類文書的法律性質
《培訓協議書》對勞動期限、待遇、崗位進行約定,也就對單位與職工所簽的《聘用合同書》或《勞動合同書》作了調整。《培訓協議書》無疑是聘用合同的組成部分。所以,《培訓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書》一樣,其內容要遵守《勞動法》和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在現實生活中,《培訓協議書》一般均由單位起草,如果不注意協議書具體約定的有關事項,導致合同無效,則單位應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承擔賠償勞動者損失的責任。
3、培訓期間的勞動報酬問題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考慮到職工參加培訓要花費精力和時間,採取扣發部分工資和獎金的做法。按照《勞動法》第46條「實行同工同酬」的規定,如果職工脫產學習,或者因為參加學習而不能或無法完成工作任務的,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量和考核標准,適當調整工資和獎金發放標准。
4、職工單方解約時培訓費的承擔問題
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4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范圍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為維護單位的利益,由單位支付的「培訓費」、「交通費」、「教材費」的范圍和標准,在《培訓協議書》中要作明確約定。但在實際中,有些單位對所支付的款項用語不統一,採用「培訓費用」、「補助金」、「培訓補貼」等,有些事業單位甚至使用「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的名義,這樣無疑將造成混亂和爭議。
5、服務年限的約定問題
為保證職工接受培訓後安心在單位工作,用所學技能和知識服務單位,達到單位出資培訓職工的目的,而在《培訓協議書》中規定「5年」、「10年」的服務期限,是現實中經常採取的方式之一。而按照我國的勞動法律制度,這種約定實際上是沒有多少實際效用的。無論是《勞動法》的規定,還是勞動部制定的《勞動合同書》格式以及人事部門制定的《聘用合同書》格式,均對職工的解約權有充分保障。按照規定,職工單方解除合同,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即可。
㈢ 培訓,能給企業帶來怎樣的價值
◆ 參訓單位將會有如下收益:
◆ 提升企業文化:參加訓練不僅是企業文化的展現專與宣屬導,也是對企業文化的提升;
◆ 激發公司成員的集體榮譽感,挖掘員工在工作上的更多潛能,塑造團結奮進的高績效團隊;
◆ 充分利用體驗的方式達到活動的目的,無論這個目的是為了推廣一個理念還是一種產品,而且手段總是出其不意。
◆ 從來都不會缺少美麗的自然環境和歡歌笑語。
◆ 員工間、企業各部門間能夠主動溝通、默契配合,極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 各層領導者通過與員工間的角色互換,發現了自身弱點,從而進一步完善領導藝術。
㈣ 培訓機構屬於什麼
培訓機構屬於商業培訓。
培訓機構,以學歷教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
培訓形式
1、技能培訓:教育培訓是勞工部門培養和考取上崗資格證為目的,所以登記機關是勞動部門,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為目的,主要是提供勞動部門的認證考試培訓,師資需要認證,收費需要認證。
2、商業培訓:區別於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為,商業培訓的登記機關是工商局,在設置課題和訂立價格等方面比以上兩種形式簡單,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門相關的學歷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勞動部門的上崗認證教育培訓。
3、課外輔導培訓:課外輔導是以中小學文化課輔導為主的培訓。
㈤ 中國有哪些企業管理培訓機構
培訓機構真的很多,但在二三線城市好的培訓機構就少了
就我知道的在長沙本地的培訓機構做的比較好的就只有,湖南中堅力量管理咨詢、黃金時代、等做的時間比較久點啦!
㈥ 所謂課外輔導培訓學校是什麼性質的公司
培訓機構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個新概念。它是於1996年中央和國務院領導針對以往的民辦事業單位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業單位是國家舉辦的,而民間不應再稱事業單位。1998年10月,國務院頒布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界定為: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培訓機構,以學歷教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
(6)培訓企業單位擴展閱讀
培訓機構類型:
從培訓行業競爭主體來說,由於其發展的歷史背景淵源和可把持、可利用的教育培訓資源、教育市場的不同,其市場開發和運作模式也不盡相同,下面作一簡略的分析:
1、政府部門下屬的行政事業單位或培訓中心
它們是國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下屬的行政事業單位,是培訓市場的新力量;
2、各行業協會組織
國內的各行業協會組織最近幾年的發展速度迅猛,好比: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等都在全國具有很高的影響力;
3、高校專業院系與培訓公司
知名高校的專家學者一直是培訓市場中的熱點人物,是決定培訓質量的關鍵因素。因此,高校各院系利用自身的專家優勢,開設各種專業的培訓,具有核心的競爭優勢。清華大學的清華大學領導力培訓中心、北大的光華管理學院;
4、中國高層管理培訓機構類型劃分
海外商學院,其高層管理者培訓原汁原味;中國大型企業的大學、學院,如華潤集團的華潤大學以及海爾等都已經有自己的商學院,由企業的商學院做高管培訓;跨國公司的商學院,如惠普大學過去這些企業大學主要為公司內部培訓,向客戶開放;
5、職業教育集團
在中國,有很多職業教育集團,也就是職業培訓機構,他們一般都是辦學時間長,擁有自身的一套教材以及教學理念,這其中又分中外合資以及本土企業,中外合資的一般都是引進國外成熟的教育培訓理念,比如源自北美加拿大的達內科技,在美國紐約上市的安博集團,而在國內的本土企業中,最著名的就是北大青鳥,新東方、、第一學國際教育等。這些培訓機構一般都辦學時間都在5年以上,而且其機構基本遍布全國,擁有雄厚的資源;
6、國外的培訓機構在中國授權辦學考證
也就是所謂的「洋證書」,即國外一些著名的培訓機構在國內授權辦學招生,藉助國外的成熟技術和師資資源,體現西為中用的最佳組合,考「洋證書」逐漸也形成了一股熱潮,像AACTP、ACCA、CFA、CFP、雅思、托福、托業、BEC等。
㈦ 公司員工培訓那些內容呢
公司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 員工培訓的目標與宗旨1.為提高員工素質,滿足公司發展和員工發展需求,創建優秀的員工隊伍,建立學習型組織。2.培訓的目標是通過不斷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動性,把因員工知識、能力不足和態度不積極而產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費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員工達到實現自我的目標。3.公司的培訓制度與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相結合,促進公司與個人的共同發展。4.培訓方針是自我培訓與傳授培訓相結合,崗位培訓與專業培訓相結合。第二條 培訓的組織策劃和實施1.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培訓的具體實施。3.公司其它各部門負責人應協助人事行政部門進行培訓的實施、督促,同時在公司整體培訓計劃下組織好本部門內部的培訓。第三條 培訓的形式與方法1.公司的培訓形式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內部培訓又分為員工職前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2.職前教育:公司新入職人員均應進行職前教育,使新入職員工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程、管理規范、經營業務等方面內容。職前教育由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評估。3.崗位技能培訓: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及各部門工作的需求,按專業分工不同對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並可視其實際情況合並舉辦。崗位技能培訓由人事行政部門協同其它各部門共同進行規劃與執行。由各部門提出年度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人事行政部門,再將其匯總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統籌制定培訓方案,呈報董事長核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共同安排實施。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同時各部門經理應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應具備的知識,必要時應指定所屬限期閱讀與專業有關的書籍。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門通報培訓情況。5.外派培訓: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包括參加各類培訓班、管理人員及專業業務人員外出考察等。由公司出資外培的,公司應與參培人員簽訂培訓合同。6.個人出資培訓:由員工個人參加的各類業余教育培訓,均屬個人出資培訓。公司鼓勵員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各種業余教育培訓活動。員工因考試需佔用工作時間,持准考證,經部門負責人批准辦理請假手續。7.臨時培訓:各級管理人員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隨時設訓,人事行政部門予以組織和配合。第四條 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特優、且與企業有共同價值觀的員工可呈請選派外培或實習考察。第五條 培訓結束後,要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評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評估、實際表演式評估、實際工作驗證評估等。第六條 培訓過程前、中、後所有記錄和數據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收集、整理、存檔。第七條 公司投入的培訓費用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實施,杜絕浪費現象。第八條 各單位(部門)經理(主管)實施員工培訓的成果列為考績的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資料之一。第九條 凡受訓人員在接獲培訓通知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組織單位報到,特殊情況不能參訓,應經分管領導批准。第十條 本制度經董事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