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才能申請貧困戶
申請貧困戶方法: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1)貧困戶動態管理培訓會擴展閱讀:
申請貧困戶的條件
1、農戶參加貧困戶評選的必要條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以務農和務工為主,且2013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優先評為貧困戶
(1)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2)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兒;
(6)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得評為貧困戶
(1)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2)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3)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4)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5)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6)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7)在縣城或集鎮有店面等非自身居住性用房的農戶。
要通過廣播的形式將初選名單進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於三天,並拍照留底備查),經公示無異議後將《關於審核確認貧困戶的報告》和《村貧困戶初選名單》(參考文本五)一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
B. 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嗎
一,是的,目前來說,只能享受一次培訓,增加二次培訓,目前還停留在版建議的階段;權
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
1,是指對需要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的農村富餘勞動力開展培訓,以提高農民的素質和技能,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2,培訓包括職業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
3,培訓以尊重農民意願和農民直接受益為前提,以市場運作為基礎,以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為目標。
C. 誰負責對貧困人口動態管理的審核發
一、動態管理范圍
貧困人口動態管理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自然增減,指貧困戶家庭成員由於出生、死亡、嫁娶、子女分家等因素所帶來的家庭人口自然變化的所產生的人數增加或減少;二是自然銷戶,指由於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重病等因素,導致全戶人口消失而銷戶的現象;三是中途減少,指因各種因素導致的暫時中止、完全終止、中(終)止後恢復幫扶所帶來的人口變動,主要是指在幫扶過程中發現貧困戶存在隱瞞信息,不能作為幫扶對象進行終止,所帶來的家庭人口乃至整戶人口變少;四是中途增加,指各地在開展幫扶過程中發現原屬非貧困戶的,因突發事件等因素導致貧困,或原屬第一二輪廣東扶貧開發「雙到」幫扶已脫貧,但未鞏固穩定,存在「三保障」問題,根據本輪精準扶貧要求,需新納入貧困戶所帶來的幫扶人口變化。
二、動態管理工作步驟
(一)建立常態化核查制度,加強對貧困戶人口變化的掌控。強化村「兩委」幹部、第一書記、駐村幹部入戶走訪了解,實行分片包干制度,及時了解貧困戶人口的變化情況。
(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貧困戶人口變化情況。村「兩委」組織召開由鎮掛村聯系領導、村「兩委」幹部、第一書記、駐村幹部、村小組長、村民代表參加的村民代表大會,集中討論所收集的貧困戶人口變化情況,形成會議紀要,予以公示。
(三)及時調整填報貧困人口變化情況。根據所召開的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在建檔立卡信息系統中對貧困戶人口信息進行調整更改,並提交審批,同時在系統上傳經與會人員簽名確認村民代表大會的會議紀要掃描件。其中,貧困村內的貧困戶人口信息更改填報由幫扶單位駐村幹部負責,非貧困村內的分散貧困戶人口信息更改填報由所在鎮扶貧工作組或所在村駐村工作隊負責。
(四)逐級上報審批人口變動情況。先由鎮人民政府對系統匯總的該鎮貧困人口變動情況進行確認,並提交至縣級審定,同時在系統提交經鎮分管領導簽名同意的掃描件;再由縣人民政府對系統匯總的該縣貧困人口變動情況予以最終確認,同時在系統提交經縣分管領導簽名同意的掃描件。
當縣級確認後,幫扶人口變動正式生效。省建檔立卡系統將自動確認生成全省各級幫扶人口變動記錄表(見附件),並形成記錄人口變化的軌跡。
D. 如何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動態管理
為確保高質量、高標准完成貧困戶建檔立卡動態管理工作,保康縣進一步強化責任、查漏補缺、嚴格規程、再加措施、再加力度確保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再上新台階。
一是強化責任,主動作為,思想認識要再提高。
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敏感度高的系統工程。各鄉鎮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項目辦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把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當作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動作為,積極作為,為鄉鎮分管領導當好參謀,切實把建檔立卡工作抓好、抓實,尤其要注重抓好村級檔案的規范工作,健全基礎數據,夯實工作基礎,為爭取各項資金及優惠政策鋪平道路。
二是查漏補缺,提升標准,各種檔案要再規范。
各鄉鎮要根據檢查組反饋的意見,認真組織一次工作自查,全面查漏補缺,及時糾偏改錯。按照貧困戶檔案目錄要求,進一步檢查所在鄉鎮、村檔案資料,查找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錯誤;村要高標准地建好紙質檔案,紙質檔案要與電子檔案相符一致,確保檔案資料與檔案目錄一致,有條件的村和重點村必須有電子檔案,並配備扶貧專櫃。
三是嚴格規程,動態管理,基礎工作要再扎實。
要健全完善縣、鎮、村協調一致、資源共享的扶貧檔案管理體系,真正形成"四有":戶有卡(農戶登記表)、村有冊(按檔案目錄將資料收集裝訂成冊)、鎮有檔(建立電子檔、紙質台帳)、縣有庫(資料庫)、"三專":專盒(縣扶貧辦統一印置的檔案盒)、專櫃(扶貧檔案專櫃)、專人(專門負責保管的人員)的工作格局,有的放矢為實施扶貧到戶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同時,要加強對村會計的業務培訓指導,強化扶貧建檔立卡的動態管理,形成常態化、機制化、規范化的態勢。
E. 如何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動態管理
為確保高質量、高標准完成貧困戶建檔立卡動態管理工作,保康縣進一步強化責任、查漏補缺、嚴格規程、再加措施、再加力度確保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再上新台階。
一是強化責任,主動作為,思想認識要再提高。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敏感度高的系統工程。各鄉鎮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項目辦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把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當作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動作為,積極作為,為鄉鎮分管領導當好參謀,切實把建檔立卡工作抓好、抓實,尤其要注重抓好村級檔案的規范工作,健全基礎數據,夯實工作基礎,為爭取各項資金及優惠政策鋪平道路。
二是查漏補缺,提升標准,各種檔案要再規范。各鄉鎮要根據檢查組反饋的意見,認真組織一次工作自查,全面查漏補缺,及時糾偏改錯。按照貧困戶檔案目錄要求,進一步檢查所在鄉鎮、村檔案資料,查找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錯誤;村要高標准地建好紙質檔案,紙質檔案要與電子檔案相符一致,確保檔案資料與檔案目錄一致,有條件的村和重點村必須有電子檔案,並配備扶貧專櫃。
三是嚴格規程,動態管理,基礎工作要再扎實。要健全完善縣、鎮、村協調一致、資源共享的扶貧檔案管理體系,真正形成"四有":戶有卡(農戶登記表)、村有冊(按檔案目錄將資料收集裝訂成冊)、鎮有檔(建立電子檔、紙質台帳)、縣有庫(資料庫)、"三專":專盒(縣扶貧辦統一印置的檔案盒)、專櫃(扶貧檔案專櫃)、專人(專門負責保管的人員)的工作格局,有的放矢為實施扶貧到戶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同時,要加強對村會計的業務培訓指導,強化扶貧建檔立卡的動態管理,形成常態化、機制化、規范化的態勢。
F. 貧困人口動態管理貧情分析會議應該哪些人參加
貧困人口動態管理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自然增減,指貧困戶家庭成員由於出生、回死亡、嫁娶、子女分答家等因素所帶來的家庭人口自然變化的所產生的人數增加或減少;二是自然銷戶,指由於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重病等因素,導致全戶人口消失而銷戶的現象;三是中途減少,指因各種因素導致的暫時中止、完全終止、中(終)止後恢復幫扶所帶來的人口變動,主要是指在幫扶過程中發現貧困戶存在隱瞞信息,不能作為幫扶對象進行終止,所帶來的家庭人口乃至整戶人口變少;四是中途增加,指各地在開展幫扶過程中發現原屬非貧困戶的,因突發事件等因素導致貧困,或原屬第一二輪廣東扶貧開發「雙到」幫扶已脫貧,但未鞏固穩定,存在「三保障」問題,根據本輪精準扶貧要求,需新納入貧困戶所帶來的幫扶人口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