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至少多久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管理人員要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培訓合格證之後每年進行一次復訓。
新的從業人員要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得低於24個學時,每年進行一次復訓,復訓時間不得低於8個學時。
2. 一般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得少於幾小時
根來據安監總局令第3號《源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一般行業的從業人員新上崗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個學時,未有每年再培訓的學時定量要求。
該文件對其他人員的培訓學時要求有:
一般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高危行業(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3.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對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基本要求
(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2)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3)所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培訓時間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4.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本領,包括: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2)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
(3)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典型事故案例。
4.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不得少於( )學時 A、30 B、40 C、15、 D、20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不得少於12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必須依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實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制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進行多久培訓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認證後需要每年一次繼續再教育培訓嗎
安監總局3號令規定安全生產培訓證(原安全管理資格證)有效期3年,每年復審;
6.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
根據《關於進抄一步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 公通字〔2012〕5號文件規定:對持有從業資格證件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每兩年要進行不少於24個學時的繼續教育。這里的繼續教育是企業指安全教育培訓。
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是根據各個地方規定執行,通常由當地運管部門組織,一般也是按不低於24學時來執行,同時要完成考試並合格;企業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可以自己組織完成,也可以利用駕運寶網上教育平台完成。具體培訓時間也是根據當地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執行。如果找不到依據也無從考證,按24個學時執行沒有錯。
希望採納!謝謝!
7.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
1、一般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2、高危行業(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7)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進行多久培訓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等,下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
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
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原批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統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8.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再培訓還需要考試嗎
需要考試,所有繼續教育和延期培訓都需要考試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9.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的安全生產再培訓合法的做法
應由安全生抄產監督管理局,襲委派具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外委培訓,一般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培訓由省安監局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由地市安監局組織。具體的培訓機構由安監局確定,不用被培訓單位和人員操心。
10. 國家規定:施工單位應多長時間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根據《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施工單位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經費。施工單位應當每年至少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所負責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更是要具體承擔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這三類人員的施工安全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關繫到本單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如果這三類人員缺乏基本的施工安全生產知識,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和組織能力不強,甚至違章指揮,將很可能會導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他們必須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監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監理職責,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一)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規劃和細則;
(二)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
(三)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並檢查執行情況;
(四)對深基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整體提升腳手架升降和高大支模架安裝作業,實施巡視檢查,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
(五)監督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檢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