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加強國有企業培訓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優勢作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已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共識。
重視人力資源專培訓是增強企業競屬爭力的有效途徑,分析和研究培訓在企業管理中的基礎作用,是企業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的必由選擇。
著名的企業管理學教授沃·倫貝尼斯有句名言:員工培訓是企業風險最小,收益最大的戰略性投資。
企業必須從培訓計劃、管理體制、績效評估等方面制定適宜有效的人力資源發展策略。
要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培訓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努力培育、開發好企業人力資源,爭取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聚集到本企業,不斷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要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培訓對企業發展的重要促進作用,實現培訓的制度化、系統化、科學化,保證員工以最佳的工作狀態為企業服務,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
那麼,國有企業的培訓如何開展和促進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呢?
2. 論如何做好國有企業幹部管理及培訓工作
做好企業幹部管理工作的的做法可以如下:
1.抓實資源整合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幹部尤其是高素質的企業幹部是一種「稀缺資源」,對促進企業發展壯大起著主導作用。因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以戰略眼光從全局高度出發,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工作觀念,完善政策機制,合力培育一支過硬的企業幹部隊伍。首先要創新培訓機制,進一步提高企業幹部隊伍整體素質。要本著「缺什麼補什麼」、「需要什麼提供什麼」的原則,採取多種方式,有計劃地組織企業不同層次、不同需求人員參加培訓,提高培訓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同時,選擇部分專業培訓機構推薦給企業,便於他們選擇適合自己的培訓項目,提高自主培訓的積極性。其次要著眼於精神激勵,加大對企業幹部的宣傳力度。要制定並完善以精神激勵、提高企業政治待遇等為主的激勵機制,增強他們的成就感、榮譽感和自豪感,激發企業幹部幹事創業的信心。同時,利用多種媒體、多條渠道,大力宣傳企業幹部的工作事跡,在全社會形成關心尊重企業幹部的環境氛圍。再次要發揮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自身優勢,幫助企業選拔培養後備幹部。根據企業需求,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為企業選拔人才提供幫助。要積極探索社會化的經營管理人才評價制度,加快組建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機構,開發適用不同類型人才的測評技術,逐步建立綜合反映品德、知識、業績等要素、突出創新創業能力的評價指標體系。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收集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信息,建立以基本素質、業績檔案、誠信記錄為主要內容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信息庫,為企業選擇、使用人才提供基礎條件。
2.提升人才隊伍素質
人才已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須抓實抓好企業的人才隊伍建設。首先要注重引進高層次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制定人才優惠政策,積極為重點企業集團及高新技術、支柱產業、新興產業等引進所需的各類人才。鼓勵把「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相結合,以項目為紐帶,採取項目聘用、技術合作、管理入股、管理咨詢、兼職等柔性流動方式引進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企業面向國內外招聘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認真落實人才引進政策,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形成人才引進的集聚效應。其次要加快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定期發布人才需求預測報告,通過供需見面、自主洽談,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依法選舉或聘用,逐步形成以資本所有者需求、經營管理者滿意為主導的企業經營管理者選拔機制。打破行業、地域和所有制界限,擴大公開招聘范圍,盤活人才資源,推動優秀人才在行業間、企業間以及不同所有制經濟組織間合理流動。再次要搭建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高層次人才聯系平台。充分發揮組織部門聯系專家、聯系人才的作用,實現企業與科研院所及高層次人才的有效對接。整合科研力量,支持更多的企業建立博士後流動站。發揮企業家聯誼會的作用,定期組織開展「企業論壇」、「企業專題活動日」等活動,為企業提供更好的服務。
3.加強企業黨建工作
首先貼近企業實際設置組織機構。把黨組織組建工作作為首要環節來抓,按照與企業改制、組建同步的原則,設置適應企業發展需求的多種黨組織類型。推行黨組織成員與董事會成員交叉任職,本企業管理層人員無合適人選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黨委委派黨組織書記。逐步規范企業黨組織成員任免范圍和程序,實現管理規范化。其次貼近經營生產開展組織活動。把搞好企業改革發展和經營生產工作作為黨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根據企業的中心任務制定黨組織活動計劃,圍繞中心任務落實黨建措施,用生產經營成果檢驗基層支部和黨員發揮作用的效果,切實把企業黨組織的核心作用體現到企業經濟發展上來。要注重加強理論武裝頭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企業各級管理層人員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在工作實際中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持求真務實的作風,依靠真抓實干推動企業發展。發揮黨組織政治優勢,大力推進企業文化建設,發揮企業文化對員工的凝聚作用、激勵作用和導向作用,使員工的自身需求與企業發展融為一體,與企業共存共榮。再次要遵循企業規律參與重大決策。進一步明確、規范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決策的內容、途徑和形式,建立健全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制度,包括黨組織參與決策溝通制度,監督企業守法經營和決策落實制度、黨組織負責人參加經理辦公會議制度、組織黨員群眾關心和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制度等。完善和加強以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落實職代會討論企業經營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審議工資獎勵以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利益的問題、民主評議領導人員等制度,尊重和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揮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建立健全以產權監督、黨內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法律監督等監督體系,將企業重大決策的執行置於黨組織、股東和職工、法律的監督之下。
4.培養專業性人才
綜合性人才和專業型人才對企業都不可或缺。企業目前情況是綜合性人才偏多,專業性人才欠缺。一是我們很多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跟不上時代要求,知識得不到更新,管理上不了層次,尤其是一線隊科級管理人員學習機會很少;二是我們對管理人員系統的、專業性強的培訓少,很多管理知識及理論知識培訓,僅僅就那麼一兩天,成效不大。因此,我們首先要倡導幹部愛學習、多學習的風氣,變被動學習為自覺學習,培養學習型的幹部隊伍。其次,要借鑒過去經驗,加強幹部培訓力度。在培訓形式上,採取送培或自辦培訓班的方式,進行脫產或半脫產培訓;在培訓內容上,結合企業實際,加大管理知識、經濟知識、法律知識的培訓及政治理論的培訓;在培訓人員上,有針對性地開展中層幹部、幹部及一般管理幹部的培訓,專業性強的管理人員進行專業知識的重點培訓;在培訓效果上,要獎懲結合,培訓合格的給予一定獎勵,並將結果納入幹部職務晉升和考核中。
總而言之,企業幹部管理是新形勢下企業改革中一個嶄新的課題,是一場創新思維、開拓進取、大刀闊斧改革的攻堅戰。因此,我們必須深化企業幹部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和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機制,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3.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工作,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加強培訓費管理,節約培訓費開支,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使用財政資金在境內舉辦的三個月以內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初任培訓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 (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四條 各單位舉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實行單位內部統一管理,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第五條 建立培訓計劃編報和審批制度。各單位培訓部門制訂的本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對象、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後,報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或黨組(黨委)會議批准後施行。
第六條 年度培訓計劃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加培訓及調整預算的,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第七條 各單位年度培訓計劃於每年3月1日前同時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備案。 第八條 培訓費是指各單位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用。
(一)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二)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三)培訓場地費是指用於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四)講課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所支付的必要報酬。
(五)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六)交通費是指用於接送以及統一組織的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文體活動費、醫葯費以及授課教師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條 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標准,分項核定、總額控制。綜合定額標准如下:
單位:元/人天 住宿費 伙食費 場地費和講課費 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 合計 180 110 100 60 450 綜合定額標準是培訓費開支的上限,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准以內結算報銷。
15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准控制;超過15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80%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上述天數含報到撤離時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第十條 講課費執行以下標准(稅後):
(一)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二)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
其他人員講課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 培訓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各單位舉辦培訓,原則上不得下延至市、縣及以下。
第十二條 各單位開展培訓應當在開支范圍和標准內,擇優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部門行業所屬培訓機構、高校培訓基地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承擔培訓項目。
第十三條 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5%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四條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得提供煙酒;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第十五條 各單位組織培訓應盡量利用網路、視頻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幹部選學、在職自學等方式,降低培訓成本,提高培訓效率。 第十六條 報銷培訓費,應當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 講課費、小額零星開支以外的培訓費用,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採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八條 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在各單位日常公用經費或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將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第二十條 各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包括培訓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培訓對象及人數、工作人員數、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培訓成效等)報送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
第二十一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對各單位培訓活動和培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 培訓計劃的編報是否符合規定;
(二) 培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 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四) 是否存在虛報培訓費用的行為;
(五) 是否存在轉嫁、攤派培訓費用的行為;
(六) 是否存在向參訓人員亂收費的行為;
(七) 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並予以通報;相關責任人員,所在單位按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工作實際,制定培訓費管理具體規定。
第二十四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組織的調訓和統一培訓,國家外專局組織的出國(境)培訓以及商務部組織的援外培訓,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五條 中央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適用市級事業單位么
一般事業單位應執行上級主管單位的相關辦法。如果上級主管單位沒有培訓費管理辦法的話,可以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的這個規定製定自己的管理辦法,但自己的管理辦法應在中央和國家機關辦法的標准內。
5. 國有企業如何建立培訓與開發體系
在企業內部進行一次培訓需求調查,分為中高層和基層員工調查,其中中高層管理人員全員面談,基層員工抽樣調查,明確以下兩點:
1、 明確企業培訓的定位
在明確企業戰略管理、運營協調、組織機構職能定位的基礎上,建立規范的培訓管理體系。作為企業的人力資源部,在承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職能的同時,還應承擔企業整體培訓職能,以整合培訓資源,並建立規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的培訓管理體系。明確界定企業人力資源部對培訓的管理、監控及提供支持與服務的范圍。
2 、明確企業培訓的目標
◆ 明確企業各層尤其是高層對培訓工作的願景和期望值,確定短期內培訓工作的重點和突破點;
◆積極宣傳企業文化,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提高企業對員工的凝聚力;
◆初步建立學習型組織,培養和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通過培訓體系的建立,從內部培養企業需要的各類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
培訓體系建設
第一階段
1、 制訂並完善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培訓調查結果和執行反饋的情況調整現有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確人力資源部培訓機構、職能系統部門聯系人、培訓負責人的職責分工;明確培訓管理體系的基礎架構;建立企業基礎培訓管理平台;規范培訓工作的管理;為培訓工作的開展提供相應的管理依據。
2、 建設培訓管理團隊
成立培訓管理小組,開展對各管理團隊培訓負責人的相關培訓,加強培訓管理經驗的溝通與交流。提升團隊的培訓管理意識和水平。通過建立團隊間的管理機制,培養一支企業的專業培訓管理團隊。
3 、組建內部培訓師團隊
制訂《內部講師團隊管理辦法》選拔具有培訓授課能力的優秀管理人員組成內部講師團隊。包括培養一批具有較高素質的公共課程培訓師和產品專業培訓師;保證企業的每個部門有一名崗位技能培訓師;確定各部門新員工帶領人,並明確帶領人職能和獎懲措施。
第二階段
1 、完善培訓課程體系
重點開發一線員工的業務技能與服務意識培訓課程和中層以上員工職業素質培訓課程。內容主要是各專業職能部門制訂的標准化操作手冊、職位說明書、工作流程等專業或系統公共課教材。
引進重要職位所需的技能培訓課程、管理技能課程。引進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派遣內部培訓師參加外部培訓課程,進行二次開發,形成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直接聘請外部培訓師,形成外部培訓課程及外部培訓師團;外部購買光碟、書籍等形式。
2 、大力開展新員工培訓、系統專業培訓、營銷培訓、管理培訓、儲備人才培訓等相關培訓
3 、做好培訓項目的策劃和宣傳工作
任何一個培訓項目的開展,將通過精心的培訓項目策劃和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培訓氛圍,提高培訓的有效性。針對不同的培訓課程採取最適合的方式方法,如角色扮演、案例討論與互動、課堂講授、標桿人員/企業事跡介紹、拓展訓練等,精心策劃培訓的時間、地點和培訓過程的安排以及培訓後的考核評估和改進工作,同時最大限度的贏取公司高層的支持和參與,以提升培訓效果。
第三階段
做好培訓效果評估改進工作
為保證培訓工作的效果,將通過滿意度、知識層、行為層、業績層等四個層次的培訓效果評估結果,及時改進教材內容,講師與授課方式,培訓組織、培訓跟進等方面的工作,以改善培訓效果;從而使培訓體系更符合公司業務發展以及員工個人發展的需要。
也可找相關的培訓機構幫忙診斷,針對貴公司的問題提出建議的課程,幫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培訓體系。
誠偉公司擁有大批一流而穩定的專業咨詢師隊伍及配套服務人員,技術顧問力量雄厚,所有顧問師均是從各行各業的工作中成長起來的,具有豐富的現代企業品質管理實踐經驗並全部擁有國內或國際注冊審.
6.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加強和規范培訓費管理,推進幹部教育培訓事業持續健康發展,2013年12月29日,財政部、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首次對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財政資金在境內舉辦的三個月以內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初任培訓等進行了規范。
《辦法》規定,建立培訓計劃編報、審批備案和執行情況報告機制。各單位年度培訓計劃經單位黨組(黨委)會議批准後,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備案。同時各單位應當報送上年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完善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督機制,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杜絕無實質內容培訓。
《辦法》規定,培訓費開支范圍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方面。通過嚴格界定培訓費項目范圍,明確開支內容,堵塞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和以培訓名義公款宴請、公款旅遊的漏洞。
《辦法》規定,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標准控制。綜合定額標準是培訓費開支的上限。超過15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80%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在各單位日常公用經費或專項經費中列支,禁止亂收費。
《辦法》對培訓內容、用餐、活動等方面做出六項「嚴禁」、五項「不得」等禁止性規定,包括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等。同時,《辦法》還明確了報銷環節控制、公示公開、報告制度等一系列紀律約束和監督檢查措施,切實加強培訓費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