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要收費嗎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是安監部門主辦的培訓只收成本費,社會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學校)是要收費的。
2.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什麼
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及具體要求
1、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員(按照職工人數1:100的比率,且不少於2名進行配備),配備兼職安全員(按照職工人數5:100的比率進行配備)。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落實下列職責:1.在年初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2.每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確保企業每年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少於20學時,按規定如實告知有關安全生產事項;3.如實記錄培訓時間、內容、人員和考核情況;4.一般從業人員經企業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5.建立特種作業管理制度:確定特種作業上崗審批責任人。建立特種作業人員信息台帳,按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復)訓;6.主要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7.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前需進行專門培訓。8.企業在每年3月和9月企業將清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姓名、特種作業操作證號、清查需送培人員名單、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承諾等資料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後報安監站。
3、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內部安全檢查整改)制度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三條規定:1.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生產、安全)廠長、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車間、生產線)主任等各層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檢查內容、檢查頻次及考核標准;2.建立主要負責人、分管(生產、安全)廠長、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車間、生產線)主任等各層級內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記錄台賬,並如實記錄;3.主要負責人、分管(生產、安全)廠長、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車間、生產線)主任等各層級對下一級內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督查落實、對其檢查記錄台賬進行審查和建立獎懲機制進行考核;4.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建立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台帳;5、每周向從業人員公開通報企業違章違規及其處理情況。
4、制定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規定: 1.年初組織制定和修訂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按計劃組織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培訓學習和現場演練,使員工了解、掌握有關應急處理措施。
5、建立和落實原材料、葯物(含余廢葯物)管理制度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規定:1.建立或落實黑火葯、亮珠、引火線、易制爆(毒)危險化學品原材料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及台賬,做到台賬與實際相符;2.按規定銷毀處置余廢葯物並如實記載。
3. 煙花爆竹經營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每年都要培訓嗎
沒有要求每年都要培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只規定了要對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
第六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和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煙花爆竹安全工作負責。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和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對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應當加強對本系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十七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條件;
(二)經營場所與周邊建築、設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經營場所和儲存倉庫;
(四)有保管員、倉庫守護員;
(五)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六)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八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二)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對象是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對象是 除企業法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其他涉葯作業人員。
5. 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的從業人員未經()合格。不能上崗作業。A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B銷售知識教育
A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