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志願服務獎懲制度細則
如何提高志願者的積極性,是目前高校志願者發展的一個瓶頸。活動中要有人起帶頭作用,要增強活動的實效性,要嚴格服務時間的統計。
第一條 表彰目的
通過表彰及處罰,規范濱州市高校青年志願者的良好形象,形成志願者服務光榮的社會榮譽感,進一步激發高校青年志願者的服務熱情,倡導健康文明的新風。
第二條 表彰條件
1、積極參加高校部組織在活動,配合活動組織者組織活動,聽從指揮,服從安排,並積極協助其它部門的工作。
2、青年志願者(會員)每人每學年至少不少於30小時的志願服務的時間,青年志願者幹部每人每學年至少不少於60小時的志願服務時間。
3、品質優秀,學習成績良好,無不及格現象。
4、與會員相處融洽,不搞個人主義,不拉幫結派。
5、不得私自借用本協會的名義做出有損青年志願者協會的事。
6、沒有打架斗毆現象,沒有受到學校嚴重警告。
違規行為及處罰條例
1、 未經允許私自以志願者名義,從事商業活動的學校,給與警告處分。
2、 未經允許私自從事涉外活動的學校,給與警告處分。
3、 對違反規章制度的學校給與警告處分,學校警告兩次年底評優、獎時取消一半資格,學校警告三次取消本年所有評優獎勵資格。
拓展資料: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提出經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各領域、各環節實現公開內容全覆蓋。
社會公益資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會公益事業公益屬性得到更好體現,全社會關心公益、支持公益、參與公益的氛圍更加濃厚。
中國青年志願——志願、公益
㈡ 志願者管理制度及獎罰制度
可以設立獎勵制度,例如用服務時數去激勵,做夠100小時有什麼禮物。中有可以聯系志願團專體,帶他們去屬做志願服務,增加對志願者的認識。選取有心有力的骨幹,加強團隊的凝聚力。開通志願群,平時多討論志願活動感受 心得。每次活動後要求他們做分享,每期出活動分享和圖片,讓他們感受活動的過程樂趣。還有定期組織他們去活動,BBQ 唱K,等 加強團隊的親和力、合作精神。以上只是很膚淺的意見。
㈢ 志願者管理制度及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為推動社區精神文明和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區志願服務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路,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社區志願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願者各社區志願者組織。
第三條 社區志願者是在本辦事處各社區志願者組織登記並獲得其同意,自願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志願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總支自願者服務隊和各社區志願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 志願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願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六條 一個規范化的社區志願服務隊必須具備「八個有」:有統一的標識〈統一懸掛「XX社區志願服務隊」標牌〉;有必要辦公場地和辦公設備;有一支相對穩定的志願者隊伍;有志願者和服務對象的檔案;有相對固定的服務項目;有一個相當穩定的服務基地;有完整的活動計劃;有規范的規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 志願者的注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志願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願者制度。志願者組織長期接納志願者的報名申請。
第八條 注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願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並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承認志願者協會章程,履行入會登記手續,接受入會輔導,均可到社區志願者組織申請。
第九條 注冊志願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所在社區志願者組織填寫注冊登記表,所在社區志願者組織按照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願者建立志願者檔案。
第十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願者接受志願者組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志願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願者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志願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三)志願者組織根據志願者所從事志願活動的需要,可要求相關部門為參加志願服務的志願者提供相應的人身保險;
(四)志願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一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願服務;
(二)遵守志願者協會的章程;
(三)完成志願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開展志願服務時應當佩戴統一的標志。
第四章 服務范圍和重點對象
第十二條 社區志願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願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三條 社區志願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願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志願者、志願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願、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與獎勵
第十四條 社區要確保有專門的志願服務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
第十五條 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的經費可接受社會捐贈和資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 社區黨組織、居委會要落實專人分管志願服務工作。
第十七條 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願服務工作,在社區志願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八條 社區黨員志願者組織、婦女志願者組織等統一納入社區志願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區志願者組織的協調管理。
第十九條 建立志願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志願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願者的重要依據。注冊志願者每年至少要參加5小時的志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