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助理检察官的职业要求
教育培训:
一般要求法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需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资格考试并受过国家检察官学院或其授权的各分院、各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的初任检察官培训合格后方能任职。
工作经验:
本科学历的两年,研究生学历的一年法律工作经验。熟悉检察业务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能够朝主办检察官设定的目标果断地执行;在一定程度上能自己筹划工作开展方式,自己解决面临的困难;有一定的工作责任感、可信赖,能够自我学习、自我启发。热爱检察事业,有一定的事业心,能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忠于法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条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Ⅱ 要做检察官需要什么条件
检察官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的职责:(一)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二)代表国家进行公诉;(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检察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五)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六)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检察官享有的权利: (一)履行检察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六)参加培训;(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八)辞职。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三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juge d'instruction;public procurator] 负责刑事案件的法官,他负责接受控告、讯问当事人及证人,进行调查并提起公诉,检察官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就是人民检察院内符合法律条件,经过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命,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员。具体来讲,检察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分为首席大检察官、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四等十二级。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28日通过,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于2001年6月30日修订
Ⅲ 任职检察官所需条件
(中华人民共抄和国检察官法)第四章 检察官的条件
第十条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二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除了上述条件外,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招聘进检察机关,并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证,才能报请人大任命为检察官。
Ⅳ 如何成为检察官
想要当上检察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根据《 中国检察官法》第十条规定担任专检察官必须具备属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政法大学或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二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Ⅳ 如何开展培训 提升检察官素养和能力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释义】 本条是关于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条件的规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检察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即检察官必须是中国公民,不能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同时根据国籍法的规定,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检察官也不得在拥有中国国籍的同时取得其他国的国籍,检察官在任职期间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这里规定的年满二十三岁指的是周岁,这是担任检察官所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条件。客观地讲,检察官的职业特点要求检察官应当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社会阅历、人生经验,以及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如果检察官过于年轻,胜任检察工作可能有困难。因此,在这次修改检察官法时许多人都提出应当适当提高检察官任职年龄的意见。考虑到目前对法官和检察官任职年龄掌握的标准一样,都是年满二十三岁,这也是人民法院组织法中规定的年龄,因此,这次修改检察官法时,对这个问题暂未作修改。事实上,从目前检察院系统对检察官提请任命的情况看,刚满二十三岁即被任命为检察官的情况也很少。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求检察官不但应当遵守宪法规定的原则,还应当在检察活动中时刻维护宪法的尊严。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检察官是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检察官必须拥护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基本原则,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官的使命,可以说良好的政治素质是检察官做好工作的政治基础。良好的业务素质,是指检察官必须精通业务,熟悉检察工作,能够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办理案件。良好的品行是指检察官应当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言行,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举止文明等,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检察官公正执法的形象。
(五)身体健康。这是指在被提名或者任命担任检察官时,该人应当身体健康。即检察官的体质应当能胜任所担负的检察工作。这是对检察官身体素质方面的要求。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这是对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和工作年限的规定,这样规定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素质所作的规定,这是这次对检察官法所作的一项重要修改。原检察官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了检察官的学历条件和工作年限条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二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逐步实施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要求,检察实践对检察官所应具备的检察工作专业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新的检察官法修正案在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上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Ⅵ 怎样才能当检察官
1、当上检察官的途径有多种,最常见的就是考进去!考试有二关:
第一关,就是现在普遍实行的公务员考试,你得先过检察机关招考的公务员考试,除了正常的公务员考试内容外,主要是考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关,你进入检察机关后,还要过全国司法考试这一关,这个考试每年的通过率大概在15%,参加考试全是本科以上的学历的,如果你没有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你在检察机关就当不了检察官,只能是从事辅助性的岗位。(有的地方检察机关招考时,前提条件就要求报考者必须已经通过了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否则不让报名。)
2、检察官是一名法律工作者,需要熟悉了解各个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与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但侧重刑事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你自然是应该报考法学院校或其他学校的法学专业了。
3、进入检察机关后,至于你具体从事什么岗位,组织上会参考你的意见,但更多的是要服从组织安排。当然,只要你进入检察机关,以后到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工作也不是难事。
另外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主要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查处“当官的“。像普通的走私犯罪,那是公安机关侦查的。
4、本人从事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多年,十分欢迎你有志投身检察事业。
愿你搞好学业,夯实基础,最终心想事成,成为一个优秀的检察官!
Ⅶ 如何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和有效性。一方面,更加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交互性、平等性、参与性,减少灌输,增加实地参观、交流座谈、研讨辩论等突出受教育人群主体地位的方式。另一方面,尽可能减少学习教育活动的官方色彩,加大对各类青年社团的培育与扶持力度,引导青年检察人员自行组织开展形式新颖的教育活动,推动青年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从“他塑”向“自塑”转变,让思想政治教育实现“喜闻乐见”基础上的“潜移默化”。
(二)建立专业化、职业化主任检察官选配、考评机制。一方面,在制度建设方面:人员选配上,对主任检察官定额定员,探索形成“突出能力、兼顾资历、能上能下”的选配机制。绩效考核上,建立与案件质量评查高度挂钩的年审制或季审制,突出对主任检察官执法实绩考核。职业保障上,设立主任检察官特殊职务津贴,畅通晋级渠道,规定主任检察官和某一级领导职务同等待遇,打通主任检察官选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副检察长等的通道。另一方面,检察官培训上,应持续抓好法学理论水平、检察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办案组织协调领导能力的训练培养。实行主任检察官定期任职资格考试、任前培训、脱岗轮训,建立主任检察官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机制。
(三)区别对待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属性和人员身份属性。第一,尊重检察官意愿,合理安排其部门归属。第二,推动检察官精英化发展,在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任检察官的前置条件的基础上,真正实行检察官遴选机制,形成“通过司考也不一定能成为检察官”共识,让一部份符合任检察官基本条件但未能成为检察官的人员成为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第三,加大对司法行政人员参加司法考试的政策激励,创造条件使其达到转任检察官。第四,尝试在检察官职务体系外,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引入专业技术职称,适当提高非检察官人员的待遇。
(四)平衡检察工作与干警力量比例。应结合各地实际,出台相应政策,支持广大基层检察院运用犯罪学、社会学、社会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综合考虑管辖范围大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治安管控形势、案件多少等多因素,合理分配检察机关力量,使基层院案件数量、工作量与办案人员比例相对均衡。
(五)积极适应修改后诉讼法需要。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要求提升检察干警排除非法证据的审查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公诉人的诉讼能力。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要求检察机关强化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全方位监督机制,更好发挥民行检察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因此,要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配套相关职能机构,强化干警对修改后诉讼法的理解适用,完善案件管理制度。
(六)尽快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针对目前基层检察院广大干警对主任检察官改革制度的种种疑虑,上级检察机关应多关心调研基层检察人员的疑虑和困惑,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尽快出台相关改革细则。在推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及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同时,充分考虑综合部门干警及专业技术人才的现实需求,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维护检察队伍稳定。
Ⅷ 我毕业了 想去当检察官 请问检察官要必备什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抄国检察官法)第四章袭 检察官的条件
第十条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二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除了上述条件外,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招聘进检察机关,并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证,才能报请人大任命为检察官。
Ⅸ 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怎么样
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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