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药店的培训试卷,跟药品管理法有关,我在网上查不出,请大家帮忙填下,急用!
生产厂家、说明书、批号和日期、质地差、 色泽不均一或有变质、产品批号或有效期、药品名
❷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第三期试题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第三期试题
第一节 乡村医生管理条例
3.《乡村医生的执业证书》有效期是:D:5年
4.乡村医生执业活动中不享有以下权利的是:B:对病人进行无条件的临床实验治疗.
5《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条例施行后对已经在具有卫生行政机关取得的《乡村医生证》的人,下列哪像是不符合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条件的?
E:在医疗机构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
第二节 《执业医师法》
1. 医师注册后除了下列那种情形,起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都应在30日内报告准备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职业证书
D:终止医师活动满一年的
2.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E: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
3. 取得《职业助理医师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着,要参加职业一时资格考试需要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几年? 答 :B:2年
4在医疗保健预防机构中使用满一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应当具有的学历是?
答:B 高等学校医学本科学历
5.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者,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除了:
A暂停一月以上,6个月一下的执业活动
第三节 《传染病预防法》
1.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始实施和重新修订的时间分别是:D:1989和2004年
2. 按照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A 得了传染病必须通知单位
3.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的人员是:A 任何单位和个人
4.传染病法的“疫点”是指:A 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
5.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使用后给予: B销毁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 第五十五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
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 B药用要求
2.《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界定劣药的依据: B :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3.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应该是:B 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4.对生产销售劣药着,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金额的: A一倍以上3倍一下罚款
5.按《药品管理法》界定,不属于假药的是:C 超过效期的药品
第五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当立即 A向所在的医疗科室负责人报告
2. 内科医生王某,在春节回家的火车上遇到一位孕妇临产,王某协助产妇分娩,在分娩过程中,因牵拉过度,导致新生儿右上肢臂丛神经拉伤,属于:
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 : cC三级医疗事故
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60岁以上老人患者因医疗事故致残的,赔偿起残疾的生活补助费用不超过:C15年
5.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几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才料? A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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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说明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根据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要求,结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对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号令,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修订。
一、修订的必要性
现行版《规范》是2000年4月30日由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第20号局令发布,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五年来,通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监督实施和广大药品经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对加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药品经营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先后颁布和实施了多项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药品监督管理和药品流通体制也出现了新的发展态势,《规范》中许多内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不相适应,也不能完全满足当前药品流通以及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要求。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规范》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基本原则
此次修订工作一是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据局近年来发布的与药品流通管理有关的部门规章和管理文件进行修订,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或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的要求。二是根据当前药品经营活动的基本状况,适应药品流通的发展格局和发展方向。既兼顾目前存在的行业差别和地区差异,又注意做到与时俱进和促进提高,使修订的规范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三是力求吸收国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尝试将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与国际质量管理的通行做法接轨,提高我国质量管理水平和监管效率。
二、修订过程
2004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厦门市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规范》修订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就修订原则、修订依据及修订内容、结构等进行了充分讨论。
2005年3月,国家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二次《规范》修订工作研讨会,确定了修订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由局药品市场监督司和局药品认证中心共同组成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业工作组,分别针对规范的不同内容开展修订工作。同时,国家局在下发的《关于2005年监督实施GSP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94号)中,要求各地结合几年来认证工作实践,在辖区内组织相关调查和专题研讨,收集各个方面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或建议,为《规范》的修订提供依据。
2005年4月,3个修订工作小组分别在西安、合肥和南京3个城市,就分工内容召开了第三次修订工作会议。会议对各地开展的调研情况进行了讨论和汇总,并在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论证性调研和座谈,形成了修改意见及修改说明。
2005年5月,国家局药品市场监督司在兰州市组织召开了第四次《规范》修订工作会议。会议对各工作组汇总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初步的修订讨论稿,并在部分地区进行了验证性调研。
2005年6月,国家局药品市场监督司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规范》修订讨论稿起草组,起草并完成了《规范》(讨论稿)。
200年6月至7月,国家局药品市场监督司将《规范》(讨论稿)下发各工作组成员单位以及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征求对讨论稿的修改意见。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讨论稿进行了反复的修改,最终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几年来监督实施GSP工作实践的总结以及各方面的意见,此次修订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各项内容并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力求使《规范》结构清晰,内容完整,便于实际使用。
(一)《规范》的结构:保持了现行版《规范》的基本框架,既按“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和“附则”分为四章,其内容由原88条增至158条。第一章总则由原3条增至4条;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由原8节54条增至13节108条;第三章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由原6节27条增至7节42条;第四章附则增加了18条规范用语含义。同时为了较为明确地定义或诠释《规范》中某些技术性较强、不易理解或操作的内容,《规范》在正文之外增加了“附录”,对相关问题给予了明确的阐述。
(二)修订内容:
根据此次修订工作遵循的原则,对现行《规范》进行了较大范围和多处内容上的修改,其中对药品批发一章主要修订内容有:
1. 鉴于现行《规范》对质量管理软件方面是一个薄弱的环节,很难适应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修订时吸收国际通用管理方法,增加了质量管理文件的系统性要求,明确为保证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考核,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药品运输的管理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会直接影响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而在现行《规范》中运输管理是一个空白。为此,修订中增加了“运输管理”一节,明确了药品运输的各项管理要求。
3.随着药品经营活动范围和方式的不断变化,企业在经营中存在大量药品退回的现象,管理不当将会形成药品质量的隐患。因此修订的《规范》增加了“药品退回”一节,明确了药品退回的范围和处理退回药品的原则和方法。
4.为确保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开展、不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修订的《规范》将原来涉及质量评审、检查等重叠的内容删减归整后,形成“内部评审”一节,对企业质量体系的评审做出了规定。
5.根据药品流通形势的发展,国家出台了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管理政策。为适应这一发展要求,修订的《规范》增加了“委托储存、配送”一节,对从事委托、被委托储存、配送业务的企业,在人员资质、设施设备、业务活动等方面做出特殊的规定。
6.根据药品经营管理的发展要求,《规范》修订中提高了对企业管理硬件条件的要求,尤其是增加了全时段自动监测和记录温湿度设备和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促进企业在仓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水平有一个质的提高。
7. 提高了对企业有关负责人、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等相关岗位人员资质的要求,加强了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能。
8.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删除了现行《规范》中有关药品检验的各项要求(人员、制度、检验室设置、检验仪器配置等),取消了中药饮片分装室的规定。
9.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了由省、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发证的规定及对涉及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要求。
10.根据药品流通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取消了现行版《规范》中对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和企业仓储面积的要求、淡化了验收及养护环节中破坏性检查的内容以及对养护检查记录的要求。
根据我国药品零售企业的现状以及监管要求,此次修订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的规定也做了多处修改,着重将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如零售企业设置检验设备的要求,设置仓库的要求,营业场所面积的要求以及药品验收、陈列检查等规定。同时也增加一些新的内容,如对营业场所的温度控制的要求等。为适应目前药品零售监管的有关政策,修订中删减了现行《规范》中零售连锁的许多内容,仅根据连锁经营的某些特点,在“连锁经营”一节中做了针对性的规定。
❹ 考药品质量管理人审核资料严格吗
药品质量方面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的为顾客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 及 GSP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质量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 量记录的登记、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业务知识。 三、要点要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员工进行药品质量教育、 培训和考核, 建立培训档案。 四、药店员工的药品知识培训, 以定期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每年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十六个学时。 五、药店员工应进行由市级药监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上岗。 六、通过药品质量培训, 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为实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奠定坚实 的基础。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一句《药品管理法》及 GSP 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二、 购进药品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GSP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 门店验收程序。 三、 药房需设置专(兼)之职收员,验收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了解 各想想项验收标准的人员担任。 四、 药品验收应在规定区域进行,按规定比例抽样检查。整件药品:50 件以下抽查 2 件。零散药品:10~100 盒(瓶、袋)得按 5%抽检。贵重药品应有两人逐件验收,验收 后应尽量恢复原样。 五、 药品到货后,应及时验收。根据随货凭证,对照实物,逐项检查验收。对货、票不 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不清或其它问题的品种,不得验收上柜。并与供 货单位联系解决。 六、 验收完毕即做好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顶,字迹清楚,结论明确,并抽验收员 签字盖章,保存三年。 七、 对于六个月内到期的药品不予验收。 药店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 二、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 分开陈列,并按品种、用途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三、危险药品不得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四、凡质量有问题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五、凡上架陈列三个月以上的药品,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作处理。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药品养护质量,根《药品管理法》GSP,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序,经市级以上药监部门岗位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加强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药 品的安全、有效。 四、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做好养护记录。对有问题的药品设置明显标 志挂牌停售,由质管人员复检。 五、有质量管理人员审核确定重点养护品种 (首营品种、 新药、 发生过质量问题的药品、 质量不稳定的品种、药监部门监控的品种、存放三个月以上的品种、药品效期在一 年以内的品种等) ,建立重点养护药品档案,结合经营品种的变化,定期分析,及 时调整重点养护品种。 六、配合营业员对药品分类色标管理。 七、按照药品温湿度存放条件的要求,对营业场所内实施温湿度动态监控。每日上、下 午个各记录一次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 为加强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依据《药品管理法》及 GSP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首营企业系指与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系指 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规格、新剂型、 新包装。 三、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批必备的资料。 1、 购进首营药品,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合法 证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即批准文号) ,同一批次 的药品报告书、价格批文、包装、说明书等资料。首营企业必须提供加盖 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必要时业务人员及质管人员对供货方实地考察。 2、 购进首营药品时,应详细填报“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 ,由企业负责人批准 后方可经营。 3、 质量管理员应把由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的“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及产品 资料、使用说明书、标签等一起作为药品的质量档案保存备查。 4、 质量管理员接到首次经营品种后,应认真进行质量验收,并审查供货方所 附检验报告书,经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❺ 药品管理法 GMP及GMP认证管理办法培训试题(生产操作人员)。 求答案
这个题目自己出来吧,药品管理法这块源,主要就出什么产品是违法的,什么产品是假药和劣药,题型,选择、判断,行政及处罚没什么意义。
GMP这块选择生产管理部分是主干,根据GMP生产管理和GMP总则部分出题,类似清场、标示管理、操作、人员卫生等,选择填空判断问答,还可以发挥题,对于本岗位对GMP的理解
认证管理办法没必要,要考就考SOP以及岗位职责的题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