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管理培训 > 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

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29 21:32:48

A.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证书 区别

1、持证人职位不同。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持证人为企业法人或负责企业安全事务的副总,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持证人为企业安全项目的负责人或专职的安全管理员。

2、证件类型不同。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为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3、考试内容不同。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点中的17项、生产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11项,合计培训课时为52课时。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点18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13项等,合计培训课时为72课时。

(1)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扩展阅读: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课时培训内容:法律法规15课时、安全管理13课时、安全技术8课时、劳动保护与事故急救8课时、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8课时,课时合计52课时;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课时培训内容:法律法规15课时、安全管理15课时、安全技术10课时、劳动保护与事故急救8课时、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8课时,课时合计56课时;

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课时培训内容:法律法规16课时、安全管理16课时、安全技术24课时、劳动保护与事故急救8课时、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8课时,课时合计72课时。

B.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委外还是内部培训

一般和危化品复等企业主要负制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试及证书,由市级(含区)安监局培训考核发证。建筑、石油、电力等特殊行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试及证书,有本行业负责培训考核发证。企业内部培训是不可以的。

C.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的安全生产再培训合法的做法

应由安全生抄产监督管理局,袭委派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外委培训,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由省安监局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地市安监局组织。具体的培训机构由安监局确定,不用被培训单位和人员操心。

D.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谁负责

由设区的市级安监局的培训机构负责。中央直属企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级安监局的培训机构负责。

E. 法律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权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F.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都是3年,有效期满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书失效。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A证,安全管理人员是C证,一个企业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要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才行。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都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负责人都要经过安全培训。

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

(6)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受理流程: 省安监局负责中央驻鲁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市级安监部门负责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本行政区域内省安监局考核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县(市、区)级安监部门负责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G.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给予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H. 2020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题库及答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适应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什么,适用本法

阅读全文

与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办春考培训学校 浏览:734
九江船员培训中心 浏览:5
台州绘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浏览:207
非科级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总结 浏览:419
东北舞蹈艺考培训机构 浏览:427
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结业式 浏览:59
2017入党培训内容 浏览:828
顺德驾驶员培训中心 浏览:125
姜堰市三水培训中心网站 浏览:263
电动汽车维修培训视频 浏览:737
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浏览:423
企业培训为自己工作心得体会 浏览:512
线上培训工作 浏览:303
泉州舞蹈培训招聘 浏览:709
礼仪培训三年计划书 浏览:926
税务学校培训个人总结 浏览:508
专业技术人才初聘培训小结 浏览:980
是实验室设备安全培训 浏览:54
北京砂锅米线培训学校 浏览:127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建议 浏览: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