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外的植物检疫有哪些执法机构
对外植物检疫执法机构:目前,对外植物检疫工作由国务院直接领导,机构设置如下:一版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权检疫局下设的动植物监管司,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植物检疫工作。
二是各省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本辖区的出入境检疫工作。
三是国境、口岸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疫所,这些所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承担对外动植物检疫任务。
㈡ 什么是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执法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行政执法原则,植物检疫执法生效的条件主要有:
一、森检机构作出专的检疫执法行为必须在其法属定的职权范围内,不得越权。
二、检疫执法的内容必须合法,即检疫机构在执法中赋予当事人的权力和设定的义务及其幅度必须是检疫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
三、森检执法行为必须是植物检疫机构的真实意思,即检疫机构和执法行为不是由于当事人的欺诈或威胁所致的行为,或森检员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所采取的行为。
四、当事人必须把依法充当检疫执法行为的对象,那必须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五、符合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包括决定如何作出,如何送达以及违法单位的签名盖章、签收收到日期等。
㈢ 中国的植物检疫执法有哪些机构
国内植物检疫执法机构:我国现行植物检疫执法机构是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内细则的规定设立的。容
一是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内设植物检疫处,管理全国内检工作。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农业厅、局)建立有“植物检疫站”,负责管理和实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三是在省以下,分别由地(自治州、盟、市)和县农业局所属植保植检站负责执行和具体实施农业植物检疫任务。
㈣ 用外省的检疫证明欺骗工商执法人员犯的什么罪
属于欺骗罪。
㈤ 法律规定哪些执法部分必须统一制服
军队,武警部队,警察(公安、国安、司法、监狱、海关缉私、各部属公安),海关,税务,以及工商、卫生检疫、城管、绿化管理、市容监察、路政、港务等政府行政机关下属执法队都需要统一制服。
一、执法部门的释义:
指的是通过政府确定的职能配置具体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某种执法职责的部门。
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授权组织,如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另一种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植物检疫机构、动物检疫机构等。二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
一般指行政执法:
1、公安部门有:国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边防、网监。交通部门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2、文化部门有:市场,互联网络,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广电部门,海关部门,计生部门,安监部门。
3、气象部门:防雷,卫生部门,防疫。
4、建设部门:城管,物价部门,质监部门,药监部门,烟草部门等。
二、行政执法的含义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
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