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培计划-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附件1:
国培计划- 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上报有关信息的通知》(教师司〔2010〕15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0年进入高中新课改实验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共计约1.3万人。
(二)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
(三)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主要内容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培训;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评价方法指导;如何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如何推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 第一阶段:管理者培训。6月20前完成,各级管理员研读《管理员工作手册》和相关材料,了解远程培训流程、明确培训管理员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建立沟通平台,实时掌握培训动态。
第二阶段:培训者培训(包含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7月11日—27日之间,采用省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介绍培训流程、培训者工作职责、课程内容、课程特点;讲解组织交流研讨与辅导答疑的方法与技巧、教学教务管理办法与技术操作流程、学习简报的内容与编制、与课程专家组交流沟通的形式与办法等。培训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第三阶段: 7月28日—8月6日,组织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开展远程培训。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 (一)培训方式
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组班(在线虚拟班级),每班学员不得少于30人,对于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视实际情况以市(州、地)为单位跨县(市、区)组班,各市(州、地)直属学校以市(州、地)为单位组班,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纳入贵阳市编班。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每班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县(市、区)组织学员分学科在指定培训点集中培训,培训点应配备有符合开展网络培训技术要求的若干个多媒体教室和一个能接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会议室。教师参加培训可打破学校之间的界限,将同一学科教师编在同一个班级,每个班级应相对固定一个多媒体教室或计算网络教室作为培训点,参训学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培训点进行集中网上学习和研讨交流。
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教师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专题讨论和网上交流互动等。
辅导方式:采用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本地研讨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在学科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学员在网上进行交流和专题讨论。课程专家针对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网络进行答疑辅导。
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员,各地应组织学员在培训点学习,培训点须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的必要条件。同时,对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要提供必要帮助,保证他们能够正常参与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
(二)培训流程
课程资源的开发与配送:国家学科课程专家团队开发课程资源、制作课程光盘、网上发布课程,同时,将课程光盘配送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师训主管部门负责将光盘发放到各个培训点。
学员学习:学员在线(或组织学员在培训点集中)学习视频课程,学习专题讲义和其它相关资源,按规定在网上参与交流互动并完成作业。培训期间,学员平均每天学习视频课程不少于2小时,每天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研讨与交流:根据每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辅导教师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和点评,对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归纳并向专家反馈。
作业点评: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督促本班学员按时完成作业,并对作业进行审阅。各学科课程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批改和点评作业,遴选出优秀作业供学员交流。
学习简报: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归纳学习研讨中学员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通报学习动态,概括学习体会与经验,推荐优秀文章,生成班级简报。各学科课程专家组负责编辑的课程简报,主要是解答学员学习中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荐优秀文章和作业,对学员的学习进行引领和指导。
专家辅导答疑:学科课程专家组对学员进行在线答疑。除了利用课程简报和每日跟进指导及时答疑外,对于本学科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组织集中在线研讨或通过视频答疑予以解答。
考核与总结:学员应根据培训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通过培训平台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学员在线学习、在线研讨交流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记录,为学员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提供依据。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评定学员的培训成绩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其《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中记入50学时。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地)、县(市、区)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并撰写项目培训总结报告。 (一)教育部师范司、基础教育二司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培训课程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通过招标遴选专门网络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新思考网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百年树人远程教育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二)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和管理全省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由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牵头,国培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处,本项目执行机构设在贵州师范学院,具体实施项目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对远程培训工作进行协调与管理,以及组织培训者先期培训和学科教师远程培训;指导各市(州、地)做好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培训项目工作总结;组织印制学员的培训结业证书。同时,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省教科所、省电教馆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市(州、地)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远程培训项目”工作。制定本地区培训工作规范、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协调跨县(市、区)组班,并遴选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及时向省项目执行机构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项目学校等信息;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确保远程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县(市、区)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定管理员和培训点,遴选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统计本县(市、区)学校参训教师相关信息;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和项目学校等信息;组织学员报名、上网注册,并对学员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制定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五)项目学校负责按要求组织2010年进入课改的高一年级学科教师参加项目培训,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认真选拔推荐优秀教师或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培训项目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督促参训学员按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六)组建“省、市、县”三级管理团队,同时建立有效联系沟通机制,各级管理人员须了解培训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
省级管理员:负责全省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对各市(州、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汇总全省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至国培项目办。
市级管理员:各市(州、地)至少要配备1 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本地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汇总本地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省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县(市、区)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县级管理员:各县(市、区)至少要配备1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县(市、区)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培训的时间进度和工作任务完成相关工作,组建班级,配置辅导教师、班主任;汇总本县(市、区)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市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培训点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培训者(教学辅导教师、班主任和技术人员)工作团队,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班主任和教学辅导人员制作简报;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本县(市、区)培训工作总结。
(七)教学指导、班级管理与技术保障
学科课程专家组:对辅导教师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教学、在线研讨和答疑;抽查批改学员作业,点评学员文章;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发布课程简报;培训结束后撰写学科总结。
班主任:确保本班学员完成注册;组织和管理班级学习活动;了解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并反馈有关信息;交流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梳理问题和总结经验,并与学科专家组沟通;协助班主任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各培训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做好培训的技术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为远程培训顺利推进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
“国培计划”项目办针对培训提供的《管理人员工作手册》、《技术人员工作手册》、《教学团队工作手册》、《学员学习指导手册》等文件,各市(州、地)、县(市、区)可到项目办网站或各服务平台下载,以便指导本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培训项目工作相关要求。 省教育厅负责对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全省培训项目工作。在项目总结阶段将评选出优秀项目组织单位、优秀项目组织者、优秀管理员、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员等奖项,并给予表彰。评优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向贵州师范学院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总结评估工作所需相关数据(如:学员在线时间、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等)由网络平台服务单位负责提供。 (一)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课改实验教师培训工作,把本项目纳入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整体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处理好与教材培训等各有关培训工作的关系,为当地课程改实验工作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要重视培训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培训的动员工作,提高参训学员的参与热情。要做好本地培训的组织管理与监控工作,加强培训的组织,精心选配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人员到位、联系方式到位、工作职责与监督到位。要重视和发挥地方教育信息网络作用,积极与国家级网络平台配合,共同保证培训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工作。遴选有能力、责任心强、会操作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担任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加强培训过程中对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要从各方面给予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三)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监控保障工作。采用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对各培训点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定期将有关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培训信息通报,做到在培训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课程资源、班级管理及教学辅导答疑、技术支持服务等所有环节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培训质量。
教育部将在培训过程中组织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对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和手段,对专家、技术支持服务、各级培训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培训的技术保障方案和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要切实保证课程资源配送到位,确保在网络传输中断情况下教师能够收看到培训课程。
B. 幼儿园教师安全培训计划有哪些
(一)加强统筹规划,分步推进乡村教师培训
各地要按照“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分类研制乡村中小学教师和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分批遴选项目区县,分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二)实施协同申报,择优遴选乡村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培训重心下移到乡村教师的实际需要,推进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办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项目。
(三)改进培训内容,贴近乡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
依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
(四)推行混合式培训,促进乡村教师学用结合
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集中面授、网络研修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促进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
(五)打造本土化团队,服务乡村教师区域与校本研修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家与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比不低于1:500建立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主要承担乡村教师培训的项目设计、课程研制、资源开发、巡回指导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60%。
(六)优化项目管理,建立乡村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
有效利用高等学校优质资源,充分整合县域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包括: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
1、环境的创设与利用: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让幼儿感到温暖和愉悦。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让幼儿感受到安全、舒适。
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为幼儿提供和制作适合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引发和支持幼儿的主动活动。
2、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指导和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3、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提供符合幼儿兴趣需要、年龄特点和发展目标的游戏条件。充分利用与合理设计游戏活动空间,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支持、引发和促进幼儿的游戏。
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内容、伙伴和材料,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充分体验游戏的快乐和满足。引导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获得身体、认知、语言和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
C. 国培计划(2012)是什么意思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在广泛调研和绩效评估基础上,现就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幼师国培”)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优化培训课程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贯彻落实教师专业标准。“国培计划”培训课程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国家相关规定,根据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各地要将师德和教师专业标准解读等内容列入“国培计划”培训课程模块。
2.提高培训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另文印发),优化课程设置,优选培训案例,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示范性项目”要根据骨干教师和培训者的不同需求,实施主题式培训,提升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中西部项目”要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针对农村教师在课程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把新课标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幼师国培”要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实际和幼儿园教师需求,设定核心培训课程模块,避免课程内容“小学化”倾向,提高培训实效。
二、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确保培训成效
3.完善参训学员选派机制。各地要从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各项目参训学员的条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员遴选机制。应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扩大项目覆盖范围,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
4.加强参训学员管理。各地报送的“示范性项目”学员情况、学员报到和学习情况将作为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学员选派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出现骨干教师无法派出等问题。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确保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学员训后作为“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优质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5.竞争择优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制,遴选符合“国培计划”资质条件的高水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幼儿园、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充分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集中培训省外院校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4。教育部认定承担“示范性项目”和远程培训项目的机构资质,并将在此基础上建设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各省要认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集中培训的机构资质,建设教师培训重点基地。遴选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国培计划”教师实践基地。加强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6.加强培训专家团队和优质课程资源的整合力度。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完善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原则上为本单位教师,负责方案设计、统筹指导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3,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要加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四、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7.规范项目管理。各地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另文印发),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完善质量评估机制,促进内涵式发展,在培训规模扩大的情况下,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8.优化资金配置。各省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配置,“中西部项目”置换脱产研修经费安排55%左右,短期集中培训安排20%左右,远程培训安排25%左右;“幼师国培”短期集中培训经费安排40%左右,转岗教师培训安排30%左右,置换脱产研修安排30%左右。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各省预算资金数时,将着重考虑各地“国培计划”实施绩效、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各省要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投标通知应在本通知印发后5天内在“国培计划”网站(www.gpjh.cn)发布。各省应在6月20日之前完成“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和招投标工作,并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
附件:1.“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2.“国培计划(2012)”—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3.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2)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教师
示范性培训项目
2012年,“示范性项目”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对各省(区、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幼儿园、特殊教育、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培训者进行示范性培训。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培训重要内容之一,推行主题式培训,开发建设一批优质培训课程资源,更好地为“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和各地教师培训服务。“示范性项目”设置以下子项目:
一、培训团队研修
采取集中研修方式对全国3000名从事教师培训工作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教师培训机构骨干培训者、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进行为期10天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1.5万名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进行50学时的培训,提升培训者培训教学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为“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以及各地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培训
对1000名已在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帮助新任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总结反思教育教学经验,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促进专业发展。
三、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对全国40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培训,采取集中与远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5万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培训,提高骨干教师的保教能力和培训能力。推动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内容改革,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师培训“小学化”倾向,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四、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对全国1000名特殊教育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对盲、聋、培智等不同类别的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五、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对全国4000名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专业发展。对少数民族双语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提高双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六、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
对全国1000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研修,采取集中研修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各地培养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带头辐射作用。
七、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
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针对课程改革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中西部10万名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以及新课标培训能力。
八、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研修
对全国15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包括150名骨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研修,提高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附件2:
“国培计划(2012)”——中西部农村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中西部项目”采取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一、培训项目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和优质中小学进行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带头人,促进教师教育改革。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组织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进行为期10-20天的集中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遴选具备资质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远程教育专业机构,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习惯和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二、有关要求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参训学员遴选条件,选派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参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进一步完善研修模式,建议采用“集中研修”+“影子教师”实践(时间不少于1/3)+“集中研修”模式,采取专家讲授、合作研究、参与体验等多种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丰富培训课程内容,强化案例教学,提供更多优质资源,为学员创造自主选学机会。规范“影子教师”实践环节管理,制订实施细则,加强“双导师”指导。完善训后跟踪指导机制,巩固培训效果。完善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制度,做好师范生顶岗前培训,加强支教过程的管理与服务,确保实习支教效果。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各地要做好学员训前需求调研、训中跟进调研、训后实效调研,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优化课程设置,设定核心培训课程模块,强化案例运用,提高案例教学的有效性。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观摩实践,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做好训后跟踪指导。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各地要做好教师远程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平台支持服务、骨干培训者培训、专家教学引领、地方培训者辅导、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工作。要求各任务承担机构修订更新课程资源,强化案例教学,提供拓展培训资源,避免重复培训;采取专家在线值班、集中辅导答疑、学习简报编写等方式加强专家教学;提高地方培训者辅导工作的实效;采取自动掉线或随机问题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学员学习过程的监管,切实保证大规模远程培训落到实处。
(四)各地要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引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西部项目”管理办法,参照“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和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制订“中西部项目”管理细则,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西部项目”课程标准,结合本地农村教师需求,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整合利用优质培训资源,加强训后跟踪指导,务求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全面提升。
附件3:
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2)
“幼师国培”采取短期集中培训、转岗教师培训和置换脱产研修相结合方式,对中西部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一、培训项目
(一)农村幼儿园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具备资质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进教师更新理念,着力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专业发展。
(二)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组织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具备资质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培训,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项目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1/3。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保教能力和水平。
(三)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到高水平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进行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项目采取集中研修与“影子教师”实践(时间不少于1/3)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专业能力和教师培训能力,为中西部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种子”。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项目规划,优化项目设置。各地要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针对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规划,优化项目设置。培训重心要进一步下移,原则上县以下农村幼儿园教师不少于参训总人数的2/3。要兼顾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部门、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
(二)优化培训课程内容,避免“小学化”倾向。各地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幼师国培”课程标准,结合农村幼儿园教师需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避免“小学化”倾向。要密切联系农村学前教育实际,避免培训课程的“城市化”倾向。要优化课程结构,突出培训重点,设定核心课程模块,优选典型案例,增加实践类课程,务求培训实效。各省要加强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课程内容的审核力度,将课程内容及授课专家审核作为培训方案评审和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培训落到实处。各地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幼师国培”项目管理办法,参照“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和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制订“幼师国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加强优质培训资源开发建设和整合利用,加强训后跟踪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全面提升。
D. 国培计划(2012)是什么意思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在广泛调研和绩效评估基础上,现就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幼师国培”)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优化培训课程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贯彻落实教师专业标准。“国培计划”培训课程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国家相关规定,根据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各地要将师德和教师专业标准解读等内容列入“国培计划”培训课程模块。
2.提高培训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另文印发),优化课程设置,优选培训案例,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示范性项目”要根据骨干教师和培训者的不同需求,实施主题式培训,提升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中西部项目”要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针对农村教师在课程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把新课标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幼师国培”要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实际和幼儿园教师需求,设定核心培训课程模块,避免课程内容“小学化”倾向,提高培训实效。
二、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确保培训成效
3.完善参训学员选派机制。各地要从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各项目参训学员的条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员遴选机制。应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扩大项目覆盖范围,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
4.加强参训学员管理。各地报送的“示范性项目”学员情况、学员报到和学习情况将作为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学员选派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出现骨干教师无法派出等问题。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确保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学员训后作为“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优质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5.竞争择优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制,遴选符合“国培计划”资质条件的高水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幼儿园、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充分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集中培训省外院校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4。教育部认定承担“示范性项目”和远程培训项目的机构资质,并将在此基础上建设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各省要认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集中培训的机构资质,建设教师培训重点基地。遴选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国培计划”教师实践基地。加强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6.加强培训专家团队和优质课程资源的整合力度。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完善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原则上为本单位教师,负责方案设计、统筹指导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3,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要加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四、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7.规范项目管理。各地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另文印发),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完善质量评估机制,促进内涵式发展,在培训规模扩大的情况下,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8.优化资金配置。各省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配置,“中西部项目”置换脱产研修经费安排55%左右,短期集中培训安排20%左右,远程培训安排25%左右;“幼师国培”短期集中培训经费安排40%左右,转岗教师培训安排30%左右,置换脱产研修安排30%左右。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各省预算资金数时,将着重考虑各地“国培计划”实施绩效、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各省要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投标通知应在本通知印发后5天内在“国培计划”网站(www.gpjh.cn)发布。各省应在6月20日之前完成“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和招投标工作,并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