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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20-12-24 21:35:34

『壹』 陕西师范大学怎么样

陕西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重点师范大学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在陕西是第一批次招生,可以说陕西师范大学是一本大学。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有63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14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贰』 陕西省农业干部学校怎么样

简介:陕西省来农业干部学校设源立于1979年12月,撤销于2017年3月。直属省农业厅,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00人建校规模,县(处)级建制。主要从事全省农业干部培训、农业技术服务、农业中等人才教育、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
注册资本:1122.2万人民币

『叁』 准备报考2010年陕西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

党校以前是只有学历没有学位,即享受同等硕士学历,没有硕士学位;而没有硕士学位是无法报考博士的。
另外具体该硕士如何承认问题,目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是承认党校的硕士学历的,毕竟在位的大多是党校出身;而许多企业是不承认该学历的。楼主是你国有企业员工,可以到单位人事处和财务处咨询下啊,看是否涨工资不就知道了。
党校的学历,目前情况来看都是去混个本本的,含金量不足。
下面附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你可以看下,不过跟以前不同了,现在是“取得党校学历。”,而以前的《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党校教育体系,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各级党委要把党校办成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三条 党校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

第四条 党校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尊重和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针对干部成长的特点和需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

第五条 党校的基本任务是:

(一)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二)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四)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六)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第六条 围绕党校教育的目标要求,提高学员以下5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大局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领导能力。

第二章 党校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七条 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分别设立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金融机构党委、中央企业党组(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可设立党校。

中央党校和地方党校,可设立分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县(市)委党校。不设立县(市)委党校的,可设立市(地)委党校分校。

第八条 党委对党校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定期研究解决党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并进行督促检查;

(二)制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培训轮训的政策,把干部的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

(三)配备、考核党校领导班子;

(四)建立健全党政负责同志到党校讲课、作报告和同学员座谈的制度;

(五)发挥党校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

(六)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

(七)定期召开党校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第九条 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领导体制。校委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委员由同级党委任命。校委会工作由校长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主持。

第十条 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

第十一条 上级党委党校负责对下级党委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包括:

(一)对下级党委党校执行中央有关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下级党委党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信息化建设等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与有关部门共同对下级党委党校工作进行评估;

(四)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下级党委党校的教材编写、科研课题立项、学科建设、学位评定等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五)定期召开下级党委党校校长会议,沟通信息,总结经验,研究工作。

第三章 班次和学历

第十二条 党校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师资培训班等。各种班次的学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各级党校根据干部轮训规划举办进修班,完成各级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的轮训任务。

中央党校主要轮训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正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县(市)委书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主要轮训副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

市(地)委党校主要轮训副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

县(市)委党校主要轮训副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

第十四条 市(地)委以上党校开设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后备干部进行任职培训。

中央党校主要培训厅局级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省部级后备干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主要培训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厅局级后备干部。

市(地)委党校主要培训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县处级后备干部。

第十五条 市(地)以上党委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在党校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 中央党校和少数民族较多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开设相应的民族干部班次。

第十七条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举办主要以党校教师为对象的师资培训班。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与有关部门合作举办以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为对象的研修班。

第十八条 党校要加强对学员培训轮训情况的考核,把学员的学习、党性修养、遵守校规校纪情况作为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将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员在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

因故未按规定参加党校培训轮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轮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补训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

第二十条 中央党校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

『肆』 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期间能合影照相吗

想照自己组织

『伍』 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学校历程

1951年1月日团陕西省工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创办陕西省团校。
1952年8月14日经团中央和西北团工委批准,团陕西省工委书记李连璧同志兼任陕西省团校首任校长。
1952年3月,陕西省财政厅下拨建校专款24亿(旧币),建筑面积3285平方米。同年8月西安市建设局批准,在西安市南郊小寨东路征用土地40亩为陕西省团校建设校址(现为陕西省历史博物馆)。
1952年11月27日破土动工,1953年5月27日竣工。
1954年10月28日,经团中央批准,陕西省团校与中央团校西北分校合并,称中央团校西北分校二部,孔芳修同志任二部主任。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原校区,迁入中央团校西北分校院内(现西安市第二保育院、农机局、含光大厦)。
1955年6月1日中央团校西北分校撤销,中央团校西北分校二分部恢复原来“陕西省团校”名称,孔芳修同志恢复陕西省团校校长职务。同年9月初搬进新校址,即现在的北校区。
1981年9月开始招收一年制长训班,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实行行政干部26级工资,毕业后直接定级行政干部25级。开始涉及学历教育。
1983年9月开始正式招收两年制大专学生。
1984年中共陕西省委陕字(1984)19号文件规定,陕西省团校为大学专科体制,学制两年,毕业学生按大学专科学历对待。
1985年4月30日陕西省委组织部发陕组通字(1985)34号文件,规定陕西省团校为副局级单位,实行校处两级管理。
1988年2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陕政函(1988)18号文,改“陕西省团校”校名为“陕西青年干部学院”,并同时给国家教委发文备案。
1988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考察组审查,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改制为成人高等学院体制,“陕西青年干部学院”改名为“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04年4月学院开辟南校区,同年9月04级学生入住南校区。
2005年3月15日,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顺利通过陕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转制为普通高校,“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改名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2005年7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成立。
2005年9月30日,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杨永茂在团省委书记卫华的陪同下,来学院视察工作。周强书记对学院的高职转制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2006年3月2日,国家教育部行文通知,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备案成立。
2006年5月20日,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8月30日,经学院,陕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会议商议已经向教育部备案筹建陕西青年政治学院(筹)

『陆』 陕西行政学院的简介

陕西省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和国企领导干部,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机构,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单位。省政府秘书长兼任学院院长。 学院历史悠久,其前身为1949年9月成立的西北党校二部。1998年省政府决定在原省行政学院(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重新组建,两校历史均已六十多年,上世纪80、90年代,曾经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干部院校,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2万余人。 省行政学院建院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省大局,认真把握功能定位,较好地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主体培训班次,主要有:省级机关厅局长专题研究班;全省新任县(市、区)长专题研究班;全省县级人大主任、县长、省级机关处长、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轮训班等。同时,积极拓展培训渠道,根据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大中型骨干企业的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研讨班,满足了多样化的培训需求。目前每年培训规模在3000人次以上,近年来已培训公务员、国企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人员2万余人次。学院培训方法新颖、独特、灵活,特别是对承担的欧盟TOT项目进行了深度开发,成为陕西干部培训工作的一个亮点,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行政学院的充分肯定。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办学方针,积极推进科研、咨询工作与教学培训工作的紧密结合和全面协调发展。近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完成了省“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省级有关部门、地市政府委托的一批研究项目。圆满完成了国家行政学院重点课题“延安时期行政学院史实研究”。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省县(市、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一系列理论研讨会。一批国家及省级研究课题获我省第八、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并在《求是》杂志发表。学院《学报》2010年被评为“陕西省重点社科学报”、“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学院作为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2010年被国家行政学院列为全国首批新设的教学科研基地之一,并与西北五省区行政学院及省级有关部门、地市政府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承接合作委托培训班和重要科研咨询项目。与香港公开大学联合举办研究生教育,在册学生200余人。学院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先后接待了欧盟、越南、波兰、法国、新加坡、吉布提共和国、阿富汗等政府代表团及专家、学者,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培训中心、人事部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和上海、云南、新疆、甘肃等省市行政学院的领导或学者访问交流。学院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综合办学能力和水平。现有教职工430人,其中专职教师170人、教授16人、副教授职称以上90余人,并有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待遇的专家。离退休职工350人,其中离休干部37人。现有高职教育在校学生3600余人。学院建有设备先进、覆盖全面的校园网络和各种现代化培训教学设施,院图书馆藏书25万余册,新建成的陕西公务员大厦可以满足300人的同期培训需求,从硬件设施上为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按照建设有特色、高水平行政学院的要求,编制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建章立制,结合实际推行科学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不断提高学院综合管理水平。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重视和关心下,经过不懈努力,学院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广大教职工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学院整体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当前,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学习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全省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的省级行政学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柒』 谁知道陕西省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在哪

陕西省 西安市 雁塔区 翠华南路101号。以前在那,现在不知道还存在不?但
陕西省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劳司还存在。

『捌』 西安翠华南路的陕西工业管理干部学院现在更名成啥院校

位于西安市翠华南路的陕西省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前身为1959年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西安分校(部分)改建为陕西省工业交通干部学校(另一部改建为陕西工运学院),1983年陕西省工业交通干部学校升格为陕西省工业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更名为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当时我省最大的两所成人院校之一(另一所为: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1998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原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重新组建陕西省行政学院 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校址从翠华南路101号迁至友谊西路175号省财贸管理干校校区。翠华南路校区按省政府意见转交西安财经学院使用。
2000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教育厅指导,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开始启动由成人高校向普通高校转制过渡。2004年,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由成人教育院校转制为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更名为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属于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序列院校,与陕西省行政学院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年九月,学校开始进行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招生。
2018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14号)文件。文件规定:组建新的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将陕西行政学院承担的职业教育职责剥离,不再保留陕西行政学院加挂的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牌子。
根据陕西教育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2月,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正处于剥离阶段,暂由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者学院)代管。
历史沿革:
1959年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西安分校(部分)改建为陕西省工业交通干部学校
注明: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西安分校参见陕西:“陕西工运学院历史沿革”
1983年陕西省工业交通干部学校升格为陕西省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1992年陕西省工业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998年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陕西省行政学院并入(合署)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949年西北党校二部成立。
1951年西北军政委员会贸易干部学校创建
1954年西北军政委员会贸易干部学校更名为陕西省财贸干部学校
1960年陕西省财粮金融干部学校(部分)、陕西省供销干部学校、陕西省商业干部学校并入陕西省财贸干部学校
陕西省财粮金融干部学校参见陕西:“陕西财经学院(……)历史沿革”
1983年陕西省财贸干部学校升格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1960年陕西省财贸干部学校(部分)参与合并组建陕西财贸学院,其后参见陕西:“陕西财经学院(……)历史沿革”
1989年陕西省行政学院创建(合署)
2004年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升格为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停止办学
2018年11月新组建的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剥离阶段。

『玖』 陕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处级干部人事

那已经不错了,估计你想问这级别的事情,这级别归省组织部管,事务管理局在地方叫后勤处,但到了地方按副局级,如果组织部有关系,最多一年会安正局,但可能也是巡视员级别,因为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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