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安全培训的目的来是:
1.为加强自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安全教育是使广大职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搞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5.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6.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1)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培训内容 :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
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
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
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
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参考资料网络——企业安全教育
② 你对公司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有什么建议
对公司安复全管理和安全培制训的建议
1、定期的举办一次“人人轮作岗位安全员”的活动,时间不限,地点车间级的生产线。人员可按一定顺序每天轮换。
2、设立一定的奖惩措施。对于查找出安全隐患及起到积极作用的给予奖励。不能配合,对本职工作不能有效完成的给予相应的再次学习机会或处罚。从而树立全员正确的安全生产的态度及有效的安全知识学习。扎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头上。
3、作为上级安全管理人员,除了要负责安全监控,安全管理工作,还要对岗位安全员作好技术推广和复审工作。
4、各部门领导应统筹配合,密切协调,使岗位安全员能全面的把一天的安全工作积极的完成。
③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正确
正确。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学校、企业、会场专,出入口或电属梯口,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等生产企业、经营或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安全员,按时巡查,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
④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㈠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下面就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1、各科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⑴各科室全体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考试一次。 ⑵学习的目的是为提高和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⑶学习的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⑷安全生产管理的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⑸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急救处理措施。 2、施工项目部培训: ⑴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质检科负责。 ⑵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⑶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⑷掌握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训: ⑴公司对新工人进厂进行三级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⑵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⑶班组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4、施工班组培训: ⑴施工班组全体职工的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每周不少于2小时。 ⑵利用进场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劳动纪律,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当日工作现场危险部位,检查各工种佩戴安全劳动保护情况。 5、公司全体职工考核办法: 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等。 6、特殊职工考核办法: 按特种工人工种分类,每一季度考试一次;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⑤ 如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5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必须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4.2安全部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4.3各部门、车队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管理
5.1.1各部门、车队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以及本部门的培训需求情况,向安全部提出培训需求。
5.1.2安全部应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师资、建立培训档案。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5.2 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2.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
5.3从业人员的培训
5.3.1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5.3.2新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车队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并持证上岗。
5.3.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5.3.3.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定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确定的岗位作业人员。
5.3.3.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培训率要达到100%。
(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
5.3.4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培训教育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经市交通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课时及有关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3.5转岗培训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5.3.6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
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
(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3.7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3.7.1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5.3.7.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4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5.5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车队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队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6.附录
6.1 BZH8-ZD01-001 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一览表
6.2 BZH8-ZD01-002 单项培训计划表
6.3 BZH8-ZD01-003培训签到簿
6.4 BZH8-ZD01-004培训效果评价分析表
6.5 BZH8-ZD01-005 公司及其部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管理台帐
6.6 BZH8-ZD01-006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帐
6.7 BZH8-ZD01-007转岗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6.8 BZH8-ZD01-008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6.9 BZH8-ZD01-009“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教育台帐
6.10 BZH8-ZD01-010 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管理台帐
6.11 BZH8-ZD01-011 入职员工三级教育台帐
⑥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有以下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拓展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⑦ 《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规定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7)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