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培训机构给小女孩赔偿175万是怎么回事
随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等理念盛行,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应需而生,培训机构不靠谱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近年增势明显。
二中院近五年审理的此类案件显示,半数纠纷案因培训机构“不靠谱”;超九成案件中,学员先付费后上课。法院建议,家长签合同时认真核查相关条款。
体育类培训纠纷发生风险高
二中院通报,近五年,二中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8起。据统计,涉案未成年人80%集中在幼儿园小学阶段,案件均为学员诉教育培训机构,94%的纠纷案中,大部分是学员预先购买相应课程,再由机构履行培训义务。
18起案件中,9件因培训机构“不靠谱”,对合同履行不当,具体包括经营不规范,未经协商擅自停业或变更地点等。同时,有7件纠纷案因学员认为教学质量、培训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起诉要求解约。此外,由于体育类培训纠纷发生风险高,2起案件因未成年人在培训时受伤,故提起诉讼要求解约。
法院梳理案件发现,涉案培训机构多为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涉及英语、舞蹈、武术、游泳、足球、滑冰等多种形式。其中,英语、奥数等课外知识类培训占比11.1%,摄影、武术等技能类培训占比22.2%,足球、滑冰等体育类培训占比66.7%。
纠纷案中,教育培训机构大多存在擅自关门或擅自变更合同履行方式。部分培训机构经营不规范,发生伤害事故后,管理者相互推诿,责任人难以确定。
法官介绍,除了培训机构违约,学员“冲动消费”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的单方违约情况也时有发生。从判决结果看,支持学员一方申请解除合同返还价款请求的占比83.3%。
案例2
非正规托管班管理混乱 获赔难
因父母忙于工作,假期时小王在北京一家托管班上课,中途因和他人打闹,造成左肱骨外髁骨折。
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显示,事情发生在托管班,孩子是在家长来接时,才被送去就诊并报警。当时老师并未看到事发过程;“孩子自己说,是托管所同学京京打他,但老师们均没有京京家长的电话,所以民警一直未能联系上”。
小王的家人诉至法院,要求托管班的开办人刘某、林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庭审中,两人均不认可托管班是自己开设的,只说承办主体是另一被告注册的公司,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该托管班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但并未在教委进行备案。从用房上看,房屋租赁协议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并以个人名义支付租金;从老师的管理上看,事发学生的老师没有办理社会保险,也没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工资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发放。刘某、林某各自设立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中均未涉及教育培训一项。
本案中,事发时,现场除了几个未成年人,没有老师进行看护,未看到打架并及时制止;事发后,老师发现小王半蹲在地上,没有详细询问,也不清楚小王的受伤情况,致使小王在受伤后没有第一时间就诊。
此外,托管班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管理松散、混乱,也不能提供同学京京的联系方式,故应认定刘某、林某是托管班的开办主体,对本次伤害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以70%为宜。
最后法院判决林某、刘某共同赔偿小王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九万余元。
法院建议,家长应尽量选择经过审批的正规辅导机构。送孩子到辅导机构前,应核实辅导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一旦发生人身伤害纠纷,起诉时,确保有明确的诉讼主体;庭审时,正规辅导机构大多不会逃避诉讼;执行时,有较为明确的执行对象,便于查扣被执行人财产,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自身的合法权益。
⑵ 2018年浙江省考,报考上虞人民法院,多少分有进面的希望,进面了需要报面试培训班吗
你好,来 每个岗位的实际招考情况不同,源 进面的分数线也是不一样的呢。如果进了面试, 我建议还是非常有必要报个培训班的,我朋友去年笔试125,排名第二,就进面了, 她在国培报了10天的封闭集训班,面试第一,顺利上岸。祝你好运!
⑶ 请求法律高手的帮忙:培训班骗钱,告上法院应该怎么做
去法院立案就行了,需要什么材料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立案费是根据你的诉讼标的额来确定的,一般你需要请个律师帮你写起诉书,当然还可以让律师帮你全程代理。
⑷ 保定市有打字培训学校吗想考法院的书记员,有保定市培训班吗费用是多少
应该是有的,你去步行街那边看一下,而且现在你也可以去网上去找那种培训班,现在有很多他都在网上招生,你可以通过网上去了解去找这种学校啊,是吧?
⑸ 法院书记员大讨论大学习心得体会
这是我用的,你改改用吧!
公安机关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
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具体行动。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触动很大,备感压力,对于这次公安机关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活动,实现执法观念的转变和变革充满信心,下面谈几点学习后的体会和认识:
一、要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旗帜、紧跟旗帜、捍卫旗帜。
公安民警必须努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自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道路、坚定公安工作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使命,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忠实的建设者、捍卫者。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而奋斗。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履行新时期公安机关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以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出发点、落脚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正确的发展观、稳定观、政绩观,坚持民生是最大警务的理念,把民生观念贯穿于公安行政管理的每个环节。使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的体现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上。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基本方针,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当前,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不利因素仍很多,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危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在这一形势下,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圆满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光荣任务,必须认真领会和坚决贯彻十七大报告精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要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要切实加强民警的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和人民性教育,努力做到党员姓党、公安姓公、民警姓民,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保护神。通过这次公安机关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执法问题。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认识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执法规范,最大限度确保执法公正。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解决好“来自谁、为了谁、服务谁”和如何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坚持以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一切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着力民生、着力民心,把人民群众最急迫解决的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好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坚决克服工作中“冷、横、硬、推”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抗震救灾和奥运安保工作做出贡献。
公安机关处于对敌斗争的最前沿,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权意识、政治意识,把学习的收获、认识的成果转化为理论自觉和政治觉悟,面对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和意识形态的噪音杂音做到心明眼亮、站稳脚跟,切实打牢高举旗帜的思想基础。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日益加剧,对国家安全和奥运会的顺利举办构成严重威胁。我们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奥运会的成功;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国家形象”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奥运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奥运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着力培养亲民爱民之心,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尽最大努力减少案件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群众损失,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⑹ 急寻求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公安局副政委的发言材料
成品可不好找,我这里有份法院的,改改吧。
根据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我院从1月下旬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二阶段即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院党组自觉围绕“构筑**科学发展新优势,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这个主题,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回顾总结近年来法院建设情况,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了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共识。
一、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院采取走访基层、问卷调查、个别谈心、集中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发放调查问卷220份,召开各种座谈会15个,参与评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干警代表共300余人,收集各类意见建议79条。归纳起来,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不相适应”和“三个有待提升”。
“三个不相适应”:一是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与之还不相适应。二是在社会转型期间,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不断涌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日益艰巨,法院及时、有效应对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与之还不相适应。三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越来越多地进入诉讼渠道,案件数量急剧增多,去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28件,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200余件,法院有限的审判力量与之不相适应。
“三个有待提升”:一是依法服务大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法官在思想上还存在着单纯业务观点和机械办案倾向,导致司法审判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贴得还不够紧,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没有得到充分显现。二是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有些法官虽然学历层次较高,但讲学习、重实践、钻业务的进取精神还不足,学习型、知识型、专家型法官还不多。三是审判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案件审理周期过长,“执行难”的问题尚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理清为全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思路与对策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越来越明显,部分企业陷入阶段性困难,经济下行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我院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着力采取十大“暖企举措”,帮助企业应对“经济寒冬”。一是扎实开展“机关服务年”活动,组织“百名法官进百企”。在企业设立联系点,帮助企业提升防范风险能力,减轻债权债务压力。二是为涉诉企业提供便捷迅速的诉讼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三是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涉企案件。强化平等保护意识,依法维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涉企案件慎重审理,建立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的调解机制,确保案件审判和社会效果“双赢”。五是积极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对相关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弃企避债等情况,及时会同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六是采取合理保全措施。对于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慎重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七是建立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和集中诉讼制度。对于众多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企业集中提起的系列诉讼案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群体性案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并做到集中协调,妥善处理。八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消除风险隐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九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十是建立健全保增长、促发展的司法工作机制。深入分析研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制定相关司法应对措施,确保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地开展。
三、切实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神圣职责,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院工作要继续创新发展,就必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四个着眼”,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首先,要着眼于促进发展,在服务大局上狠下功夫。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拓展司法服务渠道,进一步明确为经济发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其次,要着眼于又好又快,在提升审判质效上狠下功夫。严抓审判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及时立案、正确审理、公正判决,切实提高案件审结率、执结率和服判息诉率。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新机制,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挑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第三,要着眼于能力作风,在提高群众满意度上狠下功夫。要提高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依据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加强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努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第四,要着眼于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上狠下功夫。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当作法院工作的努力方向,作为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让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有利的方式参与诉讼,及时有效地保护其合法权益。总之,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努力推进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履行好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神圣职责。
⑺ 我的个人培训班,,孩子学习期间受伤,家长索要10万赔偿,如何处理如打官司,律师费用如何出
第一,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⑻ 离婚时,在法院做了问询笔录,内容如下图。原告会不会以此为理由,未经我同意乱报学习班,拒付抚养费
应该没有什么,小孩在被告处
⑼ 2018年浙江省考,报考绍兴人民法院,多少分有进面的希望,进面了需要报面试培训班吗
这个没有人能够准确预测,因为没有考试前不知道别人的水平是什么专样,一般都是省属市级的成绩高,县级的成绩低,所以还看运气(刚好报考的成绩都不高,那么就进入面试,如果都考的高,那么有人就会被淘汰),进面了可以根据成绩选择是否要接受面试培训。
⑽ 法院上班培训不能带手机吗
可以带啊,我之前就在法院上班,培训时可以带手机,只是在培训的时候需要把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