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哪几类,如何组织管理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 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规定: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相关阅读:网友评论:
Ⅱ 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管理,发挥其在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并建立优秀教师的培养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分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二条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由主持人领衔,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主持人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发展团队。
第二章 组成与程序
第三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员组成。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5~10人,本校成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第四条 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
(三)在当地学科教学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在网络平台开展教学研究指导工作。
(五)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原则上仍在学校担任教学工作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
第五条 入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
(三)在所属地区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实际教学时间超过5年、具备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第六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应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确定主持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采取个人自荐、逐级审核、专题答辩、公开竞争等方式产生。确定为上一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兼任下一级工作室的工作。
(二)上报评审。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确定,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签订协议。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四)挂牌运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并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第三章 任务与职责
第七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应当履行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培养优秀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二)组织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工作室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周期内,主持人及成员每学年每人要开设不少于2节的公开课、1次讲座或主题发言;工作室要组织1次报告会或研讨会;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送教下基层及专业指导活动。
(三)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要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课题的方式进行推进,完成课题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在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应级别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区级相关学科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要在新疆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网络研修平台上建立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时间、使用划拨经费和其他经费(如自筹经费、赞助经费等)。
(二)配合做好遴选工作室入室成员。
(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工作方式、工作时间。
(四)根据考核、评价等情况,向入室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建议对学员进行奖励。
(五)根据需要聘请专家顾问,协助工作。
第九条 工作室入室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主持人及专家顾问悉心指导。
(二)使用工作室所编印的各种学习资料。
(三)取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后,通过工作室进行推广或推荐发表。
(四)优先参与工作室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五)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优先评优、评职、晋级。
第十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估。
(二)使用好工作室专项经费,接受财务审计。
(三)认真完成主持人任务,履行主持人职责。
第十一条 工作室入室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听取主持人及专家顾问指导,接受主持人检查评估,向主持人报告工作、做出书面总结。
(二)积极配合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务,全心投入到工作室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中。
(三)认真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承担课题研究与撰写学术论文,提炼科研成果等任务。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自治区中小学“百千万”教学能手培养选拔项目的领导工作,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局负责当地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各地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五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以一学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按有关评估细则,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主持人业务引领、入室成员专业发展及工作室所在学校的支持等方面。工作室每学年要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告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并归档。
第十七条 工作室及主持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考核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将责令其退出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提供基础设备等,为其正常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将主持人完成工作室工作计入工作量,适当减轻单位工作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督促学校支持工作室工作,并在职称评定、评优晋升、科研立项、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成员。
第二十条 工作室主持人可聘请全国名师、高校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担任工作室专家顾问,为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和专业引领。自治区为其聘请专家和外出培训学习提供条件,并建立工作室定期学习交流机制。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设立“自治区中小学‘百千万’教学能手培养项目”专项经费。工作周期内教育厅每学年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核拨业务活动经费2~5万元,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工作室经费的使用权归主持人,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教育厅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州、市)、县(市、区)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本地区教学能手培养专项经费,用于“培养项目”活动的开展和本级教学能手队伍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http://www.mre.cn/xxgc/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771
Ⅲ 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
A
第五章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在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在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所有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0学分,第二、第三作者每人折算为16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8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的会计类论文,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0学分,第二、第三作者每人折算为16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8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有国际标准书号的会计类书籍,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0学分,第二、第三作者每人折算为16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8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的,折算为24学分。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且办理调出登记的时间距离当年度末不超过3个月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办理调出登记的时间距离当年度末超过3个月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应当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Ⅳ 课外辅导班办学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理即可;条件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教师培训组织管理建议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3、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Ⅳ 2010年校本培训方案
2010年校本培训方案
2010年5月16日 培训范文-huangzd1773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课程改革的实施焦点将聚焦在实施的主体——教师身上,因此,教师专业化素质是制约新课程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教师需要不断地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变革教学方式,改善心智模式,促进专业水平的发展和提高。但是,教师的成长离不开岗位培训和岗上实践,也就是说,教师应立足岗位,在教学行动研究中成为问题解决的专家,成为边实践边研究,边探索边突破的研究者,努力实现“研为学用,研学并重”的目标,逐步推动学校向学习型组织转变。因此,通过课程研究、课题研究和校本培训三者有机结合,以教学为中心,研究为主线,对话为形式的多样化实践活动。进一步更新教师教育观念,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浓烈学校学术氛围,从而有效构建顺应课程改革发展的校本培训体制,更加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使校本培训成为每一位教师自我发展和成长的推进器。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加快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结合我镇教师实际,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入手,狠抓教学内部管理、有步骤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校本教研制度,致力课改实验的研究,将教师的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校本培训有机融合专业水平,形成“培训、管理、研究”一体化的校本培训运行机制。有效促进教师的持续发展,提升广大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推动学校校本培训特色。
二、学校发展目标
结合我镇教师发展实际,逐步探索在课程改革实践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经验,探索制定个性化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积极推进校本课程开发,促进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逐步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拓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方式。通过对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目标和理念的培训,逐步树立建立现代课程观、教学观、教师发展观和评价观。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在实践中寻找问题。通过不断地实践,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能够承担执行、管理、研究、开发和推广新课程的教师队伍。借鉴先进学校培训经验,不断总结和积累培训成果,建立一个动态、可持续发展、具有特色的教师培训体系。
三、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以校本培训为切入点,面向全体教师,突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适应课程改革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并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1)全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完成每个教师政治思想、教育理论、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评价、计算机技术的培训,使教师的整体素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
(2)骨干培训。在全员培训的过程中,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班主任、学科组长及中高级教师进行骨干培训,努力提高骨干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新课程改革所必须的教育教学能力,并及时总结推广其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我镇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形成一支精良的骨干教师队伍。
(3)青年教师培训。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我镇资教新教师1年内顺利上课,3年内胜任教师工作,5年内成为教师骨干。
(4)班主任培训。重在培养年轻、优秀、骨干、特色班主任。建立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对班主任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完善一年一度的聘任和评选制度,确实形成班主任聘任、使用、培养、考核、奖惩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建立一支适应我镇学校发展的班主任骨干力量。
(5)教研组长培训。加强学科组长培训,确实形成学科组长聘任、使用、培养、考核、奖惩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真正发挥学科组长的教研带头作用。
四、培训类型及任务
(一)通识培训
主要任务:学习《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课程改革的背景、指导思想、目标和课程设置,课程标准特点和解析,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变革,新课程与干部、教师、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新课程资源开发与建设,校本课程和校本培训的开发与规划等。
(二)学科培训。任务解读和掌握新课程学科课程标准,新课程评价研究,新课程课堂教学实施技术与有效策略,推进新课程实施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方法和途径等。
(三)校本课程开发培训。主要任务深刻理解新课程方案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的创新性,探讨国家课程和学校课程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提高学校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建立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高度重视新课程资源的建设与使用,积极倡导按照国家规定开发我校各学习领域的课程资源,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
五、培训对象及内容要求
1、校长培训
培训内容:积极组织校长参加各级培训班,学习和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趋势和任务;《课程改革的背景、理念与目标》、《课程改革与领导角色的转变》、《程改革与教学实施》、《课程改革与课程评价》。
2、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内容:学校课堂教学存在问题的调研,有效的课堂教学实施技术的研讨,新课程评价内容与方法,信息技术的实用技能培训。
3、学科教师全员培训
各学科教师,分学科进行,结合学科特点和基本要求探讨新的课程理念及其实施。
学科培训的内容:
(1)新《课程标准》的解读,包括课标介绍,与现行大纲的比较。
(2)教材培训,包括教材编写的整体思路与主要原则,基本框架、内容体系与特色和对教师的相关要求。
(3)教材具体内容的解析,结合章节的具体内容与分册逐步进行分析等。
(4)教学实施技术与方法研讨,包括教学实施的具体要求,教学过程指导,教师组织教学的原则、策略和方法等。
(5)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实验进展情况,组织课例讨论和相关专题研讨。
(6)学科中考评价内容、方法与应对策略的研讨。
六、校本培训的途径
1、经验交流
学校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2、学习考察
每年划拨一定数量的经费,安排不同层次教师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学习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学习科学的管理方法,推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组织培训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各种形式的校内培训,为教师的学习搭建平台。
4、自我研修
鼓励教师报考学历培训;建立教师研修激励机制,促进个体学历进修和素质提高研修。
5、以研促训
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逐步强化学科组的教研活动,发挥以研促教,研为学用的目标。
6、以训促研
中心学校规定:凡是公费参加各级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回来后一定要结合所培训的内容讲一堂汇报课、并撰写一篇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发送到县教研网以供交流。
7、以老带新。充分发挥老教师在校本培训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一帮一、结对子”的师徒式培训方式,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8、网络培训
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优质课改资源的作用,采取集中收看,看后讨论的方法,推动教师对新课程的理解,取之真正服务于课堂教学中。
七、培训主要形式及要求
1、专题讲座形式
聘请镇内、外培训指导教师进行各类讲座。
2、自学—反思形式
自学是在学校的规划和指导下,教师根据自己的需求开展的自我培训活动,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上网浏览教育文献(每周保证两小时),系统学习教育专著(每学年两本)、教学杂志(每学年一套),然后结合自身教学实际,开展自我反思,总结提高。
3、实践与交流形式
(1)开展校际交流,互通有无,实现培训资源共享(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2)开展相互说课、听课、评课活动,相互研究,共同提高(每个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0次)。
(3)开展师徒结对、技能竞赛、理论学习、论文评比等活动。
(4)开展课题研究。
八、校本培训的组织管理
1、组织领导:
成立由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由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协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师培训的日常事务工作。
校本培训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 胡茂珍
副组长:龙仕川、梁海贵
成员:黄昌荣、陈明清、高政成、吉廷光、朱文琼、王进龙、黄雄英、吉启海、卢道英
2、制度、经费保障
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计划。学校将制订《校本培训方案》、解决教师继续教育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使教师继续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学校保证经费投入是校本培训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为确保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保证培训经费,保障开展培训工作必需经费开支。
3、考核评估:
各学校要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校本培训的检查和督促,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的业务档案,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研究问题,确保培训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在周期内需晋升教师职务的,必须完成晋升前应该完成的校本培训时数,否则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在开展校本培训活动中,逐步构建一种基本操作方式:问题——计划——行动——反思,促使教师由过去的工匠型变为现在的专业型,由过去的只重教书,不重教研变为现在的既重教书育人又重视教科研的新型教师;学校教研气氛日益浓厚,学习化的校园文化得到充分发扬光大;教师的课堂行为也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过去的满堂灌填鸭式变为现在的探究式、研究性学习,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愿学、乐学,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发挥。
Ⅵ 寻求一份教师进修学校老师的个人工作总结。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培制度
1、调整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新一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和区继续教育中心的组成人员,赋予了区继续教育中心管理、指导、培训和研究的职能,为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2、完善了学分管理制度。根据《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完善了《渝中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教师教育的内容、学分折算办法和登记审核程序。
3、建立了考核评估制度。出台了《渝中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考核量化表》,细化了考核标准,加强了对基层学校选送教师参培、开展校本培训和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的管理考核力度。
4、建立了片区联系制度。将全区各中小学按地域划分为四个片区,由培训部教研员分别负责联系各片区学校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本培训活动,为学校提供继续教育咨询服务,初步建立了校本培训的管理和督促机制。
二、着力开展道德教育,提高师德修养
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规范化培训、校本培训的必修课,并纳入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过程督查和评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校通过开展“向开县优秀教师群体学习”和组织教职工参加本区的师德标兵巡回报告会等主题教育活动,围绕《重庆市教委关于规范教师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采取听报告、看展览、学文章、搞演讲等方式,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提高了全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加快干部培训步伐,提高管理水平
1、举办第七期中小学校长研修班,培训学员22人。培训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新形势下对中小学校长的素质要求,立足于解决学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精心设计了校长专业化、现代教育思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校创新管理和教育管理实践等五个培训专题,聘请了一批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教学和辅导工作,通过集中培训、自学研修、交流研讨、回岗实践等方式,使学员在学习、反思和实践的过程中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举办校级干部专题培训班。根据区教育党工委提出的培训应坚持多类别、多形式的要求,举办了中小学支部书记短期培训班、校园长专题培训班各一期,共培训学员90人,特邀西南师大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秦启文教授,重庆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曾国平教授分别作了《教育形象若干问题的思考》、《创新教育管理》专题讲座,受到学员的好评。此外,还举办了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积极要求进步的教职员工搭建了系统学习党的知识的平台。
三、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推进课程改革
1、大力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为了及时解决在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困惑和存在的问题,今年重点围绕“重读课标,反思教学”这一主题开展了新课程学科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7个,参培学员2000余人。整个培训工作始终体现了一个“新”字。一是理念新。把参与者作为重要的培训资源,将他们的实践经验与培训内容紧密联系,形成了互动参与,共同分享与体验的愉快的培训氛围。二是内容新。培训围绕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新编教材,结合新课程的优秀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开展专题培训。三是方法新。采用“参与—分享”的方式开展培训,通过创设特定的情景,引导参与者在活动、表现和体验中反思自己的经验与观点,在交流和分享中学习他人的长处,从而产生新的思想,达到新的认识。通过培训,使广大实验教师进一步树立了新理念,理解了新课程,掌握了新技术,为深化我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认真组织“两新”培考工作。根据市教委、市继续教育中心的要求,认真开展公共课《新课程与教师心理素质》的二级培训,编印了《新课程与教师心理素质》学习指导纲要,为基层学校培训辅导教师70名;积极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收看(观看)“新课程、新课堂”电视教学(录像)片,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根据我区的实际,组织了4446名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包括部分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教师),分片集中参加了“两新”统一考试。
3、创新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方式。为了使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和解决工学矛盾,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培训方式上有所突破。一是组织全体生物教师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专项培训,由信息技术教师、生物学科教研员共同担任教学工作,探索生物学科与信息技术整合的路子。二是送教下校,分别到57中、复旦中学组织所有的中青年教师,利用晚自习时间集体参加培训,解决了工学矛盾,受到基层学校的欢迎,顺利完成了210人的培训任务。
4、狠抓中小学新教师培训。根据《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的实际,制定了《渝中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区2004年招聘的137名新教师开展了试用期培训,使新教师进一步巩固了专业思想、熟悉了教育教学环境、初步掌握了教育教学常规、适应了教育教学工作。
5、适时开展教研培训。为了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探索研训一体的培训路子,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将常规教研与教师培训有机结合,举办了既有理论学习,又有实践指导的教研培训班20个,参培学员800余人。此外,还举办了中小学德育骨干培训班、教育科研骨干培训班,培训学员180人。
6、强化学历提高培训的管理。按照重庆师大的要求,组织2002级教育学、心理学、2003级教育学专业共120名学员参加了面授考试工作。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成人高等教育(师范类)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01]1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重庆师大渝中区教学点学历提高培训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了人才培养规格。
四、强化继续教育管理,增强服务意识
1、加强校本培训的指导和管理。根据《渝中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实行了校本培训年度申报制度,落实了各校的校本培训任务。2005年4月5日—12日,由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抽调培训部教研员、部分中小学校长和继续教育登记员共24人,分八个小组,对全区20所中学、37所小学、8所幼儿园本学年度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过程督查,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对全区中小学开展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校本培训工作的扎实开展。
2、认真开展继续教育评查验收工作。6月16日—17日,由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对全区76所中小学本学年度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评查验收,并对全区教师个人的继续教育登记学分进行了审核。评查验收和登记审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渝中区2004—2005学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登记、督查、审核、公布四个程序的时间和内容要求进行,保证了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
3、团结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了轮流值班、集体学习、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有岗、岗有责,树立了“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教师”的思想,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一是由于采取集体坐班与个人轮流值班相结合的值班制度,因此能够及时处理基层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认真做好了来电来访工作,主动热情为学校和老师提供咨询服务,受到了学校和老师们的称赞;三是团结协作,做到了分工不分家,遇到突击性的工作,大家都自觉地相互支持,没有讲过条件,也没有怨言,彼此帮助,充分发挥了团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