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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学员培训考核管理

发布时间:2020-12-18 22: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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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没有在计划内的培训如何考核

企业开展培训活动就来意味着投入了人自力、物力等资源,无论是计划内的还是计划外的培训都要进行考核。
培训的考核主要通过学员反应、学习收获、行为表现及绩效结果四个方面。
1、学员反应
学员反应主要包括学员对培训活动和讲师的感受和看法、对培训过程的积极程度,这主要包括学员对培训内容、方式、讲师、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感受和看法。
企业可从培训的有用性(课程目标是否明确、内容是否有用)、活动及材料、讲师水平、管理问题、设施和环境几个角度入手,在培训结束后即刻进行测试评估。
2、学习收获
学习收获主要是依据培训课程的教学目标,评价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评估的目标主要包括学员是否掌握概念、技能等相关培训内容和学员是否熟悉学到的知识、技能,并知道工作中应掌握的技能标准。
3、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主要对学员接受培训后的工作行为表现进行评估,以确定学员是否有效、持续地将培训中学到的知识、技能等运用到工作中,从而确定培训是否真正对学员的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4、绩效结果
绩效结果是在行为表现评估的基础上,对培训后学员行为对企业绩效影响的衡量,即评估企业绩效是否得到了改善。

Ⅲ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队院校正规化建设,维护院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学员学籍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条例》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录取的干部学员、生长干部学员和士官学员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员学籍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从严治校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健全管理制度与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因材施教、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员的积极性,促进学员在德、智、军、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 新学员持录取通知书和院校规定的有关手续,按规定期限到院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必须事先向院校请假。假期从报到截止日次日起算,不得超过7天。
第五条 新学员入学后,院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条件进行政治、身体复查,对士兵学员还应当进行军事、文化复试。
第六条 新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
(一)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定入学的;
(二)政治复查、身体复查、军事复试、文化复试中有一项不合格的;
(三)不服从专业分配,经教育无效的;
(四)未经请假不按期报到或请假逾期的;
(五)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
新学员取消入学资格,由政治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退回原部队或者原户口所在地,并报上级军训、干部部门备案。
第七条 新学员复查、复试合格,由训练部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地方青年学生学员取得学籍后,即可办理入伍手续。军龄自入学当年9月1日起计算。
第八条 学员在校期间,还应当进行学期注册。学期注册应当在每学期开学时进行,由训练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第三章 考 勤

第九条 学员必须参加规定的学习、训练和考核,因故不能按时到课,必须请假。请假在半天以内,由系(学员旅、大队)批准,并填写事(病)假登记表,报训练部门备案;请假超过半天,不满一周由训练部门批准;一周以上报院校首长批准。
第十条 学员缺课、缺考,由学员队进行登记,报训练部门备案。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学员缺课、缺考,都不得免修、免考。未经批准缺课、缺考的,记为旷课、旷考,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 院校对学员的考核包括课程考核、专业定向考核、军官基本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生长干部学员应当参加军官基本素质考核,根据需要参加专业定向考核。中、高级指挥专业学员应当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考核成绩按下列要求记载:
(一)考试成绩的评定,应当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二)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记载。"合格"、"不合格"分别与五级制的"及格"以上、"不及格"相对应。
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其学分的分配与记载在教学计划中规定。
第十三条 考核课程的门数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授课,但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每个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二)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性教学,单独设课并考核的,按一门课程计算;
(三)军体课程的门数计算由各院校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应当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经训练部门批准后才能缓考。缓考的成绩记载,按正常考核对待。
第十五条 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员应当补考。学期补考应当在下学期开学前或者开学后两周内进行。补考成绩按"补考及格"、"补考不及格"或者"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记载。补考不得缓考。
历年补考不及格课程门数尚未达到留级、降级或者退学条件的学员,对经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于毕业前可以再补考一次。
第十六条 学员应当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实习)报告,不得抄袭和拖延,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考核资格或者降低考核成绩。
第十七条 旷考或者考核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或者"不合格"计,并注记"旷考"或者"作弊"。
旷考者不得参加学期补考,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本人申请,经训练部门同意可以参加毕业前补考。
第十八条 课程考核应当实行教考分离,严格命题、阅卷及考场纪律,确保真实、客观和公正。
第十九条 军官基本素质考核是指军队院校对生长干部学员按照德、智、军、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思想政治、科学文化、军事专业、领导管理和身体心理等方面素质进行综合性考核,是衡量学员能否成为军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军官基本素质考核,由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学员毕业前作出考核结论。考核工作由训练部门会同政治部门组织实施。
军官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毕业,不得进入军官队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专业定向考核是对生长干部学员确定培训专业的选择性考核,仅限于大学本科培训层次的学员,由各院校根据本院校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对中、高级指挥专业学员实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由院校确定。

第五章 选修与免修、重修

第二十三条 训练部门应当公布选修课程目录,由学员队组织学员选课,经训练部门批准后安排计划。
第二十四条 学员在完成当前课程前提下,由本人申请,经学员队逐级上报,训练部门批准,可以选修其他课程。
第二十五条 学员已学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或者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单科结业证书,经本人申请,训练部门核实批准,准予免修,原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记载,注记"免修"。
第二十六条 留、降级学员原已考核及格的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重修并参加考核:
(一)由考查改为考试的课程;
(二)学时、内容变化较大的课程。

第六章 升级、跳级与留级、降级

第二十七条 学员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升级。
第二十八条 符合升级条件,成绩优异的学员,本人申请跳级,经训练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拟跳越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进行考核,考试课程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考查课程成绩达到合格的,经院校首长批准,允许跳级。跳级一般在第二学年初办理。
第二十九条 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员,予以留级、降级:
(一)经补考,一学期或者连续两学期累计考试课程有2门以上或者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相加达3门以上,历年累计考试课程有3门以上或者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相加达4门以上仍不及格的;
(二)因公中断学习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二分之一或者因个人原因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且未能参加考核的。
第三十条 对学年上学期结束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学员,作降级处理,但一年级学员除外;对学年下学期结束时符合本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学员,作留级处理。
最后一学年的学员不实行留级、降级。
留级、降级学员经院校首长批准,由训练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对中、高级指挥专业学员,飞行学员及学制不满两年的其他学员,不实行留级、降级。
第三十二条 实行学分制的院校,由院校按照学员学期或者学年所修学分数,确定学员学习进程。

第七章 提高与降低培训层次

第三十三条 提高与降低培训层次仅适用于生长干部学员,并在本院校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不同层次间进行。
第三十四条 大学专科、中专层次一年级学员,学习成绩优异,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高一个培训层次。
第三十五条 对申请提高培训层次的学员,必须考核拟提高培训层次同年级的主要课程,考核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的,可以提高一个培训层次,其数量应当控制在本层次同年级人数的2%以内。

第三十六条 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层次一年级学员,考核成绩符合留级、降级的,可以申请降至下一培训层次学习。
第三十七条 提高和降低培训层次,应当在第二学年初办理,由训练部门审核,报院校首长批准,并报上级军训、干部部门备案。

第八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八条 学员应当在被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完成学业。转专业、转学应当从严控制,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转学:
(一)新入学的地方青年学生学员,经复查不符合军队院校入学条件,但符合地方院校招生条件,地方院校同意接收的;
(二)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中止学习的飞行学员和舰艇学员,符合拟转入院校收生条件的;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专业或院校的。
第三十九条 学员转专业、转学由本人申请,院校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本院校范围内转专业,由训练部门会同政治部门审核办理,并报上级军训、干部部门备案。学员转专业后,所缺该专业的考试课程应当自学完成并参加考核;
(二)在军队院校之间转学,经转出院校推荐,拟转入院校审核同意,由训练部门会同政治部门办理,经上级军训、干部部门审核,报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批。
(三)学员转入地方院校,经转出院校推荐,由院校政治部门会同训练部门审核办理,并报上级军训、干部部门备案;
(四)学员转专业、转学应当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地方青年学生学员转入地方院校,只在入学阶段办理。
第四十条 学员转专业、转学,不得提高培训层次。由于军队体制或者训练任务变动,需调整学员学习的院校或者专业时,学员必须服从安排。

第九章 退 学

第四十一条 学员身体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学:
(一)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的;
(二)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患有严重传染病、慢性病,3个月内不能痊愈,或者愈后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训练的;
(三)伤残或者手术后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训练,无法完成学业的;
(四)性格怪戾,有严重心理障碍,不符合军队干部培养要求的;
(五)因其他健康原因不宜继续在院校学习的。
第四十二条 生长干部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学:
(一)一学期有4门考试课程或者5门必修课考核不及格的;
(二)经补考,一学期或者连续两学期累计考试课程有3门以上或者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相加达4门以上,历年累计考试课程有4门以上或者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相加达5门以上不及格的;
(三)再次达到留级、降级条件的;
(四)降低培训层次后,又达到留级、降级条件的;
(五)符合留级、降级条件,且该专业未连续招生,不宜调整专业时的。
第四十三条 干部学员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或者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的,予以退学。
第四十四条 生长干部学员,本人要求退学,经教育无效,准予退学,但应当缴纳在校期间的培训费。缴费标准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退学不是处分。学员退学,由学员队逐级上报,训练部门会同政治部门审核,经院校首长批准,政治部门负责办理,并报上级军训、干部部门备案。

第十章 奖励与处分

第四十六条 院校应当按照军队有关政策规定对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 院校对学员可实施优等生、优秀学员和奖学金等奖励。
第四十八条 优等生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奖励,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优秀学员和奖学金等其他奖项的奖励办法由各院校自行确定。
第五十条 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违反国家和军队政策法规,触犯刑律的;
(二)严重违反军队条令条例和院校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军人道德的;
(四)连续旷课超过24学时,或者累计旷课超过48学时(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或者"旷考"两次以上的;
(五)考核作弊的;
(六)无正当理由,执意要求退学并故意制造条件以达到退学目的的;
(七)不服从毕业分配,经教育无效的。
第五十一条 给予学员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员队逐级上报,训练部门会同政治部门审核,经院校首长批准,训练部门注销其学籍,政治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报上级军训、干部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 对勒令退学的学员,发给学习证明,对开除学籍的学员,不发给学习证明。其中,根据本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或者第(七)项规定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员,应当缴纳在校期间的培训费。缴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五十三条 处分结论应当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

第十一章 毕业、结业、肄业与修业

第五十四条 具有学籍的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时间,统一按毕业当年6月30日计,特殊情况经院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提前或者延期。
对本科毕业学员,院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十五条 学员学习期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一)军官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
(二)经毕业前补考,仍有课程不及格的;
(三)最后一学年达到留级、降级条件的;
(四)毕业考试课程有两门以上不及格或者一门经补考仍不及格的;
(五)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不及格的;
(六)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习期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
第五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结业的学员,可以在一年内向院校提出补考申请,院校批准,补考成绩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时间计。具体办法由各院校自行确定。
第五十七条 批准退学的学员,在院校学习满一年以上,或者修满一年以上规定学分的,发给肄业证书。
第五十八条 轮训、短期进修等非学历教育的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发给修业证书。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学员在校期间的考核成绩、学籍变更等情况应当记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
第六十条 研究生学员、函授学员、委托培养学员、"双向选择生"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院校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一条 各大单位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总参谋部军训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3月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即行废止。

Ⅳ 学开挖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分析如下:

1、学开挖机除了对视力、身体素质有要求外,还需要特种职业操作证。

2、驾驶挖掘机需要特种职业操作证。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办证有如下规定:

3、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填写考核申请表,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考核单位收到考核申请后,应在60日内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

5、第二十七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各地不一样,有安监局、劳动局或质监局等。

(4)严格学员培训考核管理扩展阅读

挖掘机发展历史

1、最初挖掘机是手动的,从发明到2013年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年了,期间经历了由蒸汽驱动斗回转挖掘机到电力驱动和内燃机驱动回转挖掘机、应用机电液一体化技术的全自动液压挖掘机的逐步发展过程。第一台液压挖掘机由法国波克兰工厂发明成功。由于液压技术的应用,20世纪40年代有了在拖拉机上配装液压反铲地悬挂式挖掘机。1951 年,第一台全液压反铲挖掘机由位于法国的 Poclain( 波克兰 ) 工厂推出,从而在挖掘机的技术发展领域开创了全新空间,20世纪50年代初期和中期相继研制出拖式全回转液压挖掘机和履带式全液压挖掘机。初期试制的液压挖掘机是采用飞机和机床的液压技术,缺少适用于挖掘机各种工况的液压元件,制造质量不够稳定,配套件也不齐全。从20世纪60年代起,液压挖掘机进入推广和蓬勃发展阶段,各国挖掘机制造厂和品种增加很快,产量猛增。1968-1970年间,液压挖掘机产量已占挖掘机总产量的83%,已接近100% 。

2、第一代挖掘机:电动机、内燃机的出现,使挖掘机有了先进而合适的电动装置,于是各种挖掘机产品相继诞生。1899年,第一台电动挖掘机出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柴油发动机也应用在挖掘机上,这种柴油发动机(或电动机)驱动的机械式挖掘机是第一代挖掘机。

3、第二代挖掘机:随着液压技术的广泛使用,使挖掘机有了更加科学适用的传动装置,液压传动代替机械传动是挖掘机技术上的一次大飞跃。1950年德国的第一台液压挖掘机诞生了。机械传动液压化是第二代挖掘机。

4、第三代挖掘机:电子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使挖掘机有了自动化的控制系统,也使挖掘机向高性能、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机电一体化的萌芽约发生在1965年前后,而在批量生产的液压挖掘机上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则在1985年左右,当时主要目的是为了节能。挖掘机电子化是第三代挖掘机的标志。

5、挖掘机行业厂商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国内7成以上挖掘机被国外品牌所占据,国产品牌尚以小挖和中挖为主,但国产挖掘机份额正在逐步提升,2012年同比提高3.6%。

Ⅳ 广东南大职业培训学员的培训考核靠谱吗

你好!来培训机构非常多,一定要选择源合适自己的,现在很多机构都是大规模招生,导致学员很多最终就业无法保证质量。选择正规的机构一定要看这几点:
1、网上有很多大牛总结出了很多经验:三看五考证
三看:合法、合理(培训周期、培训费用、及宣传用语)、合格(成熟培训体系)
五考证:资质、课程、实景、试听、口碑
2、学校的资质,合法。去网上查一下企业机构信息就知道了。
3、课程:看看课程很有必要,再对比一些招聘网站上对相关职位的描述进行对比,有些机构的课程看着都很荒唐,没有必要的课程也培训,是浪费时间。一定要看机构是否有真正的干货。
4、实景:有必要去机构实地考察一下,上课环境、上课实景、老师学生状态
5、试听:试听很重要,很多机构也有试听环节。坐在学生中看看大家对课程的评价。
6、口碑:最好能找到熟人或者已经在该机构培训过的人,问问情况。
培训只是相当于走了条捷径,能有人带你入行。真正还需要靠自己的努力。

Ⅵ 数据分析师有职业考试吗

这个问题也经常有学员咨询到,但是大家都陷入了一个误区。有国内认可的版证书吧?没有权!既然数据分析在国内刚起步,很多企业都是在自己摸索前进,所以目前国内并没有类似CFA,注会等国家认可的证书。证书的作用或许可以做一个敲门砖,但是大家不要陷入了这样的一个依赖,更不要被社会上靠打着唯一认证证书名义的机构所误导。了解自己最需要充电的内容,加强学习,方为上计。目前国内比较有影响的是CDA和CPDA两个行业协会的认证标准,前者侧重技术和实践,后者侧重工程和管理,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对应的机构。

Ⅶ 求咨询培训类公司章制度,哪位有范本麻烦给一下,越详细的越好,如果有满意的,再给加分~!

培训管理制度
总则
目的:为确保培训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有效执行与落实,保证培训的效果;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技能及素质的各种培训,以满足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培养更多优秀的企业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司员工及所有内外部培训。
术语和定义
外训:聘请外部讲师为我司设计、讲授相关课程;公司选派优秀员工参加外部咨询机构、培训中心等举办的短期公开培训课程、交流会等。
内训:公司内部组织安排,由公司员工进行课程开发与执行的培训项目。
内训师: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开发培训课程、开展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企业员工。
评估: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特定的内容进行评价的过程。
职责
一、总经理
本制度制定、修订的审批;
年度培训计划审批;
培训费用的审批。
二、副总经理
本制度制定、修订的审核;
年度培训计划审核;
培训费用的审核、审批。
三、人事行政部
年度培训调查与计划制定;
培训的计划、组织、跟进执行、评估与监督管理;
内训师培训与管理。
四、各部门
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制定;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培训;
相关课程的讲授。
培训体系
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培训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为目标,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及形象;
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相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
培训体系的构成:管理体系、课程体系、内训师体系及评估体系。
管理体系:包括制度文件与组织管理人员。
制度是基础,包含培训管理制度、相关表单(见附件)、工作流程。
组织管理人员: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管理,副总经理监察督促,维护整个培训体系的运行与改进。
课程体系:课程是培训的重要载体,课程体系建设是推动公司专业化的重要举措,公司课程体系主要分为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与职业素质培训三大类,具体参见以下第四章《课程体系》。
内训师体系:根据培训授课水平、授课时数、意愿与责任心等因素,内训师可分为试用讲师、讲师、初级培训师、中级培训师、高级培训师等不同级别,通过严格的试讲、课程评估程序,评定内训师级别并颁发《内训师聘书》。具体的评估与聘用机制及要求,详见第六章《内训师管理》。
评估体系:分为出勤情况评估与效果评估,与培训积分相结合,主要见第七章《积分管理》。
培训方式:可分为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外出考察、个人进修等。
内部培训包含公司内训与部门内训:公司内训指由人事行政部规划协调,由内训师所做的跨部门培训项目;部门内训指部门内部自行计划、组织(可同时邀请其他部门参加分享)的培训项目或课程。
外部培训包含外送培训与外请内训:外送培训指公司选派优秀员工参加外部咨询机构、培训中心等举办的短期公开培训课程、交流会等,外请内训指邀请公司外部培训讲师为我司设计、讲授相关需求课程。
外出考察:公司会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的理念及方法。
个人进修:公司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我技能,主动参加各类学习,可以为职称、资格证书考取(与本职相关)、院校进修学习等,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资格证书后,须报人事行政部存档,作为调配、选拔以及任免的参考依据;并可计入当年个人培训积分。
培训组织管理
培训计划:包括有课程、目标、培训对象、讲师、授课形式、时间、地点、预算、考核形式、其它要求及说明。
年度培训计划
《年度培训计划》(附件3)由人事行政部于每年11月进行次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各部门反馈信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与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为保证培训计划的可行、有效,在培训需求调研时,应结合企业发展需要,重点考虑如下因素:
公司人才发展战略重点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员工个人自然状况:受教育程度、从业经历,特长,在本企业工作年限;
员工在岗工作胜任度,包括接受能力、适应程度、反应能力、熟练技巧;及岗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月度培训计划: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推进落实,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增设、调整课程。
培训计划经审批后,应予落实执行。未执行的培训,应做出书面说明,并做出合适的安排。
培训实施
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副总经理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培训实施情况需及时反馈至人事行政部。每月提交上月度《培训签到表》(附件1)、《培训效果评估表》(附件2)及课后评估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统计分析并存放备查。
人事行政部组织的培训课程实施步骤如下:
根据课程确认讲师及课件,并选择课后评估方式;需要笔试的,由讲师准备笔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其他评估方式,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落实培训时间、地点、学员资料、教学器材等,做好培训通知;
教师、学员应准时到场,并于《培训签到表》中签字;
培训结束前,讲师应留有时间由学员对培训内容提问或讨论;
课程结束后,学员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
实施培训考核并反馈;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改进、提高计划并执行。
部门内训课程实施步骤如下:
做好年度培训计划与月度执行计划,落实培训时间、地点、学员资料、教学器材等;
提前一天向人事行政部做课程报备;
提供课件、课程教材与课后考核资料;
课程结束后及时提交相关培训资料至人事行政部,包括《培训签到表》(课堂反应由内训师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需统计)、笔试试题、论文等考核结果与成绩、其他相关资料。
培训纪律
训前请假:规定培训对象的课程,培训通知发出后,内业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时参训。未能参训或未能按时参训的人员,需于训前1小时向人事主管请假,未请假者按照积分管理规定执行。
讲师应提前10分钟到场,做好课程准备工作。参训学员应提早10分钟到场,并在《签到表》中签到。
迟到者亦应签到,否则以旷课处理;由培训组织者记录做好迟到记录。
训后应按要求完成课后作业及考核。
课堂纪律:
培训开始前将手机设置成振动/静音/关机状态;
培训过程中如有紧急电话,自后门至室外接听;如不便走动,需注意讲话音量;
培训过程中禁止随意走动、早退;
培训结束后认真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
培训费用按照年度预算、项目审批的方式执行。
学员外训期间,涉及的交通、住宿费用,不得高于公司出差规定标准,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参训学员外训期间不计加班,不调休、不计伙食补贴、公杂费补贴。
培训档案管理是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包括电子档案与书面档案,由人事行政部存档。电子档案包括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执行情况、电子课件、课后评估考核其他;书面档案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签到表》、《效果评估表》及课后评估考核等。

外训管理
人事行政部很据年度培训计划与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外训课程后,甄选培训机构与讲师,设计开发课程。
人事行政部应定期收集外部培训信息,各部门协助进行本部门专业相关外部培训信息的收集。
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持证上岗或特种作业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培训费用及报名费、教材费由公司承担,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报考与本职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考试,培训费用额度为:
分类 额度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2000元/年
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含主管) 1000元/年
运行层员工 300元/年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经理级以上员工可选择学历进修,需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符合外训计划的送外培训课程,要求如下:
参训员工填写《外派培训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参加。
由公司出资参训的课程,参加外训人员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参训人员应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代理安排。
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应认真听讲、做好学习记录,不得缺课、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训后撰写《培训心得》一篇,获得培训证书者,将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有内部授课的义务(在培训申请或培训协议中约定),由人事行政部督促、协助。约定需进行课程转训而未进行者,扣除相应培训积分,并从培训结束之日算起一年内不再安排外训。
由公司出资的培训项目、课程,培训及报名费先由个人垫付,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证书后,凭毕业/结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并附发票,在30天内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至财务部报销,成本由所在部门承担。证书需要复审的,费用计入培训费用。学习不合格者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公司出资外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外派培训协议》,承诺在本公司服务一定期限,相关标准见下表:
分类 金额 服务年限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1000(不含1000元)~3000元(含3000元) 1年
3000~5000元(含5000元) 2年
5000元以上 3年以上
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含主管) 500(不含500元)~1500元(含1500元) 1年
1500~3000元(含3000元) 2年
3000元以上 3年以上
运行层员工 300(不含300元)~1000元(含1000元) 1年
1000~1500元(含1500元) 2年
1500元以上 3年以上
员工在《外派培训协议》服务期内辞职,应根据培训协议赔偿公司相应培训费用,计算公式如下:赔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X),X=实际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书本费、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培训成本,具体金额以《外派培训协议》中的规定为准。规定服务年限以月度为单位,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

课程体系
岗前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执行,主要安排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规范、职业化训练等课程。
试用期培训:新员工上岗后,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作为新人的入职指导人,并向人事行政部报备;入职指导人主要就部门概况、新员工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联系人等进行辅导;
入职引导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熟悉公司企业文化,了解公司各项政策; 对被指导人员的岗位工作熟悉,能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入职引导人原则上只能是被指导者的上级或平级,不能由下级担任上级的入职引导人;
通过入职指导人的引导,希望达成以下目标:
在入职指导人的指导下使新员工明确及实践工作流程;
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新员工实践中发生的问题和困惑;
熟悉内外部工作关系,可独立操作;
掌握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获得工作能力;
了解公司及部门概况,初步建立忠诚度。
岗位技能培训
部门内训是岗位技能培训的主要方式,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安排,人事行政部协调执行。
可通过授课、头脑风暴、小组讨论、工作辅导等形式,有意识地进行员工岗位技能的提升训练;
岗位技能培训主要分为营销策划类、商务管理类、经营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与财务管理类。
职业素质培训:职业素质是一种工作状态的规范化、高效化的表现,它主要包括有:
职业意识与道德;
素质技能:包括有通用类素质技能与管理类素质技能,通用类素质技能有角色意识、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沟通技巧、时间管理、商务礼仪、团队合作等,管理类素质技能有战略管理、团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目标管理等。
内训师管理
内训师认证与选拔:为提高内训师教学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公司于每年8月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内训师资格认证,公布相关征询函、时间安排等。
公司顾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培训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认证评委团进行资格评定,认证合格的内训师颁发《内训师聘书》。
内训师主要来源:
各级管理人员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培训的主要承担者;
各部门的骨干员工、技术尖子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培训师来源;
有意愿及技能成为内训师,从事内部培训工作的员工。
内训师资格认证,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至少一次的相关培训资料,含课程教材、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课后评估与考核等交认证评委团审核;由人事行政部提供相关数据。
内训师可分为试用讲师、讲师、初级培训师、中级培训师、高级培训师,作为公司内训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培训工作;
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或在某一领域具有专长;
专业的形象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积极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内训师资格要求如下:
试用讲师通过认证评委团的资格审查,可成为讲师,讲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完成培训课时(包括部门内训或跨部门培训,下同)共计4H/年,学员平均满意度达70分以上,并向人事行政部报备且经核实后通过;
每年受训(包括内训、外训,下同)时数达4H,并提供相关受训记录;
经认证评委团评估、审核通过。
讲师通过认证评委团的资格审查,可成为初级培训师,初级培训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完成培训课时共计8H/年,学员平均满意度达75分以上,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且经核实后通过;
独立开发2个及以上内训课程,并提供课件、练习等相关资料;
每年受训时数达6H,并提供相关受训记录;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
经认证评委团评估、审核通过。
初级培训师通过认证评委团的资格审查,可成为中级培训师,中级培训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完成培训课时共计16H/年,学员平均满意度达80分以上,并向人事行政部报备且经核实后通过;
独立开发完成3个及以上内训课程;
每年受训时数达到10H,且提供相关受训记录;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
经认证评委团评估、审核通过。
中级培训师通过认证评委团的资格审查,可成为高级培训师,高级培训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学员平均满意度达90分以上,并向人事行政部报备且经核实后通过;
独立开发完成4个(含4个)以上内训课程,并提供课件、练习等相关资料;
每年受训时数达到10H,且提供相关受训记录;
可指导他人进行培训课程开发、组织及实施;
掌握现代培训技术,并不断学习提升;
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
经认证评委团评估、审核通过。
初级培训师聘期1年,中级培训师聘期2年,高级培训师聘期3年。
培训师资格认证须逐级进行。聘期内,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可进行降级。
内训师激励有以下方式:课酬、年度优秀内训师评比、外训等。
课酬
课酬是对内训师授课的激励,部门内部培训不计课酬。发放条件及程序如下:
内训师类别 基本课酬
讲师 20元/课时
初级培训师 30元/课时
中级培训师 50元/课时
高级培训师 80元/课时
培训需按本制度第三章第九条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培训计划与课程资料者,不计算课酬、课时;
参训学员在5人以下(含5人)的培训为工作指导,计算课时,不计课酬;
部门内训计算课时,不计课酬;
课酬由人事行政部按季度核算,交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发放课酬,课酬计算方法:课酬=基本课酬×课时数×上课时段系数×课程系数×考核系数;
课时数:1小时为1课时,不足1课时者不计;
上课时段系数:工作时间内授课为0.5,工作时间外为1.0;
课程系数:
课程类别 系数
岗前培训 0.8
岗位技能培训 0.8
职业素质培训 0.8
考核系数:
学员满意度分数X(培训效果评估) 系数
优秀(X≥90) 1.2
良好(80≤X<90) 1
合格(60≤X<80) 0.8
不合格(X<60) 0.5
获得国家培训师职业资格认证的内训师,按照福利管理办法发放职称津贴。
内训师根据公司培训工作需要进行课程开发,可申请30-100元课程资料费;
年度优秀内训师评比:公司每年根据内训师总人数评选1-2名优秀内训师,给予奖励;
参选对象为讲师与培训师,试用讲师不参与评比;
评选参考因素:本年度培训课时、学员培训效果评估(学员满意度)、课程对公司/部门/学员的贡献度、对培训课程的改进工作等。
年度优秀课程:每年度由认证评委团根据课程开发难度、课堂效果等评选年度优秀课程1-4门,给予奖励。
外训:内训师享有优先外训机会的权利。
内训师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培训教学工作,将知识、经验、技能传授给公司其他员工;确认授课效果(作业、测验、考试等),参与培训效果的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加强自身知识、技能的提高,开发新课程、改善课程质量。
各级管理人员皆负有培训、培养人才的职责,担负其下属及本职位接班人的培养责任,应当对下属进行在岗培训,就培训内容、时间等做出合理的规划与跟踪;督促、辅导下属在实际工作中的分享、应用培训知识与技能。培训与学习指标计入绩效考核表中。
内训师出现违纪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形,处以相应处罚:
凡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者,扣罚课酬:
迟到、早退、旷课者(培训考勤);
授课内容与所编写之教材有重大出入(省略过多、偏离题太离谱)者;
学员培训满意度不合格者。
凡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者,处以降级处理:
一年内培训考勤累积迟到或早退三次者;
一年内累计旷课两次及以上者;
学员满意度评估得分低于其级别标准得分下限三次及以上者;
授课时数未达标准者。
凡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者,取消其内训师资格,收回《内训师聘书》: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品行不良,不堪为人师表者;
在课堂中对进行不当、不实之言论,或严重人身攻击者;
无故不接受公司课程安排者;
一年内累积旷课达三次者;
年终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者;
离职者。
人事行政部负责内训师的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内训师进一步发展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讲师、内训师的背景资料;讲师、内训师的核心课程;讲师、内训师在本公司的培训及评估记录等。
评估体系
课程开发
内训师很据培训计划、目的进行课程开发,于授课前1周提交课件及相关配套资料初稿,由部门领导及人事行政部初审;
根据初审结果建议,内训师于授课前3个工作日提交最终稿,由部门领导及人事行政部审核过后执行。
课后,根据课堂授课效果及学员反应,进行课程修订。
课程效果评估
讲师根据课堂学员反应、授课效果及自我改进方向等于《培训签到表》“课堂评估栏”进行评价,作为课程效果评估的参考;
学员为课程效果评估的主体,根据课程的开发、讲师的授课水平、讲师于学员的互动等于《课程效果评估表》中进行评价;
公司培训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评价得分统计;部门内训由部门负责进行评价得分统计后与培训资料档案一同交人事行政部。
学员评估将采用积分制,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结合,关系到员工试用、转正、晋升、调动等。
出勤考核;
课堂反应评估;
学习效果评估:采用一定方式就学员对课程内容的吸收与掌握进行评估,有笔试、论文、课后问答、案例分析、行为跟踪等。
内训师评估主要内容有课程开发、授课及课后跟踪等,详见第八章《积分管理》。
年度优秀课程评选:每年度由认证评委团根据课程开发难度、课堂效果等评选年度优秀课程1-4门,给予奖励。教材套装知识产权归课程开发者与公司共同所有。
积分管理
积分的方式
学员积分:员工入职之日起,人事行政部即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与积分管理,参加培训项目或课程可获得相应的积分,人事行政部记录的积分为唯一认可的依据。
内训师积分:内训师进行课程讲授,可获得相应积分。
奖励积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内训师在授课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由认证评委团评定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奖励积分。
积分计算办法:
积分的获得
学员积分
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者,每课时计1分;
课堂表现或课后考核突出者,由相应课程的内训师提请、人事行政部评定通过后奖励1-3分;
学员自主学习,在集团内刊或外部发行刊物上发表专业文章者,奖励2-10分。
内训师积分:
学员满意度分数在60分以上,每课时计1分;
学员满意度分数在80分以上,每课时计1.5分;
学员满意度分数在90分以上,每课时计2分;
年度优秀内训师可获得10-20分奖励;
年度优秀课程获得者可获得10-20分奖励。
讲师在培训过程中有杰出表现,如积极主动收集前沿信息完善课程、热情指导他人进行课程开发等,由人事行政部提请、副总经理审批后可获得10分以内的奖励。
纪律规定
学员、内训师应按时参加培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0.5分;
参加培训但未完成课程考核者,视具体情形扣除1-2分;
未请假即缺席培训者,每发生一次其培训积分总分扣除2分;
内训师在课堂上发表不当、不实言论者,视情形扣除积分总分2-10分;
公司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度应修满30学分,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含主管)每年度应修满20学分,运行层员工每年应修满10学分。未完成者,年度绩效评定降一等级。新到岗员工按到职时间折算。
积分的使用:个人积分可提请使用,1积分可兑换10元书券或10元培训金额(在培训费用报销时抵用),积分使用后即清零。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修订。
附件
附件1:培训签到表
附件2:培训效果评估表
附件3:年度培训计划

Ⅷ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如何考核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如何考核具体见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文件规定:

高校教师在线培训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学员更好更方便地开展在线培训学习,规范高校教师在线培训管理,促进网络培训与高校校本培训相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在线培训是指学员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上“在线培训”和“院校学习中心”频道参与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

第三条在线培训学分是高校教师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在规定的各个培训环节所获得的分值单位,用于统计和管理学员为达到培训要求、获得结业证书所需要的学习量。

第四条学员参加在线课程视频内容学习,参与直播讲座、交流讨论等教学活动,提交作业等都会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员修满5学分(1学分折算为5个继续教育学时),完成各学习环节最低学分要求,通过考核,可获得在线培训证书。各学习环节最低学分要求如下:

三、获得“优秀学员”称号的学员,将获得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并加盖“优秀学员”印章。

四、本办法自发布后施行,由网培中心负责解释。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Ⅸ 怎样查询A级足球教练员考核是否通过

证书分三种:

C 级证书

一、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期。
二、学员条件:凡年满18岁以上(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热爱足球运动者、均可叁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1、理论部分:运动生理学、竞赛规则、教学和训练理论、教练员职业、
训练方法、教练和训练课的组织、足球技术和技巧等。
2、实践部分:热身运动、足球技术(踢、运、控、传、铲、射)
四、培训课时:理论24学时、实践36学时、考试6学时。
五、获得C级证书后、每年叁加轮训班一次、(10学时)
六、持C级证书者、可执教业余足球队。

B级证书
一、学员条件:
1、当年在足协注册者;
2、获得C级教练证书满一年以上者;
二、叁加办法:经足协审核报中国足协批准、叁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由中国足协指定。
四、培训课时:理论39学时、实践36学时、考试6学时。
五、持B级证书者、可执教职业俱乐部二线以下球队。

A级证书
一、学员条件
1、当年在足协注册者:
2、获得B级教练证书满一年者:
二、叁加办法:经足协审核报中国足协批准、叁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由中国足协指定。
四、培训学时:理论60学时、实践45学时。
五、持A级证书者、可执教各级国家队、职业俱乐部队。

国内最初级的教练员是C级教练员,也就是青少年足球教练。首先你要看看你所属的地区省级足球管理中心是否具备举办教练员培训班的条件。你可以从那里打听一下培训的时间。
至于要具备的条件就是:你要具备一定的足球功底,简单点说,作为教练员,早晚要给你所执教的青少年做示范动作,所以足球的基本技术你必须要具备。其次,要对足球规则及比赛有所了解。教练员如果对比赛没有自己的理解和观察能力,如何告诉球员怎么去踢比赛?
如果很多条件都不具备,建议你首先还是把足球的基本技术掌握一下,因为C级教练员的课程里其他方面的东西你都可以慢慢学。
顺便祝你能顺利的报考足球教练员培训班,并通过考试。
朋友,我也是报考足球教练员的人!

找你们本地的体育总局,然后根据你们体育局的提示,到指定的几个点进行教练员

培训,不要听楼上的要经过体校,只要是身体健康,热爱足球的,都可以参加培训,

朋友,你现在只能考教练员C级证书,也就是考到了以后只能指导业余球队,懂吗?

在你C级证书满1年后,可以参加你们省上的教练员B级培训班,必须要问清楚再去.

B级可以指导乙级联赛 甲级联赛的球队,

B级证书满2年后,可以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A级教练员培训.

A级就可以指导中超了!
还有比A级更高的,那是国际足联举办的,可以指导国外球队
首先你要考取C级证书! 去本地的体育总局询问!

Ⅹ 专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简称ACCA))成立于1904年,是目前世界上领先的专业会计师团体,也是国际上海外学员多、学员规模发展快的专业会计师组织。

二、注册会计师(CPA)证书

主考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适合人群:准备在国内从事会计职业的高级人才。考试内容: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主考机构:财政部、人事部。适合人群:想进入国企和事业单位在财会岗位任职的人员。报考该考试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初级考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中级考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四、注册税务师(CTA)证书

主考机构:人事部、税务总局。适合人群: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工作经验者,或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考试内容: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CPV)证书

主考机构:人事部、财政部。适合人群:正在从事或打算从事资产评估的人员,报考需具一定学历及相应工作经验。考试内容: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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