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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培训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18 18:01:22

Ⅰ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参考方案
(仅供参考)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的精神,在开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下,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平庄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表一: xx卫生院岗位绩效分配表 岗位类型 聘用类型 职系 岗位等级 岗位 岗位系数 考核分配系数 (A、B、C、D、E、F) 专业技术岗位 在编人员 临床职系 防保职系 初级十三级 住院医师 1.1 1.1 1.05 1.0 0.95 0.9 初级十二级 住院医师 0.8 初级十一级 住院医师 0.8 中级十级 主治医师 1.1 编外人员 护理职系 四级 三级 护士 0.9 二级 护师 0.9 编外人员 药技职系 四级三级 药士 0.85 二级 药师 0.85 管理岗位 在编人员 行政职系 九级(科员级) 管理岗位(院长) 1.0 表二: xx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 基本工资标准表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中级 一级 680 1 10 7 81 13 183 19 303 25 423 2 21 8 95 14 203 20 323 26 443 3 32 9 111 15 223 21 343 27 463 初级 二级 620 4 43 10 127 16 143 22 363 28 483 三级 580 5 55 11 145 17 263 23 383 29 503 四级 550 6 67 12 163 18 283 24 403 30 523
八、绩效工资的确定
(一)、全院绩效工资控制总额=卫生院绩效考核部分(可发放绩效工资)+财政发放岗位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 (二)、卫生院可发绩效工资=月业务收入——8%的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修购基金——员工社会保障支出——员工固定支出——公用经费(药品成本、低值易耗支出及公务费、业务费、招待费) (三)财政发放岗位绩效工资=在编人员岗位绩效工资
三、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式:
1、在实行全员聘用制后,在人员聘用定岗的前提下,聘用人员一律按新聘用职务(技术等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对全员聘用后未聘人员,从未聘的下月起按待岗人员发放工资,待岗期间生活费按月发放,发放工资额包括原技术职务工资。待岗人员不得享受岗效工资、年度奖金、业绩工资等待遇。
3、实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的档案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四、县妇幼保健站工资分配的基本内容: 职工工资由职务(技术)工资、活津贴、保健津贴、岗效工资、业绩工资等项目构成。 岗效工资的经费来源,从职工活津贴中预扣50%的金额和年终奖金作为当年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兑现的浮动工资。
五、工资分配发放办法 1、基础工资的发放:凡受聘人员,发放基础工资项目是:基础职务工资+活津贴50%+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政策性补贴(护龄津贴、知补、边远补贴、粮差等)编制工资册,按月发放。 2、岗效工资的发放:根据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规定,将预扣50%的活津贴和财政拨给年末奖金,与当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经过年终考核评定等次,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岗效工资。 如职工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者,不得享受当年岗效工资;职工受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者,不得享受当年岗效工资。 3、业绩工资的提取与发放:业绩工资的经费来源,从开展医疗保健工作纯收入中提取部分金额,每月从职工活津贴中扣取30%的金额,参与业绩工资分配。根据职工工作的质量与创造经济价值和降低成本消耗的情况,确定业绩工资的发放标准。 (1)各科室业务纯收入提取业绩工资的比例 保健科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5%; 妇产科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0%; B超室从业务纯收入中提取5%; 药房纯收入中提取5%; 检验室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5%的经费作为化验员发放的业绩工资。 (2)为推动相关科室业务工作的开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各科室送检的化验项目、检查费、B超纯收入中各提2%,药费纯收入中提取0.5%的经费,作为各科室内部分配的业绩工资。 (3)业务收入提取业绩工资的计算方法: 科室纯收入 总收入 (减除) 各种消耗(各种材料费、办公用品开支、电话费、水电费等) (减除)药品收入 (减除)各种辅助检查费(减除) 保健津贴 (减除)夜班费(减除)加班费(减除) 手术劳务费(减除) 医疗器械折旧与维修费==== 纯收入 (4)发放业绩工资办法: 业绩工资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分配给职工的业绩工资与其贡献的大小、工作出勤的多少挂钩,实行奖勤罚懒,打破平均主义。按照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方法。
将职工出勤考核与发放业绩工资结合起来,当月考核,当月兑现业绩工资。 1分配业绩工资标准: 实际出勤天数×分配系数+30%活津贴=应得业绩工资 站长: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副站长: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1; 办公室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05; 统计员兼会计: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0; 保健科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妇保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儿保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妇产科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妇产科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护士长: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1; 护理人员: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药房负责人: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1; 药管员: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化验员:从检验纯收入中提取25%作为化验员的业绩工资; 收费员: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0.8; 2科室由于人员安排不当而缺班,需要其它科室派员顶班工作,扣出被受授科室日平均业绩工资,作为代班科室业绩工资的补充分配。 3提取业绩工资核算,由会计按月核算各科室的收入和成本消耗,算出各科结余的纯收入。根据出勤考核与分配系数计算各科室应分配的业绩工资,将收入核算情况、职工考勤情况、兑现业绩工资分配情况报送站长审核批准后,才能发放业绩工资。 4职工本月连续旷工2天,或本月累计旷工3天;本月事假累计10天,或病假累计15天者,不得享受当月发放的业绩工资。 5指导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发放20%的活津贴。 4、职务津贴: 站内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职务津贴发放标准。 站长:职务津贴每月50元; 副站长:职务津贴每月30元; 科主任(包括护士长):职务津贴每月20元; 药房负责人:职务津贴每月15元。 职务津贴按月发放,如某科室发生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或差错事故,按照《处罚实施方案》的规定,停发有关科室负责人的职务津贴,并酌情扣取当月的业绩工资。 5、如职工发生差错事故,按照《处罚实施方案》的规定,扣取责任人的业绩工资和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补偿单位的经济损失。

Ⅱ 调查一个乡镇九年义务教育现状

<<浙江农村义务教育调查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人口众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实现了“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性任务,应该说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农民义务教育的负担较重,城乡教育差距还有扩大的趋势,教育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亟待加强。为了解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情况,最近,我们在杭州市余杭区农调队、金华市农调队和龙泉市农调队的协助下,就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在规范收费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要杜绝违规收费还任重道远;农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义务教育的费用负担比较重;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还比较低;农村义务教育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困难还比较多。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我们选择了余杭区、金华市婺城区和金东区(下称金华市)、龙泉市三地分别作为我省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代表,以问卷调查的形式,每地调查了100名农村学生家长和10名乡镇中小学校长,全省共调查了300名农村学生家长和30名乡镇中小学校长。其中中学生、小学生家长和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各半,余杭、龙泉的家长均分布在5个乡镇,金华的家长分布在两区的10个乡镇,中小学校长三地均分布在5个以上的乡镇。
本次调查所定义的“农村”是指县城以外的所有乡镇,这与浙江省物价局等部门下发的浙价费(2003)21号文件中所指的农村中小学的“农村”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在本调查中,农村是指三地市政府或区政府所在地城区以外的所有乡镇。调查的时间范围是2003年春季。
这次接受调查的15所中学,平均在校生规模为727人,比全省平均的928人少21.7%,共有专任教师677名(其中代课教师18名),平均每校44名,师生比为1:16.7,略低于全省平均的1:18.3的比例。被调查的15所小学,有13所是乡镇中心小学,2所为金华市的村小,平均在校生规模为465人,比全省平均的384人多21.1%,共有专任教师452名(其中代课教师2名),平均每所小学30名,师生比为1:16,低于全省平均的1:21.5的比例。
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现状
(一)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今年初联合下发浙价费(2003)21号文件,规定了我省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从2003年春季开学起,城镇中小学(含乡镇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的杂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1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 、区)价格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确定。已实施多媒体教育或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中小学,经批准可加收20元的杂费。农村中小学(指村小、完小及中心小学在村里的办学点和100个省重点扶贫乡镇的中学)的杂费标准为:小学20—45元,初中40—70元。代管费(农村中小学为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城镇中小学再加上音像教材费、讲义费和班会费共五项)实行限额控制,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确定。借读费小学为300元,初中为600元。
(二)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实际缴费657.9元
据三地调查汇总,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平均缴纳费用为657.9元(不含伙食费,下同),占调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15.5%,余杭、金华、龙泉分别为806.8元、659.0元和512.0元。其中杂费113.5元(含部分学校的信息技术课),占17.3%,余杭、金华、龙泉分别为99.3元、128.0元和113.1元;代管费247.6元,占37.6%,余杭、金华、龙泉分别为227.2元、259.0元和256.5元;借读生(共9人)借读费平均954.4元,余杭、龙泉分别为1115元和633.3元,金华被调查对象中没有借读生;住校生(共64人)住宿费平均158.7元,余杭、金华、龙泉分别为266.0元、118.0元和92.1元。余杭区因有部分学校的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经区相关部门批准,住宿费可适当超过区定标准。
(三)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实际缴费339.0元
根据对150名小学生家长的调查,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平均缴纳的费用为339.0元,约为初中生的一半,占调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8.2%,余杭、金华、龙泉分别为379.1元、336.1元和299.0元。其中杂费62.9元(含部分学校的信息技术课),占18.6%,余杭、金华、龙泉分别为50.6元、69.1元和69.0元;代管费158.6元,占46.8%,余杭、金华、龙泉分别为150.4元、127.5元和197.9元;借读生三地每地各一名,余杭、金华、龙泉的借读费分别为400元、300元和60元,平均为253.3元;住校生(共2名,龙泉)住宿费每人均60元。
(四)对收费现状的基本评价
从以上调查结果来看,三地农村中小学缴费标准除余杭小学借读费高出100元外,其它都没有突破省定标准(见下表),各学校也都能严格遵守当地的收费标准,在实地调查中也基本上没有发现学校超标准收费的情况,多数学生家长对收费工作也给予了肯定。据调查,52%的家长认为目前农村中小学收费比一、二年前规范了,持否定意见的只有1.3%;有21%和43%的家长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小学生的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和“有所减轻(但不明显)”。这说明经过治理整顿,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的收费是规范的、健康的,主流是好的。
三地乡镇初中、小学收费标准 单位:元

余杭 金华 龙泉
小学 农村 杂 费 45 45 45
代管费 120 100 176
借读费 400 200
住宿费 100 80 60
柴伙费 80
城镇 杂 费 80 80 70
代管费 200 1-2年级1203-6年级150 210
借读费 400 300
住宿费 100 100 60
柴伙费 60建制镇4-6年级80
初中 农村 杂 费 110 70 100龙南乡70
代管费 250 180 260龙南乡226
借读费 800 600龙南乡400
住宿费 200 80 75
柴伙费 建制镇80非建制镇60
城镇 杂 费 110 110 110
代管费 250 260 260
借读费 800 600
住宿费 200 120 乡镇75
柴伙费 建制镇80非建制镇60
注:龙南乡是全省100个重点扶贫乡镇之一。乡镇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属于城镇收费范围
三、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我省目前教师工资都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按月发放,从调查的30所农村中小学来看,所有教师都能按时领到工资,没有拖欠的情况。但县级统发工资的内容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差别较大,有的仅是国家工资,有的则包括了考核奖、岗位津贴、职务补贴等。如余杭区教师的伙食及误餐补贴、岗位津贴、物价补贴以及医保、公积金等都由区财政负担,龙泉市也在去年解决了教师医保和公积金费用,金华农村教师考勤奖、年终奖、医保、公积金等财政还没有解决,今年下半年开始公积金财政补助每位教师每年800元,合同制教师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财政也还没有安排。为搞好教师福利待遇,有些学校自筹部份资金,以考核奖、全勤奖等名义给教师每月发放几十元到一、二百元不等的津贴。
从调查数据来看,三地教师平均年收入(所有工资、福利性收入)为17528元,其中初中教师为18031元,小学教师为17025元,相差不大。比较三地,余杭教师的工资最高,平均为21455元,高出平均数22.4%,其中初中、小学分别为22294元和20616元;金华次之,平均为16980元,略低于三地平均水平,其中初中、小学分别为17400元和16560元;龙泉最低,平均为14150元,比三地平均低19.3%,比余杭低34.0%,其中初中、小学分别为14400元和13900元。据分析,各地收入的差距主要是国家工资以外的各种补贴、津贴、奖金等不同造成的。据校长们自己估计,教师的收入与当地的公务员相比要低30%左右。
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教师的生活还比较清贫。我们在龙泉调查时了解到,有一对教龄长达20多年的教师夫妇,工作20多年才积攒了4万多元积蓄,女儿今年考上大学,要读完四年大学还得贷款。有的欠发达地区学校的教师,除了财政统发的工资以外,全年的各种奖金、福利加起来也就几百元钱。一些工作时间不长的年轻教师,年收入才一万元左右,而要通过函授取得大专文凭,各种花费共要15000元,平均每年5000元,几乎是年收入的一半。如果想再获得本科文凭,还得再花三年时间和15000元。有些地方教育局在教师获得文凭后能给矛一定的补助,有的由学校补助一点,有些地方由于经费困难,全由教师自己承担。
四、当前农村中小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调查情况看,当前农村中小学教育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教育费用仍是农民比较重的负担
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这几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他们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几年他们用于子女教育的支出仍越来越多,负担越来越重。据调查测算,一个小学生一学期的费用平均在500元左右(包括部分学生缴的午餐费),初中生近1000元,如果住校就更高了。对于经济一般地区农民和欠发达地区农民来说,是一个很重的负担,尤其是对二孩家庭(欠发达地区二孩家庭往往比发达地区要高)。因而,我们的调查中有44%的调查户觉得孩子上学的费用负担很重或比较重,有7.4%的学生家长还反映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其中金华、龙泉不能按时缴费的家庭分别达到10%和11%。为筹措学杂费,这些家庭不得不向亲戚朋友借贷。有的学校同意缓缴或分期缴纳,但需由教师个人担保,到学期结束时如果家长不能足额缴纳则由担保教师承担责任。有的家长实在缴不出现金,就用鸡蛋、粮食、蔬菜等农副产品送给担保教师冲抵学杂费。据调查户反映,我们调查的其中一地去年还发生过学生缴不出学杂费而自杀的事件。从我省270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也显示出农民教育负担的不轻和增长过快,我省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学杂费支出269.91元,比上年增长14.1%,2002年增加到337.42元,又比2001年增长了25.0%,远远快于收入的增长。
农民教育负担仍然较重,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以下两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
1、省定收费范围外收费比较多。调查结果表明,除杂费、代管费、借读费、住宿费四项费用以外,小学生每生每学期平均还要缴纳其它费用111.6元,占总收费的32.9%%;初中生每生平均每学期缴纳其它费用175.4元,占总费用的26.7%。在四项费用之外的收费中,保险费、校服费、假日培训费(周末、暑假培训班)占了绝大部分,有的地方经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同意,对住校生收取60—80元的柴伙费。此外,有些学校还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如饮水费、优秀生补课费、差生补习费、试卷费、资料费、电教费、晚自修费(或晚自修教师坐班费)、停车费、电脑培训费、“六一”节建校赞助费等等。个别学校还印制自己学校的信片,以宣传学校、扩大影响为由要学生购买。
从收费的“合法”性上来说,像校服、保险费,从省到县(市、区)都强调自愿原则,但校方从校容、便于管理和学生意外时的救助能力考虑,实际操作中不少学校存在校方动员学生购买的情况,给家长以强迫的感觉,结果是有三分之一的家长觉得购买行为是出于无奈或不买不好意思。假日培训应该说是不符合省里的文件精神的,但在我们调查的三地来看,在其中的两地比较普遍,周末培训的费用因课程的多少在50—200元之间,培训的课程也有音乐、体育、美术等,但多数仍是语文、数学、外语及自然。暑假两周培训的情况三地都有,有的地方比较普遍。这些假日培训,都获得当地相关部门的认可。为了不与省里文件的精神相冲突,有的是社会教育机构出面或委托它们来组织、收费,有的有专门的假日培训中心,但实际上给学生上课的仍是他们自己的老师。有的学生不想参加但又怕教师在假日培训时教授在课堂上不讲的内容,因此非自愿参加的学生不在少数。
除了上述校服、保险和假日培训的费用外,其它的收费都是属于明显的乱收费。其中饮水费已经包含在杂费内,即使学校提供桶装水也不能另行收费,但在个别市(区)收取饮水费的情况比较普遍。
2、地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错位。考虑到我省各县(包括县级市 、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省物价、教育和财政部门仅仅规定了有些收费的最高限额或收费的区间范围,并把收费标准的制订权下放到县(县级市、区)一级,以便让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的收入水平来确定收费标准。但事实上各地都没有很好地贯彻这一要求,基本上采用了省定的最高标准收费,尤其是人人都要缴的杂费和代管费,没有体现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的梯度(见上表)。
以余杭区和龙泉市为例,据农村住户调查,2002年龙泉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余杭的47%;这次被调查的家长自己估算,余杭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6914.5元,龙泉为2558.8元,龙泉仅为余杭的37%。但农村小学杂费和代管费合计(以下称“两费”)龙泉为221元,余杭为165元,龙泉反而比余杭高出33.9%;借读费和住宿费余杭比龙泉要高些,但由于借读生和住校生比例不高(尤其是借读生),对群众的影响面不大。其结果,龙泉小学生一学期的费用负担占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11.8%,初中生占到19.9%。而余杭小学生和初中生的费用虽然绝对额比龙泉要相应高出80元和295元,但占农民人均年收入的比重仅为5.6%和11.6%,显然大大低于龙泉的负担水平。由此说明,教育收费如果不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那么即使完全按标准规范收费,在一部分地方农民仍会感到负担很重。
此外,部份学校在收取柴伙费、减免学杂费等方面做得也不够好。如大部份家长认为一学期柴伙费成本最多也就30元左右,但学校收取的标准大都在60元左右。又如贫困生学杂费的减免比较困难,根据家长自己的申报,只有2.3%的学生享受了减免,远远低于省“一局两厅”文件规定的10%的要求。
面对较重的教育负担,广大农民群众(特别在欠发达地区)希望能把子女教育的费用负担降下来,尤其是义务教育,要名符其实。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希望购买校服、保险时能真正自愿,学校也不要要求在升旗仪式及其它集体活动时一律穿校服,否则对买不起校报的贫困家庭的子女在自尊心上是一种打击。
(二)学校经费紧缺,负债办学现象普遍
目前农村中小学尤其是经济不很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经费严重短缺的现象,即使在很多发达地区,经费也不宽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运转主要是靠杂费来维持的,有的地方教育局或镇政府虽有少量的生均公用经费下拨到学校作为补充(一般每年每生在20—50元之间),但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所以现在农村中小学很多校长把工作重点放在讨钱、要钱上,向教育主管部门要,向乡镇领导讨,实在没办法的就向学生乱收费。对于教育乱收费,社会各界往往归因于校方,怪罪校长。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校长是在“为政府分忧,替政府受过”。
由于学校经费紧缺,目前还有很多学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负债。在被调查的15所中学中,有11所负债,共负债822余万元,平均每校近75万元。其中余杭2所,平均每所负债19万元;金华5所,平均每所负债82万元;龙泉4所,平均每所负债93万元。在被调查的15所小学中,有6所负债,共负债143万元,平均每所近24万元。其中余杭1所,负债18万元;金华3所,平均每所负债31万元;龙泉2所,平均每所负债15万元。负债的原因,有的因修建教育楼、综合楼、食堂、宿舍、操场等而欠债;有的拖欠新华书店、印刷厂、教育局资料室等书费、资料费;有的因创绿色学校、创省教育强镇需要,整治校园、添置仪器、设备和图书造成欠款;有的因开设信息技术课购置电脑、建校园网负债;还有的是拖欠办公费、教师奖金。金华一中学甚至欠个人借款60万元。
还是因为经费紧缺,许多学校教育设施得不到改善,校舍不能得到及时修缮和增加。在调查中,有51%的家长认为学校的教育设施、设备很一般或不太好;30所学校中,仅有8所学校拥有标准操场。尽管这几年在改造中小学危房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农村很多地方学校的教学、生活用房还是很不足。据龙泉市教育局反映,如对照我省建设三类学校标准(最低标准),该市还缺少学校用地11万平方米,校舍少8.6万平方米。在金华,有的教师调侃说,他们住校生的住宿条件还没有奶牛的好。有的校长明知他们的教师宿舍是危房但不敢上报,否则要封存,这样教师反而没有地方住了。
(三)优秀教师流失较多,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各地反映,目前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流失现象较为普遍。据被调查的30所中小学统计,近三年来有21名教师(其中初中19名,小学2名)因待遇低而离开了教师队伍从事他业,有45名教师流向了待遇好的城市(镇)学校。现在一些民办、私立学校经常到乡镇中小学去挖人才,年薪往往可以增加1倍左右,而且工作量还比较小。如余杭塘栖一中学反映,今年他们学校就走了4名教师,民办学校给的年薪是5万元一年(目前他们教师的年薪只有2.5—3万元)。在他们学校一个英语教师要教三个班的课,而在民办学校只教一个班的课。有的地方民办学校甚至不要档案,可以为招来的教师重新建档;也有的地方规定去民办学校的教师档案可以放在教育局。有的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对教师进行考试、考核,将一些优秀教师调入城区学校或其他一些离城区近、教育质量好、待遇高的学校。这些教师大多是县(市 、区)级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是学校师资队伍中的栋梁,学校在培养他们时往往花了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的离去不但给学校的教育计划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紊乱,也给教育质量带来一定影响,更是给学校培养教师工作的信心以打击。有的校长说,以后在培养教师时只要培养成“半成品”就行了,即培养出来后不给上报评“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以免被人挖走,但这样又会挫伤教师的积极性。
骨干教师的流失导致农村教育质量下降,使农村生源流失。在有些地方,农村生源流失问题已比较严重,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或家庭比较富裕的学生,都流向了城区比较好的学校。 如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中心小学今年有毕业生142人,升入当地初中的只有75人。其中一个班54人,只有9人升入当地初中;余杭塘栖三中去年有90多人流向其他学校,今年又有50多人外流;余杭超山中心小学有70多人外出求学,占在校学生的10%。
在优秀教师流失的同时,农村中小学因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差,生活艰苦,比较难吸引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去工作,师资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也较突出。从学生家长的反映看,有45%的家长认为学校的师资条件一般或不太满意,部分家长认为教师的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不够。反映的问题有:有的教师教育时间缩水,往往让学生自学;有的教师不批作业由学生代批,个别甚至连考卷也不批,仅根据平时的印象来给分;有的教师动不动就体罚学生等。从教师的学历看,金华、龙泉两地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为13.9%和22.5%,比全省30.3%的平均水平分别低16 .4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两地小学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为23.1%和28.4%,比全省34.4%的平均水平分别低11.3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
(四)报刊征订任务重
在我们的调查中,农村中小学校长普遍对报刊征订意见很大。我们调查了9所中学和9所小学2003年的报刊征订情况。每所中学的报刊支出平均达13459元,占全部杂费收入的14.1%,其中7273元为非自愿订阅,占到报刊支出的54.0%;每所小学报刊支出平均为6099元,占杂费收入的19.4%,其中1974元为非自愿订阅,占32.4%。非自愿订阅多是因为上级有任务或是有关部门领导打招呼的结果,订阅的报刊杂志五花八门,有中央、省、市、县级党报(越是下级的党报数量越多),有各级晚报、《求是》、《共产党员》、《钱江廉潮》、《半月谈》、《时代先锋》、《浙江宣传》、《今日浙江》、《新农村》、《人民公安》、《江南警界》、《物价公报》、《质量时刊》、《中国教育报》、《教育信息报》、《中国教工》等等,有的市(县)级党报教职员工人手一份还有多。我们在调查时一位曾担任过中学校长的业内人士也反映,为了完成报刊征订任务,当地一位宣传部的领导亲自来到学校,要求他订阅报刊,看他有点勉强,他说我来了吃饭你总要招待的,如果你不订,我多来几次你的招待费不就多了吗?言下之意还不如主动订阅为好。
(五)教育收费卡制度执行不力
为切实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防止教育乱收费,近年来,教育部门出台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卡制度,即教育收费不但要公示,每位家长还必须有收费卡。但实际上这项制度执行的不够理想。在这次被调查的300名中小学家长中,有66.8%家长反映学校没有执行收费卡制度。有的学校认为已经实行了收费公示,就不必再搞收费卡了;有的则以学生保管易丢失为由,家长签名后校方“代为保管”。没有收费卡,就不利于家长对学期中间的收费进行监督。代管费的开支省里是有严格规定的,但有不少学校将水电费、报刊费等也在代管费中列支,这些学校在学期结束时是不可能向家长出具“收费清单”的,代管费多退少不补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五、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国80%的人口在农村,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农村义务教育是农村教育的主体,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使广大农村学龄儿童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是实现教育公平和体现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更是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证。应该说自1985年实施义务教育以来,我省的义务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全省小学六年制招生比例达到了99.8%,小学入学率达到了99.99%,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98%,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了98.36%和99.79%。我省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省份,农村义务教育也已走在全国的前列,但农民的文化程度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我省6岁及以上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62年,低于全国6.78年的平均水平,这与我省的经济地位很不相称。我省要提前实现全面小康,关键是提高农民的素质。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对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是一个极大的推动,而大量不符合现代化要求的农村劳动力必将成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包袱。农村义务教育是提高农民素质的基础性工作,目前的农村义务教育从“量”上来看(如小学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初中入学率、巩固率等)已经是形势喜人了,但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改革官员考核办法,真正重视和发展教育事业
由于教育投入不像有形投入一样能迅速见效,教育的重要性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认识的,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力的增强,又无不体现出教育的重要性。国际上也不乏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英国是现代工业的发源地,曾是老牌的经济强国。1850年前后,英国有大量的劳动者从乡村迁移到城市,在新工厂工作。但英国政府没有为这些工人的子女修建学校。到十九世纪末,由于缺乏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力队伍,英国对电力、冶金和化学等技术的掌握远远落后于重视对教育进行投资的德国。因此,进入二十世纪时,英国没有保持住其原本在技术和生产力方面的巨大优势。与此相反,爱尔兰则是另一个例子。爱尔兰是一个欧洲小国,面积7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380多万人。它在1973年加入欧共体(欧盟前身)时,还是一个农业国,是欧洲最穷的国家。加入欧共体后,爱尔兰政府十分重视教育工作,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教育开支占GDP的比例在西方国家名列前茅,由此带来科技突飞猛进,用了不到二十年的时间,由欧洲最穷的国家变为最富国家,这在世界上是少有其匹的。目前,爱尔兰是世界上15到29岁年龄段人口在校就读率最高的国家和世界人均教育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软件开发超过传统的美国和印度,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年出口额达到120亿美元。这两个事例,从正反两方面说明了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在我们国家,教育的重要性已经被包括文盲在内的绝大多数家长所认识,他们节衣缩食,把家庭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投入到子女的教育中。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的贫困山区的家长为了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不惜下山在城市(镇)边缘搭起十分简陋的棚子,用打工甚至拾荒赚来的钱供子女在城镇上学。因为他们清楚,教育是解决贫富差距的最好办法,也是改变他们子女命运的有效途径。但是我们的很多干部,对教育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或者只是在言行上重视教育,在行动上做得非常不够。联合国主管教育的官员说,我国政府教育投入约占GDP的2.2%,还不到联合国推荐水平6%的一半。政府预算只占教育开支的53%,其余的47%不得不由家庭或私营部门支付。政府预算不足也正是10 年来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有形投入是教育投入的15倍左右,明显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很多地方政府有钱搞开发,但没钱办教育,这是政府在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其实,很多政府官员作为家长,他们对自己子女的教育也是十分重视的。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轻文教卫重GDP的根源在于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制度上。目前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往往以经济增长指

Ⅲ 乡镇公务员到底怎么样,工资待遇,以后都只能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Ⅳ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影视教育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在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我省各级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全面拓展保障范围,成绩显著。但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看,仍然存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经费供需矛盾突出、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和农民教育负担有待进一步减轻等问题,必须从理顺机制入手,通过深化改革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党中央、国务院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决定实施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项改革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实行“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资金,建立管理机制;研究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财政、教育部门抽调力量组成,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目标要求
从2006年起,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计划用5年时间,按照“明确责任、各级共担、加大投入、全面保障、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需求,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和资金保障措施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从2006年春季入学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一费制”标准全部免除学杂费。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04)127号)中规定的农村中小学年生均杂费标准执行,即城镇小学170元、农村小学140元、城镇初中240元、农村初中200元。全省(不含大连市)免除学杂费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省承担全省免除学杂费资金总量的60%,各市承担比例由省按各市所辖区域内免除学杂费资金需求和财力状况分市确定。市、县(市、区)分担比例由市确定,市本级财力相对较好的市,要承担主要部分。省承担补助资金一经确定,将作为基数补助各市,由各市按照每年所辖区内农村中小学实际在校生人数核定补助数额。
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其中,免费教科书资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对全省困难家庭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通知》(辽政发(2003)34号)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制订的“一费制”标准等政策执行,省承担资金按2005年核定的对各市补助基数确定,其余部分由所在市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由各市自行承担,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市、县(市、区)分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农垦、林场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与所在地区农村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现行体制予以保障。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经费由所在城市予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二)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原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包括按“一费制”标准学生缴纳的杂费和财政拨款安排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2006年,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先落实省制订的“一费制”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即城镇小学150元、农村小学130元、城镇初中220元、农村初中170元。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和2008年两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9年,中央将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省将按照2008年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中央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上述不同阶段,保障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免除学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财力较好的市可适当提高标准,所需经费自行承担。省财政承担部分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乡村两级办学补助部分和一般转移支付予以安排。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从2006年起,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校舍生均面积、校舍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算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建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共同承担。省综合考虑各市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财力状况、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成效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2006年,省、市、县(市、区)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结合布局调整和农村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重点解决域内现存D级危房,以后年度形成的危房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省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各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并加大对财力相对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一个统一、全额统筹”的县统筹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五)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培训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落实本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教师培训机构要按照政府编制的教师培训计划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和教学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省财政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财力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市、县(市、区)财政应当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承担的费用支出。
(六)确保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分项目、按比例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省政府承担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所需资金的主要部分,对财力相对困难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并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市以下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集资金,安排新增财力,确保应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到实处。各市政府在落实改革资金时,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分担数额在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不能将责任层层下放,防止出现省加大了投入,市以下相应减少投入的“挤出效应”。
五、建立完善预算编制和资金支付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要按照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编制报同级财政部门,村小(教学点)由所在乡镇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列。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农村中小学实际情况合理编制资金计划,科学调度资金,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统一管理,不得下拨至乡镇和学校。
六、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后,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各类服务性收费。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控制地方教材的科目和价格,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得强制统一购买。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和手续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乱收费。
七、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教职工。制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县城教师和大学生到农村支教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做好选派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八、构建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
省政府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并定期检查各市、县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对资金落实到位和改革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资金未落实到位或挤占、挪用、截留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要相应扣减该市县税收返还或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今后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一日

Ⅳ 青海玉树公务员培训补助标准

中共玉树市委办公室 玉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树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各街道、市委各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玉树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玉树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一次(总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树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行字〔2014〕132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党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市内(外)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级人民团体,市工商联(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第四条市级党政机关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党政机关培训部门制订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七条党政机关年度培训计划于次年3月1日前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培训费是指党政机关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条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110

伙食费 90

场地费和讲课费 80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30

合计 31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原则上不得超出年初核定的培训费支出总额,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参训人员参加在工作所在地举办的培训,原则上不安排食宿。
参训人员在省外培训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路途期间伙食补助费参照《玉树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培训对象回本单位报销。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第十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
(一)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500元;
(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
(四)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5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四章培训组织
第十一条培训实行市级,乡(镇)分级管理。
第十二条党政机关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第十三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数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十四条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第十五条各单位组织培训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第五章 报销结算
第十六条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党政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八条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党政机关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于次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培训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培训成效等)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第二十一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 培训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 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 培训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 是否存在虚报培训费用的行为;
(五) 是否存在转嫁、摊派培训费用的行为;
(六) 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的行为;
(七)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党政机关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费管理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调训和统一培训,省外专局组织的出国(境)培训以及商务厅组织的援外培训,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Ⅵ 乡镇新设立了一个村镇投资公司,财务怎么处理.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 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212 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

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置流动资产;

(二)待处置固定资产;

(三)待处置股权投资;

(四)待处置无形资产;

(五)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置股权投资)。

公司取得待处置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对待处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处置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403 长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长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已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长期贷款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长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903 定 向 投 资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拨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权投资

(二)债权投资

(三)其他投资

三、投资公司收到定向投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在进行定向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公司取得无偿划入的投资项目时,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应按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及无偿划入的各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

1904 待转投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

二、投资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股权投资项目按协议规定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应将该股权投资项目上所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入账,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结转的因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前期费用。

5103 股权转让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

二、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定向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定向投资—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转让股权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4 利 息 收 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短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或借记“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作表外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本科目按贷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5 委托管理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接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资项目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公司取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3 利 息 支 出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5)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加“其中:待转投资费用”项目,反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投资费用。

2.利润表(会企02表)格式如下:

四、利润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投资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利润(或亏损)的实际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收益总额。本项目根据“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2.“投资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投资项目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科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3.“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股权转让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实现的净收益。本项目应根据“股权转让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委托管理费收入”项目,反映外商投资公司接受国外集团公司的委托,管理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项目而取得的国外集团公司支付的管理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委托管理费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本项目根据“利息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8、“营业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营业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9、“管理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息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对各项借款按规定的适用利率发生的各项利息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日常活动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利润总额”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所得税”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净利润”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三)本表主要变动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收回的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不涉及现金流量的变动,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与筹资活动”项目中反映。

②收回的债权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收回的各项债权投资本金,包括各类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①收到的存、贷款利息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收到的各项定期存、贷款利息,包括本期收到的存、贷款利息和本期收到的前期应收贷款利息。

②分得股利和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性投资而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包括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当期实际收到合作投资收益也在本项目反映。

③股权转让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转让股权收到的现金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处置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还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

如处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列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以非现金的固定资产等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现金流量表的附注中单独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②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发放的委托贷款等本金和各种债券。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增加资本所收到的现金。

(2)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外,发生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其他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偿还债务本金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借款、偿付公司到期债券等。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以及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作为其中项单独反映。

(6)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发生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如其他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Ⅶ 过去乡镇的职能职能是什么如何转变的

过去是指令型,现在是领导型。
乡镇是我国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广大农民保持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现阶段,实现乡镇政府高效的运转,对于保持农村稳定、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社会都至关重要。伴随着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与全部免征农业税政策的实施,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与职能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乡镇政府面对这种变化,能否继续保持政府的高效运转?就这个问题,我队于近日对我省部分县(市)的24个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省的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能够带领一班人,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由于农村改革而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积极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但一些制约着乡镇政权职能转变的问题也显现出来。
一、乡镇政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已经成为乡镇领导的共识
众所周知,过去的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管春种、管秋收,要统筹、要提留,催还贷、催公粮、催税收"。然而,随着我省全部免征农业税政策的实施,乡镇政府失去了以往的工作重心。原有的工作思路、方法、手段已经不能够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其政府职能也发生了相应转变。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已成为乡镇政府必然的选择。
在调查中了解到,我省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已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必须建立新的政府运转机制的重要性。据调查,100%的乡镇领导都对乡镇政府的职能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认识清晰,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海林市海林镇镇长高继宏表示,"职能转变关键在于更新思想观念,破除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传统观念,确立自己是社会公共服务责无旁贷的供给者的理念"。汤原县鹤立镇政府针对农民渴望脱贫致富、快速奔小康的急切愿望,通过三个途径指导农民致富,一是组织科技培训,2004年入冬以来,由镇政府牵头组织了5期科技培训班,共有500多名农民参加;二是包扶奶牛饲养大户,抽调30多名乡镇干部包扶全镇91户奶牛饲养大户,切实解决奶农在饲养过程中的困难,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完成;三是加强劳动力转移,2005年全镇计划转移劳动力600余人,争取做到劳动力"输得出、留得住、发展好",同时注意解决输出劳动力家庭种地的困难。这种做法,使每个乡镇机关干部有事可做,放下了以往高高在上的官架子,树立了为民服务的理念。
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中遇到新问题
就目前情况看,乡镇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财政收入少于以往,收支缺口大。
在我省全部免征农业税政策实施后,绝大部分乡镇,尤其是农业为主的乡镇的财政收入渠道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化,主要是依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不能同从前一样,尚可以用刮地皮的办法去"积极"筹措资金。调查中了解到,目前相当比例的乡镇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被调查的24个乡镇平均财政缺口为128万元,有79.2%的乡镇领导认为在乡镇职能转变中,感觉最困难的就是资金不足。在调查时,乡镇主要领导都诚恳地说:"作为乡镇一级政府是最贴近农民的,我们比谁都知道农民的苦衷,也真想为农民服务,但就是苦于没有资金作保证。想办培训班,没钱请人;想为农民外出务工找门路,没有差旅费,现在的经费只够养人"。同江市银川乡,共有工作人员3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人员3人)。2004年得到上级财政拨付款50150元,其中办公经费20150元(按人均650元/人·年)、冬季取暖用煤款1.5万元、养车费用1.5万元。这些资金尚不足以支付日常所需的电费、电话费、办公用品、干部培训费、差旅费、通勤费、冬季取暖用煤款、修车加油等各项费用支出。这个乡政府去年冬天为了节约煤款,取暖温度只能够保证办公室不上冻。资金不足,使乡镇在面对职能转变时捉襟见肘。
二是历史债务沉重,还债无期。
历史债务问题也制约乡镇政府的转型进度。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乡镇级政府欠债已是家常便饭。有的乡镇主要领导经常是被告到法庭;有的为了躲债不能从事正常的工作;还有的乡镇主要领导忙于"拆东墙补西墙",得过且过。据调查,这24个乡镇中,除了阿城市玉泉镇、北安市城郊乡2个没有负债外,其余的22个乡镇平均负债额达612万元,负债最多的乡镇达到了2000万元以上,少得也在45万元。如此巨额的债务必然会影响到乡镇政府在农村公共设施上的建设投入与公共服务供给上的投入。
三是技术人才溃乏,难以适应转型的需要。
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乡镇普遍缺乏农业技术人才。一方面现有干部中行政管理型居多,技术型的较少;另一方面文化层次也普遍偏低,中专文化程度的占了40.7%,大专以上的占59.3%,即使是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大多是参加工作以后通过参加各类学习班而获得的学历,难以适应新形势、新工作的需要。汤原县胜利乡乡长于永星介绍,目前这个乡农业技术人员数量较少,主要是由于工资、待遇较低,正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没人愿意留下。乡畜牧业推广站仅有工作人员2人,且技术水平不高。2005年春节前,乡里一位农户饲养的奶牛出现难产,乡畜牧业站的技术人员无法解决,只好向县里的"畜牧110"求助,由于路程较远耽误了一些时间,导致奶牛产后瘫痪,仅治疗费用就花去了3000多元,还不知能不能治好。农民说:"早知道花这些钱,还不如不治了"。如果乡里的技术人员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农户的损失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目前各乡镇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站所,由于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技术水平不高、技能不过关,一些乡镇领导都希望上级政府能制定些切实可行的政策,把那些有真才实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吸引到农村来工作。
四是"一事一议"操作难,农民认可程度低,增加了乡镇政府的工作难度。
"一事一议"是针对减免农业税以后,为了农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发展公益事业的重要手段。但在具体运作中,难度较大。首先是由于受益不均,如抗旱排涝的水、电、柴油等费用无法建立统一的分摊标准,征收时难度较大;其次是有的干部觉得政策界限难以把握,存在"搞好了就是为农民办实事,弄不好就成了加重农民负担"的思想顾虑;特别是有的农民理解有误,不少农民认为"一事一议"名义上是给自己民主权利,实际上就是变相从农民兜里掏钱,农民对"一事一议"制度不热心、不认可。桦南县驮腰子镇新合村有一块面积为11公顷的耕地,由47户农户耕种。去年由于进田道的涵管被冲毁,需要农户集资重新修建,这47户种地多的农户基本都同意集资,而地少的农户则不愿意出钱,该村开了两次代表会都没有结果。最后由镇领导通过个人关系到县交通局申请了470元拨款,解决了问题。这个镇领导说:"乍一看,好像是事情得到了圆满地解决,但是也不能遇事都去向上级求援啊,这不是长远之计,在现阶段,还需要农民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自己的问题自己想方设法去解决"。
五是主要领导忙于大量事物性工作,腾不出时间抓为农民服务。
在调查中了解到,乡镇一些主要领导整天忙于大量事物性工作,很少能腾出时间来抓为农民服务。其原因:一是由于近两年来,党在农村的政策变化较大,长期积淀在农村的一些问题显现出来,尤其是至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以后,耕地分配不均、机动地发包不合理等问题,在实行"一免两补"后农民反映强烈,上访不断,需要乡镇干部做大量化解工作。二是长年疲于应付上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安排的检查、调研等工作,很少有精力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三是由于目前乡镇政府收入渠道单一,资金不足,迫使主要领导为了开门过日子,就得忙于跑资金,无暇顾及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

Ⅷ 乡镇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 ——工程款

乡镇会计一般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08会计实务:行政单位会计分录
一、拨入经费和拨出经费

Ⅸ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工作

一、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胜任任何一种角色任务的先决前提。从事农村工作的乡镇干部,任务繁杂、条件艰苦、待遇较差,更应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事业心是创业的动力,有了强烈的事业心,才能克服种种困难,百折不挠地向认定的目标进取。责任感是对干部的起码要求,在其位就得谋其政,为广大人民群众负责。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应克服和纠正两种倾向:一是临时观点。现在有些干部害怕农村工作、过不惯农村生活,千方百计想逃离避开,“镀金意识”明显,临时观点偏重。二是出个人风头。有些干部急于标新立异,标榜自己,上任后往往脱离实际,另搞一套,造成浪费。事实上,正确的计划、科学的决策有时需要一届一届、一任一任的领导如同接力赛般地棒棒相传,铁心拼搏才能达到胜利的终点,要“一张蓝图绘到底”,决不能朝令夕改、反复折腾,一任一个花样。只有本着为当地百姓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辖内的工作长远规划,前赴后继,而自己则甘当铺路石,将个人的升迁得失看得很轻,才能真正干出一番事业。要树立一种干不好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不时反躬自问,自我鞭策。
二、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是搞好任何一项工作的重要条件。农村工作尤其如此。农村经济落后,由于底子薄,基础差,要改变面貌难度大,很容易使乡镇干部产生畏难情绪,认为要干出政绩不大可能,于是工作也懒得主动去开展,一心满足于当好“维持会长”,抱着观望、混日子的态度应付工作,久而久之必然导致情绪低落,斗志消沉,工作越来越被动。古人云:三军不可夺其志!一旦丧失斗志就会使战斗力土崩瓦解。因此,作为乡镇党委,一定要把保持广大干部良好的精神状态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时刻关注干部的思想动态、精神面貌。“气可鼓,不可泄”,要努力创造一种奋发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激励干部有所作为,积极进取,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三、要善于思考和探索
在乡镇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需要乡镇干部多花一番心思,多动脑筋,多出好点子,不能驴子推磨——走老道儿,因循守旧。对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要有新的熟悉,要把握具体实情,学会换位思考,多些逆向思维,多方位地观察、了解,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对于一些为民办实事项目,假如乡镇干部不注重去调查、思考、挖掘,或者总以老套套去思维,往往轻易碰壁,致使这些利民项目难以变为现实。而一些不假思考、拍脑袋想当然上的项目,即使原来的用意是好的,但因不切合实际,反而将好事做坏了,惹得农民怨声载道,影响了干部的威信,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因此,乡镇干部一定要多动脑筋,多想一些点子,多一些调查与探索,多拟出几套方案。要发挥集体聪明,采取灵活措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花费最小的力气,获取最大的成果。
四、懂得农村政策,增强服务水平的能力
农村基层干部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我认为必须吃透有关文件精神。如果没有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精髓,你要用政策去凝聚人心,教育村民同党保持一致;去号召村民跟党走,向先进看齐;去组织村民搞生产发展,走致富之路;去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满意;那就是一句空话。
如何去消化农村政策?首先,态度一定要端正。文件出台后必须认真学,开会认真听,认真记,直到弄懂为此,然后结合实际多观察、多思考,使农村政策扎根在脑子里,其次,在比较中理解政策。要弄清今年的文件精神与去年的文件精神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共同点?重点主要是什么?这样来理解,政策在脑子里就越来越清晰,工作起来就能目标明确。三是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别人的先进经验,唯我所用,千万不能拒之门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因为农村干部只有懂得农村政策,服务农村才有资本,否则上面怎么说,你就怎么说,甚至不知怎么说,那是做不好农村工作的。
五、农村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懂得农民语言,增强交流思想的能力
有人认为,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同农民打交道,“谈笑无鸿儒,往来多白丁”,不需要多少知识,多少技巧,殊不知,持这种想法的农村工作是危险的,工作难以开展。上级组织安排你做农村工作,将一方水土交给你,就是用你的知识文化水平,去影响周围的群众,去教育农民,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把理论的东西变成实践的东西,把实践的东西上升为理论的东西。坚持学中思,思中学,把深奥的道理变成浅显易懂的农村话语。这样同农民交流才达到思想上贴近,感情上沟通,做起工作来就有成效。。
同时,要注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一要改硬性命令为教育说服引导为主。乡镇干部不能动辄发号施令,应多做宣传解释,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向群众讲明道理,让群众对每一项工作从了解、理解、支持到自觉参与。二要改一哄而上为典型引路。农民群众最讲现实性,最讲实惠,假如看不到实实在在的效益,你把一个项目吹得天花乱坠,他们也不买账;但假如看到别人取得了效益,得到了好处,他们自然会想尽办法学着干。所以对一些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发推广,要抓好典型,总结成功经验,让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和辐射带动作用。三要改指手划脚为强化服务。农民需要的是信息咨询、技术传授以及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服务,而不是要你高高在上地发指令;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四要改官方意志为民意决策。要善纳雅言,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每项决策前要做好充分的论证,顺应民意,切忌想当然,搞瞎指挥。
六、懂得农业技术,增强辅导和指导的能力
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运用普及,关键在干部。干部如何由外行变成内行,如何在培训农民,传授农业适用新技术,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上,就要下功夫去学习相关技术知识,刻苦钻研,把复杂的东西变成简单的道理,快速地交给老百姓,使农业实用技术不断得到普及提高,地方经济不断发展。因为基层干部就要心想群众,有指导群众发展生产的能力,干部只有懂得一技之长,才能避免用行政手段、行政命令去强迫农民搞生产、避免用违法违纪的办法去处罚农民推动农业生产、避免用集中突击的办法抓农业生产。才能用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去指导发展生产,说话才有力、村民听,干群关系才融洽,工作开展才顺利。
七、懂得服务承诺,增强提高办事效率的能力
要在群众中有威信,就要为群众服务,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言必信、行必果。公开承诺的事就要为。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嘴上讲要全心全意为人服务,而自己却我行我素,承诺的事不认真履行,想办就办,不想办就推,上面责怪,假话欺骗,最后是害人害已,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威信。现在的政府是服务型政府,作为党员干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村民的意识。如何在服务上下功夫?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会服务,服好务,可以使一个政府的形象大增,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反之,就要受到社会议论,党的形象受损。党的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窗口部门的干部,更要注意做好服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才能取信于民。
八、懂得依法行政,增强教育示范的能力
依法行政是世界潮流,也是一个党能长期执政的基础,中央多次通报在计划生育,农业税征取等问题上的涉农恶性案件。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三令五申,当时确实取得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屡禁不止。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的行政行为,同时教育各级干部要依法行政,在电视、报刊上推出了一批依法行政的模范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中国13亿人口,9亿在农村,依法行政,按法办事的问题不解决,中国要崛起、要腾飞,就很难。如何防止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出现,首先就要求干部依法行政,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工作;超越法律,侵害农民利益,就要受到严肃处理;二是搞好法律教育,干部必须做依法行政的榜样。只有教育好干部执法,才能教育好群众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引导农民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懂得分清主次,增强统筹兼顾的能力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作为一把手就要懂得分清主次,合理分配任务,明确责任。现在的农村工作越来越细,考核指标越来越具体,人民的期值越来越高,各项任务越来越明确。作为基层,无论是乡(镇)书记或乡(镇)长、还是村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要落实好这些指标任务,就必须要周密思考提前安排。主要抓什么?次要抓什么?派什么人去抓?这些都是主要领导应该考虑的事。如果考虑不周,安排不好,就会给整个工作带来被动,影响发展,影响稳定,影响诚信。我认为要避免矛盾转化,把工作做好,主要是发挥班子的核心作用,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营造好干事的氛围。班子强不强,关键在是不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共事。我想作为一把手就要善于激发大家、鼓励大家、引导大家、鞭策大家做合作共事的模范。只有这样各项工作才能完成得好,“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事才能实现。如果处理不好这些关系,唱独角戏,就很难做好工作。作为基层的主要领导,就要善于统筹协调,懂得弹好钢琴,各方面的工作才能有序推进。
十、懂得化解矛盾,增强身先士卒的能力
现阶段农村的予盾,有些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有些是发展中造成的,有些是方法不当引发的。不管是什么矛盾?基层领导干部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去化解。矛盾出现了就要及时弄清产生矛盾的根源是什么?背景一定要弄清楚,这样去做化解时心中就有数,就不会产生大的对立情绪。一是矛盾出现时引起重视,我们常讲要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什么是萌芽,就是刚出现时。萌芽状态时解起来,既轻松,又不会产生大的影响,现在许多矛盾为什么会造成大的影响,省里、市里、县里层层签字,最后才逼着去解决,致使难度又大,效果又差,时间又长。二是突发性矛盾出现时,一把手要身先士率。一把手亲自到场,可以根据现场的情况,临时调整处置措施,避免矛盾恶化和扩大。三是对发展中产生的因土地、撤迁造成的个体上访也应引起高度重视,时间越长者老百姓就越反感,就要越级上访。农村矛盾无论是小矛盾,还是大矛盾,只要领导身先士卒,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十一、懂得增强鉴别是非的能力
现在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基层干部只有增强从个别到一般,从一般到个别的本领和能力,工作思路才清晰,指导工作才有力。在农村,一是当中央出台了新的政策时,除吃透政策外,而且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来思考、来分析,再具体一点,就是结合本村的村民来思考分析。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时,才具有针对性、灵活性,有效避免就政策落实政策,群众听不懂现象出现。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农村,涉及到干部选拔、生产发展等问题。这些问题,就要善于分析。如:选好一名村干部,只讲民主不讲集中不行。现在农村有家族势力左右选举等不正常的现象,部分人暗中拉选票,如果不注意这方面的现象,要达到上级要求的选好领头雁,富了一大片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例如夏云镇老鸡村,在选村支书时,由于开始时只讲民主,有一个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落选,结果给该村各项工作带来被动,最后,经过调查分析重新任用落选的这位同志,该村各项工作很快迎头赶上,并且年终考核名列全镇前三位。还有生产发展,有的村发展得慢,“快”和“慢”反映出什么?作为当有的村发展得快,有的村发展得慢,“快”和“慢,反映出什么?作为当领导的就要带着问题到村里去查找原因,去剖析根源,帮助发展慢的村加快发展速度,快的村提出更高的目标,避免盲目攀比,制订不切合实际的高指标。总之,基层干部只有学会解剖麻雀,掌握从个别到一般,从一般到个别的本领,才能增强明辨是非,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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