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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培训出资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17 15:22:51

『壹』 我在3月份的时候,公司出资对我进行培训,并且合同中规定我在2012年3月底之前不得辞职

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如果你提前辞职,要赔偿单位未服务期限占总期限比例的培训费

『贰』 关于企业出资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在文库里搜一下就有了。主要是明确权利义务,把企业应该给员工事前交待的都分条理说清楚。下载一个,根据实际情况做个修改。

『叁』 公司出钱培训,之后签订协议规定要为公司服务3年,否侧赔钱,但我一年就不想做了,该怎么办

根据来劳动法,如果双自方i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的,,并且对合同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那么此合同生效,如果公司要求的赔偿的金额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那你只有赔偿,没有任何争议。
当然打官司对双方都不利,费时费钱,我建议你和平解决,毕竟你违约在先,有些合同还会规定,单方违约3-5年内不能从事本行职业,如果你的合同有,那你就更麻烦了。
赔偿花费的两倍,是成立的。但这个花费对方必须拿出 实际的证明,光他说多少就是多少是不成立的。

『肆』 涉及公司培训工作的法律法规都有那些

我想你提问的落脚点在于:公司出资培训员工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规定吧?
1、核心法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 明确因为培训所签订的类似于《培训协议书》之类文书的法律性质
《培训协议书》对劳动期限、待遇、岗位进行约定,也就对单位与职工所签的《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作了调整。《培训协议书》无疑是聘用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培训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一样,其内容要遵守《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培训协议书》一般均由单位起草,如果不注意协议书具体约定的有关事项,导致合同无效,则单位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承担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责任。
3、培训期间的劳动报酬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考虑到职工参加培训要花费精力和时间,采取扣发部分工资和奖金的做法。按照《劳动法》第46条“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如果职工脱产学习,或者因为参加学习而不能或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量和考核标准,适当调整工资和奖金发放标准。
4、职工单方解约时培训费的承担问题
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为维护单位的利益,由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交通费”、“教材费”的范围和标准,在《培训协议书》中要作明确约定。但在实际中,有些单位对所支付的款项用语不统一,采用“培训费用”、“补助金”、“培训补贴”等,有些事业单位甚至使用“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的名义,这样无疑将造成混乱和争议。
5、服务年限的约定问题
为保证职工接受培训后安心在单位工作,用所学技能和知识服务单位,达到单位出资培训职工的目的,而在《培训协议书》中规定“5年”、“10年”的服务期限,是现实中经常采取的方式之一。而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这种约定实际上是没有多少实际效用的。无论是《劳动法》的规定,还是劳动部制定的《劳动合同书》格式以及人事部门制定的《聘用合同书》格式,均对职工的解约权有充分保障。按照规定,职工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即可。

『伍』 我们的合同里面规定由公司出钱培训的所有证件,辞职后都归公司,请问此规定合法吗

1、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分别各执一份。只有一份由公司保管,用人单位违法。
2、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公司出钱培训的所有证件辞职后都归公司,此约定并没有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合法。

『陆』 关于公司出资培训员工取得从业证后,是否有权要求员工离职后留证的问题

无效。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出资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回。

如果员答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应当承担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就是说:你可以承担违约金,但不能留置你的从业证书。

『柒』 关于公司出资培训员工取得从业资格证后,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员工离职后留证的问题

公司无权限制你,要求你人离职后证还要放在公司。但是因为公司对你进行了专培训,并且约属定了服务期限,所以你提前离职会产生赔偿,赔偿的范围不能超过公司花在你身上的培训费用,具体还得扣除你已经履行了服务期限分摊的费用。

『捌』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8)公司关于培训出资的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培训费用,首先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培训前签订了培训协议

2、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有关服务期约定,在培训结束后,不进入或中断履行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玖』 我在3月份的时候,公司出资对我进行培训,并且合同中规定我在2012年3月底之前不得辞职

这是一个合同约定条件和过错责任认定的问题。因你旷工导致被解约,明版显你是过错方权,过错方因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法的解约,应当支付对立方为此造成的损失,当然包含培训费用,因为已经造成了培训事实和费用的支付。但是具体还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或培训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是否具有免责性条块,或取决于你公司是否主张权利。就你描述而言,你是被动的,只能对你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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