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和工作实际,谈谈你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政府常务会前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学习法律知识。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各级行政学院要将依法行政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同级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要把法律素质确立为公务员的必备素质,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科目中所占比重。实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务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由政府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改进政府立法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制定政府立法计划要多渠道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政府立法听证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都要组织听证。所有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风险评估机制,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协调机制,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法规规章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起草部门在起草阶段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阶段要对不同意见进行协调,经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本级政府决定。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尤其是经济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工作。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实施《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当地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从2011年开始,政府规章一般每隔5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的政府规章目录。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经过审查、决定和发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修订政府工作规则或者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坚持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法制专家咨询机构。 (三)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听证活动要依法按程序公开进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中,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2011年在所有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逐步向其他县(市)推广。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的部门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争议,要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提出解决意见,报同级政府决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县级以上政府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适时启动我省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在各级各类行政执法部门中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县级以上政府要把所属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定期组织评议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依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罚没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向所在地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参加所在地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接受所在地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指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范围。所有面向社会公开的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凡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逐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网上公开运行。同时,要推动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继续采用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外,各级政府还要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每年年底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不处理的,上级行政机关要责令其作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要通过请示报告、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当前,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支持配合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三)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县级以上政府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七、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要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促进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要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要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确实不属于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认真解释,告知当事人法定解决渠道,决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要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信访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办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要注重和解、调解方式的运用,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起诉后,要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指派法制机构或参与被诉行政行为调查、决定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适时启动我省行政调解立法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和领导。市、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意见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每年还要明确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上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有关政府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要向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考评。认真贯彻《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从2011年开始每年年底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省政府每年遴选若干个考核结果优秀的市、县(市、区)政府,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遴选若干个工作部门和单位,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县(市、区)政府可在政府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也可在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的牌子,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广泛宣传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㈡ 中央12台普法栏目剧直播怎样培训学生
主持人:
王筱磊
邱孟煌
屠化
路一鸣
2011年4月18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进行频道改内版后的全新容亮相。在此次频道改版中,CCTV-12打造了这档以普法为核心内容,同时展示公、检、法、司工作中突出成绩的节目——《普法栏目剧》。此节目采用观众喜闻乐见的栏目剧形态,运用真实再现、情景剧、系列剧等手法。在和全国普法办等部门充分合作的前提下,广泛搜集素材,进行二度创作。生动普法、弘扬正气、震慑犯罪。本栏目的总体设置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广大观众的喜爱与好评。是很多观众喜欢的节目。
㈢ 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内容有什么
企业法制宣传讲稿大力开展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把企业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版制化的轨道,对于改进权企业管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员工,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直接的金钱的考验。
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
㈣ 劳务分包企业怎么对作业人员进行普法维权培训,具体流程
领取试卷后,要对职工进行普法维权培训(最好有录像记录),培训后在试题库回中抽取试题进行答考核(保留考卷被查)。考核结束后企业将考核合格人员的信息上传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各地办事处对试卷进行抽查,予以核实。审核通过后给企业加盖公章,凭借这个节可以办理实名制备案了。
㈤ 谁有《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考试试题答案》A/B/C卷子答案 马上就要
A卷:一、1B2C3B4B5A6B7A8B9A10B
二、1469错,其余对
三、1、答:(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务工人员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二)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务工人员可以向本单位的工会组织提出申请,请求协调。协调申请,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协调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协调不成。经协调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
(三)调解不成的,务工人员可以向工作地点所属区县的帮扶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四)仲裁。如果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不成,务工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县、区一级劳动仲裁委会员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书面申请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天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做出裁决。
(五)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六)监察举报投诉。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局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七)信访。务工人员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由信访部门转到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2、答:(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务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B卷:一、1C2B3B4B5B6C7B8C9A10C
二、1-8对9、10错
/三、1、答:首先,用工企业应当每月与务工人员核算本月工资数额;
其次,用工企业应当每月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支付务工人员本月工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支付另有约定的,用工企业应当每月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其余工资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
第三,用工企业发放工资时,务工人员本人应当亲自领取并在书面工资发放记录上签字,除法定情形,不得由他人代领工资或在工资支付记录上代签字。
2、答:(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务工人员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二)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务工人员可以向本单位的工会组织提出申请,请求协调。协调申请,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协调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协调不成。经协调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
(三)调解不成的,务工人员可以向工作地点所属区县的帮扶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四)仲裁。如果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不成,务工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县、区一级劳动仲裁委会员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书面申请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天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做出裁决。
(五)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六)监察举报投诉。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局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七)信访。务工人员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由信访部门转到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C卷:一、1C2B3B4C5B6A7C8A9B10B
二、1/2/6/7错,其余对
三、1. 答:(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务工人员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二)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务工人员可以向本单位的工会组织提出申请,请求协调。协调申请,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协调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协调不成。经协调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
(三)调解不成的,务工人员可以向工作地点所属区县的帮扶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四)仲裁。如果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不成,务工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县、区一级劳动仲裁委会员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书面申请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天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做出裁决。
(五)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六)监察举报投诉。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局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七)信访。务工人员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由信访部门转到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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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2006-2010年,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自贡市《五五普法规划》和《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紧密围绕全市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0〕44号)的要求,我局经过认真自查,自查得分为{ }分。现将有关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确保“五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及时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一把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人员变化的情况两次进行调整),将局办公室确定为“五五”普法工作专门办公室,选择优秀干部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相应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小组、信息小组等组织,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规划落实到位。“五五”普法启动之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结合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在此基础上,每年还根据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年度工作规划,还做到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有效的促进了整体普法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三)制度建设到位。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根据“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我局于2006年制定并印发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普法学习、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四)夯实基础到位。一是及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为大家“充电”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二是设立并公布“12336”咨询电话,对外提供国土资源法律咨询,并建立了网站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畅通与群众交流的渠道。三是购置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宣传车辆,为普法宣传提供物质保障。
(五)经费保障到位。我局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五五”普法期间,共投入经费近40万元,仅2009年6月25日举办“大地颂歌”第19个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晚会就投入经费10万元。
二、突出地方特色,狠抓普法宣传,注重“五个结合”
为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我局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三大国土资源宣传平台,突出自贡市作为“龙之乡”、“灯之城”、“盐之都”的特点,扎实开展特色宣传,积极开展“送法工程”,积极推广普法先进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五个结合”:
(一)结合依法行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局领导在坚持集中有计划地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物权法、拍卖法、公证法、公务员法等相关行政法规作为普法教育培训重点同时,做到了普法从领导开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多次亲自上门为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府市长、市政府主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等及时送去整套国土资源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同时,组织编印国土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小册子,深入农村和矿山企业,把法律送到企业主和农民手中。编制国土普法小人书和宣传手册送法进学校进课堂,普法工作从娃娃抓起。
(二)结合“阳光政务”和“行风热线”,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人员收省厅举办的“阳光政务”,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市广播电台直播室,与全市听众进行交流。以此为契机,以听众咨询和反应的问题为载体,加强了国土资源法律的宣传,社会反响较好,宣传效果明显。
(三)结合全国土地日,普法宣传有声有色。我局把2006年至2009年中的第16、17、18、19个全国土地日作为普法宣传时段的重中之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做到了 “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版,村村有标语,乡乡有展版”,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09年6月25日第19个全国土地日之际,我局投资近10万元,在春华广场独立举办了“大地颂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晚会,数千群众观看晚会,并参与有奖知识问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把普法宣传融入到节目当中。
(四)结合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开展集中宣传。我局根据省厅的部署,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计划,并将普法宣传作为课程内容之一。共举办培训班4期,向镇村干部发放《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共计2000余本,参培20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
(五)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三下乡”活动。组织编写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小品、川剧等送戏下乡,以自编自演的形式在乡镇进行宣传演出;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征文、摄影、书画比赛,设立国土法规宣传月、建“宣传长廊”,将宣讲阵地开进了“新农村”,在新农村建设醒目位置设立高质量的宣传牌,组织干群观看国土执法纪实片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了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
三、强化学习教育,着重培训提高,做到“双化”
(一)学习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坚持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职工大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等必学教材。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领导领导干部积极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国土资源政策及其配套文件,同时,积极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开展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到了100%。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还举办了《行政诉讼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并邀请市委党校和市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具体辅导和讲解。
(二)培训提高经常化。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部、省和市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并做到领导带头。特别注重新进公务员、初任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自2006年以来,送培达{ }人次。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培训工作。2006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征地拆迁、建设用地征收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 }期,参培{ }人次。通过普法培训,既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
四、严格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六个实现”
(一)依法制定范性文件,实现制度管事。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规范文件制定取得丰硕成果。“五五”普法期间,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出台了《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自贡市人民政府第65号令)、《自贡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共{ }个。
(二)实行窗口办文制度,实现政务公开。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把素质高、业务强的骨干选派到窗口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务实便民的原则,健全了《首问责任制》、《业务工作办事流程》、《为民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行政事项的具体内容、办事程序,及时将行政收费、罚款标准和依据、收缴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内部会审制度,实现民主决策。建立和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制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公开。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全局重大事项都建立了内部会审制度,在组织人事、职称评聘、工资调整、重大业务事项、重大业务开支、重要的基建项目、设备购置及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土地登记发证、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大额经费使用等一律进行会审,实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同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情况和机关管理中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全系统干部通报或公布。
(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依法决策。聘请我市知名律师担任常期法律顾问,遇到重大事项,特别是程序性很强的具体事项,都及时召开了联席会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在发挥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定的基础上,坚持实体和程序“两手抓”,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的实体和程序“双合规”。
(五)开展作风行风建设,实现优质服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作风和行风建设,坚持作风行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立健全加强作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局领导到中层领导都能带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程序性法规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2009年4月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强服务提效率树形象”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现依法行政。制定、完善了《自贡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责任检查考评制度》等相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做到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将执法工作量化到岗、责任到人的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积极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视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情况,主动接受的监督,在近几年的民主评议行风中都得到了好评。
五、“五五”普法成效显著,体现出“五个明显”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依法用地、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社会公众大力支持我局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良好局面。
(二)行政执法明显规范。“五五”普法期间,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注重搞好内部执法监察,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200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件,查处率100%。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对批转到各相关镇、各相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006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达{ }人次,群众来访{ }起、来信{ }件,办结率100%,比“四五”普法减少{ %}。
(四)资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五五”普法期间,我局按省市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进行了整治和规范。一是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整改;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层层抓落实;三是依法处理,严格规范土地矿产市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整治,使土地矿产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产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五)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了废、改、立工作,审批事项和程序明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对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明确。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国土资源办事窗口,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对所有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套资料内部流通的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土地征用程序,严格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
三是进一步抓好土地矿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加大对非法占地、非法交易、擅自圈地、无证开采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为积极。
五是及时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六五”普法规划。对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推进工作、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超前思考“六五”普法规划,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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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自查总结报告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2006-2010年,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自贡市《五五普法规划》和《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紧密围绕全市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0〕44号)的要求,我局经过认真自查,自查得分为{ }分。现将有关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确保“五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及时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一把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人员变化的情况两次进行调整),将局办公室确定为“五五”普法工作专门办公室,选择优秀干部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相应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小组、信息小组等组织,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规划落实到位。“五五”普法启动之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结合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在此基础上,每年还根据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年度工作规划,还做到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有效的促进了整体普法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三)制度建设到位。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根据“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我局于2006年制定并印发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普法学习、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四)夯实基础到位。一是及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为大家“充电”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二是设立并公布“12336”咨询电话,对外提供国土资源法律咨询,并建立了网站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畅通与群众交流的渠道。三是购置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宣传车辆,为普法宣传提供物质保障。
(五)经费保障到位。我局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五五”普法期间,共投入经费近40万元,仅2009年6月25日举办“大地颂歌”第19个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晚会就投入经费10万元。
二、突出地方特色,狠抓普法宣传,注重“五个结合”
为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我局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三大国土资源宣传平台,突出自贡市作为“龙之乡”、“灯之城”、“盐之都”的特点,扎实开展特色宣传,积极开展“送法工程”,积极推广普法先进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五个结合”:
(一)结合依法行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局领导在坚持集中有计划地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物权法、拍卖法、公证法、公务员法等相关行政法规作为普法教育培训重点同时,做到了普法从领导开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多次亲自上门为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府市长、市政府主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等及时送去整套国土资源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同时,组织编印国土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小册子,深入农村和矿山企业,把法律送到企业主和农民手中。编制国土普法小人书和宣传手册送法进学校进课堂,普法工作从娃娃抓起。
(二)结合“阳光政务”和“行风热线”,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人员收省厅举办的“阳光政务”,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市广播电台直播室,与全市听众进行交流。以此为契机,以听众咨询和反应的问题为载体,加强了国土资源法律的宣传,社会反响较好,宣传效果明显。
(三)结合全国土地日,普法宣传有声有色。我局把2006年至2009年中的第16、17、18、19个全国土地日作为普法宣传时段的重中之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做到了 “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版,村村有标语,乡乡有展版”,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09年6月25日第19个全国土地日之际,我局投资近10万元,在春华广场独立举办了“大地颂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晚会,数千群众观看晚会,并参与有奖知识问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把普法宣传融入到节目当中。
(四)结合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开展集中宣传。我局根据省厅的部署,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计划,并将普法宣传作为课程内容之一。共举办培训班4期,向镇村干部发放《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共计2000余本,参培20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
(五)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三下乡”活动。组织编写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小品、川剧等送戏下乡,以自编自演的形式在乡镇进行宣传演出;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征文、摄影、书画比赛,设立国土法规宣传月、建“宣传长廊”,将宣讲阵地开进了“新农村”,在新农村建设醒目位置设立高质量的宣传牌,组织干群观看国土执法纪实片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了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
三、强化学习教育,着重培训提高,做到“双化”
(一)学习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坚持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职工大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等必学教材。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领导领导干部积极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国土资源政策及其配套文件,同时,积极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开展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到了100%。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还举办了《行政诉讼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并邀请市委党校和市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具体辅导和讲解。
(二)培训提高经常化。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部、省和市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并做到领导带头。特别注重新进公务员、初任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自2006年以来,送培达{ }人次。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培训工作。2006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征地拆迁、建设用地征收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 }期,参培{ }人次。通过普法培训,既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
四、严格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六个实现”
(一)依法制定范性文件,实现制度管事。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规范文件制定取得丰硕成果。“五五”普法期间,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出台了《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自贡市人民政府第65号令)、《自贡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共{ }个。
(二)实行窗口办文制度,实现政务公开。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把素质高、业务强的骨干选派到窗口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务实便民的原则,健全了《首问责任制》、《业务工作办事流程》、《为民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行政事项的具体内容、办事程序,及时将行政收费、罚款标准和依据、收缴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内部会审制度,实现民主决策。建立和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制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公开。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全局重大事项都建立了内部会审制度,在组织人事、职称评聘、工资调整、重大业务事项、重大业务开支、重要的基建项目、设备购置及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土地登记发证、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大额经费使用等一律进行会审,实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同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情况和机关管理中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全系统干部通报或公布。
(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依法决策。聘请我市知名律师担任常期法律顾问,遇到重大事项,特别是程序性很强的具体事项,都及时召开了联席会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在发挥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定的基础上,坚持实体和程序“两手抓”,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的实体和程序“双合规”。
(五)开展作风行风建设,实现优质服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作风和行风建设,坚持作风行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立健全加强作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局领导到中层领导都能带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程序性法规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2009年4月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强服务提效率树形象”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现依法行政。制定、完善了《自贡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责任检查考评制度》等相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做到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将执法工作量化到岗、责任到人的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积极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视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情况,主动接受的监督,在近几年的民主评议行风中都得到了好评。
五、“五五”普法成效显著,体现出“五个明显”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依法用地、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社会公众大力支持我局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良好局面。
(二)行政执法明显规范。“五五”普法期间,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注重搞好内部执法监察,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200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件,查处率100%。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对批转到各相关镇、各相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006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达{ }人次,群众来访{ }起、来信{ }件,办结率100%,比“四五”普法减少{ %}。
(四)资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五五”普法期间,我局按省市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进行了整治和规范。一是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整改;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层层抓落实;三是依法处理,严格规范土地矿产市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整治,使土地矿产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产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五)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了废、改、立工作,审批事项和程序明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对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明确。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国土资源办事窗口,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对所有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套资料内部流通的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土地征用程序,严格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
三是进一步抓好土地矿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加大对非法占地、非法交易、擅自圈地、无证开采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为积极。
五是及时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六五”普法规划。对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推进工作、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超前思考“六五”普法规划,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自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