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是否有效
肯定有用了,某种意义上讲,这些规定都是经过行业专家和一些安全事故的分析,总结得出的,能够减少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博安网-建筑安全管理系统】提示你:应该严格按照规定事,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㈡ 建筑业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安全基础知识第一章 建筑法律、法规... 2第一节、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2第二节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3第三节、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5第四节 安全岗位责任制... 6第五节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 6第二章 建筑施工安全知识... 7第一节 安全基本常识... 7第二节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8第三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知识百问... 15第四节 施工现场常见工种安全操作常识... 22第五节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30第三章 社会公德知识... 32第四章 职业道德知识... 34第五章 卫生防疫... 36第一节 卫生规定... 36第二节 疾病防疫知识... 37第三节 防止中毒知识... 37第六章 操作技能... 38第七章 工地工伤救护... 48第一节 高处坠落伤员的急救... 48第二节 中暑急救... 49第三节 触电事故中的伤员急救... 49第四节 坍塌事故中的伤员急救... 51第五节 机械伤害中的伤员急救
㈢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是否有用
肯定有用了,某种意义上讲,这些规定都是经过行业专家和一些安全事故的分析,总结得出的,能够减少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博安网-建筑安全管理系统】提示你: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㈣ 浅谈怎样做好企业保卫工作
多年来,企业保卫部门在公司党委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维护内部稳定,预防打击犯罪,保障企业内部生产.生活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部治安环境严峻 。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所用的设备越来越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袭击的主要目标。企业周边村民.少数社会闲杂人员及部分单位把“致富”的目光瞄准了企业,大肆盗窃和破坏企业的生产物资和设备器材,给企业正常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对于这些非法的“三小一点”,有些地方政府不但不予以取缔,甚至作为地方支柱企业予以保护,严重侵犯了国家的利益。
2.内部治安问题增多
市场经济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没有理顺,各种保障措施跟不上形势的需要。企业需要减员增效,需要改革创新,都会直接或间接地触及部分职工的切身利益;部分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长期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上访.请愿.罢工.怠工,冲击办公楼.报复领导等事件时有发生;企业内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随时可能酿成事端等。这些矛盾.问题的存在,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很大影响,同时也给企业本身造成很大损失。
3.治安保卫工作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一是管辖范围不清,管理关系不畅;二是治安保卫人员素质不高,工作不扎实;三是企业党政领导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能真正重视;四是在治安防范方面的投入较少。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企业治安保卫工面临的种种问题往往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1.传统观念的束缚。 尽管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在不断加快,人们头脑中依然保留着一些传统的.保守的陈腐观念,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人人有饭吃.有工做,当改革逐步深化,涉及到他们自身的利益时,这种传统的观念受到了强烈撞击,一时难以适应,有些人突然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有的人甚至可能铤而走险。这种潜伏的不安定因素容易酿成突发事件,给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增加了难度。
2.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企业忙于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疏于治安保卫工作,职工没有树立起治安防范意识,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治安保卫工作方面的立法滞后。 目前,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大部分是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与当前的形势有些已不相适应。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专业治保人员的配备等,远远适应不了当前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也不适应当今形势的发展。与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相关的原有的法律法规已跟不上形势的需要,急需规范.立法。
三、加强企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管理的对策
1.各级企业单位领导要切实把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当成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思想观念。首先要主动改变其传统的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方式,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先进的管理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新模式。二是要有长远观点,在人员配备上做到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等对待,努力使治安保卫工作队伍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形成队伍知识互补.工作能力互补的良好格局,并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岗位轮换机制,确保治安保卫人员进得来.出得去。三是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投入,努力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创造出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
2.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据这个总则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 一是要分级.分层次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作出规定,确保从上至下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二是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以确保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达到规范.统一.高效.有序管理。三是要将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本单位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职责进行具体明确规定,做到权责明确.职责统一。
3.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培训考核管理体系。要从为做好企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高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人员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使培训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要编写新颖实用的培训教材和建立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教材内容应以治安保卫工作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切实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做到易学易懂。
四、加强企业单位内保队伍的建设。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保卫工作也发生巨大变化。要依照“因地制宜,自主治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1.加强团队建设,培养高素质保卫人员。采取措施有意识地在组织中开发.培养团队成员,使之具有这些特征,就是团队建设。团队主要由决策层.执行层和服务层三个梯队组成,各梯队需责任明确.分工明确.权责明确。决策层:即“核心领导层”,主要负责保卫科的任务规划.安排.布置和整体队伍建设;执行层:即基础管理层,其主要任务是做好对决策层领导的贯彻执行,加强执行力和责任的落实;基层工作人员:这是保卫科各项工作的主体,由护卫队队长.班长.队员组成,它是保卫科服务质量优劣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对基层服务人员的管理是团队建设的重点。
2.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保卫人员工作积极性。适时站在员工的立场思考作为保卫科的一分子,加强团队沟通,让员工自然融入集体中无论是举办娱乐活动,或者参加矿里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作为决策层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支持,应多说夸奖和鼓励的话,让更多员工融入到集体中,加强沟通。3.搭建学习平台,培养保
㈤ 建筑业企业职工多久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法规要求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企业还有自己的定期教育和专项培训,都是企业自己的制度了
希望能够帮到你了
㈥ 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多少学时的安全培训
来不得少于24学时,
安监局源3号令第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㈦ 建筑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具体内容:
公司(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公司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㈧ 建筑企业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包括 哪些人员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个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所以说针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已迫在眉睫。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级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第二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级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㈨ 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有哪些材料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按照“统筹组织,分层次、分系统、分岗位”安全培训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公司201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为目的。
培训目的: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公司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为构建文明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熟悉、了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为各车间、工段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二)、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公司全体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现场作业人员(包括新入厂和转岗人员)。
(三)、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
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基本程序。
5、在岗人员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辩识。
6、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7、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8、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9、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案例。
(四)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学习。
2、职工每年接受进场的上岗安全三级教育、“安全活动月”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变化及阶段性等安全教育,不少于12学时。
(五)、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1 现场管理人员
5.1.1根据要求每年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章及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等。
5.1.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5.1.3培训地点:生产部一楼会议室
5.1.4.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见培训计划表
5.1.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5.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水化处理、爆破工、电梯、起重工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过专业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领取操作证后才可上岗作业。
5.2.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5.2.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及内部强化培训。
5.2.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见培训计划表
5.2.4.培训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2.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六、安全教育的方法:
6.1三级安全教育
对进厂人员实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2、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采取安全周、安全月、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学习班等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七、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7.1.公司安环部抓好安全培训工作: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车间、工段。安环部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7.2.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断修订和完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监控力度,保证按公司所需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7.3.各车间、工段的主管领导要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安环部要根据公司的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出实施计划方案,并对公司员工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