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第七次人口普查已被普查员申报还需要住户自主填报吗
第7次人口普查,如果普查员已经上门登记人员信息了,不需要自主申报。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指出,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
有自主申报意愿的普查对象,可以获得普查员提供的带有户编码的专用二维码,并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人口普查小程序”自主填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等个人相关信息。
而部分需要普查员帮助登记的普查对象,可以提前预约登记时间,普查员入户登记时,利用手机、Pad等智能设备,通过企业微信的人口普查小程序即可快速完成普查对象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实时上传,全面提升普查工作效率和普查数据质量。
(1)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员培训讲话扩展阅读:
人口普查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多是最基本的国情,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做好民生工作,都需要有详实准确的人口数据,而人口普查就是取得人口数据的重要途径。
定期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就是查清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变化,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近些年来,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大变革大调整步伐加快,全球人口状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国为了应对挑战,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都对人口进行普查。2005年以来,世界上已经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人口普查,另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开展人口普查。
② 第七次人口普查开始,普查对象需要做什么
需要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果有普查人员上门,积极配合他们,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③ 人口普查培训主持词
统计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动员会议上的主持词
同志们:现在开会。
市政府确定召开这次全市统计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2009年统计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统计工作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任务。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统计局局长及业务助手;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统计分局局长及助手;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设在我市的县级国家调查队队长、市统计局和滨州调查队全体工作人员。邀请市委、人大、政协、纪委有关部委、单位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今天的会议有三项议程:一是传达全省统计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会议精神,二是市统计局局长李树军同志作工作报告,三是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奎祥同志作重要讲话。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新颖同志传达全省统计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会议精神。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市统计局局长李树军同志作工作报告。
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奎祥同志作重
要讲话,大家欢迎!
以上,新颖书记传达了全省统计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会议精神,树军局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清醒、务实,客观地总结了全市统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对2010年的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奎祥同志作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讲话,韩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全市统计工作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努力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站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示范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对统计改革和建设、对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站的高、看的远,对统计工作的分析深刻,对解决问题的路子、办法讲的具体实在,这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的统计工作目标任务已经确定,关键在于狠抓落实。下面,就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我强调四句话:
第一,要迅速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会后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尽快向主要领导同志汇报这次会议的精神,特别要汇报好韩市长的重要讲话和李树军局长的工作报告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尽快把会议精神贯彻到位。
第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是今后开展统计工作的主线,这次会议所部署的各项任务,事关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统计改革发展的大局。特别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2010年市政府的100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密切配合,统计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责无旁贷,要下大气力抓紧抓好。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第三,要切实抓好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提升我们统计工作的地位,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形象,除去要着力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我们能否运用统计数据,对经济运行态势进行时效性、准确性、深刻性的分析,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分析报告或决策建议。这既是我们统计工作者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各级领导寄予的期望,所以,各级统计部门要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发挥统计参与决策的功能,及时向各级领导提供高水平的分析报告,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要形成统计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统计部门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把这次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责任制,积极作为,狠抓落实,确保这次会议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④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标解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普查区域划分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普查区及以上区域与同时期统计用行政区划一致,普查区按照完整地域原则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拆迁、搬迁集中居住区域划分问题
对于因大规模拆迁、异地搬迁等原因,集中居住于其他村级单位区域的,要将其划入居住地所在村级单位,不划入原村级单位。相关村级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的标绘问题
对于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应坚持地域完整覆盖原则,划入相应普查区域,不得遗漏。没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建筑物,可作为空地处理;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居住用建筑物,正常标绘,但不填写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划分普查小区时,要根据这些地域内需要入户登记的常规普查对象的数量,单独划分为普查小区或与相邻地域合并划分为普查小区,按普查小区编码规则正常编码。
三、建筑物拆分问题
超大建筑物可以作为一个普查小区,也可以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作为一个普查小区的,规模不能超过2000人;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的,要先将该建筑物划分到某个普查小区,再选中该建筑物进行拆分。拆分时,该建筑物要在原普查小区保留一部分,备注清楚每个普查小区包含的楼层、门栋、空地等信息。
四、特定人口群体的划分
对于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籍人口,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人口,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在划分普查小区时,暂无需考虑。摸底、登记时通过增加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处理。
五、普查小区划分时空地的处理
农田、森林、公园、无人区等空地应与本普查区内有人居住的区域一起划分普查小区,空地不能单独划分为一个普查小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二
——关于普查对象登记问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指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居住地)进行登记。为便于各地准确把握普查对象登记中的一些特殊情况,规范开展现场调查,确保普查登记不重不漏,在坚持现住地登记原则基础上,现对普查对象登记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普查对象多地居住问题
普查对象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所、并且平时都居住的(例如上班时住在一处,周末住在另一处),如果户口登记在其中一处住所,则将该处作为现住地,登记为“人户一致”,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
如果户口没有登记在这些住所,将居住时间较长的住所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作为“人在户不在(D7=1,D8<>1)”,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如果无法判断在哪处居住时间更长,将10月31日晚居住的住所作为现住地进行登记。所有住房项目如住房建筑面积、间数等按登记的这处住所情况填写。
二、大学生在校外居住问题
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或回家居住的,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在学校和其他地方两头居住的,参照上一款执行。
三、高中及以下住校学生登记问题
幼儿园全托孩子,小学、初中的住校学生,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登记,一律视为其校外经常居住住所(一般是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所)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其户籍地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
四、住院病人登记问题
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病人,视为医院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登记地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其信息。
⑤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员入户登记哪些行为属于违法
入户普查有制式复的表格,普查员制就制式表格内容进行询问和填充,超出内容的就属于超范围了,被调查的人当然可以拒绝。
入户违法的种类实在太多了,刑法上所有的入室类犯罪普查员从理论上都可以行使,比如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入室杀人……
⑥ 人口普查普查员工作职责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工作职责
普查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普查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进行摸底、入户登记、复查等。
一、参加培训
认真参加业务集中培训,主动开展线上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长。通过培训学习,熟悉普查目的、内容、方式等,理解普查表的内容,包括各项指标的含义及填报要求,掌握普查现场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技能。
二、进行摸底
普查登记前,普查员应按要求做好摸底工作,包括:明确普查小区边界;核实建筑物情况,绘制《普查小区图》;入户摸清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向自主填报户提供账号信息,并讲解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记录、安排普查登记的时间和顺序;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工作。
三、入户登记
(一)普查登记期间,普查员应完成普查短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死亡人口调查表的填报。
(二)入户登记时,普查员应主动出示普查员证,态度友善,表述清楚,化解普查对象的疑虑。按照普查对象的类型和普查表填写说明的规定,使用电子采集设备认真填写普查表,内容全面,做到不漏、不错、不重。收集完信息后,请普查对象签字,数据保存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普查指导员报告。
(三)对登记完成且通过审核的普查表通过电子采集设备及时上报。
(四)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对采集完成的数据结合行政记录资料进行检查。
(五)做好自主填报户上报进度的核实跟进,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提醒工作;对超过指定登记时间未上报的户,及时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对自主填报户上报数据与摸底数据差异较大的户,及时做好核实工作。
四、复查
(一)认真学习复查工作的具体做法,明确工作要求。
(二)根据上级普查办公室反馈的比对复查结果,按要求核实补报相关信息。
五、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及保密规定
对普查对象申报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公开或向第三方泄露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⑦ 第七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原则是什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须知
一、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时点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 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 ,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四、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普查方法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 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 ,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⑧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什么时候
第七次人口普查将在202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
第七次人口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内
1、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3、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8)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员培训讲话扩展阅读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登记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完成户口整顿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提交本级人口普查机构。
人口普查登记前应当划分普查区,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
每个普查小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查工作。每个普查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人口普查登记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当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
⑨ 第七次第七次人口普查时间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将在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彻查人口出生变动情况以及房屋情况。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9)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员培训讲话扩展阅读:
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从2020年11月1日到12月10日进行入户登记,2021年4月开始陆续公布普查的主要数据。
⑩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开始,如何保证普查的准确性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开始,为了能保证普查的准确性,需要从两方面做好。第一方面就是作为基层政府管理部门社区要认真做好普查,第二方面就是每家每户要提供真实的人口普查详情,工作做到位,认真排查准确,就能够保证这次人口普查正常进行。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愿意配合国家进行人口普查登记,也会毫无保留的提供家庭人员的真实信息情况。在此祝愿全国第7次人口普查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