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产型企业年度,用于招聘、培训、的费用是按什么比例预算比较合理。
招聘的费用做管理费,没有什么限额要求。
培训费用要记入职工教育经费,《专中华人属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不用预算,按照实际发生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B. 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有五个扣除的标准比例:
1、员工福利津贴为14%。
2、工会提供2%的经费。
3、教育和培训经费为2.5%。
4、商务招待费为60%,但不得超过5%的销售收入。
5、广告费用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企业对职工的教育费用,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的,在下一纳税年度予以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除非另有规定的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当局,合格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的企业应当扣除,如果不超过15%的销售(业务)年收入在当前财年;超过部分的,在下一纳税年度予以扣除。
(2)企业培训费比例扩展阅读:
额外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改变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范围,从当前高科技领域高新技术产品的分类和规定,产品(服务)应该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以解决问题的不完整的产品清单,狭窄的覆盖率和现行政策的实施缺乏远见。
特定字段的范围和办法,决心和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科技、金融和税收国务院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并发布和实施后报国务院批准。同时,《实施条例》还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指标: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均低于规定标准。加强以研发占比为核心的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自主创新企业的税收激励力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C. 会议费与培训费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时各有什么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 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3)企业培训费比例扩展阅读:
培训费具体来说有如下:
1、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2、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3、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4、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5、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6、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7、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D.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
分为两种情况:
一般企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回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答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E. 上市公司的培训经费占公司利润的比例为多少
职工抄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这是最低标准
F. 一般的中型企业每年在员工培训上的投入大约有多少
按照标准预算是,年度员工工资总值的:5%,国际上的大公司都是按照这个比例预专算的。
在实际属操作的情况中各不同,民营企业处于成长期的,连企业工资,甚至原材料采购的资金都很紧缺,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或者多余的想法去搞培训。
一般而言能够造培训预算的都是,大型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出于成熟期的企业。
不同的企业预算也不一样,有钱的企业,即使不培训,也会把其他的费用造到培训预算里。没有钱的企业,想培训,有培训需要,就是挤不出来钱。
如果真正的想造培训预算,首先要考虑的是培训需求,也就是发展战略需求,人员层级,培训内容,培训形式,按照调研计划,造一个培训预算,如果预算高了,企业承受不了,就削减预算,减免一些不必要的培训。
G. 请问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费用占工资总额比例理论上不能超出什么范围
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不超过5/100。
H. 如何能知道企业培训费用占公司各项投入成本的占比
组织年度工资总额的3%--5%都为常用区间,效益好的7%也未尝不可;
地产行业培训偏重业务前端,项目性较强,建议设立标准化课程体系,这样前期投入的精力也许会大,但是对于之后的培训,有着较强的服务性。
I.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培训费用,首先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培训前签订了培训协议
2、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有关服务期约定,在培训结束后,不进入或中断履行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J. 单位培训费占总收入的百分之多少合适
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在不超过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1.5%)提取比例的,应该算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