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制度培训应注意些什么
公司的培训针对不同级别的人员培训内容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专
(一)对总经理、属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①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
②学习考察知明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③到知名管理学校或研究机构进修;
(二)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
①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②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和经营理论;
③重大的技术改进或质量体系变更;
④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调查等;
(三)一般员工的培训:
①《员工手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②岗位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新技术培训;
③工作程序的培训;
④新开发的产品培训;
⑤ 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培训;
⑥ 综合素质培训。
B. 简述企业员工培训制度的基本内容!
企业的员工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应知应会的知识
员工要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愿景、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市场前景及竞争;员工的岗位职责及本职工作基础知识和技能;如何节约成本,控制支出,提高效益;如何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和品质事故等。
这类的课程应人力资源和部门主管共同完成,分工协作并相互督促。对于有些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要求全体员工能理解、能认同和能遵守。就像蒙牛一样,员工若没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企业很难高速的发展。
(二)技能技巧
技能是指为满足工作需要必备的能力,而技巧是要通过不断的练习才能得到的,熟能生巧,像打字,越练越有技巧。企业高层干部必须具备的技能是战略目标的制定与实施,领导力方面的训练;企业中层干部的管理技能是目标管理、时间管理、有效沟通、计划实施、团队合作、品质管理、营销管理等,也就是执行力的训练,基层员工是按计划、按流程、按标准等操作实施,完成任务必备能力的训练。
(三)态度培训
态度决定一切。没有良好的态度,即使能力好也没有用。员工的态度决定其敬业精神、团队合作、人际关系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能不能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塑造职业化精神。这方面的培训,大部分企业做的是很不够的。
C. 公司对新员工的培训,对公司有什么法律规定
《劳动合来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源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这就是法律关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规定。
D. 请问与企业培训相关的法律条例有哪些
您好,1、核心法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 明确因为培训所签订的类似于《培训协议书》之类文书的法律性质《培训协议书》对劳动期限、待遇、岗位进行约定,也就对单位与职工所签的《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作了调整。《培训协议书》无疑是聘用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培训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一样,其内容要遵守《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培训协议书》一般均由单位起草,如果不注意协议书具体约定的有关事项,导致合同无效,则单位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承担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责任。3、培训期间的劳动报酬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考虑到职工参加培训要花费精力和时间,采取扣发部分工资和奖金的做法。按照《劳动法》第46条“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如果职工脱产学习,或者因为参加学习而不能或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量和考核标准,适当调整工资和奖金发放标准。4、职工单方解约时培训费的承担问题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维护单位的利益,由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交通费”、“教材费”的范围和标准,在《培训协议书》中要作明确约定。但在实际中,有些单位对所支付的款项用语不统一,采用“培训费用”、“补助金”、“培训补贴”等,有些事业单位甚至使用“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的名义,这样无疑将造成混乱和争议。5、服务年限的约定问题为保证职工接受培训后安心在单位工作,用所学技能和知识服务单位,达到单位出资培训职工的目的,而在《培训协议书》中规定“5年”、“10年”的服务期限,是现实中经常采取的方式之一。而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这种约定实际上是没有多少实际效用的。无论是《劳动法》的规定,还是劳动部制定的《劳动合同书》格式以及人事部门制定的《聘用合同书》格式,均对职工的解约权有充分保障。按照规定,职工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即可。。。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E. 职工培训的职工培训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工作能力,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企业法》和《公司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职工培训是指企业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第四条
企业职工培训应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掌握职业技能的职工队伍为目标,促进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企业职工培训应贯彻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训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和职工培训工作,各级政府经济综合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第六条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职工培训工作,依法制定本行业职工培训规划、组织编写职工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和培训师资。
第七条
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共培训机构,可根据企业需要自愿承担职工培训任务。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转业培训,对学徒及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第九条
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第十条
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工作纳入厂长(经理)任职目标和经济责任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企业应结合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第十三条
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资格培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必须经过技术等级培训,参加职工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方能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第十四条
参加由企业承担培训经费脱产、半脱产培训的职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
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应按照培训合同的规定,保证职工的学习时间,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发挥所学专长。
第十六条
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安排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义务向本企业其他职工传授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
职工应履行培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搞好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由企业出资(有支付货币凭证)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专业培训的,当该职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培训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因培训费用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设立职工培训机构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也可以委托社会公共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职工培训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职工培训专职教师、管理人员的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级、调资、奖励、住房和生活福利等方面应与普通教育教学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按照以下国家规定提取、使用职工培训经费:
(一)职工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取,企业自有资金可有适当部分用于职工培训;
(二)职工培训经费应根据企业需要,安排合理比例用于职工技能培训;
(三)企业用于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培训费用可以在项目中列支;
(四)工会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经费由各级工会掌握使用;
(五)企业职工培训经费应合理使用,当年结余的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可以对尊师重教的厂长、经理、教学成绩显著的职工培训机构和岗位成才的优秀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劳动行政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可对不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培训经费、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征收一定比例的职工培训经费,用于组织联合培训,或扶持公共培训机构承担缴费企业的职工培训任务。 第二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经济综合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一)不按国家规定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的;
(二)侵占职工培训校舍,损害培训教师或管理人员正当利益,影响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强令未经培训的职工上岗作业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使用培训经费或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企业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故不服从单位安排参加职工培训的;
(二)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扰乱职工培训正常进行的;
(三)破坏职工培训校舍、仪器设备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和职工不履行培训合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担职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经济综合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培训资格:
(一)教学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高,考核质量低劣的;
(二)侵害受培训职工权益,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
(四)截留、挪用培训经费的。 第二十八条
企业职工参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F. 企业内部的培训管理规定应如何拟定
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去制定!
G. 如何建立企业培训制度
在建立培训体系之前,要了解培训体系应该包含的内容,同时要了解企业自身培训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这样才便于着手去做相应的工作。
1、培训体系的构成
·培训组织机构:是指企业培训组织的结构设置.包括培训组织的层级、人员的配备、培训部门人员的职责以及对人员素质的要求等。
·培训课程体系:是指企业是否有自己的课程资料数据库,是针对公司业务的需求或岗位的要求而进行的课程设计、规划及配置。
·讲师队伍建设:包括企业的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资源、企业教练、辅导员队伍等。
·培训支持体系:是企业保障培训实施与管理所涉及的其他环节或内容,可以把它分为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两个部分:软件系统是指培训管理的流程、政策以及制度等;而硬件系统是指培训的设施、器具、培训管理的系统等。
2.如何建立培训体系
不同的企业之间,无论公司的文化、发展战略,还是人员规模、行业领域等都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培训体系的构建必须从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与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结构、政策等密切统一起来。在建立培训体系时,除了搞清楚培训体系所包含的内容和本企业的培训现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密切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现况
培训的目的是通过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让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达到公司经营目标,以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客户乃至社会的共赢。因此,培训体系的建设必须密切结合公司的实际和发展战略的要求,并为公司培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人才。
例如,有些从事高科技信息技术产业的公司,从人力资源的政策上,为员工发展设置了技术职和管理职两个不同的职业通道。专业技术好的员工,可以选择走技术通道,从技术员一直到高工或总工之问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级别。这时,在课程体系的建设和设计上,不但要考虑管理职通用的管理类课程,同时还要根据技术方面的要求,设计不同层级和不同水平的专业课程。
(2)要维持层级和职能上的均衡
从企业人才培养的角度,骨干员工和核心人力相对接受培训要多一点,但也不能忽视对其他员工的培训。在课程体系的建设上,要保证每个员工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接受到相应的训练。这就要求在设计课程体系时,需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去考虑。纵向是要考虑从新员工到高层之间各个不同的级别,针对每个级别不同的能力要求,设置相应的培训课程;横向指的是各职能部门,这些职能部门要完成工作需要哪些专业技能,以此寻找培训的需求并设计相应的课程。如果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都考虑了,每个级别和每个岗位基本就不会遗漏。
在分析上面的因素之后,培训部门还要做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建立资料库,收集和整理现有的课程资料,包括讲师的课件、教案以及学员用的教材等,经过不断改进和积累。变成有公司自己特色的课程。如果不做这项工作,培训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课程体系,就无法建立起来。有的企业常做无为的劳动,前任员工一走人。一切就要从头再来。为避免这样的恶果,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转,有效的培训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3)征询有关部门的建议和要求
培训体系的建立,不只是培训部门或培训管理员的事,首先必须要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同时需要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培训体系中的任何一项工作,都不能只靠培训部门孤军奋战,一定要上下达成一个共识。以开发和设计职能部门的培训课程为例,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培训需求和能力的要求都不相同。在开展业务时,员工需要哪些知识和技能,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对于这些问题,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者肯定要比培训部门更加清楚,因此,一定要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去了解和把握不同部门的培训需求。
在调查培训需求时,所谓的职务分析,就是要明确各个岗位及各级别的能力要求,这样才能根据培训对象开发出不同的课程。有的公司采用胜任力模型来了解员工目前的能力状况,以此为依据设计不同的培训课程。比如,针对基层、中层、高层这些不同层级的管理者进行管理技能培训时,就要考虑到对他们不同的能力要求。基层管理者也要带团队,但事务性工作和亲自做事的比例要多一些,这个层级相当于人体的四肢;中层管理者不但要管事、做事,而且管人的比例也提高了,所以在管理能力上要求更高,这个层级相当于人体的腰部,对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对中层管理者如何培训,将在“公司的脊梁——中层管理者培训”中具体介绍);高层是企业的领头雁,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这个层级相当于人体的司令部——大脑。如果不加分析就盲目地设计课程或实施培训,结果必定不会理想。
(4)制订培训制度,并有效落实
有的公司建立了一些培训制度,但形同虚设,没有落实到位,这和公司的文化也不无关系。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制度,并有效地遵守和执行,就可以避免一些问题。比如前面提到的培训对象的选拔,如果制订培训的积分制度,要求每个员工的培训积分都要达到公司制订的要求,并且和员工的考核、晋升挂钩,就可以防止和避免“替代”培训的现象,可以让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都能按时参加相应的培训。
以建设内部讲师队伍为例,内部讲师的安心授课同样需要制订相应的制度来保障。多数企业的内部讲师通常是兼职人员,他们有自己的工作,讲课是额外的任务,所以有的内部讲师的直属上司就不愿意放人,担心“不务正业,会影响部门工作。有一个员工很愿意做公司内部的讲师,课讲得也不错,但他的上司很不支持,每次这个员工去授课,上司的语言和表情都让他觉得难受,好像自己真的是去做不务正业的事。最终这个公司失去了一名优秀的内部讲师——他辞职了。因此,企业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制度,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员工担任内部讲师。同时,要营造上下认同的文化,不但让讲师自己感到做讲师光荣,也要让部门领导感到骄傲,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培训顺利地开展下去。
(5)充分考虑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员工自身为自己作的职业生涯规划;另一方面是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施展能力的舞台,也就是对员工的职业发展进行管理。如果培训体系和培训课程的开发能够与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相结合,就可以达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在员工得到发展的同时,也能为公司的发展作出相应的贡献。有的企业面临内部重要的岗位有空缺时,首先考虑在内部进行选拔,这样就给有能力的员工或愿意挑战新岗位的员工提供了机会和发展的空间,再结合本岗位的职务要求提供相应的职能培训,这也是留住好员工的方法之一。
培训体系的建立需要时间和过程。尚未建立培训体系,或培训体系尚不完善的企业,要一步步地积累资源。在培训的组织机构和培训支持的硬件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专职或兼职的培训管理员可以着手去积累培训资源和开始软件体系的建设。比如,在引进外部课程后,思考一下能否经过改善,将其转变成公司课程体系中的一门课程。慢慢把课程体系搭建起来,之后开始讲师体系的建设。当然这两个体系的建立也可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