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大家有培训方面的管理制度体系文件或者资料吗
关键是妖对你的公司了解才能从本质上帮助你不是吗?有时间给我留个联系方式!
❷ 文件管理培训包括哪些内容呢急急急
去网络网站搜下 回答没什么全面 的 看看 文件管理的考试内容就知道了
❸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指的是广泛的收集和听取各方关于企业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一个过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企业员工,结合企业往年的培训安排和效果以及企业发展的中短期阶段目标,对各个部门的需求进行分门归类,给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给予来自各方的意见参考。
培训需求调查,这个阶段理论上是排在需求调查和收集的过程之后的,主要做的工作是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也为把培训计划进一步深化和具体提供数据上的依据。
培训需求诊断,一些企业提出来的一些培训意向,有些时候是和企业希望解决的问题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对于在一些期望解决一些问题的培训需求,特别是涉及到一些专业性的培训计划的时候,是需要真正进入企业,对真正的问题所在进行诊断和分析的,这样也才可以做到培训的有的放矢。
(3)培训管理文件扩展阅读
为实现一定的培训目标,将培训三要素(讲师、学员、教材)进行合理、有计划、有系统的安排而形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通常一个完整的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课程体系、培训讲师管理制度、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管理体系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项是培训体系的三大核心工作内容。尤其要和晋升体系、薪酬体系相配合。
培训体系是动态平衡的体系。包括培训课程体系和培训讲师调整,及如何激励学员培训意愿,如何开发和管理培训供应商,如何把培训课程的内容转化为工作流程和规范化的操作文件等等,这些都是培训管理体系要考虑的,并通过制订相关制度加以落实。
❹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一般包括几个部分
1.培训目的
2.培训对象的确定
3.培训计划与管理
4.培训方式的确定
5.培训内容
6.培训讲师
7.培训教材、培训设施设备
8.培训经费、培训档案
9.培训纪律
10.培训项目实施
11.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总结
12.奖励
❺ “培训管理办法”怎么写咯
1、目的
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管理,以满足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保持与改进对人力资源的要求,使公司产品符合绿色部品之要求,顺利生产。
2、范围
适用于从事对产品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工作的所有人员以及绿色部品的宣导作业。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各岗位任职资格的批准及对部门主管的考核与奖惩,人力资源需求申请的批准、招聘人员的录用批准、部门培训申请及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批准。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人力资源需求申请的审核、部门培训申请及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核。
3.3 行政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的开发、员工上岗基础教育、培训效果的评估、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员工档案的记录与保管。
3.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能力鉴定与考核、本部门人力资源状况的评估。
4、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需求
4.1.1 岗位任职资格
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岗位任职资格的确定可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四个方面予以考虑,总经理负责根据确定的职责制订并批准各部门主管的岗位任职资格;部门内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该岗位的直属主管根据确定的职责制订,并由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
4.1.2 人力资源需求申请
各部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及生产经营任务的需要,确定人力资源需求,提出招聘申请,由行政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
4.2 人力资源开发
4.2.1 开发方式
4.2.1.1内部调配
行政应优先考虑针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开发,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各自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状况,合理安排其适合的工作岗位,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以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尽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力资源整体运用效率。对于内部合理调配后经确认或考核仍不能达到岗位资格要求的,可安排上岗培训,培训的安排见4.2.2。
4.2.1.2 公开招聘
行政根据人力资源需求的要求通过登报、上网、设摊或其他方式向学校或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根据其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情况并通过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或现场考核等方式予以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通知录用,进厂时填写《员工资料登记表》。必要时,录用人员亦应经过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培训的安排见4.2.2。
4.2.2 上岗培训
4.2.2.1 上岗基础教育
对于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基础教育,包括:公司概况、厂纪厂规、方针目标、安全教育、
相关法律法规及ISO9000族标准基础知识、GP/ROHS知识等培训内容,由行政组织进
行,必要时培训后应予考核,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于《培训记录及评价表》。
4.2.2.2 岗前技能培训
对于新进或换岗人员,应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包括:相关作业文件、相关设备性能与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下的应变措施等培训内容,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对于政府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到指定的机构进行培训。
4.2.2.3 环境质量意识教育
通过上岗基础教育及岗前技能培训,必须逐步培养员工的环境质量意识,使他们意识到他们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他们如何为达到环境质量目标作出贡献,同时也应强调满足顾客要求和期望的重要性,以及未能满足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4.3 人力资源使用
4.3.1 配置
行政会同各部门主管对各岗位的现有从业人员的能力按照该岗位能力的要求进行评估,对达不到岗位能力要求的员工应采取重新上岗培训、换岗培训或其他必要的措施。对经过上岗培训的员工应按照岗位能力的要求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政府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对各部门主管的能力评估与考核由总经理进行。
4.3.2 考核与奖惩
本公司每年度对各岗位人员从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成绩给予必要的奖惩,主要的奖励方式有:晋升(级)、加薪、奖金,对于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可另外给予适当的行政奖励(优点、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等);主要的处罚有:降职(级)、减薪、罚金,对于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违规或因主观原因造成严重损失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辞退、行政处分(缺点、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等)。对部门内各岗位人员的考核由直属主管进行,部门主管批准,对各部门主管的考核由(总经理)执行。以上具体作业,包括员工试用期的考核,应按公司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4.3.3 在职培训
4.3.3.1 对于新产品、项目或合同或工艺技术发生变更导致相关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发生变化时,应由所在岗位的直属主管随时组织培训,明确不遵守会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后果。培训后应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于《培训记录及评价表》内。
4.3.3.2 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暴露出的员工工作技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由所在岗位的主管随时组织培训,并在培训后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于《培训记录及评价表》内。
4.3.4 所有与GP/ROHS系统相关的人员皆须有2个小时(含)以上的教育训练记录,新进人员在入职培训时需接受GP/ROHS观念的倡导,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不合格者不得参与GP/ROHS的推行和GP/ROHS产品的生产,以确保对GP/ROHS系统可能有影响的人员彻底了解掌握相关要求。
4.3.5 特定岗位人员需经过资格鉴定书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需有资格证书.本公司特定岗位:品保尤其是进料品保,压接人员,,裁切人员,内审人员,仓库人员,采购人员等。
4.3.6 欧盟ROHS指令,GP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要由总经理指定专业的人士讲解。
4.4 人力资源评估
4.4.1 培训效果评估
行政每年年底针对本年度所开展的培训工作,从员工环境质量意识的提高、工作能力的提升、工作绩效的改进等方面评估培训的效果,为以后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4.4.2 年度培训计划
行政每年1月份组织各部门对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满足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情况并考虑到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可从专业技术基础、管理科学与方法、实务工作技能及全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相关内容等方面提出培训要求,包括必要的送外培训要求,填写《培训申请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送行政汇总。行政根据各部门的培训需求,经综合协调后,制订全公司的《 年度培训计划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协调执行。对计划外的培训,各部门亦可随时以《《培训记录及评价表》》的形式提出,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组织实施,每次培训皆须记录于《《培训记录及评价表》》内。
4.5 员工档案
对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换岗等皆须按公司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并记录于员工档案,员工的教育、培训、技能(证书)和经历亦需记录于《员工培训管制表》(培训时间在3H以上的课程),员工档案由行政予以记录与保管。
5、相关文件
无
6、附录
6.1《培训记录及评价表》
6.2《培训申请表》
6.3《 年度培训计划表》
6.4《员工培训管制表》
6.5《员工资料登记表》
❻ 关于文件管理的PPT该怎么做是用来培训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开始麻烦有经验的帮下忙,谢谢!
文件分类,保存,查阅,销毁,保密,编制,换版等,从相关的几个方面做就可!
❼ 陕西省关于规范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 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急急急急
明确明年7月前,相关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将实行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将坚决清理和取缔违规举办的各种补习班、辅导班、兴趣班、提高班、特长班。坚决杜绝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利用同一教育资源同时设立两所及以上教育机构。我省将统一全省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命名,学校招生宣传、收费将进一步严格规范。
明年7月底前,省政府各部门、自属机构及事业单位举办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分别移交省教育厅或所在市;原其他部门、行业、企业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统一归口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学校统一命名为体现学校专业特点的“×××学校”、“×××成人学校”、“×××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和职业高中统一命名为“×××县”(市、区)职业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统一命名为“×××专修学院”;培养中级工、高级工的技工学校统一分别命名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培养预备技师的学校统一命名为“×××技师学院”。其他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统一命名为“×××培训中心”,不得冠以“×××学院”的名称,已经冠以“×××学院”名称的培训机构,须于明年4月底前,由审批机关办理更名手续,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