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有什么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图书:《全面安全生产》是2009年4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影响力中央研究院教材专家组、易发久、白沙。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从意识、手段、保障、环境、设备、体系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建立有效安全机制等内容。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侧重实战的方法、工具和案例,为企业生产主管提供了实用性极强的训练与操作方法。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② 物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机构与职责
教育与培训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电信线路
易燃、易爆物品
电梯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检查和整改
奖励与处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服装厂的可能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为火灾,一般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即可,以下预案可从网络搜索得到。
目 录
一、 前言 3
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4
2.1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4
2.2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
三、 港口防火重点部位 6
四、 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7
4.1 关于火灾应急通讯的规定 7
4.2 消防设施及人员配置 7
4.3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7
4.4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7
4.5 办公生活小区、劳务基地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8
五、 培训与演练 9
六、 《应急预案》的维护 10
一、 前言
为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港口生产、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
本《消防应急预案》适合于公司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
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2.1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公司的“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小组”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全及风险管理、操作部、设备部及资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
下表为“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小组及联系方式”
成员 姓名 职位 具体任务 联系方式
在启动本《消防应急预案》时,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总监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2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批准和修订。
2. 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
3. 检查落实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 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发布命令、事故报警、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物资疏散、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
5.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 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7. 本《预案》明确闻学锋、张利达、龚雁飞、陈刚、徐利铭为日常消防工作责任人。
8. 本《预案》在公司发生火灾危害时启动。对于一般火情,公司保安在接报后,立即向119报警,同时迅速地组织扑救工作。
9.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地点: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或火灾现场)。
三、 港口防火重点部位
A. 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水厂;
B. 木材、沥青、化工原料、纸浆、卷筒纸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和堆存区域;
C. 办公及生活区域、劳务基地;
D. 在港船舶发生火灾时,公司负责配合协助当地(水上)消防部门、海事部门等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四、 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4.1 关于火灾应急通讯的规定
1. 固定电话报警号码(操作部中控室): 53710073
2. 闸口保安:53710035
3.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53710032
4. 高频报警通讯频道:
操作部中控室、现场调度: 1频道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 6频道
5. 警笛(小区内警报装置鸣号)
6. 火警电话:119
4.2 消防设施及人员配置
1. 港口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 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 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 绘制港口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 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 保安(消防)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 保安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水厂由库场队、设备部负责自查。
8. 保安队按规定对进出港口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港口严格盘问检查。
4.3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1. 火情所在部位发现人员应立即向保安(或中控)报告;根据火情实际情况同时向119报警。
2. 保安消防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
3. 相关部门兼职消防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就近利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扑救,及时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
4.4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1. 发生重大火灾,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2.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 按《预案》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入指定位置,进行现场组织指挥,领导灭火救灾工作。总指挥发布灭火救灾、人员物资疏散、暂时停工停产、应急终止、恢复生产等命令及对外信息发布;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2)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及时向119报警;组织公司内部保安(消防)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扑救;负责现场警戒、治安保卫、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灭火行动。
(3) 设备部负责拉断电源,确保水源;负责火灾后港口受损设施、设备的修复。
(4) 操作部、库场队、机械队根据火情按“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要求负责下达停产、人员和物资疏散指令;调遣必要的设施、机械和人员投入火灾救援行动。
4.5 办公生活小区、劳务基地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 发现火情立即向保安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
2. 保安(消防)人员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灭火行动;及时向发现者了解情况,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员是否受到威胁。
3. 对范围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报告现场情况。
4. 如发现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拉响警报,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
5. 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锅炉和液化汽;关闭火灾区域的门窗、通风系统,控制火势扩大;注意保护、隔离其他区域。
6. 利用广播、喊话稳定人员情绪,维持秩序,由现场保安将公司机关、后勤或劳务人员从小区大门(劳务基地大门)迅速向周围安全地带转移疏散。
7. 组织抢救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8. 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扑救工作。
9. 当确认火已熄灭,立即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布置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
10. 详细记录火警发生时间、地点、火警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五、 培训与演练
A. 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在港口企业的重要意义。
B. 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C. 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D. 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六、 《应急预案》的维护
A. 本《消防应急预案》由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
B.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应加强《预案》的跟踪管理,适时对有关措施进行检测、修订、调整,使其更加适应灾情突发时的救援实际。
C.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司《消防管理办法》中与本《预案》有冲突时以本《预案》为准。
D. 本《预案》最终解释权归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所有。
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目的
1.1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
1.2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性的认识,提高其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实际能力。
1.3通过加强安全教育,使全体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本质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2由于我厂的特殊的性承担者员工的各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内容做了如下要求:
2.1安全生产思想和方针政策教育
2.1.1安全生产技能教育
2.1.2劳动安全卫生法纪教育
2.1.3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
2.2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包括新调入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所谓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级、分厂级和班组分别对新员工进行的安全教育活动。
2.2.1公司级教育
公司级教育由公司安环部对新员工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意义、任务。
②公司概况
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④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⑤工伤事故的概念及其处理;
⑥公司特殊危险区域;
⑦对新员工的要求和希望;
2.2.2分厂级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
①分厂生产情况及特点;
②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分厂区域内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
2.2.3班组(岗位)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
①本班组生产情况及特点。
②本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本班组区域内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
④安全操作规程。
3“四新”和变更工种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进行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介绍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特点及相应的操作方法;
②“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
③新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
4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安全教育是指员工工伤伤愈复工前,或员工经过种较长时间(一般为6个月和以上)的假期后重新上岗工作前,对员工进行的安全教育。
4.1伤愈复工安全教育
伤愈复工安全教育,主要是针对受伤者经历的事故进行。其内容为:通过全面分析事故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引导复工者端正思想认识,吸取教训,严格遵章守纪,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中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和能力。
4.2休假期满复工安全教育
员工休假,如探亲、婚嫁或是家人的生老病死,很易为员工带来身心疲倦和情绪波动。因此,必须重视对休假后复工者的安全教育,要针对复工者休假的类型,重点进行“收心”教育,使期轻装上岗。
5全员安全教育
5.1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
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①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意义、任务和工作内容等。
②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教育;
③ 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 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一般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知识;
⑤ 现代安全管理知识;
⑥ 如何搞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⑦ 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⑧ 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
5.2班组长安全教育
对班组长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班组长安全职责,如何组织班组日常性安全活动和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处理方法及程序等。
5.3安全管理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其目的是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各类安全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的教育与训练。
5.3.1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方能上岗;
5.3.2安全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国内外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技术等。
5.3.3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可侧重于与生产工艺相关的安全技术等。
6日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其形式一般有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活动日,交接班制度及班前班后会,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教育,以及其它安全会议等,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种多样,除上面提到的举办培训班及利用各种会议形式外,还可用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⑤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 安全生产目标数值。 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 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 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 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 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 核内容之一; 四、 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 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 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 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 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 30 日上午 3:00 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 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 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 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 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 。内容有:本工程项 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 。内容有:岗位生 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 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 ,特别要加强对工 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 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 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 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1-2 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 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 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 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 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 表扬和奖励; 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 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 “五同时” 。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 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 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 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 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 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 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 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 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 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 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 50-200 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 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 50-100 元。 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 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 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 50-100 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 50-100%的经济责任。 6、 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 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并处以 50-200 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 50-300 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 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 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 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 10-100 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 100-500 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 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 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 100-200 元罚款, 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100-500 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 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100-500 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 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 50-300 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 和责任班组承担 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 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分 4 种: 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 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 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 动作、 语言等, 且屡教不改的, 罚款当事人 50-200 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 100-300 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 50-200 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 50- 100 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 100-200 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 200-500 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 组奖励 200-1000 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 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 GB6411-86《企 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 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 、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 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 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 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 xiang。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 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 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 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 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