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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02 01:05:04

Ⅰ 关于请求对我局卫生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商洽函

那是我们越来越迷茫的道路,踏在我们前途未卜的未来,我还在想着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视线慢慢覆盖了那些曾经,飞鸟开始慢慢歌唱,潮水慢慢漫过了忧伤,没有出声,到了终场。

Ⅱ 如何抓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

1、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质。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各个方面的知识,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那种靠老经验工作和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应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四是重视实际办案工作实践锻炼,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地轮流抽调没有案子的派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既整合力量,强化队伍,又锻炼干部,培养能力。
2、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4、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三严三实”的表率,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Ⅲ 什么叫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安全

我也需要知道

Ⅳ 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监复管支队主要制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级公安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本地区监管工作规划、计划;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地区监管工作规程、规范;
三、组织实施等级化管理,开展监管业务指导工作;
四、指导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开展县(市)级监管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查处本地区重大监所安全责任事故,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六、开展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为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帮助;
七、组织指导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组织指导监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

Ⅳ 监管安全学习汇报材料

煤矿安全副矿长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同志们:

我于***年*月担任***煤矿副矿长,分管矿井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掘进、巷道维修工作。公司安排,下面我就2010年个人工作学习及廉政建设情况向各位和同志们作以简要汇报。恳请各位和同志们宝贵意见。

一、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政治理论和知识学习,的政治素质和。

学习路线、方针、政策,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省委、省国资委的一系列文件,是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对照自身了反思,了思路,纠正了偏差,改进了工作方法,坚定了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的行动指南。全年做学习笔记累计5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篇,撰写党性分析材料3篇。

学习党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指令,了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性的认识,了搞好本质工作,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的责任心、使命感。

二、公司及矿党政部署,尽职尽责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为矿井的健康发展应有。

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加大安全检查和问题整改。 组织职能对照“三大规程”要求对井下所有作业场所,全方位的督促检查,每月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及行政监管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以的对待,组织整改,全年问题整改率98.89%。

管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年初对二OO五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下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安全质量标准化、顶板管理会战工作。本人每月下井15次,现场,靠前指挥,“谁主管,谁”的原则,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分专业,强化检查,考核,奖罚兑现,基层队安全管理体系,“安检员、调度员、瓦检员”三员一体的现场巡回检查制度和“三员”与井下带班队长会面签字制度,了“三违”。

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安检部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137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2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47项。制定了《***煤矿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为矿井安全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四是有性地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营造的安全生产。
把适时、有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矿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主要措施来抓。组织了两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签名”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整顿月”活动、“秋冬安全生产月”活动,并组织举办了煤矿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了集团公司“安康杯”、**分局“**杯”煤矿安全知识竞赛,了优异成绩。安全生产活动的,大大了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性,营造了学技术、强本领、保安全的安全生产。

五是强化职工培训,狠反“三违”,全员安全意识。 我矿职工素质和文化参次不齐等特点,长期抓好职工培训教育,全年共培训职工1951人次,参加基层安全例会18次,带头讲安全,绷紧职工的“安全弦”。“三违”不除,事故难免,我采用“敢”、“严”、“细”的办法,带头狠反“三违”,全年共查出并“三违”人员268人次,罚款11650元,解除劳动合同7人,下岗培训9人,对5名反“三违”有功人员奖励。努力杜绝了重伤人身事故和二级生产事故,轻伤1人,千人负伤率为1,了矿井全年安全奋斗。

六是强化基础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上等级、创。 带领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组采用检查和检查相的办法,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69次,公司检查8次,抓了工作质量、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纳入绩效工资中奖惩兑现。使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了行业一级标准。

三、精心组织、,矿年初下达的掘进、巷道维修任务。

组织综掘两个队了****面、****面的掘进任务,全年回采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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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米,掘进工作面合格率100%,优良品率68%。了矿井采掘接续。

组织主管和**队对所有失修巷道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施工排版、维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有条不紊安排施工,全年维修巷道3840米,使巷道失修率控制在3.9%,严重失修率控制在1.4%,地了矿井安全生产。

四、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牢记“两个务必”践行“”思想。

一年来,我遵守“四大纪律”、“三个”、“五个不准”和“八个、八个反对”等廉洁自律规定,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六个表率”。牢记“两个务必”,世界观的改造。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生活作风等按党性原则办事,实事求是,谦虚谨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八荣八耻”规范的言行,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按时填报了礼品上交登记等三项报表,在车辆使用和通讯费用上矿上的规定去做,做过违反原则的事,脱离职工,为和家属谋过私利,真正了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五、工作中和今后努力方向

的一年里,在刘矿长的下,在班子的下,在全矿干部职工的支持下,了成绩,但难免问题和,主要是:学习还,理论还有待于;零星作业地点的安全管理有待于,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还应细化,安全文化建设; 对措施的不严不细等。问题,我将在今后工作中,并改进和。并将的工作职责,与班子同心同德、肝胆相照、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实践“”,强化管理,责任,狠反“三违”,
干部下井带班制度,靠前指挥,工作到位,跑现场,抓质量,抓安全,为矿井发展应。

汇报请大家批评指正。

述职人:***

Ⅵ 浅谈如何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从20多年的安全监管实践中,笔者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即: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素质的提高,是伴随安监事业发展的永恒课题,是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对稳定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如何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笔者认为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岗位培训,促进安监人员能力“高”起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安监人员既要怀有“想干”的热情,又要练就“会干”的本领。提高安监人员能力,最紧要最迫切的就是加强学习。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大兴学习研究之风,制定全员学习、常年学习计划,坚持“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相结合,理论灌输、研究讨论相结合,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知识化和专业化水平。特别是要引导安监人员增强自我学习意识,把学业务练本领作为一种责任来对待、作为一个习惯来培养、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自觉进行“充电”、“补课”,做到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提高再提高。强化“大比武、大练兵”活动,着力构建“能力提升”机制。安全生产领域一些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棘手,监督监察难度越来越大,对执法监察人员业务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强化岗位练兵意识,坚持常年开展“大比武、大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让安监人员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练好内功,不断提高执行法律法规的能力、加强监管监察的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服务安全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资格考试,促进安监人员专业水平“升”起来。在全国进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可以说是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下步可适当考虑将安全工程师扩大为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高级安全工程师三个档次,并纳入各级人事部门的职业资格管理范围。要制定出台有关的政策规定,鼓励现有安监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在今后新招录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时,可将取得助理以上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纳入必备的条件。通过安全工程师的考试,促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专业水平升起来。 三、加强脱产学习,促进安监人员素质“强”起来。安监人员大多是从其他行业抽调的,相当部分是转行从事安监工作的,安监人员的业务知识比较欠缺,亟待进行专门的安全管理培训,以尽快提高他们的安全监管监察水平。尤其是部分乡镇安监人员对安全生产理论不熟悉,对安全监管业务不精通,对相关政策不清楚,对行业技术标准不了解,其业务水平的差距比较大,有的甚至到了现场却查不出问题,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从国家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应建立专门的安全培训基地,有计划地组织现有安监人员分期分批到安全培训基地脱产学习。举办不同类型的学习班,有针对性地分层次组织学习。对于基础比较好、安全管理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组织其重点学习安全监管的理论知识,以安全理论更好地指导安全监管工作。对于基础较差的人员,要组织他们从安全监管基础知识学起。对于大多数安监人员,要组织其全面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及安全执法监察业务。通过正规的学习,使各级安监人员的素质尽快强起来。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安监局)

Ⅶ 各省市的培训机构由那里监管

这个是由个省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也有《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来对培训机构进行约束,同时也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的
《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培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认证培训机构,是指对从事认证评审、审核、检查以及其他与认证活动有关的人员进行基本培训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培训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认证培训机构及其认证培训活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的认证培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国家鼓励认证培训机构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以下简称认可机构)的认可,以保证其持续、稳定地具有认证培训能力。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批准程序
第六条 设立认证培训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培训活动。
第七条 设立认证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培训教学设施及办公条件;
(二)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万元;
(三)有4名以上具有注册培训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每项课程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2名;

(四)有符合有关认证培训机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五)拥有自有或者相关组织授权的知识产权培训课程
(六)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的认证培训机构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外方投资者还应当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规定的认证培训从业资格和认证培训授权,并具有认证培训授权相应的师资。
第八条 设立认证培训机构的审批程序:
(一)设立认证培训机构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国家认监委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的书面决定;
(三)国家认监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在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认证培训机构设立批准通知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人凭国家认监委出具的《认证培训机构设立批准通知书》,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依法办理的登记手续领取《认证培训机构批准书》。
国家认监委应当公布依法设立的认证培训机构名录。
第九条 《认证培训机构批准书》有效期为4年。
认证培训机构需要延期使用《认证培训机构批准书》的,应当在《认证培训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
第十条 境外认证培训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书面备案,方可从事有关业务联络、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宣传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培训经营性活动。
第十一条 认证培训机构分包境外认证培训机构或者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
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可以从事其批准范围内的内审员培训活动,但认证机构不得对向委托其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开展内审员培训活动。
内审员培训教师应当具有高级审核员或者高级咨询师资格。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认证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制定的认证培训基本规范、认证培训课程准则、规则等有关要求从事认证培训活动。
属于认证培训新领域,尚未制定统一认证培训课程准则、规则的,认证培训机构可以自行制定相应的认证培训课程准则和规则。
第十四条 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公开认证培训基本要求、收费标准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五条 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完成认证培训机构和认证培训课程准则、规则规定的课程设计、课程管理、学员管理、证书管理和管理评审等基本程序,保证认证培训的完整、真实、有效,不得减少、遗漏认证培训程序和内容。
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对认证培训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并归档留存。
第十六条 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建立与认证培训课程准则、规则相适应的培训课程管理和培训教师能力评价制度,必要时可以取得认可机构的确认。
第十七条 认证培训机构及其认证培训教师应当及时作出认证培训结论,并保证认证培训结论的客观、真实。
经认证培训符合要求的,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及时颁发认证培训合格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告知被培训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认证培训结论经培训教师签字后,由认证培训机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署。
认证培训机构及其认证培训教师对认证培训结论负责。
第十九条 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对其认证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实施监控和评价,至少每12个月实施1次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认证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国家认监委和所在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1年度工作报告。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在发生变更之前向国家认监委报告,并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一)认证培训业务范围发生变更;
(二)法定代表人、股东发生变更;
(三)专职教师发生变更;
(四)认证培训机构名称发生变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国家认监委应当对认证培训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方式包括:年度报告审查;现场监督;对认证培训活动及结果进行抽查;组织同行评议;向认证培训对象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 认可机构对已取得认可的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实施认可监督。
第二十三条 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认证培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证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认监委应当依法办理认证培训机构批准决定注销手续:
(一)《认证培训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认证培训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认证培训机构已经不具备认证培训能力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认证培训机构批准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认监委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对认证培训机构作出的批准决定:
(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批准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准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批准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批准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培训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认证培训活动,处3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分包境外认证培训机构或者组织的相关课程培训的,责令其停止所分包的培训业务,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设立认证培训机构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国家认监委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 认证培训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责令其停止认证培训活动,处3万元罚款;国家认监委应当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条 认证培训机构超越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业务范围进行认证培训活动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二条 认证培训机构涂改、出租、出借批准证书或者以分包本机构认证培训业务、委托招生等形式非法转让认证培训业务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消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三条 认证培训机构在公开信息、网站和广告等宣传活动中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认证培训机构在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的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六条 境外认证培训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未经国家认监委备案或者从事认证培训经营性活动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 认证培训机构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或者确认的培训教师进行认证培训活动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八条 认证培训机构在被国家认监委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继续从事认证培训活动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 买卖、伪造或者冒用批准文件、认证培训证书以及其他认证培训证明文件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认证培训机构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条 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认证培训机构审批工作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认证培训机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比照本办法办理有关审批以及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认证培训收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有关认证培训机构审批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Ⅷ 怎样做好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监管工作

一、 做好项目资源开发和收集,推荐创业项目
在培训过程中,经常发现有些学员专找不到合属适的创业项目。为此,我们可以和大、中专院校、咨询机构、工商部门、社会各界多渠道收集和开发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为学员推荐适合于自己的创业项目。培训机构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这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创业基地,提供经验场所
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所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在孵化基地(创业市场)内完成见习,丰富创业经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创业的生存、发展奠定基础。

Ⅸ 对监管工作感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农业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国家越来越提高重视,也是政府要要求、人民有需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槐树的实际情况,我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上发了很多资料、做了很多宣传、开展了一定的巡查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政府的实际行动尽量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一年来我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制定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保证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为了贯彻落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20xx年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於20xx年3月15号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村协管员、镇直相关单位召开了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制定了《xx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全镇16个行政村(居)下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单位、种养大户等部分代表签立了承诺书。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制度的落实,确保了我镇能高效快速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制度建设,保证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了把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得更好、责任到人,防治互相推诿,提高工作效率,我镇先将各村农产品监管村级协管员名单上报表拟好、打印,分发到驻村干部。驻村干部下乡深入村委找到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由村委推荐一名热心又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主要负责抓此项工作,还要求驻村干部与推荐人员见面细聊,让不大愿做的放弃、让愿做的上来,有为才有位,尽量不使用那些出勤不出力的协管员来参予此项工作,同时参考县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农技站、动检站、经管站、工商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的槐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队伍建设、人员素质上有效保证槐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从而促进全镇上下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大宣传指导、散发技术材料,抓好农产品监管培训,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技术基础。
参照xx县农产品质量监察培训会上的技术材料,结合我镇的实际,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认证与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技术规范作了些文字说明,将技术材料委托驻村干部发到各个村委张贴,同时利用逢场赶集日为契机,组织力量发放宣传单、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向百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意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农业从事者科学用药、合理施肥的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关心和支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为了更好的抓好全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进行,我镇在5月5日举办了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班,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协管员和部分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农资经营户参加了技术培训,在会上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必要性和主要职责作了详细的阐述,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了一定的剖析,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和管理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抓好农产品监管的平常管理工作,从实际行动上把农产品监管工作慢慢列入各村的日事议程。
粮食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农药市场上的不合理使用又让群众望而退却,针对我镇农资市场的管理混乱,我镇在10月25日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执法检查活动,对销售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毒死蜱等高毒限用农药的进行市场检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


为了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更好的组织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片指导各村协管对各辖区水的种养大户、加工生产企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检查,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这一核心,开展日常检查活动15次,出动人员近百人,从源头上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面:

(1)抓好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

在全镇监管和检测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主管部门的协调督查和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我站加强了农产品的检测力度。20xx年全镇共检测各类农产品达4000公斤、合格率100%。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

定量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20xx年通过站内检测和以送检或配合抽样的方式,共计采集定量检测样品187个,未检出违禁农药、未检出常规农药超标情况,合格率100%。通过严格的监测监管,确保我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


(3)抓好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


我镇农业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抽调出专职工作人员,全年常态化对辖区的种植型、加工型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督查和跟踪检测,和生产周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主要督查是否使用违规违禁种子化肥和高毒性农药,对所有蔬菜、水果、玉米等鲜活农产品全面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出具检测报告单。在城乡农产品集散地、田间地头、种植基地、收购点、冷库等处以散发传单、贴贴公告、悬挂横幅、电视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收购商、运销商、生产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其中发传单1000份、贴公告30份、挂横幅16条。
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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