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教我单位专项培训协议中服务期这样约定起始时间是否合理
当然不可以
不过可以先书面告知单位解除现有合同 然后依据服务期协议要求重签合同 如果单位不签就不是你违约了
⑵ 公司与员工签订多份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如何计算
公司与员工签订多份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按每份培训协议约定分别计算。因为每份培训协议都是独立的义务和权利,除非协议有另外规定。
其计算原则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⑶ 企业内部为员工培训可以和员工约定服务期吗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企业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⑷ 签订专项培训协议后,服务期一年12月是指两年还是一年(只写了起始时期,没有写截止日期)
一般情况下没有注名的都是按照一年时间去签订协议的
⑸ 公司出资送员工参加专项培训,但未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期满前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
因为《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补充和完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这部法叫特殊法,在法律程序上特殊法比通用法(《劳动合同法》)有优先解释权的。两者出现冲突后以特殊法为准。
所以不管有没有签订服务期的约定,只要单位有你培训的记录和培训费的证明,单位都可以要求你支付折算后的培训期违约金的。
⑹ 公司培训协议要求服务5年合法吗
单位确实提供专项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是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内法》
第二十二容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