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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1-02-03 23:09:41

Ⅰ 托幼机构保育员上岗前必须经什么组织的保育员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犇考网小懑为你解答:
理论是这样的,但是现在仍然很多幼儿园的老师是没有培训过的,素质很低

Ⅱ 食堂人员的基本规范和培训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六.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八.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九.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十一.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十二.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十三.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十四.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十五.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拓展资料:

一、培训对象

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堂的人员。

二、岗位基本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

(1)热爱师生,敬业爱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2.食堂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等)

(1)热爱师生和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4)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培训目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的安全是关系到在园每一位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问题,为了规范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对食堂人员进行有计划的、经常性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尤其是:对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业务知识、规范操作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上岗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做到文明、守纪、爱校、爱生;安全、卫生、有序、规范。

通过培训使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全面提升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四、培训教育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1)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4)个人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4.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5.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1)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2)常见肠道传染病: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霍乱与副霍乱。

(3)食物中毒处理原则与报告要求。

(4)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案例。

6.膳食营养知识

(1)人体基本营养素(平衡膳食宝塔);

(2)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影响;

(3)膳食中营养素的搭配。

7、日常安全问题: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锅

炉安全,机械设备运行安全、人身自我防护安全等制度。

8、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

9、食堂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或技能竞赛活动,以保证从业人员不断适应发展的需要,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

5、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五、培训时间安排:

每周五中午12点—2点安排2小时进行培训和学习。

六、培训形式:

以自身学习、自身掌握为主。幼儿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针对日常生活的必需,针对季节性问题,通过讲解、资料发放、图片展览等方式,对员工进行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教育。同时,又因为有些安全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邀请有关的安全职能部门来园开设专题讲座。

七、教育培训资料来源:

1.国家及其地方政府所颁发的正式法律法规。

2.上级发放的有关安全文件。

3.报纸上有关安全的若干资料。

4.网络上有关安全的若干资料。

5.政府职能部门所发放的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百分网– 员工培训 食堂员工培训内容_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Ⅲ 幼儿园炊事员与幼儿配比。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达1:50资料怎么写

资料应当写明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情况,并做相应分析。

园(所)内应设置区域性专餐饮具集中清洗属消毒间,消毒后有保洁存放设施。应当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并有专人管理。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当达到1: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80。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预招收儿童的数量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3)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相关要求规定: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Ⅳ 谁有幼儿园的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集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 (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条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八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第九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对不符合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的; (二)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 (三)未按规定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四)未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请求,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培训的; (五)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见后未在要求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的; (六)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七)未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 第十一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检查的; (二)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改进意见的,或对改进意见未督促落实的; (三)未督促学校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 (四)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通报,未督促学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的; (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未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六)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 第十二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下列原则,分别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追究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承包经营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仅供参考)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集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

Ⅳ 幼儿园管理者应具备哪些基本能力

1、行政领导力

如果一个管理者达到了行政领导者的水平,那么他的所有与管理有关的核心技能都已经达到了“优秀”的水平。管理者在他的技能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过程中成长为领导者。技术能力包括处理预算、制定政策以及满足一些常规需求的能力。人事关系能力是一种必要的能力,促使员工协作来完成组织的目标,它取决于沟通的技巧。下面10条规则能够帮助你在处理问题时与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当管理者们聘用细心敏感的教师或者为员工制定工作进度表使他们有充足的时间给予每一个幼儿关注时,他们就是在实践自己的行政领导力。

1.不要自己说个不停,否则你将听不到对方的意见。

2.使对方感到轻松自在可以畅所欲言。

3.对对方的谈话内容表现出兴趣。

4.对方说话时,你要看着他。

5.对对方表达出来的情感进行回应。

6.换位思考。

7.避免愤怒或争执。

8.要给对方留出充足的时间。

9.不要表现出任何的心不在焉或因为别的事情而打断对方的话。

10.不要一味的自己说,学会聆听和理解。

许多时候,如果你认真的聆听并做出积极的回应,人们通常能自行解决所抱怨的事。技术能力和人事关系能力都不要求你掌握关于儿童、家庭或早期教育的特殊知识。这些技能可以通过普通的管理培训或者业务实习获得。但是,这两种技能都是幼儿园运行的基础,同时,这也是管理者在向更高层次的能力——教育规划、公共关系和象征能力迈进之前必须掌握的技能。很明显,那些从教师的职位晋升到管理者职位的人们在教育规划上会有一些专业的见解。从管理的角度出发,优秀的教育规划能力往往还意味着管理者擅长人际关系的组织,所以大家都会纷纷献计献策来支持他。一旦掌握了公共关系能力,管理者就能够开始影响他的幼儿园以外的事物了。最终,在最高的层次,拥有象征能力的管理者“通过清晰地表述他的远见卓识、阐明和肯定价值,促使人们进行自我反思和反省以及通过创造和保持有关持续发展和社会道德的文化,成为了他所领导的组织的符号象征”。这时管理者从“胜任”变成了“优秀”,从管理者发展成为了领导者。

2、倡议领导力

倡议是行政领导力和职业道德的自然结果。作为幼儿园的管理者,你是为儿童权利发出倡议的关键人物。因为你已经见过和接触过许多家庭,了解他们的需要和关心的问题。你拥有良好的信誉和专业知识,所以幼儿园对社区中的家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持机构。

儿童倡议者的目标。倡议者们通过收集公众或私人对员工培训的支持信息、制定严格的经营许可标准、制定质量认证标准和程序、呼吁为幼儿教育工作者提供合理的报酬以及建立帮助家庭寻找高质量的托幼机构的系统等方式努力地“改善儿童和家庭的生存环境”。优秀的倡议者能够理解在第三章描述的人类生态系统的框架以及连锁反应发生作用的方式:当你改变系统中的一个因素时,系统中的其他部分也会随之变化。这里有三个例子:失业率迅速增长导致儿童离开幼儿园,因为他们的父母失业届无力支付学费。生活费用的增长导致更多的家庭主妇重新开始工作,因此她们需要寻找托幼服务。为了使家庭都能够负担得起托幼服务的费用,托幼机构不得不降低员工的工资,这就意味着一旦这些员工获得了更多的专业知识,他们就会离开这个领域去寻找更好的工作,所以,幼儿园必须不断地将精力和资源用到招聘和培训新员工上去,而孩子们也就一直被职业新手们当做实践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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