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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办职业培训

发布时间:2021-01-17 23:05:09

① 请问民办非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单位需要交税吗有什么文件依据

需要。官办的教育属于事业单位,不缴税,但民办的要交,和医院一样

② 在职教师可以在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兼职吗

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情况下,应该是可以的,这要看你所在的学校有没有这项规定说不行

③ 开办教育培训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规范的名称,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理(董)事会]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合法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配备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5:有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以下统称校长),有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

6: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

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1: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01: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4: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5:国家和省对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开办资金不少于60万元;

2: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01: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4:有5名以上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5:有1名以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训的职业指导人员,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人员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6: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兼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二分之一,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01:承担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3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指导实习教学经历;

02:承担中级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

7: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应当符合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8:国家和省对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民办非企业办职业培训扩展阅读:

教育培训机构的部门审批:

1: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由设立地的区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设立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由市或设立地的区或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国家和省对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④ 您是做职业技术培训的吗我想知道非营利性民间职业培训机构是不允许收费吗那钱从哪来呢

看来你对我国目前的民办教育制度还不是很清楚,目前我国公办的学校,它的定位是公益性版机构,也就权是为老百姓提供基础服务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它的费用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民办学校,同时也包括你说的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它同时也要受到教育部门的管理,它的收费要受到发改委的审批,不能过于高,但是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国家不投入资金,学校要生存,必然会进行收费,而且适当会比公办学校贵,允许有适当结余。

⑤ 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培训机构)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

不具备诉讼主体地位,可以直接执行该单位的举办人的个人财产。

1、如果未登记就简单了,未登记不具有法人地位,有任何问题都是机构的主办者的问题,主办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2、因为未登记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在法律上,这种未登记的培训机构根本不具有主体资格,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如果出现问题,比如债务纠纷,债务的实际承担着就是举办人个人,或者合伙举办的所有合伙人。这就类似于合伙经营或者个体经营了嘛。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举办人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5)民办非企业办职业培训扩展阅读:

一、办理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有正式文件批准;

2、有规范的名称,且名称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3、有必要的组织机构;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6、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必要的场所和设备、设施,且活动场所须有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二、登记性质:

1、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

2、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人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

3、个人出资,但不担任负责人,且符合法人条件的民办单位和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单位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4、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三、申办材料:

1、登记申请书:经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其中合伙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指所有合伙人(下同)。申请书内容应包括举办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人的基本情况、场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申请登记理由等;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和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应当包括对举办者章程草案、资金情况(特别是资产的非国有性)、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组织机构等内容的审查结论;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或资产证明,验资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

5、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有否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简历等:

6、相应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

⑥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民非职业技能学校有什么区别

办学的理念和性质不一样

前者主要是为了培养专业人才

后者除了培养专业人才,还会承担的升学

⑦ 开民办幼儿园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香港艾乐幼儿园加盟办园手续时这样的: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 5.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XX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大渡口区教委.申报材料 (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

⑧ 民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上面,办学类型写的是中级,什么意思

学校之间应该也是分等级制的吧

⑨ 快 请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所职业培训学校都建立一些什么科目

建议找会计事务所

⑩ 求助!筹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手续过程!越详细越好!

一、申办资格

1、申办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申办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具有法律效力的办学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

二、申办条件

1、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办学层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3、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和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校长(负责人)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的职业教育经历;

4、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租赁的理论教室和实习操作场所必须具备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其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

5、有满足培训需要的资金,在市(州、地)及其以下申办的,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自有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在省劳动保障厅申办的,办学规模必须是500人以上,办学层次必须是中级及其以上,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自有固定资产应40万元以上(不含房地产),固定资产价值必须具备有法律效力的验资报告,财务独立核算;

6、招收住宿生应具备必要的食宿、卫生条件。

三、申办材料

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包括办学目的、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开设专业(范围)、办学层次(高、中、初)、法定代表人、办学规模等内容;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批准文件;

3、办学章程和学校发展规划;

4、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教学计划、大纲及教材;

6、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及其资质证明文件、聘用合同;

7、教学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办公、培训、实习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的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的应出具有法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

8、教学及实习设备清单;

9、办学经费证明,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

10、其他办学有关材料。

四、设置标准

1、基本办学规模应达到200人以上。

2、管理人员

(1)校长(负责人)1人以上,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经历,熟悉职业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教学管理人员1人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或从事职业教育工作3年以上。

(3)办公室及财务管理人员2人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做财务工作的要具有会计资格证。

3、教师

(1)理论教师按1:40配备,每个教师最多只能上两个不同内容的课。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教师上岗资格条件。

(2)实习指导教师按1:30配备,应具有中专或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教学岗位相应原技术等级及教师上岗资格条件。

(3)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4、场地

(1)办公及附属用房50平方米以上。

(2)理论教学场地应具有与所开办规模相适应的理论教室,一般可按两个班级(100人)配备一个标准教室,理论教学与实习教学交替进行。

(3)实习场地一般按2.5平方米每人设置,可两班倒。

(4)具有满足师生食宿的食宿条件。

(5)以上教学、实习、食宿、办公等场地用房须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符合环保、劳保、安全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定。

5、设备

(1)办公设备,具有满足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

(2)教学与实习设备,具有满足教学和实习需要的设备。实习设备一般机械加工类可按6人一个工位,焊工、电工、电脑、美发、美容可按4人一个工位,汽车驾驶按12人一台车配备。其他视其所开工种专业另定。

6、有与教学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大纲、教材,自编的要经过审定。

7、具有齐备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8、民办技工学校和民办高级技工学校参照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1、领取有关资料。申请人应先到旗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领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并接受相关咨询,做好申办准备工作。
2、办学申请:申请人按申办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附目录,交审批机关查验。
3、申办受理:对申办者提交材料项目齐全的,经工作人员清点核对,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附《接收材料项目清单》;对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4、审查决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勘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文批复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凭办学许可证副本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后,凭据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到同级物价、税务、质监局分别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经审查评估达不到申办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原因。

1、领取有关资料。申请人应先到旗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领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并接受相关咨询,做好申办准备工作。
2、办学申请:申请人按申办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附目录,交审批机关查验。
3、申办受理:对申办者提交材料项目齐全的,经工作人员清点核对,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附《接收材料项目清单》;对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4、审查决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勘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文批复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凭办学许可证副本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后,凭据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到同级物价、税务、质监局分别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经审查评估达不到申办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原因。

1、领取有关资料。申请人应先到旗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领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并接受相关咨询,做好申办准备工作。
2、办学申请:申请人按申办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附目录,交审批机关查验。
3、申办受理:对申办者提交材料项目齐全的,经工作人员清点核对,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附《接收材料项目清单》;对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4、审查决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勘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文批复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凭办学许可证副本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后,凭据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到同级物价、税务、质监局分别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经审查评估达不到申办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原因。

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须知

一、项目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实施主体: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四、材料目录: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机构出具的用于办学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证明一份;

5、办学场所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应出具出租方所有权证书,并提供租赁合同);

6、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7、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8、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9、学校董事会成员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 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 证明材料;

10、校长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上岗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2年以上 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证明,聘用协议书;

11、 教学管理人员 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 2年以上 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证明,聘用协议书;

12、职业指导人员 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相关 工作经历 证明,聘用协议书;

13、财务管理人员 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14、 教学人员名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教师上岗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除了提交复印件供备案外,申办者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五、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办结。 (不含现场勘察时间)

六、办理程序:筹设学校申领→取有关资料→办学申请→受理材料审查、实地勘察评估→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发放办学许可证。

七、收费标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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